第232章 群星不灭,神殿永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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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得知了运粮队即将抵达道谈镇的消息,秦颂就在谋划着夺取这些粮食,从而让道谈镇陷入无法解除的困境。然后,再派人在坊间散播流言,首先让密斯特的侵占计划破产,削弱圣灵教会在南部边陲的影响力。
当然,那些自由民和商贩,可都是极为宝贵的人力资源。对于目前的黑石领来说,完全有能力消化。
粮食就是重中之重。
另外一个,就是利用制空权,彻底切断密斯特勋爵和深水城圣灵教会的联系,从而让道谈镇成为一座进退无门的孤镇。
从而正式开始攻略道谈镇,扩大地盘!
信鸦作为一种十分高效十分聪明的信使,在这个信息传递极为落后的时代,被广泛采用。控制了信鸦,就等于控制了通讯。
而通讯,在战争中的意义非同寻常。信息上的滞后、不对等、偏差,对整个局势的影响举足轻重。
白头海雕作为一种栖息在沿海及河谷地带的猛禽,体型巨大,攻击性强,在天空中对信鸦拥有压倒性的优势。
这就是秦颂基于梦行者之灵,所制定的计划——原始版的信息战!
受到三眼黑鸦监视的黑林旅店,在两天的等待后,终于在傍晚时分放出一只信鸦,尔后隐藏在黑林山脉的白头海雕随即升空,经过短时间的追逐后,成功擒获这只信鸦。
信笺的蜡封上,有印戒的徽记——来自于贵族手上的戒指,上面刻有独特的符号,用以表明身份。
拆开蜡封,取出信件,秦颂皱着眉头读了一遍,信件的内容不多,但内容却十分重要。
这是一封密斯特勋爵,给深水城多灵大教堂一位称为导师的信件,信里让导师向锡兰公爵施加压力,以使他尽快获得道谈镇执政官的合法身份,这样在严冬到来之前,他才有能力组织力量,将黑石领吞并,彻底在南部边陲站稳脚跟。
“秦,这是谁的信件?”爱丽丝好奇的问道。
“喏……你看看。”
爱丽丝接过信件,扫了一眼,起初表情并无变化,但看到密斯特勋爵谈及黑石领,认为黑石领兵力空虚,实力弱小,意图吞并时,整个表情就变的愤怒起来。
“原来他们从来都没放弃吞噬我们!”爱丽丝咬牙切齿的说道。
“怎么啦?爱丽丝?”
“露娜,你自己看。”
露娜匆匆看了一遍,表情也变了,小声为琳达和艾琳娜两个文盲解释了一下,立即激起了愤慨。
“秦,我们必须做点儿什么,绝不能让他的阴谋得逞。”爱丽丝表情有些凝重,兽人大军正在接近,密斯特勋爵虎视眈眈,俨然是腹背受敌的局势。
秦颂微微一笑,抬头望着漫天的繁星,淡淡道:“爱丽丝,任何的艰难险阻,都只不过胜利的磨刀石。不用惧怕,不用退缩,战胜恐惧最好的办法就是面对恐惧!(奥利给)”
然后,他深深吸了一口气,语气激昂:“群星不灭,神殿永存!”
“群星不灭,神殿永存……”
四位小女巫喃喃自语,望着秦颂那高傲的侧脸,心情逐渐平静下来。在他的身边,有着让人无可置疑的安全感。
“对了,露娜,把这只信鸦的伤势治愈一下,还有用。”秦颂眯起眼睛,嘴角露出一丝意味深长的笑容。
……
一场秋雨一场寒,十场秋雨穿上棉。
浓重的乌云从清晨时分,就从北方滚滚压了过来。炸裂的闪电银蛇,没能撕碎厚重的云层,巨雷在低低的云层中滚过之后,滂沱大雨铺天盖地的压了下来。
天气突然就变的寒冷起来。
一支蜿蜒的队伍,正在瓢泼大雨中艰难跋涉,尽管脚下湿滑,深一脚浅一脚,他们却始终保持着阵型的齐整。
“该死的老天!”负责整个队伍几率的拉尔夫,一手扶着双角帽,一手挡着雨,满脸郁闷的咒骂着。
在拉练出发之前,他们还斗志昂扬,信心十足。可是暴雨的突袭,给这场拉练的难度拉升了不止一倍,体力、耐力和意志都受到严峻的考验。
“报告士官长,后面有几个人走不动了。”军士长蒙科踏着满脚的淤泥,从队伍的后端赶上来。
“一群废物。”拉尔夫咒骂一声:“果然和统帅说的一样,只有艰苦的历练,才能筛选出真正的强者。”
拉尔夫也发了狠,厉声道:“告诉他们,跟不上队伍,就意味着淘汰。统帅的军队里,没有懦夫!他们将被留在这里,无时无刻都要承受诅咒的折磨。”
“是!”
“前进,给我前进!跑起来,都听到没有!”
“士官长,士官长!”
队伍的中间,忽然跑出来个衣衫褴褛的人,身上背着沉重的装备,瓢泼大雨中,也分辨不出究竟是谁。
拉尔夫凑近了一些,眯着独眼,看清那张脸后,突然笑了起来:“哦,原来是我们的贵族老爷。嘿嘿,你要是跟不上队伍,我很乐意把你丢在这里。”
“不,士官长!”哈拉尔德抹了把脸上的雨水,大声道:“我要求换到队伍的前方,他们的行进速度太慢了,我不想跟在他们后面。”
“哦?”拉尔夫有些惊奇,经过他的长时间特别操练,这位贵族老爷在他面前一直都唯唯诺诺,毕恭毕敬,没想到竟然有这样的心气。
哈拉尔德攥着拳头,咬着牙,剥开他长久以来养成的贵族做派,实际上他是个好胜心非常强的人,尤其是饱受压迫后,所积累的怨气,此时都化为了动力。
“我不是懦夫!”哈拉尔德红着眼睛,大声喊道。
虽然拉尔夫有些诧异,但最终还是满足了他的要求。兴奋的哈拉尔德,甩着满脚的泥浆,冲到了队伍的前方。
他急切的要证明自己,证明他是个强者!
……
“大人,雨停了。”
深水城通往道谈镇的必经之路上,一支由二十三辆大篷马车组成,满载着粮食,正躲在一处倾斜的山坳处躲雨。
临时搭建的帐篷,来自深水城的金十字骑士团团长米特,密斯特勋爵的堂弟,一个有着满头金色卷发的英俊男人,掀开门帘走了出来,呼吸着雨后的新鲜空气。
“这该死的苦差事,应该交给彭斯那家伙来干。”米特满脸的怨气:“我的金十字是用来打仗,不是来当车夫的。”
车队的头儿皮里谄媚的笑道:“大人,道谈镇不远了。到了那里,您就可以好好的歇歇脚,去酒馆和妓院放松一下。”
“我呸!这种穷地方的酒馆?酒都是馊的吧?那些泥里钻出来的女人,一定臭的要命,连母猪都不如。”
“呵呵……是,是,大人,这里哪儿比得上深水城。”皮里陪着笑道:“我们现在出发吗?还是在等等?密斯特大人,催的很急。”
“出发吧,出发吧。”米特烦躁的挥挥手,回到帐篷里披上斗篷,带上头盔,跨上镶嵌着宝石的骑士大剑。
刚刚走出帐篷外,一支在半空中盘旋着的信鸦,忽然俯冲下来,落在帐篷的绳子上。
“来信?”米特奇怪的看着信鸦,这种经过训练的信鸦,可以记住方位,还可以记住旗帜的色彩图案,即便是行军中,也能用来通信。
从木筒里取出信件,米特仔细分辨了一下蜡封上的徽记,确认是堂兄密斯特的印戒,才脸色凝重的拆开信件。
看了一会儿,眉毛忽然就舒展开来,微笑起来,堂兄还真是个体贴的人啊。
“皮里,过来,过来。”
“是,大人,有什么吩咐?”
“从这里到道谈镇,只有一天的路程了。我的堂兄,为你们清理了安全的道路。而我,要带领金十字返回深水城了。”米特笑吟吟的折好信件,信里并不是堂兄的亲笔字迹,不过幕僚代笔也是常有的事儿,那独有的印戒徽记是错不了的。
“啊?大人……这……马上就要到了。”
“不去了,这种穷地方,我看一眼都不舒服!”早就厌倦了一切的米特,顺势翻身上马,整理着盔甲:“深水城才是真正的安乐窝。”
“好吧。”皮里只能听命行事,毕竟这里离道谈镇不远了,应该不会有什么意外。
很快,金十字骑士团就整理好队伍,在六十多名骑士如释重负的欢笑声中,和仅剩下三十名车夫马夫的运粮队,分道扬镳。
啪的一声鞭响……
运粮队开始继续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