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三章 再不提 三
大家闺秀该做些什么?
琴棋书画样样都要精通。
燕明珠完全是大家闺秀的典范,除了他人不知的性子,其余大家闺秀该做的这些,她都学了个十成。
她没学武功,连起码的防身术都不会。燕荃和元珍,从未想过把她培养成一个英气的女子,反而是向着温婉的女子方向培养。
元珍一点都不温婉,她够大气,也够硬气。就是怕燕明珠和她如出一辙,所以两个人想着法子好好培养燕明珠。
在燕明珠的世界里,只有燕家这些人,世上待她最好的,只有父母二人。
燕荃出身平凡,家中并无高堂在上。靠着一身武艺入了军中,成了一个微不足道的小兵。后来捡到了燕铮,燕铮本就是奴籍,家中的主人遇山匪被杀,他被燕荃救下来。
燕铮就成为了伺候在燕荃身侧的人。
燕荃的所有荣耀,都是他以血肉之躯搏来的。在军中五年,终于被谢唯忠发现了他的潜力。
有了谢唯忠的举荐,和燕荃自己的功勋,一路才从底层逐渐爬上来。
燕荃十六入伍,二十一岁成为二品将军。
二十二岁那年,燕荃迎娶了十七岁的元珍。
次年,生下女儿燕明珠。
燕荃和元珍的感情,是旁人无法比拟的。因为生产之痛,燕荃便决定了不让元珍再生一子一女。
正因如此,整个燕家,只有燕明珠一个孩子。
元珍的身世是不可说的。她的父母都非普通人,父母早逝,算是坎坷。她的身份,其实远比燕荃高了不少。但是,是她选择了燕荃。
燕明珠的名,是燕荃亲自取的。
明珠,便是要发光发亮。燕荃想让他的女儿能够大放光彩。
燕明珠的字,则是元珍取的。
熹微,微弱的光。元珍希望她的女儿不必如何优秀,只要平凡就好,能够安稳度日最好不过。
她的名与字,寄托着父母对她最大的祝愿和希望。
现如今每每想起,也觉着心中感动。
不知前世做了多少善事,今生遇见如此父母。生养厚育,燕明珠对他们二人感激不尽。
大岳的百姓,谁不知镇国大将军燕荃?
帝京的人们,谁不知一品夫人元珍?
而燕明珠,在出生之时,被多少人祝愿着。
“嘶!”一时走神,针尖扎进指尖,立刻渗出一粒血珠。
素帕上绣的花簇,刚绣完一半。空白的一半刚好被血珠浸染。
燕明珠放下手中事,将指尖放进自己的嘴里,小心吸吮。
等到指尖不再出血,她端详了一下素帕,换了红色的丝线,重新绣上去。认真且专注,这次心无旁骛,不再胡思乱想。
素帕上,一朵开放正好的红色月季缓缓展现出来。一针一线,都是全神贯注。针脚细腻,是顶好的绣功。
她的面容柔和,眉目从容,唇角勾起浅浅笑意。
如山水之墨中从容客,误食人间烟火。本应处从容山间水隙,却跌入红尘万丈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