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兵书
分配完缴获后三村所有人聚集在一起,为这次阵亡的乡勇们举行祭奠,一连三天方止,之后抚恤阵亡家属等等自是不提。
大战后第七天,刘辰被魏桓叫到书房,二人煮茶相谈。
“辰儿,这次大胜鲜卑人你出力最多,这是三族商议后拜托我交给你的!”魏恒指着桌子上的一小堆东西说道。
刘辰定睛一看,桌子上放的是一些金银饰物,其中最大的是一个黄金护腕,两寸多宽,上面还有镶有宝石,制作颇为精美,还有一把金柄匕首,剩下多是金指环,玉佩银腰牌等物品。
“这是从鲜卑头领们身上得到了,尤其是那位老头人,这些都是你应得的!”
刘辰拿起金柄匕首,在手里把玩,“老师,这次事端是我引起的,族中伤亡颇重,这些金银还是换做钱物,送给村里所需之人,权当徒弟一份心意!”
魏桓听完后喜上眉梢,对于刘辰的做法非常满意,桌子上的金银价值三十万钱,是一笔不小的财富,刘辰连考虑都没考虑就直接送人,足见其心宽厚仁义,是个可造之材,心中大慰。
“好啊,老师我没看错人,这些东西换好钱物后就以你的名义你分发下去!”
刘辰作揖道:“那就有劳老师了!”
说道这里,刘辰忽然想起一事,说道:“老师,我观鲜卑人这次惨败而回,其部必受重创,何不再集合乡勇,攻入鲜卑地界,彻底绝了后患!”
魏桓抚着胡须微笑着看着刘辰,“辰儿,你能想到此点说明眼光看的很远,但我们不是军队,再战难免会有死伤,村里恐怕支撑不住,还有就是胜了如何,伊娄部只是东鲜卑的小部落,打了一个还会再来一个,没有尽头的,万一惊动了鲜卑大部族,恐怕会更为危险。最后,咱们只是乡民,擅自过界会获罪的!”
刘辰一怔,细想之下确实如此,但仍心有不甘。
“那官军呢?”
魏桓叹道:“自熹平六年官军惨败而回,朝廷上下无人再敢言战,郡县里那些大老爷只想明哲保身,谁会自找麻烦!“
“哎,想我大汉曾经何其风光,竟然沦落至此!”刘辰感慨道。
“国势如此,我等亦无可奈何。”魏桓早已接受这种现状,不在谈这个话题,从桌下拿出一卷帛书,继续说道,“老师年事以高,对大汉无法出力,辰儿你志气高远,身具超凡本事,正是为国效力之时,这是乡里蔷老、三老(掌教化的乡官),再加上伯庭的联名举荐书,本来想在你弱冠之时再做推荐,但观此一战,你之本领让人惊目,已不受年岁之限,可出去大展作为!”
古代二十而冠,汉代服兵役为二十三岁,刘辰今年还不到十七,如果没有推荐恐怕还要等五年。
“你不用着急做决定,推荐书可以明年使用,毕竟你还不到十七岁,确实过于太早,另外明年魏仪升任主簿,可以借力。这里有兵书三卷,回去之后好好研读,将来对你大作用!”
魏仪是魏桓独子,在高显任县吏,可以给自己不小的帮助,黄巾之乱还有不到两年,也不着急,双手接过兵书,“辰听从老师安排!”
回到家中,刚进院门,就见两只灰影闪了出来,扑在刘辰身上。
这两只灰影正是他收养的两只幼狼,此刻虽然已经六个月大,却长得和普通狼犬一般,皮毛呈灰白色,十字脸型,同样长着一对天蓝色的眼睛,由于刘辰经常给他们洗澡,加上伙食极好,毛发飘逸蓬松,极为神骏,当然,这是外人的看法,刘辰可不这样想,因为这个样子几乎和后世的一种名犬别无二致,这种名犬俗称“二哈”,也叫“撒手没”或者“拆迁主任”。当两只幼犬养成时他还以为中间被人掉包,甚至恶意的认为母狼行为不端,要不然好好的狼怎么会突变呢?这也就罢了,两只幼狼被母狗带大,性情和家犬一般无二,会摇尾巴,会撒娇,精力旺盛,活泼异常。
两只幼狼都是雄性,名字叫大灰,二灰。
“你们两个二货,先一边玩去!”
刘辰没好气的将两只狼弄到一边,进屋打开三卷兵书。
三卷兵书分别是《孙子兵法》《吴子兵法》《六韬》,三卷之中孙子兵法最为熟悉,三十六计自己大都会背诵,吴子兵法是战国时期兵法大家吴起所著,其战绩辉煌,不曾一败,打的周围强国丝毫没有脾气,六韬就是太公兵法,极为有名,前世只粗略看过孙子兵法,如今自己将步入乱世,这兵书可助自己统兵打仗。
刘辰先拿起吴子兵法,读了起来,这一读立刻被里面的军事思想谋略,行军布阵之法所吸引,一直到两只狼呼嚎不已才意犹未尽的放下兵书,感叹古人之智慧,
他起身看看天色,原来已经天黑,不得不起身生火造饭。
有了两位祖宗,加上自己饭量越来越大,每顿几乎都要半大锅食物。
晚饭是高粱米饭,加炖野猪肉,肉里加上人参,灵芝蘑菇等辅料,两只狼吃的和刘辰一样,也正是如此,长得比普通狼要快,要壮。
高粱是玄菟郡百姓种植的作物之一,被称为“蜀黍”,据说从蜀地传来,因为其比传统作物高产,是穷苦人家的主要口粮。
“要论高产,还是红薯和玉米,可惜这两样东西远在美洲,还有辣椒,哎!”
刘辰爱吃辣,想到隔着整个太平洋的美洲,他就郁闷非常,只能用葱蒜代替,不过他不知道的是大蒜也是舶来品,是西汉张骞出使西域带回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