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幻境百年 楔子

  PS:要唱就唱,唱出自己的风采。想唱就唱,要唱的痛快!
  PS:感觉到没有,貌似最近的“PS”更霸气啊,以前也是这两个词,为啥子呢?难道是因为我以前一直开英文打字,所以是这样的,“PS”,好吧,一样霸气!不明!
  “姐,你看啊,太阳在动啊!”“废话,太阳能不动吗!”“可是,可是太阳动的好快啊!”“快?”青春洋溢的女子抬头看去,只见天上的太阳飞速移动着,而在它的身后,有着一个小黑点,这个小黑点似乎正在追逐太阳,这是什么鬼?!少女立马打电话给报社,但很可惜的是,打不通。“对不起!您拨打的用户暂时无法接通,请稍后再拨。Sorry!Thesubscriberyoudialedcannotbeconnectedforthemoment,pleaseredialter.”再打,“您好!您拨打的电话正在通话中,请稍后再拨。Sorry!Thesubscriberyoudialedisbusynow,pleaseredialter.”,真是的!怎么搞的嘛!就在这时,黑点瞬间变大,太阳变成了人形,一个威严的声音传来,“黑皇,你到底要干什么!”“炎帝,你跑什么啊!我找你聊聊天而已。”“那就把你的口水收起来!”“好吧,谁让你那么诱人呢!我可爱的小点心,你知不知道天帝去了哪里?”“你来问我,我还想问你们这些人呢!”“别生气,我这就走。”黑点变成的狗很快消散了,而那太阳所化人形,也就是炎帝,他看着大地之上的人,然后一挥手,接着变回太阳,回到了原来的位置。而那个美丽小妞则是一脸茫然,看看旁边一脸纯真的妹妹,再看看周围,“我不是在家里吗?”
  在一个虽然干净,但是并不富裕的家庭中,一个孩子的出生,意味着一笔巨大的支出,而这笔支出可能是无法承受的,尤其是在他们已经有了三个孩子的前提下,辛运的是,大女儿已经找到了工作,大儿子在国外自力更生,小女儿虽然还在上学,但是每年都能拿奖学金,而现在,这个小儿子的诞生,也许还能让他们再享受一次天伦之乐,而这个孩子,他叫做,李想。李想的大姐叫做李煜,大哥叫做李磊,二姐叫做李小冉。大姐高中毕业就不去读书了,然后在亲戚的帮助之下,李煜找到了一份上市公司做秘书的工作,这家公司是一家大型的网络公司,当然没多久就转型做内衣了,老板换成了一个高冷的妹子,叫做朱悦,高老庄朱刚烈之后,看到李煜非常能干,同时也是一个美女,所以就让她做了自己的秘书,现在也是闺蜜,至于原来那位大妈级人物,自然是重新找了一个秘书。李磊读书很好,为了供他上大学,李煜自动放弃上大学,转而在社会上拼搏,而李磊也不负重望,比国外一所知名大学常青藤学院破格录取,成为了一名将来的海归,现在还有了一个洋妞做女朋友,白天在小苹果卖水果,晚上在床上战大洋马,业余时间还搞了一个布雷兄弟会,专门画漫画,然后赚钱,他们画的超级罪犯系列十分受欢迎,其中的小丑等罪犯有无数粉丝。李小冉自幼就颇受宠爱,家里人把她当宝,含在嘴里怕化了,捧在手里怕丢了,总之是各种爱护,原因是被诊断为是先天心脏病,当然直到现在为止,也就发作了一次,但也就是那次,李小冉差点死亡,心脏骤停十秒,只差一点就救不回来了。当然李想是没有什么疾病的,但他是一名穿越者啊(主角意淫),而且天生大力,在出生三年后,就能举起金杯面包车的一角,当然这是没有和人说过,毕竟是个成年人,考虑问题比较全面。
  十五年时间可以做很多事情,比如写一点书,又比如写几部书,再比如码点字,而在这十五年中,李爸李妈相继离世,一个死于马航失联,另一个也死于马航失联。在这十五年中,李煜开了自己的服装店,而李磊则创建了漫画***,改画起了超级英雄漫画,还出了个杂志,就叫《超级英雄OL》,李小冉被一个白胡子老头收为徒弟,带走了,到现在都没回来,但肯定没事,不时还会写信回来,老头表示,李煜和李磊都是有资质的,但一个不适合他门派的功法,另一个直接拒绝了,至于李想,老头表示,“朽木之才,难堪雕琢。”大致就是这个意思,这让自誉为一代主角的李想感觉再也不会爱了,晚上多吃了一碗饭。李想十五年时间,写了四十五本书,严格来说,是五年写了四十五本书,其中四十本是在李爸李妈相继去世之后写的,其中有魔兽系列,福尔摩斯探案集以及他自创的苦难的一生系列,总共四十本书,至于另外五本,分别是仙逆,诛仙,仙剑,以及凡人和朱雀,其中朱雀记正在连载中,马上就要完结了,然后李想用自己的笔名大仲马表示,新书会是一本开创一代流派的,叫做“无限恐怖”,同时还会附上一些好东西。他的读者表示这位老兄又要开大了,上次开大大的人不要不要的,这难道又是一场屠杀?!因为某些原因,所以李想自己搞了个文学**,以及开了家文学公司,都叫做终点文学,为了致敬某大**,然后现在百分之五十都是他的书,百分之四十都是扑街的书,剩下的才是可堪入目的书,所以这个**被叫做扑街集中营,又叫做大仲马幼稚园。
  李煜现在在国外看老外搞比利,呸,是时装秀,和维秘一个性质的,但是模特都是男的,因为这是一场男性内衣时装秀,主办方是比利的母国法国的一家知名时装公司天赐,这家公司的老板是个长得比女人还女人的男人,叫做斯蒂芬盖茨,他有个好基友,不对,是合作伙伴,叫做比尔乔布斯,两个人经常一起玩游戏,玩得很投入。有一天,他们正在玩找大屌的游戏,结果有个叫做卡巴斯基的人冲了进来,硬是要**尔,不对,是要打比尔,比尔很享受,不对,是很难受,我正在找我基友的大屌,不对,是正在和合作伙伴玩游戏,你冲进来就要打我是什么意思!盖茨也很恼火,你个混蛋,在外面有男人,不对,是在外面有仇家,为什么不告诉我,为什么一定要等到他来搞你的时候,不对,是来打你的时候,我才知道有这件事情!于是两人闹掰了,现在还在闹。至于卡巴斯基,他则是很快就被淘汰出局了。李磊正在和美国一个叫托尔的人谈判,想让他作为雷神的原型,但这个托尔表示钱太少,一脸鄙夷,于是李磊决定用武力打动他,不对,是用真心感动他,然后托尔表示打死我我也不同意你们这些黄皮猴子使用我的肖像权,于是李磊很感动的找人打死了他,不对,是送他回了老家。李小冉那边一直只有信件来往,她表示师门内很好,师兄师姐很好,师傅师叔对她很好,然后修为进展很快,现在已经是练气四层的小高手了,一旦当她成为十层大高手,一定会来找回场子,不对,是爱护李想的小屁屁,李想表示,我一定双拳伺候,不对,是准备一顿大餐。
  网上一直有言论,那就是大仲马是男是女,说“Ta”是男的,拿出的是“Ta”在自己的单章里说的几句话,“我本楚狂人,凤歌笑孔丘。手持绿玉杖,朝别黄鹤楼。”,表示能写出这种诗句的只有男性,然后说大仲马是女的表示,这是偏见,拿出了李清照的诗做讽刺,这位女儿身男儿心的诗人,一直以来颇受争议,但因为她是南宋大词人,所以现在对于她的争议都无法影响她的影响,她依然是古今第一文武此人,文能提笔安天下,武能上马定乾坤,写的词句也是霸气侧漏,相当霸气,什么满江红,什么从军行,所以根据这个说大仲马是个男人,完全是无稽之谈,然后又拿出某位叫做李煜的皇帝的词句,这个男人的写的小家碧玉的词句,虽然不像他本人那样饱受争议,但也是争论无数,所以这就成了女派的证据,而男派又拿出了许多证据,李想为了名声,就没有出来说他是个纯爷们,甚至不时出来捣糨糊。这人啊!
  李想把朱雀记的最后一章上传完毕,就把新书的前三章上传**,虽然这是个形式,因为公司都是他自己开的,他还是老总呢,还是法人!但是形式不能破,不然以后都这么做,很麻烦的!然后过了没多久,新书就面见普罗大众了,而在第一章中,他又习惯性的附上了一首歌,这是第多少次这么做,诛仙没有,只是跟了一份歌词,歌名青云志,原名情醉,仙逆的歌我心无悔,仙剑的花与剑,以及凡人的修仙缘和朱雀的京城夜,而这次的无限恐怖的歌曲是穿越时空的爱恋,这是用了变声软件后唱的,他不想暴露自己的身份,他怕麻烦。
  PS:说好的沿街卖唱没了,下一章就是。本书首发来自,第一时间看正版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