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89章 调兵遣将
突厥来了,夹缝中求生;刘武周造反成功,马上俯首称臣;韦韬世就任行军大元帅,马上对准刘武周反戈一击。
韦韬世走了,刘武周被灭,他们再次消停了。
李世民登基之后设立并州大都督府由杜如晦兼领,又派裴律师、长孙濬一文一武接掌晋阳,加上秦琼长期驻军,这一部分人也就安稳了。
而现在杜先的到来,并州烽烟再起,秦琼朔水坞大败。这些随风草又观望起来杜先这堵墙,盘算着是否倒向杜先。
为首人物,便是燕然县令高配,字仲南。大隋宰相高颎之孙,忻州刺史高表仁之次子,也算是太原府一方豪族。
燕然县本为阳曲县乃是李世民新置,由于燕然山中的粟特部落迁徙阳曲,故而置此县。
由于高表仁带长子高相出使倭国,大海之上风云有变,可谓一个凶险的差事。
李世民见燕然县令出缺,便顺手把这个空缺给了高配。
燕然县固有“三晋首邑”之称,扼晋要冲,太原门户。
云中山纵贯南北,因为并北屏障,号称太原之北大门,为兵家必争之地。加上又有外族盘踞,所以,这个燕然县令是有独立的军事权。
书归正传,接着说高配。
此人内政颇有手段,然则与裴律师、长孙濬二人不和。故而,并州长史的位置一直未曾获得。
随着长孙濬杀了裴律师投降杜先之后,高配谄媚无限,又为讨好杜先,将家资大量献出,可杜先并不太领情。
高配苦思多日,进入裴律师府邸找出了并州地形图奉上,杜先这才大喜,即刻让他出任了并州刺史一职。
西门道看过之后,开始了紧急布防,为了稳固这仅有的并州基业。但西门道知道,杜先此时已是强弩之末,只要韦韬世合围之势大成,杜先败亡是迟早之事。
若想确保杜先能站稳,唯有向幽州进军。可眼前战事紧急,图谋幽州之事恐怕要搁置了。
西门道现在能做的,也只有设伏击溃杜如晦所部的绛州兵马了。
可事与愿违,斥候传来消息,杜如晦所部兵马,突然安营扎寨停止了进军。
这让西门道很是惆怅,各方要道皆已设下伏兵,只等敌军入瓮了,到底是何原因呢?
杜如晦率领绛州军屯兵扎营不再往前一步,自然是高承光带领九星飞傀率先赶到。
当天夜里,高承光只身一人闯入大寨,兵卒阻拦不得,大袖一挥,动手之人便应声倒地。
总之,举手投足之间便有兵卒翻倒,无人可近其身。
这么大的动静,营中两位主将自然被惊动了,带着亲兵围堵高承光于中军大帐前。
杜如晦身边站着赫然是柳先成之子柳十元,提着十琛神刀充满敌意的望着高承光。
高承光从怀中拿出桃源令,表示奉了韦韬世之命而来。
又对杜如晦说道:“克明大都督,在下高承光,奉了平驱王教令前来,有军情告知。”
柳十元可是个混不吝,他可不认什么五柳桃源令。
斜眼看着高承光,表示怀疑:“你说是便是吗?万一是杜贼的阴谋,本将军岂不是正中下怀吗?”
不由分说,十琛刀一抖,直刺高承光。
高承光身法飘逸,连连后退,柳十元几乎无法沾身。
僵持了一会儿,高承光呵呵直笑:“小将军武艺精湛,可若如此以往,恐怕天就明了。”
柳十元气喘吁吁,吐了一口:“呸,老子就不信了。”
接着,哇哇乱叫,继续搏杀。
高承光见柳十元搏命,不由得眉头一皱,闪身抬手就抻出锥子一般的细剑。
柳十元只见高承光脚踩阴阳,忽的一转身,就觉得自己后脑勺一阵凛冽的寒意。
不用说,自己已经输了。若是高承光想要动手,自己早就被一锥子刺穿了咽喉。
杜如晦一见,带着人手就把高承光围了起来。一时间,局势紧绷,僵持住了。
柳十元此时仰天大笑,而后手一松,兵刃落地,言道:“哈哈哈哈,大司工果然名不虚传,晚辈甘拜下风。都散了吧,散啦!”
高承光的锥剑伸缩般归了袖中,朝诸人拱手行礼,而后对柳十元言道:“将军仁义,知耻后勇,真乃大丈夫也!”
杜如晦、柳十元与高承光进帐叙事,高承光把此行目的说个清楚,杜如晦恍然大悟,果断决定驻兵不前,静观其变。
之后,再次给韦韬世写信,问询下一步的计划。
韦韬世接到了杜如晦书信,得知了高承光已然到位。故而下了总攻的命令。
“出克,你且说说吧。”韦韬世看着杜楚客说道。
杜楚客精神一振,清了清嗓子,开口道:
“诸位,若要进军,先定绥州,再夺延州。内中山岳关隘众多,行军不易。
而这绥州头一道关口,便是清涧。此处,由左漫仙两个弟子左青笃与左清守把守,兵马约近万数,可见左漫仙对其重视。
清涧环山多林,裴行俨将军,如今你暂领朔水营,当做前部先锋,务必将路径勘察清楚。”
“请军师放心,定不辱命。”裴行俨插手应命。
杜楚客接着说道:“司徒高临,这延州交给神机营了!
其境内地势东高西低,群山连绵,沟壑纵横,地形破碎。
内有要塞名曰:团城,以山为屏障。此山南北走向,由诸多山峰构成,姿态雄伟,石叠如楼,高千仞,以为险要。
若取延州,非神机营不可!”
“请军师放心,誓取此城。”司徒高临接下令箭,出营准备去了。
韦韬世看着沙盘,端详了半天,而后说道:“嗯,不取此二县,恐怕是无法兵进介州……
孤以为,让安北都护府苏烈苏定方率突厥铁骑出动,直逼杜先后方。虽不能对其造成重创,但至少要让其心有余悸。”
杜楚客点点头,笑道:“王爷高见,若不防范,那突厥骑兵长驱直入,后果堪忧。杜先定会分兵拒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