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入楼烦
他身材偏瘦,铁甲之外又罩着无袖狼皮裘,手中一把弯刀,刀身较细,弯曲度如月牙,刀柄是朝下弯的,这是典型的突厥弯刀。
突厥骑兵都是两把刀,一柄马刀,刀身厚重,用于马战。另一把则是弯刀,多是佩刀,用于步战。
韦韬世抽出了纯钧剑,剑指他道“请”
话音未落,刀剑相交。
韦韬世单手背后,用剑从容格挡来势汹汹的弯刀。
他能明显觉得炽俟炎的刀法以快见长,凶狠且搏命,同时也很执着。试探性的一刀之后,明知无果,还要拼了命的再追砍几次。
韦韬世仗着狮奋功的灵动躲闪腾挪,为的就是要摸清炽俟炎刀法的路数。
如今身怀三千剑道的韦韬世要以剑破刀,可谓易如反掌。
韦韬世发动了反击,只因这炽俟炎刀势奇快,若想破之唯有比他更快。
如此一来,弯刀虽快,却是短快;而韦韬世的剑比其刀更快,乃是长快。如此,便成了长快压制短快。本来身法轻扬的炽俟炎,变得无比重拙。
加之韦韬世看破了炽俟炎的招式,每每出剑都是攻下则先上,击其左而刺其右。
炽俟炎只觉得自己左右难相顾,上下不能防。本来凶狠拼命的快刀,变得开始瞻前顾后,顾此失彼。纯钧剑锋再其周身所过,铁甲外的狼皮裘已然被切割的四分五裂,破烂不堪。
炽俟炎恼羞成怒的扯下残破的狼皮裘,再一次持刀杀向韦韬世。
庶人剑,剑道三千。练至化境便是无剑而有道,无招而胜有招。
韦韬世初窥门径,多少有些领悟,见炽俟炎犹如恶狼一般杀来,便也剑剑都是进攻,放弃了所有防守。
这一点跟桓侯枪有异曲同工之妙,如此施展,便可化解敌人之进攻,让其不得不守。
韦韬世用庶人剑时,何等潇洒优雅,宛若一个绝世剑客
而此刻的他放弃了庶人剑中的三千剑道,随心而行,任意而为。
这样的剑招显得无比笨拙,甚至可以说丑态横生。但令他自己惊喜的是,这每一剑的威力显着,甚至超越了施展庶人剑诀时。
在炽俟炎看来,这个时候的韦韬世破绽百出,可每每朝着破绽进攻,却都被完美化解。而这还不算完,一旦收架势稍微慢些,反而会陷入绝境,被韦韬世一剑毙命。
炽俟炎的武学造诣不低,他算是明白了,这些破绽都是韦韬世故意留下引君入彀的,之所以还剑下留情,就是想叫他明白韦韬世剑法之高明,好让其心悦诚服。
可越是了解到真相,炽俟炎越不甘心。但他已经失去了当年的血性,不再是悍不畏死的马贼大当家,而是无比惜命的楼烦叶护。
当纯钧剑以极快的速度划破了空气,径直刺向他的脖颈时,他顿时感受到了被死亡支配的恐惧,他内心深处发出了呐喊我不要死
炽俟炎紧紧的闭上了双眼,他知道一切都晚了,紧接着脑中一片空白。
少时,炽俟炎再一次听到了熟悉的声音,那是同胞们再用突厥话喝彩。他这才再一次睁开了双眼,见到面前笑盈盈的韦韬世已然利剑归鞘,他顿时热泪盈眶。
不光是炽俟炎,无论任何人劫后余生之后都会落下一种不可名状的泪水,可能是侥幸,可能是激动,亦可能是感恩。
韦韬世淡淡一笑,道“叶护,你战败了”
此时,惊云金雕翱翔于天际,鹰击长空,惊空遏云。而后盘旋下落于韦韬世肩上,盯着炽俟炎。
炽俟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他再一次揉了揉眼睛,确定了这惊云金雕的确是活的。
“乌古斯金鹰这是乌古斯金鹰啊”炽俟炎万分激动的用突厥话对着身后的楼烦军们高喊。
紧接着,炽俟炎在内的所有楼烦军朝着韦韬世行了三拜九叩的大礼。
韦韬世可不知道这些楼烦军是因为惊云金雕而拜服自己的。便问道“叶护,敢问可是倾心归附了”
炽俟炎激动的点点头说道“那是自然您是乌古斯的使者,否则这金鹰岂会听从您的召唤”
韦韬世抚摸着惊云的鹰羽,笑道“哦,它一直都这么听话啊”
炽俟炎惊恐万状的说道“您您竟然敢如此说,看来您的确就是乌古斯的使者”
韦韬世纳了血闷,一头雾水的问道“叶护能否说的明白一些”
炽俟炎解释道“大都督是汉人,想必不知道突厥教义。乌古斯可汗是我们突厥至高无上的神明,创造了日月星空、大地海洋而这乌古斯金鹰就是他的化身,也是我们的图腾。”
说着,炽俟炎拿出了证明自己叶护身份的戒指,纯金所制,上面赫然篆刻的是一只展翅翱翔的鹰。
而后接着说道“吾之所以不听从阿史那咄吉世的调遣,是因为他们阿史那一族背弃了乌古斯,信奉伊质泥师都,以狼为图腾。”
韦韬世这里听明白了,炽俟炎话中说的“阿史那咄吉世”,就是如今的突厥始毕可汗。
韦韬世暗道怪不得全族都跪下了,原来是把老子当成神使了既然如此,那就来一个将计就计
思量后说道“这金鹰与我自小一起长大,我也不知道叶护所说的乌古斯是何意”
炽俟炎说道“大都督请放心,吾会去召集葛逻禄其他两部叶护谋落与踏实力,前来参拜您的。现在,请您进城吧”
韦韬世很满意眼下的结果,这样的便宜不占白不占,没想到这一只鹰可是帮了大忙。如此一来,若能集结葛逻禄三部的兵力,那还怕什么刘武周
“三军听命,进城”韦韬世一声令下,大军浩浩荡荡的进了楼烦城。
入城头一件事,韦韬世便要求免去城中所有汉人的奴籍,更不允许出现汉人受到欺凌的情况发生。
在这些葛逻禄人眼中,乌古斯神使的话就是神谕,有谁敢违反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