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三章 一日不见兮 思之如狂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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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他是从小就喜欢斐澜烟,可斐澜烟早就比他的生命还要重要。
既然自己的心意已经给她带来了困扰,那自己就该离她远远的。
只要她开心,不能跟她在一起好像也可以接受。
尽量忽视心脏处的疼痛,赫连歌低头轻轻地抚摸着手上拿着的一根白玉簪。
白玉簪泛着莹润的光泽,质地上乘,一看便知不是凡品,价值连城。
这是他在边境时偶然得到的一块玉石所雕刻而成。
当他第一眼看到那块玉石的时候,就想将它雕刻成簪子送给斐澜烟。
所以他特地去学习雕刻,开始时用木头来练习,之后再用一些廉价的玉石练习,手法由生疏到熟练,雕刻出来的成品由粗糙丑陋到鬼斧神工。
直到用廉价玉石雕刻出来的成品让自己满意了,他才动那块价值连城的玉石。
雕刻这根簪子的每一刀,都倾注了他的爱意。
赫连歌还记得,当这根簪子完工时,自己那雀跃的心情,他本是想将这根玉簪当做定情信物送给斐澜烟的。
可是现在,用不上了,只能用来当作一个念想。
赫连歌的食指细细抚摸过簪子的每一处,从簪头到簪挺,再由簪挺到簪头,动作轻柔和缓,眼里充满柔情。
抚摸簪子的动作,看着簪子的眼神,好像他手上的并不是一根白玉簪,而是一个人。
这玉簪戴在澜澜头上,定是极好看的。
赫连歌幻想着斐澜烟戴着玉簪的模样,马车却突然停了下来。
以为是到了将军府,赫连歌将手中的白玉簪珍之重之地收好,起身准备下马车。
掀开车帘他才发现,马车停下来的地方并不是将军府的门口,而是在一个隐蔽的死胡同里。
车夫的尸体早已躺在地上,马车不远处正站着五个蒙面黑衣人,个个手持长剑,眼冒寒光。
赫连歌冷静的下了马车,不着痕迹的上下打量了一眼车夫的尸体。
车夫全身上下,只有脖子处有一条看似很浅的血痕。
一刀毙命!
赫连歌心中惊讶,他竟然没有听到一点声响,足以见得这些人武功是何等的高强。
“不知赫连得罪了什么人,竟劳烦出动这么大的阵仗来。”
赫连歌嘴上这样说着,不动声色的打量着周围,寻找最容易突破的缺口。
他对自己的身手有信心,但双拳难敌四手,更何况这几人明显武功不低,他还不是个自信到盲目的人,并不想硬拼送了命。
可惜,这些人看似杂乱轻率的一站,却将他堵得死死的。
真是应了那四个字,插翅难飞!
莫一见下马车来的确实是赫连毅之子,并不与他废话,手腕动作间带动剑身一个翻转,冷漠道:“杀!”
说罢便飞身而上,直取赫连歌要害!
之所以等到赫连歌下了马车才动手,不过是他想确认马车里的人是不是任务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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