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15.失之我命
杜克国王在27年底突然去世。死得不甚体面:据说是他一早起来喝多了,下楼梯时一脚踏空,由于国王身高很高,加上陈旧的城堡楼梯转角横梁过矮,他的死因是脑袋磕中横梁一头撞死的。一早就喝得醉醺醺,怎么看都不是什么正经国王。可怜留下孤儿寡母,小王子未成年。老国王尸骨未寒,小王子的亲叔叔和堂叔叔纷纷按耐不住,各自从自己的领地起兵造反了。王后无奈求助于神皇出面。
泽文现在顶上了泽熙原本在神皇军队中的职位。他会在杜克休战时带着他的12人亲卫旋风突访琉森,一进门就嚷着要吃好喝好睡好。这位养尊处优的小王子依旧不习惯昔日哥哥的工作节奏。倒是对琉森王室现在提供的餐饮赞不绝口。
“还不是因为有罂芷帮你。哥你福气真不错。”泽文歪到在沙发上喝着下午茶。他眯着眼睛看着夕阳,伸了个懒腰。“晚饭后我就得动身回该死的杜克。离开你们幸福的家。”
他说完抬眼看着离婚后一蹶不振的妹妹泽绮,开口道:“我说傻丫头,这回你要是相中什么男人,可得给哥哥们过过目,不能再吃亏了。罂芷护得了你一次、两次。护不了你一辈子。”
“这是我的错吗?有这么个爸爸,你当我有的选?那是命!”
泽文楞了一下才回神,苦笑道:“也对。”他曾经也被订过一门亲事,对方是夏卡一位公爵之女,结果还没到成亲年龄,姑娘得了奔马痨先挂了。泽文这才侥幸没有成为牺牲品。
泽绮剥了一颗葡萄塞进嘴里,顺便白了他一眼,悠悠地说:“再说你怎么叫她呢?罂芷、罂芷……”
“我乐意,我哥都没说,你管的宽。”泽文一个白眼怼回去。“她还比我小半岁呢。”
“没事、没事。一家人爱怎么叫都行。”我赶紧打圆场。神皇的小儿子也是难伺候的主。在夏卡的那些年做惯了无法无天的小霸王。
这年因为战事吃紧,我的23岁生日都在慈善出访中度过。我们的结婚纪念日都没来得及过。泽熙送的生日礼物又是不动产:南洹以东与沵滢国境相距22海里的无人岛。他简直买度假别墅上了瘾,尽管我们根本抽不出时间度假,泽熙说以后退位了就住在那里过一段清净日子。虽然这第三次置房产被神皇骂了一通浪费钱。可我还是很高兴。
泽熙知道我喜欢到处浪,被父亲骂也要给我买的行为的确让我很开心。当然事后我非常懂事的填补了钱窟窿。神皇脸色这才好看了一点。
杜克战事告一段落后,我们的慈善出访便如期而行。看到因为战争而变成孤儿的小孩子。总免不了揪心。我们又在杜克买了一片土地,建造了孤儿院,以此纪念结婚三周年。当然这些费用都是我出的。要再从神皇家过钱,神皇真要从御座上跳起来打人了。
泽熙还说等我们以后有了孩子,要带孩子来做义工,让他们知道他们是有多幸福,出生在这样的家庭,什么都唾手可得。
这是世界上第一座“熙爱孤儿院”。当然那时它的名字还不叫这个。
杜克停战后,最终使这个国家一分为三,表面上依旧是杜克王国,实际上已经成了北杜克,东杜克与西杜克这样一国三分的局面。这局面维持了大半年。神皇军还没来得及撤兵,东杜克,属于小王子的占领区上又出了一件大事。
小王子得了天花。
这个天真少年去难民窟探视时,为表现亲民,用他们的一条毯子裹了裹自己的身体。之后症状开始陆续出现:头痛、发烧、反胃、背痛,有时还伴随着一些痉挛或神经错乱。小王子开始持续三四天做噩梦。白皙的脸上开始出现一团团散开的深红色斑,并且逐渐遍及全身。
这种在空气中就能传播的病毒过去只是在贫民窟和战区出现。杜克王室是第一次发生这种事。泽文听到这个消息几乎是落荒而逃地滚回了琉森。死活不肯回到营地,信誓旦旦表示就算神皇要把他脑袋拧下来也比先被毁容再死掉得好。
这个小叔子的确挺棘手。纨绔子弟的毛病一样不缺,又仗着脸长得好,搁哪里都是惹事精。在琉森也是招惹了一群贵族小姐为他哭哭啼啼,他却拍拍屁股潇洒走人。让我和泽熙为他收拾烂摊子。
话说回来,这次杜克小王子真是难逃一劫。天花病毒开始在小孩子白皙的身上生出其标志性的红疹,以宣告其存在。之后几天内,扁平的痘疹开始肿胀,先是丘疹,接着变成水疱,然后是脓疱,之后脓包干裂,开始变成硬壳或结痂,整个过程都疼痛难忍。可怜原本俊美的小王子变成了一只丑陋的全身肿胀溃烂的怪物。
杜克王后哭成了泪人。眼泪却无法拯救病人。小王子终告不治而亡。
杜克在短短一年里,再次失去了一位国王。
躺在琉森王宫的泽文仰天长叹:什么!又要打仗了吗?
小王子死后三天,森梢交给我一封密函。里面部分内容简直可以媲美的狗血剧情。
森梢给我的侍从弗农,竟然是杜克老国王的私生子之一。这位老国王是出了名的不靠谱。非婚生子有一大堆。弗农的母亲原是地方乡绅之女,这姑娘把全部营养都用在了长漂亮这件事上,智商愣是没跟上。遇到出来狩猎的当时还是王储的老国王,发展一夜情自然是不怎么需要智商上的考量,于是当年的王储连哄带骗,姑娘半推半就成了好事。谁都没想到意外有了这么一个儿子。最终却是受到母亲的连累,连私生子身份都没被认,只算了一个非婚生子得了一点抚养费(买断费)结束了。好在弗农本身天资聪颖又稳重踏实(可以说蒙神垂怜,完全没遗传父母任何一方),外祖家道又殷实,送去了嘉德大学读书。有时候吧,倒霉久了总有个把好事发生。弗农偏偏就被森梢看中了做了副官。
杜克王后这回是迫不得已,在这么多私生子里挑来选去,忌惮着各方利益牵扯,一拍脑袋:不如扶一位没有任何背景的,反而听她的话,合她心意。杜克王后派来密使夜访琉森王宫,此事上真是与我一拍即合。神皇势必是要在泽绮的婚姻上捞一笔政治投资的。一方急需稳固强权来保住王国统一,一方急需获得更多的国土确保神皇退位后家族繁盛不衰。而我正缺一个契机让泽绮安安心心嫁给弗农。神皇家的势力获得杜克王权,杜克获得神皇独女做王后。三方皆大欢喜。
“我觉得这王后挺有手段的,比弗农厉害。”我看完信,递给泽熙。“我就怕弗农会吃亏。”
“那倒未必。你的弗农没有看起来那么温顺。”他看了信后问道:“你怎么打算?”
“我当然是让弗农自己决定去留。说实话他不去才是傻瓜呢!”我看了一眼:“这样他才能有底气跟泽绮求婚呀。不然你爸爸——神皇陛下,还不得把弗农一脚踹下御座台。”
泽熙噗呲一声笑出来。这事儿他爹还真做得出。
弗农考虑再三,最终扮成泽文的亲卫,跟他走进了杜克王宫,用一种隐蔽的方式与王后见了面。未来的几年里,这半路杀出的陈咬金在神皇国的撑腰下竟然奇迹般地在坐稳了杜克国王的宝座。
时间一晃到了9月,从诺博出访归来的泽熙多少有些忧郁。反倒泽绮因为心上人做了国王,天天哼着歌,等待婚期的到来。
杜克的事情还没了结,迦岚的事态又恶化了。
神皇国简直成了忙到焦头烂额的救火大队。
泽文还在杜克帮自己未来的妹夫整顿秩序铲除异己。迦岚这边的教会已经压不住棺材板,不得不求助于神皇国:在迦岚国内兴起异教“智慧派”,传播新神“智慧之主”信仰,诋毁神教,鼓吹邪恶论,已经累计了众多信徒,他们快压不下去了。
到了2029年10月初,迦岚已是风声鹤唳,草木皆兵之势。新教派的信徒四处宣扬神教虚伪,苛政暴税,神皇一手遮天,插手别国事务。抗议□□最终抗议演变成骚乱,打砸神殿,屠杀神祭神铎。这波造反的势头甚至波及了几个周边国家。
神皇终是坐不下去了。连发三道御令,又派出大军压境。意思很明显:迦岚国王你行不行?不行我亲自捏死他们。你这个国王也就不用做了,这把交椅换个人坐吧。
迦岚本身就是一个贫富差距过大的国家,富豪们穷凶极奢,穷人们食不果腹。如今对生活的不满演变成对教会的发泄。别有用心之人正好的给了民众一个目标和假想敌。
迦岚镇压不利,神皇气得吐血三升,自己的亲信里大儿子在琉森不能轻易走开。二儿子被绊在杜克帮准女婿扫平异己。于是把视线投到了我身上。
幕僚长一句“胜利女神出马,还怕什么事情办不成么?”又助长了神皇的信心。
森梢闻言皱眉道:“罂芷如今是琉森王后。由她出面怕有所不便。”
“王后陛下也不是没做过神皇特使。她过去做得这么出色。这次也就是一个督军传信的闲职。打仗有德朗将军在,还怕出什么乱子。”
神皇听了甚是满意。立刻下了御旨,派我再次充当神皇特使前往迦岚全权处理迦岚□□。
我苦笑着和泽熙告别。身边也没有弗农这个尽职的侍卫长,新侍卫长是琉森本地贵族,刚上任几个月,人倒是机灵。
这年的11月几乎没出过几天太阳。整月阴雨连绵,这几日更是暴雨不断。作为神皇特使,我已经离家1月有余了。虽然过去几年里也会因为各自的工作短暂分别,但这么长时间的分别还是第一次。
18日那天,一只渡鸦落在我们暂住的鸽堡墙头。侍从拆开脚环递来纸条。我打开看了一眼,立刻眉开眼笑,高兴地想在原地转圈:泽熙21日到迦岚的鸽堡来看我。
抛下繁重的公务,不远万里来看我。光是想想就觉得甜的不行。
身边老的侍从都一脸:我们懂了的表情。新来的侍卫长环顾四周,便也大致猜出了个所以然:琉森国王找老婆来了。
还没甜蜜一个上午,森梢突然风尘仆仆地骑着他的骏马冲进鸽堡,连一个侍从都没有带。他一脸严肃地说:“罂芷,你带一队人马马上出发去见一下海纳勋爵。”他把手中的神皇密函交到我手里。“戴上墨狸,不要用黑豹的形象,他们太熟悉黑豹了,远远地就知道你来了。”
墨狸立刻识相地抖抖毛变成了一只渡鸦。
“你路上要小心。毕竟路过敌占区的。”森梢叮嘱着。
有墨狸在我什么都不用担心。反正陆路不行我的墨狸还能飞呀!我心里盘算得美美的。为掩人耳目,我们扮作香料商旅。我的卫队长演商旅的头子,而我女扮男装扮作他的弟弟。我在夜行服下面又穿了华汐给我的披风,这样不怕下雨淋湿。
吃过午饭一行10人出发了。途径4个驿站,2座城市——其中一个就是迦岚首都首都迦岚城。我们预计是18日下出发,20日夜间返回。那么21日,泽熙来到鸽堡我能第一个迎接他。分别1个多月虽然书信不断,可我真是很想念他。
半道休息时,新来的侍卫长忍不住问感叹:“王后也是辛苦,哪有女孩子干这种差事。”
“嗯,神皇家的女孩子干这差事。”我答道。“我以前也做特使呀!北博一役成名呢!”
侍卫长笑了笑:“琉森王后是女中豪杰,老爷们都自愧不如。我只剩佩服了。”
我摸了摸脸颊,尴尬地笑了一下。其实我打扮打扮外表也没那么像汉子吧……
见面的过程倒是十分顺利。勋爵得到了神皇的承诺,放下了心中的大石头。他的领第地处要害,易守难攻。争取到他的结盟对神皇来说很重要。
其实,我内心很清楚神皇陛下早就起了杀心。他是要借此次机会除掉迦岚国王与其党羽,给这个国家换换血。我这个特使的到访,相当于给勋爵一颗定心丸。如果顺利,他姐姐的儿子就将成为未来的迦岚国王。届时他这个国舅也能一人之下万人之上了。
心怀鬼胎的两拨人悄悄见面后又在夜色中匆匆各奔东西。
我们原定计划是在灰狗驿站休整。一行10人低调得选择了一间极其普通的客栈住了下来。卫队长皱着眉说:“这也太……寒酸了一点。”
“我山洞都住过的,和森梢以及一帮诺博的将军们。”我淡淡地回了一句。
卫队长无语地撇了撇嘴,又让客栈当着他面换了一遍干净床单才离开。我现在明白为什么泽熙要制定他来做卫队长了,这家伙简直能顶半个保姆。
第二日起了个大早,在客栈里简单吃了早饭。原本一切都挺顺利的,谁知临走了,其中一个侍卫见到有个鬼鬼祟祟的身影在墙角一闪而过,立刻追了上去。
结果抓到一个讨饭的难民,看见我们一行人虽然衣饰朴素,但面料却是上乘,知道是遇到贵人,想捡点剩饭。结果还没靠近就被发现了,吓得屁滚尿流拔腿就跑。
我嘴角抽了抽,低声嘱咐卫队长别把人揍伤,给他点面包打发了。卫队长一边暗自低喃太善良,要吃亏的。塞了一袋子面包熏肉鸡蛋给那个一身破烂脏兮兮的难民乞丐。乞丐抹着嘴角的血,千恩万谢地走了。
我摇着头心想,都把人揍了,再给吃的只怕也是无济于事。人多半都是记打不记吃的。
可是人都放走了。难不成再弄回来灭口?还是早点离开这是非之地。
墨狸晚上短暂地做回猫咪,一早又变成渡鸦出去探路了。等我们上马跑了一段路。他回来告诉我们翻过弗格老林就是克布拉峡谷了。不过那段路一直在下雨。
我们商量了一下,还是决定按照原计划的路程返回。这雨说停就停说下就下,避无可避。在马背上快颠散了架子,终于到了下一个驿站。我拢了拢帽兜,缩在一堆人里面藏起来。吃的东西也是一言难尽。卫队长骂骂咧咧地表示这个国家烂透了。想想琉森漂亮的林荫道,干净整洁的驿站,彬彬有礼的仆人,再看看这儿。他狠狠叹了口气。
“酒也尝着跟猫尿似的。”一个士兵抱怨道。
“说得好像你喝过猫尿似的。”我啐了他一口:“要不回头让我家墨狸给你留一泡。”
所有人都哈哈大笑起来,那年轻的小兵红了脸。
我们的笑声引得对面一桌的客人侧目而视,其中一个年轻男人看了我一会儿,忽然举起手里的酒杯对我隔空敬了下酒。
我也是挺无语,扮成男孩子还能遇到这种事,如今这世界好男风已经成为普遍趋势了吗?我嘴角勉强扬了一下,别过头不再看他。
墨狸潇洒地飞到我们这桌上,扇了几下翅膀又跳下桌子,过了片刻,一只猫爬到我腿上。猫的午睡时间到了。整个下午,墨狸都窝在我腰上绑着的布袋子里午睡。
雨一直没有停,到了傍晚反而更大了。我们原计划晚上要到达迦岚城的,马匹在雨水中精神萎靡,士兵们也淋成了落汤鸡。我暗自庆幸自己机智带了华汐的斗篷让我免于淋透。
墨狸睡醒了,再次变成渡鸦振翅飞走打探前路。我们趁机下马休整。卫队长在树林边上支起几个只有顶的临时帐篷挡雨,生了几堆火煮了点咖啡提神驱寒。头顶乌云翻滚,远处电闪雷鸣。这雨看来一时半会儿不会停。
果然墨狸带回了坏消息:连日暴雨不断,前面有一段山体垮塌,泥石流挡住了道路。
“该死!”有人唾骂了一声。
“怎么办?”卫队长问道:“前不着村后不着店,荒郊野岭还大雨倾盆。这破地方!”
取出地图,几个人商量了一下,只能绕道而行,在树林里行一段路,能到一个名叫冰泉的小镇歇脚。在那里凑合一夜,第二天启程回首都,那么下午最多傍晚也能回到鸽堡了。大家喝了咖啡收拾东西熄灭火堆再次出发。
我们要在晚上宵禁前赶到小镇,不然再想进城得拿出事先伪造好的文书,就怕被看出端倪暴露了行踪,也意味着我们为了不暴露只能在城外过夜了。11月的雨天在树林过夜可不是什么好滋味。
墨狸在前方指路,我们终于在宵禁时间前到了镇上。也不知道是什么好日子?走了几家客栈旅店都没有足够房间容纳我们全部人,只能分成两拨。好在将就一晚。卫队长坚持我一定要住在那家间条件好的客栈。
我在房间里脱下淋湿的外袍,擦干净头发后和卫队长还有另3个士兵去吃餐厅吃点东西。没想到之前在驿站对我隔空敬酒的人又在隔壁桌。真真冤家路窄!
那人竟然端着酒杯走过来打招呼了。嬉皮笑脸地对卫队长说:“真巧,我们又见面了。”
卫队长对这种上门挑事的人敬谢不敏,抬了抬眉毛,姿态不置可否。但是手下已经很微妙地把我往身后带了一带。他内心叫苦不迭:神皇脑子究竟怎么想地?让这种姿容的儿媳妇出来办事本身就是在惹事。王后扮成男孩子的样子简直犯规。
那人也不在意队长的态度,似乎原本就不是这么重要的人物,他把目光投向我,微微扬起嘴角,继续说道:“你们可以叫我布钦——白鲨布钦。”
我瞬间明白了他的身份,难怪有这么浑然天成的颐指气使之感。这不是迦岚国王那个活宝侄子么。我来的这一个月他都野在外面玩儿,还没见过面。他并不知道我是谁。
卫队长应酬了一番,介绍自己为香料生意人,极为自然地将我介绍为他的弟弟。
他歪嘴笑了笑,开口便说:“先生的弟弟真是让我惊为天人啊!我布钦还从未见过这么俊美的少年。小少爷是迦岚本地人吗?应该不是……”他自言自语,摩挲着下巴:“这么美的容颜,我不会忘记的……”
卫队长愣了一下,没想到这家伙这么直接。他一手悄悄伸到后腰,按住刀柄。另一边,渡鸦突然从天而降。渡鸦这种动物常见。但那人明显被这只气势汹汹的渡鸦吓了一跳。
我乘此瞬间按住了卫队长的手,又低头看了墨狸一眼,然后抬起脸,对布钦摇了摇头。
布钦看清了我遮在帽兜里的正脸,深深吸了一口气,一只手不自然地紧了紧拳头。
卫队长随机应变道:“我弟弟年纪赏小,这是第一次出来跑货,难免怕生,还请布钦先生不要介意。我们明早还要赶路,失陪了。”他的手握着我的肩膀带着一众人回到房间,其实手心早已满是冷汗。
“明日一早提前一小时离开。不要惹是非。”我低声说道。
卫队长环顾四周,确定了没有可疑人之后颔首离开。
原本应该应该已经回到鸽堡的行程被泥石流阻碍了,又遇到迦岚国王那个色胆包天的小霸王侄子,我捏着眉心叹了口气。果然不能把事情想的太简单。
第二日天未亮卫队长已经轻声敲门。我也早就起床准备妥当。我们一行人连早饭都没吃,翻身上马向鸽堡奔去。只有神知道我是多么渴望能回到鸽堡扑进泽熙的怀里。
墨狸这次变成了白头海鵰在空中翱翔指路。我们在旷野中奔驰到达最后一个驿站,我们终于像饥渴难民找到干净溪水般喘了口气。
“真他妈糟心,你说咱们明明是神皇特使怎么就搞得跟老鼠过街似的。”
我笑了笑:“这样为神皇工作是常有的事。队长,你业务不精啊!”
队长脸一红,陪笑道:“王后见笑了。我一个大男人的确是不该抱怨太多。”
我扬了扬嘴角,喝下杯子里的咖啡。还有半天的路程就能回到鸽堡了,泽熙应该已经到了。他现在在干什么呢?是不是在午休了?
墨狸吃饱了又去飞了一圈,还没等所有人都吃完,他又屁滚尿流地扑倒桌子上大叫:“坏了坏了!昨晚那色胆包天看上你男妆的家伙,他们一行人跟过来。大概有20来个人。”
卫队长看了我一眼,腾地站起身:“赶紧走。”顺手一拍身边还在啃面包的傻小子的后脑勺:“还不走,赶紧回鸽堡。”
小兵委屈巴巴地捧着面包上马,依依不舍地看着那杯喝到一半的糟心咖啡。
“别看了,别看了。到了鸽堡给你喝个够。”队长催促道。不能亮明身份让他们知道神皇和勋爵达成协议了,更不能让他染指王后啊!他这个卫队长现在是脑袋别在裤腰上了。他觉得神皇派儿媳妇出来办事一定是来折磨他们这些下人的。神皇对自己儿媳有多大魅力没点数吗?他自己儿子这几年被迷成什么鸟样子他没点数吗?
人算却不如天算。我们走到弗格老林附近时,又一场暴雨席卷而来。墨狸不得不冒雨探路。终于找到了一座守林人小屋。我们立刻追着墨狸的轨迹前去避雨。
士兵们把马匹栓进简陋的马棚,我们则进屋生火取暖烤干衣服等待雨停。在温暖的炉火中绷紧了许久的神经终于放松下来,大家昏昏欲睡。
雨势丝毫没有减弱势头。我们没有等来雨止天晴,却等来了白鲨布钦和他的手下。他们乘着暴雨掩盖声息,一刀弄死了守在门口打瞌睡的小兵,冲进房间后迅速控制了局面。
布钦眼神直直地望着我,一步一步走过来,试图抓我的手。他低声反复说着我从没见过你这样的美人儿……仿佛入了魔。
眼前的一幕与多年前被海盗绑架的一幕重叠在一起去。我瞬间陷入了一种不知所措的状态,我该怎么办?
挡在我身前的卫队长突然暴起,一手拔出长刀,一把揪起我的衣领将我往门外送。他用自己的身体阻挡住身后反应过来暴怒的士兵,后背身中数刀,拼着最后一口气护我到门外。
布钦最终只揪走了我的外袍。他看到我内里洁白的神使披风惊呼道:“你是神皇家的!”
白袍迸发出白色强光,众人遮眼抵挡。
我趁机召唤墨狸,狮鹫叼住失去意识的卫队长拖到外面的草地上。我最终还是松开了他满是血污滑腻的手,没能带走他。墨狸将我带到凡人无法触及的上空。我摸到了腰间的星辰之箭。
不能放他们走!要复仇!更要灭口!刚才还处在惊魂未定的错愕中,下一刻,愤怒已经驱使我逼迫墨狸返回,准备痛下狠手手。我举起手中的箭对准木屋。
一箭!木屋屋顶骤然碎裂,墙体坍塌,迸出的火星燃起大火,又在暴雨中岌岌可危地静待熄灭。
白鲨布钦在暴雨中大喊着什么:“你……神皇家……‘胜利女神’?你是他要……”
我在空中垂眼看着几近疯狂的人,暴雨把我的头发淋成一束一束的贴在脸颊上。我第一次由心地感到讽刺:如蝼蚁一般的凡人,也配有这样的狼子野心妄图染指暮夕的继承人。
再次张弓搭箭射击。布钦往旁边纵身一跃,堪堪躲过那一箭的直射,他身边的人炸的血肉横飞。他受了伤的脸半边被血浸湿。整个人狂吼不止,处在疯魔的边缘。
他的随从几乎是半强迫地把他拉上马往密林深处逃窜。墨狸载着我在树顶之上追逐他们。谁都没有注意刚才躲在马厩的一个小兵抢了一匹惊魂未定的马往鸽堡方向疾驰而去。
白鲨布钦现在意识到害怕了。他的脑子似乎被暴雨这么冲刷着、冲刷着,忽然冲清醒了。他在干什么?他只是不甘心连小美人的衣袖都没有沾到。那张脸,他第一次在驿站看见后就辗转反侧难以入眠。他疯子一样跟着这队商旅,一路上都在权衡,是直接下手抢还是先认识了再想别的办法?他控制不了一定要得到这少年的决心。布钦攥紧了缰绳在树林中狂奔。他的卫队里只有一个人逃了出来,护着他逃命。
他过去从没看走眼过。谁知道这样的美人竟然是神皇家的儿媳妇。他以为这孩子只是长得过于俊秀了。竟然真有女人能隽秀清冷到媲美男孩子吗?
他一遍一遍回忆着那张脸,有女孩子不常见的浓眉浓睫,色彩奇妙的绿瞳仁,挺拔的鼻梁下,牛乳一般白皙的肌肤上,红唇微扬时一抹既俊俏又疏离的笑。他扯掉照袍时她露出的那一节莹白的手腕,看起来纤弱娇嫩,没有任何装饰品,只有一枚硕大的钻戒。那应该是琉森国王从夜民那里买来的求婚戒指吧,她变装都没有舍得摘下来。
为什么放不下她?果然是失心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