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陌上花开,可缓缓归矣 上
神音抬眸。
只听一个面带羞涩小姑娘,对她身边男子说,‘你好像我哥。’
另一个则热情奔放女人,则靠在另一个男人肩膀上低喃‘你好像我未来的夫君。’
“你看她们,那个聪明?”太一听闻,忽然间唇边悬起一丝玩味笑容。
“女人想嫁人,所以采取积极主动?小姑娘只会被动接受?”神音有些疑惑,她思索一会,指着那个情奔放女人。
“瞧你长相周正玲珑,一张聪明脸孔,笨肚肠。”太一好笑摇头,他手指敲在她脑门上:
“小姑娘说,像她哥。
太糟糕,这男的必须履行哥哥的义务来照顾她,却一辈子都无法得到她。
那女人说,像未来夫君。
太好了,男人可以履行丈夫的权利,却,不一定会娶她。”
“这小姑娘心机也太好了,那个女人身边的男人也太狡猾了。”神音眨了两下眼眸,她竟不知如何反驳,她望了一眼太一:“师兄,能一眼看穿,你岂不是更厉害?”
“论起诡计多端,心机好的,大有人在。如小师妹,整日唤本君‘师兄’,与那小姑娘,异曲同工之妙。”太一挑眉,整日叫他‘师兄’,还不是要他照顾她。
“怎么一样?我们是同盟,情谊深厚。”神音立刻讨好微笑,师兄照顾小师妹,不是应该的,想抵赖?
“不管怎么说,既然他们可以在此公然说情话,你我已经离开华胥国。”总算回归正常,太一在华胥国浑身不自在,他随手变出盘水晶葡萄,递给她:“照顾照顾。”当他养了一只宠物。
神音喜笑颜开接过水晶琉璃盘盛着的葡萄,她拿起一颗最中意的放入嘴里,说道:
“三万年前,有人给我说过一个故事。
天下只有两种人。体如盘子里这串葡萄,一种人,挑最好的先吃;另一种人,把最好的留到最后吃。
你与我,都是第一种。”
她一边说着,一边把另一颗太一中意塞入他嘴里。
“说明,你我很乐观。乐天知命。
我们每吃一颗,都是吃剩下的那串葡萄里最好。第二种太悲观,每吃一颗,都是吃剩的葡萄里最坏的。”太一微笑,若有若无评价。
“而现实却适得其反,第二种人,把最好的留在最后,他还有希望。
第一种人,我们只有……回忆。”神音想起那个故事结局,她似笑非笑。
“所以,你要回去,见第二种人。
也是,神乐还有希望,他也许会有三界命盘的线索,需要我陪你?”太一立刻了然。
“他是我哥,你怕神乐吃了我不成。”神音摇头,学着太一样子打了一个响指,火凤已经从天际缓缓飞来。
“神仙天生天长,集天地精华孕育而生,那来的哥,全是头衔赐予身份。”太一往衣袖里一摸,拿出缚龙索放在她手中:“用来防身。”
“三万年前神乐选为大司命,小师妹接任少司命,势必是他妹。若换做师兄你成了大司命,我也是你妹,这是天道定下的规矩。”神音接过缚龙索,这缚龙索是用来捆绑神仙绳索,却是有主的,她奇怪:“这是,赵公明的缚龙索?”
“财神失职,赵公明被师父贬下凡,他的东西,全便宜你了。”太一笑着,又从衣袖里拿出定海珠。
“还是师兄对小师妹最好。”神音拿起定海珠,珠有二十四颗,攒成一串,化为二十四诸天,放出五色华,使人睁不开眼,一件极好暗器。
彼时。
天界宫殿里,大司命神乐督察人心善恶握有生杀大权,他背负因果太多,想了个办法把自己意识里最邪恶那一部分剥离出来,重新创造出一个小男孩。孩子长得龙眉凤眼面如冠玉,漂亮异常,他眼角微微上扬时总有些说不出的邪魅。
却,是个单纯问题儿童。
“这是什么?”小男孩拿起那尊玉女肖像,问道。
“女人。”神乐瞥了一眼答道。
“女人是什么?”小男孩神色迷惘,他望着玉女眼睛鼻子嘴,与他没什么不同。
“你长大后会喜欢的东西。”神乐把那尊肖像放回原来案台上。
“我没长大,你已经长大了。
你喜欢什么样的女人?”小男孩似乎对‘女人’的话题很感兴趣,他有些不舍看了一眼那尊玉女像。
神乐脑海里忽然划过凡间记忆,公主是他上辈子选的女人,以那时标准算他喜欢,拥有漂亮容貌身份尊贵的女人,简而言之:“最好的。”
“好模糊。原来你不知道自己喜欢什么样,就选个最好的,就没有比较,也没得后悔,她已经是最好的,你还能要求什么。”
小男孩显然不是很满意这个答案,眼眸忽然划过一丝犀利,他缓缓道:“你曾拥有过最好的女人,却没能爱上她?”
“蓝神乐曾与公主成婚。以后你不管与那个女人成亲,会发觉她在成婚前是一个,在成婚后变成另一个。
我的经验之谈,你可以理解为,蓝神乐曾爱过公主,他在决定恨她之前,放弃对她的爱。”神乐笑得无奈,他摊手。
“你讨厌什么样的女人?”。小男孩皱眉,他心里忽然不想听到‘公主’,他想了另一个话题。
“……”神乐难得蹙眉,他轻拂衣袖,淡道:“今日的训练到此结束,先下去。”
“很难回答?”小男孩低头,他不情愿离开,难得扯着神乐衣袖,抱着他不肯松手:
“你不想说,我替你说。
你讨厌那种,总是似笑非笑,说话尖酸刻薄,性格乖张别扭又倔强,唯独看不透又喜欢端着,你与她相处三万年,还是觉得……
她,很讨厌!”
“在说我,哥哥?
也是,你喜欢的女子,在还未了解她之前,眼里全是迷人优点;自家小妹相处万年,过于了解,眼里只剩下讨厌缺陷。我自然讨不到你的好。”
她声线自然清脆,宛如露水滴入山泉石上,悦耳动听。
喜欢与讨厌一样,都是一种深刻情绪。
凡间红尘中男欢女爱,蓝神乐对公主凌霜降那份感情,很真实。
但对大司命神乐,仿若茶碗里倒了一壶浓茶,开始茶叶翠绿,香气浓郁,回味无穷。时辰一久,茶水里味道被来回续了几次,一次比一次寡淡,心里觉得惶恐,也丝毫没了办法。
最后,连带那对公主唯一的那一丝绝然而深刻的恨意,连同杯子里茶渣子一起,倾斜而出,他心里帐然若失,想着伸手去抓住些什么,徒劳。
慢慢的随时间冲刷了五百年,心里褶皱全然被抚平。
原来真实纯粹的感情,从来不会过于剧烈,温温凉凉刚刚好。剧烈克斯底里的爱恋,宛如匕首划出伤口,疼痛剧烈,终会成为过往一道伤疤。
神仙,活着是一件极为漫长事情,恒河沙数般漫长时间过后,他甚至可以在数年后,微笑谈论起,他前世婚姻失败的理由,他前世婚姻失败的理由,他还不够了解女人。
他那时未曾明白,露水姻缘,多是用来享受,女人,多是用来怀念。
想来,一场人间露水姻缘多是如此。
宛如盛夏时分,荷塘里打落一次骤雨,雨水极速跌落在硕大荷叶里,荷叶注满一汪清水,越来越沉重,顷刻间被倾泻出叶片,那雨水只是短暂与荷叶交互,之后消散,坠入荷塘水中,回归它原本的去处。
那荷叶,沾着几滴水珠,不一会被太阳蒸发干了,荷叶还是水塘里的荷叶,那汪留在荷塘里的清水,不需数日又会被太阳蒸发,带回天上。
怀念追忆一个女人过往的好,要比与现实中与她相处,更让他自在。神乐对公主,也是如此。
笃然回头,恍然惊觉,他持续五百年伤口好了。
公主背叛留下的那伤疤被时间冲刷,在他对往往她温馨回忆里,一点治愈,伤口愈合,疤痕越来越浅淡,最后,未留不下,一点痕迹,仿若他从未受到过伤害一般。
那么源自三万年前的讨厌,其深刻程度,让他纵使五百年未见她,也瞬间听出声音主人,那个顽劣小妹。
神乐一身白衣,衣诀飘渺,绝美谪仙,言辞锋利,对着她,神乐从未说过客气话。
“本司命觉得,进学堂念过几年书的女人,最难驾驭。
男子非要比她厉害一点,否则难以与她匹配。以此,进士想娶穷书生女儿,天子门生会娶书香门第才女,一个国家皇帝娶另一个国家的公主。
你说,一个读了三万年书,说话刁钻神音仙子,怕是玉帝昊天见了她,也只有无奈摇头的分,谁敢娶她?
所以,只好灰溜溜回来,继续让我讨厌,谁让我是你哥,甩不掉。”
神音畅通无阻跨入宫殿,她挑眉:
“讨厌?我让你很心烦?那只能说明,绝大部分人都热衷于跟比自己傻的人待着,天界道君的哥哥也不例外。
养个‘小宠物’,偶尔心情好,就教导教导,既温顺又够傻。”她一边说,一边若有若无拍着小男孩脑袋瓜。
“小宠物,叫什么?”她伸出手指逗逗小男孩,捏他粉嫩柔软脸颊,手感不错。
小男孩呆呆睁着眼睛,他嘟着嘴不吭声,有一丝沮丧,他还没有名字。
“哥哥既然如此讨厌小妹,不如……唤他‘祈音’。祈祷神音,永远都不要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