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做我女朋友吧 2
洛杉矶的阳光四季充沛,就算是冬天,也只需要在晚上穿个厚外套,很多老外一年四季短袖T恤,程雪歌已经把从国内带来的羽绒服当被子盖了。
今天有点下雨。不过洛杉矶的雨很少下大,通常是像雾气一样轻薄细腻的细雨,只是比平时冷一些。
程雪歌刚换好衣服准备下班,还没走出餐厅,就看到一辆金光闪闪的迈凯轮跑车停在门口。
她怔了怔,这时忽然有一双大手自后蒙住她的眼睛,声音故意贱贱的,“猜猜我是谁?”
程雪歌试图把这大手拿开,“下次你要真想让我猜,麻烦把车停远一点,别这么懒,多一步都不肯走。”
江瀚坤捏了一把程雪歌的脸颊,“你说谁懒呢?我懒吗?我每天跑步十公里……不是怕被粉丝认出来吗?”
程雪歌打他的手背,一边后退着避开,“你别掐我啊,没大没小的。”
江瀚坤的长手又一把将她揽住。
“你别倚老卖老啦,我觉得咱俩心里年龄差不多。”
这时,万瓷玟正好来上班,她从一辆日本车上下来,先是看到那辆扎眼的迈凯轮,随后又看到程雪歌跟江瀚坤,顿了顿,笑着迎上来。
“男神又来啦?洛杉矶跑很勤啊。这边有活动吗?”
“呃……有。”江瀚坤在万瓷玟面前,无赖的表情有所收敛,“我是顺路过来的。”
“雪歌姐来洛杉矶不到三个月……你都顺路来了十七八趟了。”
万瓷玟翻了个白眼,笑容促狭,瞧着一身潮牌的江瀚坤。
“往返机票有包年的吗?你每次都头等舱,也是一笔挺大的开销啊。”
“都说了是有活动,我是为了工作才来的。”江瀚坤挺了挺胸膛,站直了比程雪歌高一个头,他清了清嗓子,又说,“下班请你吃饭吧?堵住你的嘴,每次都录口供似的,烦死了。”
万瓷玟这才想起自己快迟到了,“夜宵加奶茶!你这铁公鸡能拔毛,说明很有诚意了!友情提示:我们公寓的网坏了,下一步你自己看着办吧!”
万瓷玟说完,朝程雪歌挤了挤眼睛,然后嗖一下冲进了后厨。
2。
“想吃什么?日本菜?韩国菜?还是高逼格的西餐厅走一走?”
天晴了,江瀚坤打开车窗,戴上墨镜,连他自己都能感受到这辆车耀眼的金光,来往车辆里的人纷纷投来含义纷杂的目光。
江瀚坤受得住。他很享受这种招摇过市的感觉。
程雪歌正在看学校网站上交作业和考试的日期,没有抬头,“你选地方吧,该我请你了。”
“我是你的金主爸爸,你跟我出来,当然是我请啊。”江瀚坤伸手拍了拍程雪歌的头,像是在拍家里的哈士奇,“而且你这几首歌写的都不错,已经在制作了,就算是员工福利吧!”
“你给我当Uber司机就是算福利了!吃饭还是一人一顿。”
程雪歌忽然想起来什么,侧头看着江瀚坤的侧脸。
“今天你先忙你的吧,明天我请你吃饭好不好?送我去USC(南加大),我有事不能陪你玩了,谢谢!”
“啊?”江瀚坤拉了好长一声,正赶上前面红灯,他停下车子摘掉墨镜,可怜巴巴地看着程雪歌。
不上妆的江瀚坤眼尾下垂,显得无辜又可爱,肌肤透亮,小奶狗似的惹人怜爱。
“雪歌欧尼,不会那么狠心,把我一个人甩包吧?我英文又不好……”
江瀚坤眨了眨眼睛,抿起嘴唇装可怜。
“你要去哪里啊?带上我不行吗?”
程雪歌终于明白为什么江瀚坤的粉丝群覆盖各个年龄段了……
很多成熟女性都逃不了他的魔爪。因为他够年轻,有柔软的一面,不但能够激起成年女性的保护欲,也让她们觉得轻松没有攻击性。
“不是我甩包啊……是你又空降,事先也没告诉我。我今天已经约了教授,发了好多邮件才约到他的……幸好我想起来了,不然可就坏大事。”
程雪歌的声音不自觉地带有安抚的语气,这就是江瀚坤的天赋,他想达到目的素来不靠强权,而是反过来让你觉得欠了他的。
“那你去见教授嘛,我在外面等你,然后我们去吃饭,吃完了再去海边走走,好不好呀?”
江瀚坤扯了扯她的袖角,双手垂着举到胸口,像宠物狗的爪子,真是卖的一手好萌。
程雪歌只好答应,“好,好,就是有点浪费你的时间啊……我知道你时间宝贵嘛。而且你在洛杉矶不是很多朋友吗?你可以去找他们玩啊……洛杉矶的华人聚集地很多,去中国城就跟在国内一样,根本不需要会英文。”
前方变灯,江瀚坤狠踩油门,金色迈凯轮像风火轮一样飞了出去。
风声很大,程雪歌隐约听见他说。
“我是来找你的,他们都不知道我来了。在这里,我所有的时间都给你。”
2。
ProfessorKim(金教授)是个混血男子,看起来很年轻,大概三十多岁的样子,五官就是欧亚混血典型的样子,深邃而不失细致,程雪歌觉得好像在那里见过。
可能是在电视上看过类似的人吧。程雪歌对外国人十分脸盲,觉得他们都长的差不多,而且外国人的年龄她也看不准。
其实外国人看她也是一样,时常很诚恳地,将瘦瘦小小的她误以为是高中生。
程雪歌读了几个月的语言学校,虽然还是不能够随心所欲地表达自己,但是正常交流已经没问题了。
她把打印出来的简历递过去,还有她这几个月来帮江瀚坤写的歌,她用英文自己唱了一遍,做成Demo交给教授。
“这是我的作品,其中有两首是古风歌曲,是当下中国流行乐坛很有代表性的一个类别,将中国古代元素放大,乐器也以古筝,二胡为主……”
程雪歌觉得自己用词还是不准确,不过眼看金教授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心想他也许能听个大概吧。
金教授戴上耳机听她的歌,大约过了一首歌的时间,忽然眼神微变,摘掉了耳机。
“你以前来过洛杉矶吗?”他忽然问。
“来过。”程雪歌一怔,忽然也觉得眼前这人越发眼熟。
混血男子一笑,摘下耳机唱道——
“Wellyouonlyneedthelightwhenit'sburninglow
当蜡烛燃烧殆尽,你才需要光芒
Onlymissthesunwhenitstartstosnow
当天空开始飘雪,你才想念阳光
Onlyknowyouloveherwhenyoulethergo
当放开她的手,你才明白你爱着她”
在他清唱的旋律中,忽然之间,她回到那个夜晚……
圣莫尼卡的海滩上,她跟钟尘在一起的那个夜晚……
有个混血歌手在木头栈道上卖唱,她受到感染,跟着他唱歌……
才有了后来的一切。
“我们见过,在StMonica。”
金教授露出深邃的微笑,“你唱歌很好听,我一直都没有忘记。”
他站起来,拿了张空白的表格,签了字,递给程雪歌。
“开学时,希望能在我的教室里看到你。”
3。
表格上的墨迹还没干,程雪歌一直用手拿着,怔怔地走出办公楼。
脑海中回荡起《Lethergo》的吉他旋律。
圣莫尼卡海滩的夜晚,曾经为苑青颖心碎的时刻……那时她与钟尘的相处那样轻松,因为没有负担所以胆大妄为,他请她喝了一杯长岛冰茶……现在想起来,已经仿佛是前生的事。
校园不大,精致典雅,正中有一座喷泉,她走过去坐下,将那张纸细细折起,放进包里。
江瀚坤的车不能开进来,他在停车场等他。程雪歌整理好东西,没有马上离开,独自坐在喷泉边缘,怔怔地看着各种肤色,各种年龄,各种表情的人群从身边走过……
那个人,她想起他的次数越来越少了……时间是世上最神奇也最可怕的东西,它能给你一切,也能带走一切。
他们应该再也不会见面了吧。
程雪歌舒了口气,把书包甩到肩膀上,正打算走进来来往往的人流中,身后忽然传来他的声音——
“程雪歌。”
她一定是听错了。
刚刚在脑海中出现的人,怎么可能忽然出现在身边。
她顿了顿脚步,正打算继续迈开步伐,这时他的声音再度响起——
“Shirly?”
他的声音那么真实,试探着叫她的英文名,竟然隐约带着一丝忐忑。
她有些相信这是真的了,可是这一瞬间她竟然不敢回头。
不是没幻想过跟他重逢。……反而是幻想过太多次了,已经习以为常,不再奢求能变成现实。
她一个人在图书馆,连滚带爬吃力地写完作业的时候……
刷了几小时的碗,从餐厅下班的时候……
为了省钱去超市买打折面包安排一日三餐的时候……
她想,如果跟他再见面,希望是很久很久以后,她穿着漂亮裙子,已经能够平静地面对他……
哪怕只有那么一瞬,不要给他看到自己狼狈的样子。就算只是打个招呼,然后挥手告别……现在也还不是时候。
……他是真的吗?还是自己又一次的幻觉?
程雪歌缓缓回过头去。
钟尘穿得很正式,浅灰色西装配白衬衫,在人群中像阳光一样耀眼。
“你怎么会在这儿?”
程雪歌觉得自己表现不错。神态语气应该都很正常的,带着虚假的客套和恰到好处的温度。
“我来物理系做讲座。”
新的系主任是他以前的导师,再忙也要来。
他没想到会在这里遇见程雪歌。
钟尘怔怔地看着她。阳光下,她好像更瘦了,白T恤牛仔裤,像个高中生。
“哦,很好啊。”
她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
“可以给我几分钟吗?”
他很怕她会离开。
钟尘忽然觉得,跟人类复杂的心绪相比,物理什么的实在是简单许多。
“呃……”
程雪歌咬住嘴唇,她脑子好像忽然间不转了,不知道该怎样回答才能显得自然而洒脱。
爱情向来让人痛苦。
这一刻的风起云涌……复杂深邃的内心戏,连自己都捋不清楚,别人又怎么能领会万分之一。
外表看起来洒脱的时候,内心未必不痛苦。
而真正痛苦的往往是……
当你再看他一眼,你就明白……
明知道不适合,不应该,不会有好结果……你还是想要这个人。
不管多少次……你想跟他重新开始。
不管多少次,你受了伤,像含羞草一样缩起心尖……
可是再见到他的一瞬,你还是对爱情重燃了幻想。
他朝她走来,气息仿佛*,可是黑眸平静无波。
“可以请你喝杯咖啡吗?”
他神色克制真诚,且小心翼翼。
“有个问题,我很想知道答案。”
……还要再经历一次痛苦吗?她应该转身就走吗?
程雪歌站在艳阳下,茫然地看着钟尘。
爱情这件事,千百年来,不断产生新的问题,却永远没有正确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