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四十八章
法正采取声东击西之计,让刘备将万余精兵分作十队,趁夜轮番进攻广石。张郃率亲兵搏战,虽然没有丢失据点,但也抵挡不住刘备军的轮番攻击,于是向夏侯渊要求增援。
夏侯渊将精兵分拨一半去支援张郃,自己继续固守南线。随后刘备派兵偷袭走马谷,放火烧毁了曹军阵地前的防卫工事鹿角,夏侯渊亲自率四百军士出营救火、修补鹿角。此时,法正看准时机,见夏侯渊正处于劣势,提议全力进攻夏侯渊,刘备于是命黄忠居高临下从后方擂鼓突袭,夏侯渊猝不及被黄忠斩杀,曹军溃败。
刘备从此占据了汉中之战的主动权。不久,曹操亲征,听闻是法正献计取汉中,因而感慨不已叹道:“吾故知玄德不办有此,必为人所教也”。
接下来的战事中,曹操虽然兵力占有优势,但是刘备敛众拒险,终不与曹操交锋,曹操积月不拔,亡者日多。同年夏,曹操不得已而引军还,刘备遂占据汉中,自立为汉中王,任命法正为汉中王尚书令、护军将军。
建安二十五年,法正去世,终年四十五岁。法正之死令刘备十分感伤,一连哭泣数日。随后追谥他为翼侯,赐其子法邈爵为关内侯。
法正年长诸葛亮四岁,两人同为刘备股肱,《先主传》云:诸葛亮为股肱,法正为谋主,虽然性格和兴趣彼此不同,但双方始终能以公事大义为重,诸葛亮总理后方政务,足兵足食;法正则随军征讨,出谋划策。
互相之间能够紧密合作,取长补短。后来刘备东征孙权为关羽报仇,群臣大多进谏,皆不听从。
章武二年,蜀、吴因关羽之死而爆发的彝陵大战,蜀军战败,退回白帝。诸葛亮感叹道:“若法孝直还在,便能够制止主上东征;就算不能制止,若随行东征,一定不致大败而归。”
法正善奇谋,深受刘备信任和敬重。汉中之战时,他献计将曹操大将夏侯渊斩首。诸葛亮对法正善出奇谋十分欣赏,陈寿也将他比作魏国的程昱和郭嘉。
益州平定后,法正与诸葛亮等五人一起制定《蜀科》,改变刘璋治下益州法纪松弛,德政不举,威刑不肃的局面。
杨妃了解完这些后道:“这个法正还是极为重要的!”
宇萱回答道:“又何止是法正,这三国之中有不少谋士厉害的,只不过名气不那么大而已,贾诩就是其中一个!
贾诩年少时并不出名,只有当时名士阎忠认为他与众不同,说他有张良、陈平那样的智慧。贾诩早年被察孝廉为郎,因病辞官,向西返回家乡到达汧地,路上遇见叛乱的氐人,和同行的数十人一起被氐人抓获。
贾诩说:“我是段公段颎的外孙,你们别伤害我,我家一定用重金来赎。”当时太尉段颎,因为久为边将,威震西土,所以贾诩便假称是段颎的外孙来吓唬氐人,叛氐果然不敢害他,还与他盟誓后送他回去,而其余的人却都遇害了。贾诩拥有如此随机应变处理事情的才能,像这样的事情有很多。
永汉元年九月,董卓废汉少帝刘辩,改立陈留王刘协为帝。十一月,董卓自为相国,赞拜不名,入朝不趋,剑履上殿。
贾诩在此时以太尉掾为平津都尉,后升讨虏校尉。时董卓之婿中郎将牛辅屯兵于陕,贾诩便在牛辅军中辅军。不久,牛辅遣李傕、郭汜、贾诩等出兵攻打关东联军,先向孙坚,在梁东大破其军。孙坚率千骑溃围而去。
初平三年,董卓被杀,牛辅亦已死去,王允清算董卓余党。当时李傕、郭汜等人心怀不安,都打算各自逃亡,贾诩出面阻止了他们,说:“听闻长安城中正在商议着打算把凉州人斩尽杀绝,而诸位阁下抛弃属众独行,一个亭长就能把你们抓住。
不如带领部队向西,沿途收敛士兵,再进攻长安,为董公报仇,如果能够幸运地成功,尊奉国家的命令征服天下,如果不能成功,再逃走也不迟。”此计为众人采纳。
于是李傕等散发“王允欲洗荡此方之人”的流言,联络凉州诸将,率军昼夜兼程,奔袭长安,及至长安城下,已聚合十余万之众。李傕与樊稠、李蒙等围攻长安城,因城防坚固攻而不克。后由城内叛变士兵引导凉州军入城,与守将吕布展开巷战,吕布兵败,仅率百余骑出逃。
李傕等纵兵掳掠,吏民死者万余人,尸积满道。太常种佛、大鸿胪周奂、城门校尉崔烈、越骑校尉王颀等被杀。李傕等拥兵至南宫掖门,威逼献帝和司徒王允,封李傕为扬武将军、郭汜为扬烈将军、樊稠为中郎将。
李傕又杀司隶校尉黄琬、左冯翊宋翼、右扶风王宏和司徒王允及其妻子。一时间,京城腥风血雨,朝野大乱。
后贾诩为左冯翊。李傕等以贾诩之功欲封其为侯,贾诩说:“这是保命的计谋,哪有什么功劳?”坚决不受。
李傕等又让贾诩为尚书仆射,贾诩说:“尚书仆射是百官的师长,是天下的榜样,我贾诩一向没有什么名望,难以服人。就算我可以贪享虚荣,对国家又有什么好处?”于是改拜贾诩为尚书,掌管选拔人才,在人事方面多有贡献,李傕等人亲近贾诩但同时也很忌惮他。
不久,贾诩之母去世,贾诩辞掉官职,被拜为光禄大夫。
兴平二年,李傕、郭汜、樊稠起兵袭占长安,共同把持中央朝权后,三人互相猜忌,争权夺利,多次打斗起来。贾诩每次都以大体责之,所以三人虽心中不和,但表面上还过得去。
于是三分长安城,各守其界。同年春,李傕使骑都尉胡封刺死樊稠,李、郭之间矛盾日益激化,开始交兵。李傕请贾诩为宣义将军,以助自己。帮助汉献帝出逃、保护大臣,贾诩多有出力。后二人罢兵,贾诩便上还印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