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四章回娘家
前面的女人蹦蹦跳跳,一会儿摘花,一会儿扑蝶,一会儿摘几根树柳圈成一个花环……一刻也不曾停歇。
就像是被主人关家里禁锢久了的小狗狗,一打开门,它便可劲儿的撒欢,永远不知道疲惫。
白四郎看着,心中一片涩然,又像是心脏被满是荆棘的手牢牢抓着往下拉扯,又疼又苦。
她是他的妻子啊!
不是任何的猫猫狗狗。
她本就是跳脱的性子,他却因为自己的恐惧始终不肯放任她离开自己方圆多少多少丈。
与其说她被自己深爱,倒不如说她是被自己用无形的铁链捆锁住了的囚犯。
即使偶尔有放风期,活动范围也只在白家村里边,不得自由。
丫丫,抱歉!
无凡哥哥醒悟的太迟了。
听到白四郎的话,占小雅脚步一顿,随手在路边上扯了几朵小花,笑眯眯的,转身又蹦蹦跳跳的跑回来了。
给白四郎戴上新做的树叶帽子,“我知道我知道,我就是过去采两朵花。哥哥,你看,我采的花好看吗?”
你知道才怪!
这一路每逢岔路,你十有八九走错。
有了帽子,白四郎收起竹骨伞,取出帕子,给她把额头上的细汗擦干,这才得空去看她采的花。
“……丫丫若不说,我还以为是野草呢!”
牛甜草,有利水消肿、排石通淋的功效。
路边上比比皆是。
无人关注。
没有多大采收价值。
便如野草。
“嘻嘻~”
如果非要指草为花,白四郎自然无言,甚至占小雅说它是国之重器,无价之宝,白四郎也不会反驳。
可要真那样做了,占小雅又觉得自己有些矫情了。
于是她迷途知返即时改错,把草一扔,拍拍手,把小爪子缩进白四郎的掌心里。
找窝。
偏生主动送上门的也不老实,抓住主人还未接收的机会,想要逃跑,小爪子报复性地狠狠往窝里挠了挠,然后快速逃窜。
可小狗崽再聪明机灵,到底是狗崽崽,又哪里比得过草原狼王的反应敏捷?
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
小爪子撤回去了,人却还站在身边。
白四郎反手一抓,握住占小雅的手腕。
“跑什么?”
手往下,两只手紧紧交织在一起,片刻也不想分离。
可狗崽崽怕热,她晃晃胳膊,举起两人的手,吐着舌道:“出汗了,热。”
狗崽崽是到嘴的猎物,只有被吃掉的份,再萌再可爱,也不会被狼王放生。
所以狼王坚决不放手。
但狼王是匹好狼……“这样呢?”
小手勾小手,一辈子的好朋友。
“也……”
“嗯?”
热!
“……也还可以。”
识时务者为俊杰。
讨好了王,她才有更多出来野的机会。
牵着手不会走错路,牵着手也不能到处乱跑。
没再其他地方浪费时间,白四郎领着占小雅很快到了占家村。
她娘家。
白四郎一开始是想带她去镇上或者城里玩,银票都准备好了,够她败一阵子的,但白四郎是个直男,女人再喜欢买买买,那也要看天气和场地啊!
天,热得晒掉人一层皮。
地,不是现代大商场,各色商品不集中,没有空调。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占小雅不想把自己晒成咸鱼。
于是两人走着山村小路,特意翻山越岭,越过树荫,迎着山风,走走停停,采野果,打野物,喝山泉,捉潭鱼,终于在午饭前晃到了占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