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仲夏雨夜

  N市的雨季漫长得让人心生怨气,三月初就开始春雨连绵,到了六七月,变成说下就下的雷阵雨,并且来去得毫无征兆,上午晴空万里,下午倾盆大雨。
  天气预报每天都播报:阵雨、持续阵雨;大雨、大到暴雨。这样的雨天,会一直持续到金秋九月。李长安没有车,雨天上下班很麻烦不说,经常淋一身冷雨,湿漉漉的回家。
  今天下午就开始下雨,越接近下班时间下得越大,李长安从地铁里出来,外面大雨滂沱。天空阴沉着,雨幕下的城市像被晕染了一层浓墨,仿佛一头压抑的巨兽。她看着模糊成一片的城市边沿,有种只要这墨色还没有散去,这雨就能一直下到地老天荒的错觉。
  打开雨伞,义无反顾的踏进雨幕里,走到单元楼门口,身上已经湿得七七八八,抖掉伞上的雨水,把伞收起来。隐隐约约听到有微弱的猫叫声,她也不是很肯定,因为雨打在地上的声音实在太大,而猫的叫声又显得过于微弱。
  她重新撑起雨伞,走到花坛前查看,在茂密的栀子花丛下,一只瑟瑟发抖的小猫缩在一个纸盒里,被雨淋透的毛贴在身上,看起来还没有她的拳头大。下雨天,路灯的光朦胧一片,看不出来是什么颜色,但应该是颜色比较浅的,因为昏暗的灯光下看起来有点灰白色。
  李长安把装着小猫的鞋盒拉到雨伞下面,很轻地抚摸着还在叫个不停的小猫,等猫渐渐不再凄厉的惨叫,李长安拨通了沈至的电话。
  熟悉的手机铃声在身后响起,李长安把雨伞让开一点,看到铃声的主人出现在她半米开外的地方。沈至撑着一把黑色的大伞,站在她身后,雨水漫过他的鞋面,打湿了他的西装裤脚,黑色的布料贴在小腿上,露出一小截潮湿惨白的脚腕。
  李长安站起来,一手撑着雨伞,一手托着已经十分脆弱、摇摇欲坠的纸盒,语气有些踌躇:“沈至,我可以在家里养猫吗?我明天就送走。”
  她眼睛近视并且伴有轻微散光,这会儿眼镜上蒙了一层雨水,视线更是模糊不清。对面的沈至和她隔着一帘雨幕,不能看真切面部表情,让她十分不确定沈至的态度。
  沈至蹙着眉,没有马上做出回答。他其实挺讨厌家里有动物的毛,即使打扫得非常干净,也觉得不自在。但李长安逐渐塌掉的表情,让他出口的话就变得有些言不由衷:“你可以先抱回去,等它好了再送走。”
  “谢谢你沈至。”李长安把雨伞塞到沈至手里,改成双手托住盒子,快速地往一楼大厅里跑。
  李长安回到家,把可怜兮兮的小猫吹干,放到用旧毛巾临时搭的窝,又给它喂了一点牛奶。
  小猫很安静,没有睡觉也不叫,怯怯地看着李长安。杂色的小猫,周身都是白色,只有尾巴尖和左眼附近一圈是黑的。眼睛出奇的漂亮,左边是蓝绿色,右边却是黄绿色,像两块神奇的魔法石。
  把小猫安顿好,李长安才觉得身上一阵阵地发冷,急忙钻进浴室收拾也淋了雨的自己。洗好澡出来,身上并没有马上回暖,反而觉得两条腿冷得有点儿打飘,踩在地上软绵绵的,虚得慌。
  她给自己套了件薄外套,揉了揉有点发痒的鼻子,去厨房给自己熬了一碗姜汤,想想又加了一点水,给沈至也煮了一碗。
  沈至从书房出来的时候,刚好遇到端着小茶壶上楼的李长安,六月份的天气李长安穿着外套,他虽然奇怪但也没说什么。反而是李长安叫住了他,递给他一个杯子,从茶壶里给他倒了一碗热腾腾的红糖姜水。
  “喝一点吧,驱寒祛湿。”李长安说完没有多理会沈至,咳着有些发痒的喉咙,越过沈至径直回房了。虽然喝了姜汤,李长安还是感冒了,第二天早上没能爬起来。等她再清醒一些,上班时间已经过了。她抬起自己软绵无力的手,艰难的捞过桌上的手机,给自己请了一天病假。
  部门主管叫瞿淞,这个名字不管她怎么看,看多少遍,都觉得该是个男人。第一天去分公司报到,她看着坐在自己对面画着精致淡妆的人,不管是气质还是身材都超一流的大美女,自我介绍说她就是瞿淞,李长安惊得眼睛都瞪直了。
  看看坐在对面的大美人,又看看捏在手里的名片,李长安在心里哀嚎:这样的美人怎么能配这么man的名字!简直不能忍!
  从公司回来后,她把有关瞿淞的所有备注都改成——“且醉吴淞月,重听浙江潮。”
  也就这么一念起,刚巧想到这一句,感觉不错就用上了。若是她知道日后有一天,李泉安会因为这个备注,让拥有这个备注的人变成她大嫂,她至少会把“瞿淞”这两个字,规规矩矩的输进去并点击保存,绝对不整什么“醉月”、“听潮”的幺蛾子。
  在瞿淞啰里啰嗦的叮嘱下请好假,李长安头重脚轻的从床上爬起来,下楼找感冒药,竟然到处都没有找到。无奈打电话问沈至,沈至说在他房间的抽屉里有,她只好又抬着沉重的身体上楼。其实沈至就在隔壁的书房里开会,但她真的没力气再去喊人了,迷糊的摸到沈至的房间,自己在抽屉里找到了退烧药。
  书房里,沈至刚暂停了视频会议。李长安给他打电话的时候,他正和公司的海外团队开远程会议,在众目睽睽之下接起了电话,说了句暂停会议,就撇下一会议室的下属们跑了。
  离开视频范围后,他没有马上去找李长安,而是在书房的门前站了一会儿,才打开门快步走向目的地。李长安的房间窗帘没有完全拉上,光线从室外照进来,把室内的情况照的分明,躺在床上的人盖着很厚的羽绒被睡得很沉,脸上是病态的潮红。
  他在床边坐下来,用手背感受李长安额上的温度,很烫。把手收回来时,李长安无意识地蹙了一下眉,似乎睡着了也很不舒服,表情看起来有点难过。那个不能安稳的模样,跟窝在她床边的小猫一模一样,沈至想起他第一次在这间房里看到李长安的场景,当时他好像也觉得李长安像猫。
  “家事已经处理好了,现在可以继续处理公事了吗?”接完电话匆匆暂停会议离开的人已经重新坐到电脑前,唯恐天下不乱的顾函,当着会议室里所有人的面打趣自己的兄弟。
  沈至面无表情的看了一眼屏幕,没说什么,示意可以继续开会,没有搭理顾函的八卦。会议一结束,顾函的电话就打了过来,“兄弟,行啊你,金屋藏娇够严实的啊,一点风声都没透漏。”
  沈至没什么心情开玩笑,直接打蛇打七寸道:“看你精力还很多嘛,反正你人都在那儿了,干脆下个月的项目也提前接洽,刚好给公司节约成本。”
  “信号不好听不见,好好好……我后天就回去,一起喝酒啊。”
  看着已经挂断的通话,沈至下意识的念了一遍“金屋藏娇”四个字。
  李长安醒来时已经退烧,出了一身汗。
  “喵…喵喵……”李长安寻到声音的源头,是她昨天捡回来的小猫,看来是饿了。她从床上下来,把昨天剩下的牛奶倒在碗里,看它喝光了才很轻地抚摸它。
  李长安给梁西打电话,把捡到猫的经过大概说一遍,梁西听了很高兴,放下电话就准备去买新的猫窝,被李钊木及时拉住了。否则以梁妈妈那败家的阵仗,他们家今天过后,猫玩具又要泛滥成灾了。
  李长安和妈妈通完电话,洗了个热水澡,身体感觉清爽不少。可能是长期坚持晨跑的原因,她的身体素质还不错。退烧后除了感觉腿上有点虚,没有其他不适,至于两脚发软,她觉得多半是饿的。
  换好衣服,打算遛到厨房给自己找点吃的,打开门就看到正在准备敲门的沈至。沈至问她:“我煮了面条,吃点吗?”
  “吃!”她饿着呢,怎么会有不吃的道理。
  李长安坐在餐桌前,视线追着沈至,看他把面端出来放到自己面前,心情无比美好的说道:“沈至,你简直就是上帝派来救我一命的,我看到你身上正在发着圣光。”
  “呵……那救命之恩,想好怎么回报了吗。”沈至低笑,醇厚磁性的声音,像煮过的陈酒,滋味甘醇而绵长,只用耳朵听就能让人上头,从感官到身心,熨帖舒适得叫人沉醉。
  李长安想,对面这人凭一副嗓音,就能让不知多少人拜倒在西装裤下,却还长了一张这样的脸,可见上天确实是很不公平的。她挑了一口面条放进嘴里,又在心里加了一句,厨艺还这么好,真是要命。
  按理说李长安这个音控,不应该在认识一个人都三个月了才觉得他的声音好听,事实上她就是今天才突然觉得沈至这把嗓音迷魂。她把这个反常的现象归咎于今天沈至这个人散发出来的波长过于温柔,让她不费吹灰之力就能随意捕获。
  “救命恩人,你吃这么少吗?”沈至碗里的面条明显比她少,感觉只有一筷子,两口就能解决。
  “我不是很饿,这些够了。”他确实还很饱,因为他在半个小时以前才吃过午饭,可他不知怎么想的,盛面的时候下意识就拿了两个碗,哪怕撑着,也乐意陪着李长安再吃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