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谁是弦乐之王?
“你小子在搞什么鬼?”中午吃饭时,何忘川愤愤然地过来找林之亦兴师问罪。
“哟,何社长来关心明星社员啦。”没等林之亦开口,在不远处的杨曦晨早已端着自己的便当,抢占了林之亦旁边的座位,两个老对头又狭路相逢了。
一时间气氛逐渐焦灼。
“你是叛变到戏剧社了吗?”何忘川质问到。
“不好意思,我们戏剧社现在不接受林之亦,他可是我们社里的全民公敌。好多妹妹受伤的心都还没缓过来了呢?”杨曦晨难以抑制自己的得意之情。
“什么情况?”何忘川问到。
“你们音乐社的情报收集能力是有问题吧。”杨曦晨嘲讽到,“林之亦他在拒绝了那么多国色天仙的学妹做主唱后,竟然选了全年级最LOW的袁杉杉!”
“袁杉杉是谁?”身在高二的何忘川,显然对高一这几天的风云变化一无所知。
袁杉杉一夜之间从全年级最没有存在感的女生跃升到最受人瞩目的那一个,这种变化速度简直比火箭发射还快。
“你们不要在背后讨论我的主唱。”一直沉浸在自己世界里的林之亦开口了。
“主唱?”何忘川问到。
“是的。”
“你现在乐队里有多少人了?”
“就我们两个。”
“离报名最后截止日只剩下五天了,你花了这么多时间竟然只找到了个主唱?唱歌能有多难啊?”
“我找的是最好的。”林之亦竟然还一脸骄傲。
“我!”
林之亦从自己的便当盒里夹了个大鸡腿堵住了何忘川的嘴,“不急,剩下的人,我心里有数。”
“嗯……嗯……。”何忘川说不出话来,舌头舔着鸡腿,没想到味道出奇的好。
“诶,世事难料哦。”杨曦晨抱着看戏的心情,幸灾乐祸地走开了。
所谓的心里有数,不是林之亦为了安慰何忘川说的空话,吉他手和贝斯手,他的心里有了人选,剩下最后的鼓手,即使全年级已经没有系统学过架子鼓的同学了,但只要通过他的培训,任何小白都能在两个小时内学会一首歌。
吉他手和贝斯手的目标人选,似乎是在冥冥之中已注定,竟也都是林之亦的同班同学。“这下事情总该简单了,以我班长的身份,主动提出邀请,应该不会被拒绝吧。”林之亦心里怀揣着极大的希望向心目中的吉他手递出了橄榄枝,“齐柏林同学,希望你能加入我的乐队,成为吉他手!”
“我拒绝。”几乎没有思考的过程,齐柏林一口回绝了他。
面对突如其来的拒绝,林之亦根本没准备什么应对的方案,只能说三个字,“为什么?”
“组乐队是你的理想,不是我的。”
“那你的理想是什么?”
“我记得我之前说过了。”齐柏林站起身,他大概一米七不到的样子,气场却完全盖过了身高将近一米八的林之亦。
“成为世界第一的吉他手。”林之亦回想起那天他和胡浩然在食堂PK后留下的那句话。
“没错。组乐队这种事情就是浪费我的时间。”
“跟着我一起,我会让你的音乐水平更上一层楼。”
“什么?”齐柏林夸张地竖起耳朵,仿佛是自己听错了什么,“就凭你?”
“虽然你的吉他技巧是很厉害,但远远不够,你现在能做的不过就是快速切换和弦,对转调还不是很灵活吧。”
“这不用你来教我。”
“听着,音乐是用来互相交流的,组乐队能让你体会到从未有过的快乐。”
齐柏林没有被说服,反而愈加生气,他明白自己没有像林之亦那样受过专业的训练,乐理方面的知识储备也不够,很多时候都只是简单地照着谱子弹奏,但他坚信,自己并不比林之亦差,“那些乱七八糟的乐理,我才懒得学呢。不要以为自己会弹钢琴就了不起,钢琴不过是另一件弦乐器!”
“理论上说,是这样的,靠击弦锤让钢丝震动发声。但是,钢琴永远都是乐器之王,这是从古至今无可争辩的事实。”
“那是因为这个世界上永远都是傻子在做主。”
“我见识过你的吉他水平,是不错,但也没有厉害到能说这种话。”
“哼。那我们就来比一场吧。”
“不同的乐器之间怎么比?”
“不是说了都是弦乐器吗?你今天放学别走,到音乐厅来。”
“好。只要我赢了,你就加入我的乐队。”
“那我赢了呢?”齐柏林用志在必得的语气说到。
“你提什么要求,我都答应。”
“一言为定。”
不知道是班级里的哪个八卦爱好者透露了林之亦和齐柏林的PK之约,等林之亦放学来到音乐厅之后,里面已经坐满了看客。
“不愧是林少爷的排场啊!”齐柏林拿着吉他上台,底下的人喊的都是林之亦的名字。他们都知道钢琴是乐器之王,却不一定知道被当做三流乐器只能用来街头卖艺的吉他,可是被尊称为乐器王子。
“算了。”习惯了被当做稀有动物围观的林之亦已经懒得辩解了,直接坐上琴凳,开始试音,音乐厅的钢琴不是什么名厂出品,也有不少年头了,但好在学校每半年就会花钱请调音师过来调音,所以音准方面是没有问题的,“你好,请多指教。”林之亦向这个新朋友问好。
“别磨蹭了,快开始吧。”齐柏林也已经给自己的吉他调好了音并插上音箱,这次他拿来的是一把花了不少钱购置的古典吉他。
林之亦的双手轻触琴弦,但没有用力按下去,台下的观众屏气凝神,不敢大口喘气,生怕自己错过一个音符。林之亦落下右手的四指,飞快地在钢琴的高声部交替,一个个音符不间断地从琴身里蹦出来,像一群受到惊扰的蜜蜂朝着对手猛烈进攻,他选择弹速度极快的《野蜂飞舞》就是想一举击败齐柏林,钢琴对比吉他的优势就在于能将双手的速度发挥到极限,十个手指能几乎同时按在琴键上,这点是需要左右手配合的吉他做不到的。
速度已经很快的前奏弹过,林之亦加速进入**部分,即使坐在第一排的观众也已经无法看清他的双手在键盘上的运动轨迹了。
当观众们的双耳被被像不停发出嗡嗡嗡嗡声的钢琴声塞满的时候,清脆的吉他声突破重围,也开始加入,像两个不同族群的蜜蜂在观众的左右耳里疯狂战斗。
“竟然被他跟上了。”齐柏林的速度之快,让林之亦感到震惊,心思仅偏离了一秒,手下的节奏就开始不稳,幸而林之亦凭着丰富的舞台经验完美的修饰了过去。齐柏林快速移动的双手仿佛要在吉他的尼龙琴弦上生出火来。
“这样下去可不行。”林之亦在乐曲开始的第二段,突然升调,双手来到钢琴的右边更高音部,齐柏林没有来得及跟上又漏了几拍。林之亦像抓住了齐柏林的弱点一样,不断地升调,整首曲子变得激烈而刺耳。因为吉他的自身音域没有钢琴的广,齐柏林很快就跟不上了。林之亦以一串潇洒的琶音结尾,额头上早已挂满了汗珠,这首只有四分多钟的曲子已经花光了他的大半精力。
“怎么样?还是加入我的乐队吧。”林之亦用胜利者的姿态发出邀请。
“你这是耍赖,我这把十二品的吉他根本弹不了这么高的音。”
“齐同学,不管怎么样,怨赌服输。”
“哼。我不服,再来一首歌,我先来!”
“好。”林之亦爽快地答应下来,他也好久没弹得这么痛快了。底下的人是看热闹不嫌事大,纷纷欢呼了起来。
古典吉他的琴弦极易松动,齐柏林再次微调琴弦,微微酝酿后,开启了自己的轮指大招,右手的食指、中指、无名指不停地在琴弦上交替,即使琴弦只发出了同一个音,也极其地美秒。齐柏林轮指的速度不仅快节奏还十分稳健,颇有大师风度,他的《阿尔汉布拉宫的回忆》好像真的将人带到了西班牙格拉达纳的废旧宫殿里,夕阳西下,时间逝去,留下的是无限的伤感与回忆。
当林之亦从吉他曲中回过神来的时候,双手却犯了难,即使他听清了这首歌的和弦和音阶走向,如何在钢琴中表现出这种神韵也是个极大的挑战。林之亦试着弹了几个小节,效果差强人意,齐柏林投来嘲讽的微笑,继续气定神闲地弹奏。林之亦明白这次自己是输了,但他不想就这样放弃,既然不能与之争锋,干脆就简单地享受音乐。林之亦用这首曲子的根音临时即兴为吉他伴奏,他不介意自己成为别人的背景音乐,只要能完美地演奏,就是最大的幸福。
所有人都被这两个极富天赋的演奏家之间的配合惊艳到了,钢丝的震动配合着尼龙琴弦的震动,竟然是这么地美丽与和谐。这一瞬间,世间所有的烦恼都变得无足轻重,好好地享受这曼妙的时刻才不算对生命的辜负。
“你赢了。”弹奏结束,散场后林之亦郑重地来和齐柏林握手,他真心地为有这样的演奏感动。
齐柏林还是那副爱搭不理的样子,林之亦的双手落在空中无处安放。
“你有什么条件,我说到做到。”
齐柏林哼笑了一声,他从一开始就没想过自己会输,只是林之亦甘愿为自己伴奏,这是完全出乎他意料的事情。
在把心爱的吉他安置在琴箱后,他临时改了主意,“我发现,一起演奏也挺不错的。”
“你说什么?”
“等你人齐了,排练时间定好了就通知我一声。”
齐柏林潇洒地背上琴箱走出音乐厅,跨出门前像忘记了什么似的回头对林之亦说到,“记得给我安排SOLO时间哦。”
“好。”林之亦点头如捣蒜,两个大男孩都露出了真挚地笑容,林之亦毫不怀疑,打动齐柏林的不是他自己,而是音乐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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