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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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
玫魅伸了个大大的懒腰,此起彼伏的曲线勾勒无遗。
张小尘只看了一眼就赶忙移开了眼睛,这次没敢多看。
“接下来有什么打算?”
玫瑰弄来盆水,玫冷搬来了梳妆台,玫魅一边对镜梳妆,一边问道。
张小尘:“我要去万法宗。”
玫魅:“万法宗吗?听说那里很远很远,在世界的尽头。”
张小尘点了点头,“是很远。”
玫魅沉吟一二,道:“听说过东海天宫吗?”
“东海天宫?”
张小尘想了一下才想起,曾经在酒楼有听说书先生说过,在百万里之外,有无边汪洋,人称东海。数百年前,东海万米高空之上,突然出现了一片宫殿群,笼罩在朦胧仙雾之中,有人怀疑是无数年前曾统治过诸天万界的天庭遗址,故称其为天宫。
“有听说书先生讲过,还以为是编造的故事,难道是真的?”
这句话透露了太多的信息。连偏居一隅的自己都知道的事情,豪门之后怎么可能不知道?还有说书先生是什么鬼,这不是市井小民才会接触的小人物吗?
只是现在的玫魅无心算计这些,梳着头道:“当然是真的!我们接下来就计划去那里碰碰运气,看能不能有幸得到什么造化。你呢,要不要去那里看看?”
说书先生绘声绘色讲过,天宫始一出现,便吸引来无数强者前往查探。没想到里面却是步步杀机,数不清的人进去之后,再也没能出来。传说甚至连一方巨擘都受困于一座大阵之中,身魂皆灭。此后,无数人望而却步。
危险是危险,可有人声称在里面看到了宝藏,有延长寿命的生命泉,有自成一方世界的仙器,有传说中的天地奇宝……这些不是妄言,因为还真有人在里面收获了无上宝贝,从此一飞冲天。
关于东海天宫的传说有无数,张小尘小时候还曾幻想有朝一日要去看看,说不定还能在里面看到仙女,或是得到让人惊羡的宝贝,从此让父母过上好日子。
现在的张小尘当然不会跟小时候一样天真,不会再幻想看到仙女,更不会奢望得到什么宝贝。毕竟都几百年了,宝贝要是那么容易得到早就被人拿走了,哪还轮得到自己?不过,就当圆儿时一个梦想,去看看也是无妨。
“等我处理完一些事情,会去看看的。”
玫魅放下梳子,回眸一笑,“那就这么说好咯,当时候东海天宫见,可不许耍赖。”
这一笑,真真是百媚丛生,天地都失了颜色。
……
……
兽城已毁,独来独往的散人,以及一干小势力没了去处,索性加入了玫帮。跟着玫魅这个有着霸主之资的女强人,未来会是怎样一番光景,让众人很是期待。玫帮也因此实力大增。
看来玫魅她们早就在计划离开这里,地下室藏着几辆大如楼阁的房车,足以住下上千人,虽然比不上冰雪天马拉的水晶宫,但也颇为壮观。
玫魅将张小尘的妖兽材料全部收了,加上赏金,一共给了三十万灵票。这可比实际价格多给了数倍!张小尘买了一枚梦寐已久的器空戒,玫魅却没有收钱,直接送给了他。张小尘本来还想再买一些东西的,当玫魅问他还需要什么的时候,却是不好意思再说了。
当天晚上举办了庆功宴,可惜没有了酒,让不少人感到遗憾。就着繁星明月,吃了一晚上,第二天一早张小尘就跟玫魅她们告了别。
玫魅站在风中,目送张小尘远去,直到他已经不见了身影,还站在原地。
“别看了姐,人已经走了。”玫冷少有的打趣。
玫魅却是没有寻常女子的娇态,神情一如往常,笑了笑道:“你们呀,想太多了。”
玫瑰瓮声瓮气道:“难道不是吗?姐你可从没有对哪个男人像对他这么好。”
玫魅摇头一笑,最后望了望远方,转身向废墟走去,“我们啊,跟他不是一个世界的人。”
每辆房车都由九只黄阶五级以上的妖兽作为苦力,玫帮人马陆续登上房车,玫魅站在车上望着前方,灿烂一笑,“外面的世界会是怎样的呢?”
玫冷玫瑰对视一眼,也是一笑,“真是让人期待啊!”
玫魅又是莫名笑了笑,“还是不要抱太大期望的好。”
准备完毕,就要出发之时,听见远处有点点声响。转身望去,看见一个老人在废墟里面重建着一栋房屋。
来到老人身边,玫魅问:“这种地方,重建它干嘛?”
老人看了眼玫魅,没有寻常人对她的敬畏,直起身擦了擦满头大汗,然后继续弯腰忙起手里工作,平淡说道:“纵使是我们这样的蛆虫,也需要个粪坑作为家,不是吗?”
眼眸蓦然冰冷,她的声音更是无情,“既然是蛆虫,为什么还要活着?”
“铛!”
手中铁铲落在了地上,老人剧烈摇晃的目光看向玫魅,张大了嘴,却什么都说不出来。他看了看四周,天上蓝天白云,周遭鸟声绿影,似乎很是安宁。
但仔细一想,这样的日子,早已经厌倦麻木。
老人摸出烟枪,装着烟叶,向远处走去。走到一处废墟上,老人背对着玫魅她们坐了下来,低头叹了口气。
“是啊,为什么还要活着呢?”
最后吸了口烟,老人摸出护身匕首,一把刺向心脏。
临走他望着苍穹,仿佛在白云上看到了藏在心里的人儿,他露出微笑,柔声道:“小花,安儿,我来找你们了。”
远处一个少年见此痛哭流涕,“为什么要逼死他啊?”
少年跟老人有颇多渊源,老人对他有许多恩情。
刚好走到少年跟前,玫冷脚步一停,“如果他不想死,没有人能逼死他。”
玫瑰也停了停:“很多时候死了,往往比活着轻松。”
直到过去了很多年,少年才算明白了这两句话的意思。
只有玫魅的脚步没有片刻迟疑,经过少年身边时淡淡说了句:“好好埋了他。”
从此废墟中多出了一座坟,葬着个老人。坟上有块碑,碑上没有字,只有一杆烟枪,还冒着袅袅烟雾。
大风刮过,尘沙飞扬,数百年的城市就此成了飞灰,湮没在天地之间。
……
……
大树倾倒,鸟群惊飞。
化身为血魔之躯的张小尘在山林间肆意狂奔,一路撞断棵棵大树,撞碎块块巨岩,适应着自身力量。血翼忽的一展,他冲天而起,逆着狂风,穿梭白云,在九天翱翔。
他去到万兽岭中部猎杀了几只玄阶妖兽,才发现妖兽血液对他的帮助已经不大。这也正常,以前张小尘的体质就好比是个乞丐,从妖兽这个“万元富翁”这里夺走了财富,他还能一夜暴富。可血魔之躯就是亿万富豪,夺走这点财富,对他来说已经没有太大意义。
如果想要万魔之体尽可能快的成长,他需要掠夺,比血魔之躯更强的资源!
狮子靠食鹿而生,鹿靠吃草而活,草靠土地滋润,弱肉强食,掠夺是万物的本性,也是生存,还有变强的必然。
这看上去很残忍,但却是天道法则!
云渺城,全身笼罩在黑袍里面的张小尘望着这个从小生长的城市,有颇多唏嘘感叹。明明离开一个月不到,却彷如隔世。一个月前自己还是任人宰割的鱼肉,现在却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本想回去给父母灵位上柱香,到家一看,自己的家和旁边五叔的家,都被烧成了灰烬。那五叔一家人……
代表万法宗内门弟子的令牌,此事关系重大,赵家为了以防万一,尽可能杜绝消息的泄露,灭了跟自己有关系的五叔一家的口,也不是不可能!
“赵!权!!峰!!!”
双眼亮起血光,张小尘咬牙切齿,身上散发出浓郁杀气。
“谁!?”
身影一闪,手臂径直穿过一面墙壁,张小尘掐住了墙后一个鬼鬼祟祟的男子的脖子。
男子拍打着张小尘手臂,似乎有话要说,五指一松,男子咳了咳,艰声道:“我家老爷命我在此等候,说如果见到张公子,就告诉公子:城边落花村,有您要找的人。”
落花村?
张小尘想起了这个地方,是云渺城附近的一个小村庄。
“我要找的人?那里有什么人是我要找的?”
“小人不知,公子去了便知。”。
谁知道这是不是赵家设下的陷阱,张小尘又问:“你家老爷是谁?”
“云浩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