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雄心壮志
李白曾受唐玄宗邀请,还在宫廷间为杨贵妃写过诗,这宫廷的御酒自然是喝过的,所以这话也是可信。虽然之后,李白一直郁郁不得志,没有受到重用,担任的都是一些无关紧要的位置的小官。但是其大名在盛唐还是很有影响力的,至少出入宫廷不是难事。
现在的话,以李白的豪放性子,有了如此美酒自然也不会藏着掖着,自己如果去求他反倒是落了下乘,不免被小觑,也便只能顺其自然了。然后李白却并不为美酒眷恋,饮得几杯之后,也就扬长而去,似他这等清高自傲之人。能够让他二顾店门,已经是很不容易的事情了。
这一次别离,不知什么时候才能够再逢着这诗人,李白生来却不是什么为这些别离之事感伤之人,历史上他与杜甫相逢,杜甫后来极为看重,在诗词中频频提及李白,但是反观李白的诗文中却几乎看不到有提到杜甫的痕迹,当然,李白那是已经名满天下,杜甫还是一个刚出道之人,这也是其中的原因。自己虽然也有一首诗词与一坛美酒,不过在诗人眼里也不过是云烟过眼,自己一个毛头小子,若真是和李白志趣相投,倒是可以不计较年龄的差距。也可以随行于他,跟着他闯荡祖国大好山河,游山玩水,但是自己志不在此,知道了历史大势,自然也有一种惆怅,多了隐忧和担千山万水终究太大,盛世如烟,感慨千万年的历史长河终究是离自己太过于渺茫。我们把目光重新回到这个天宝十二年,叫做醉仙楼的小小的酒楼中来。
暖暖的早晨,朝阳初升,双月刚刚帮完父亲许大山忙完了蒸馏酒,小琼鼻上沁出细密的汗珠,迎着朝阳,小小地舒了一个懒腰,这时候倒是不是很忙了,看着酒楼后院门旁有一块小小的石头,匀称正好,就走了过去,坐在上面,两只手撑在膝盖之上,看着院旁长得郁郁葱葱的榕树之上,群鸟争鸣。这些天来虽然仍有些忙碌,不过酒店的生意没有了先前的那般火爆,加之少爷,加之易博说了,这酒也不要天天这样蒸馏了,改为限量供应,方可以奇货可居,另外的话也是因为没有雇人,易博见他们过于忙碌了,还把小烟也常常送到酒楼里面来帮忙。
这也不是什么难事,裴氏对于这些细微的事情自然也不会管到面面俱到的程度。所以双月一般酿完酒,或许也就只要到酒店打打杂什么的,其余的时间倒是空闲了下来。这样的日子虽然还是有些单调,但是对于以前而言,就真的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吃饱喝足了,至少不用每日为了三餐而发忧,而且也不用为了债主的讨债而成天提心吊胆,无忧无虑倒是显得有些惬意。
天边的朝霞燃起,晨曦的风阵阵,双月随手摘下旁边的一根叫不出名的小草,拿在手里编织起来,这是当初小时候的一点兴趣,现在竟然也有时间细细品味,不知不觉中嘴里还随意地哼着一些不知名的小曲,沉浸期间,微微有些失神。不过,一阵微微扬起的尘土和沉重的脚步声,把她从沉醉中惊醒过来。偏头望去,正是易博,他的双脚之上绑着一些沙袋,穿着一件单衣,脸上汗渍与尘土都炼成了一体,有点像只大花猫的感觉,这时候用袖子擦了一把脸上的汗珠,微笑着望着“早啊……在玩什么呢……”易博扬手打了声招呼。
“唔……少爷,早啊……”双月微微有些怯意,一时之间也没注意到易博已经到了面前,下意识地回答道。然后却是悄悄把手中的东西挡住了。她现在也是跟着姐姐叫易博少爷,姐夫一语她也知道那日也是随口之言,叫出来确实多有不适合的地方。
易博看着她把手藏在背后的动作,颇有一种俏皮可爱的感觉,其实双月面容姣好,肤色也是极佳,以前缺衣短食的,所以有些营养不良,现在经过这么一段时间的恢复,显得愈加水灵了,整个人都透露出来一种花季少女的蓬勃朝气,正似一朵含苞待放的荷花,假以时日,估计比她姐姐更加的漂亮。“手里拿得什么呢……”易博饶有兴致地问道。
双月有点犹豫,不过还是慢慢地把手从后面抽了出来,这是一个类似中国结一样的编织物,只不过是草色青青,没有那种大红大紫的感觉,青翠欲滴,这么一根短短的茅草能够编成这么一个精致的小东西出来,足见其手艺之巧。易博接过来端详了一下,道:“不错呀,挺好看的……”“以前小时候,在村里和那些姑姑婆婆们学的,也不知道是什么名字啦,不过听说可以给人带来好运……”双月小声解释道。
“还是你们女孩子手巧,我们那时候啊,哪里会去学这些小手艺呢,整天就是在田野里疯跑,放学过后,就是打弹珠花牌什么的,打架吵事的时候也多,嗯,不过想想也玩得比较开心,还是年少的时候好啊……”易博似乎陷入了回忆,喃喃地说道。“少爷小时候也在农村住过?“双月有些疑惑地问道、”这个……住过一段日子“易博自知失言,含糊道。然后把手中的小玩意还给双月:“虽然很喜欢,还是完璧归双月却是不接,小声道:“少爷如果喜欢的话,就拿去吧,只是随手编的呢,哪里能够和和氏璧之类的宝物相比……”双月小时候听那些说书先生提起过和氏璧,所以对这个也是知道的。
“那么我就收下了……’易博本就是随口之语,这个小玩意,其实还是挺好看的,不过用不了多久也就枯黄了,青翠不在,也就是这一瞬之间的美丽。双月见易博收下了,也是很高兴,只是想着就那么一件茅草编成的物件会不会太寒酸了,不过看易博的神情不似作伪,也就放下心来啊,然后还是在易博的腿上多看了一眼:“少爷平常的时候,跑步过来,似乎没有那么累的,这为什么突然在脚上绑上东西跑呢……”在她看来,一个养尊处优的公子爷,每天大清早的起来到处跑上一通已经是奇怪了。
现在甚至还在腿上绑上重物,这样自讨苦吃的事情,简直就是不可思议。“这叫做锻炼身体,这副身体实在是太弱了,最近的话,也算是偷得了一份闲暇的时间,正好没什么事情做。以后还得靠它做许多事,没办法,现在只好累点了……”易博这样解释道,也顾不得双月是否能够听懂了。“现在不忙了吧……其实要你们独自包揽这酒楼,而我自己就坐享其成,真的很不好意思,不过信得过的就你们家的人了,这也是没办法的事……”
双月摇了摇头:“没有呢,爹爹和哥哥们就算一辈子也挣不了这一段时间少爷给的钱,况且相比于种田种地,这点忙碌又算得了什么……”确实,虽然是身处盛唐这样的时代,但是繁华奢侈的永远都只是上层的贵族和大官,这些人越是享乐,越是花钱,这些钱从哪里来,还不是从底下剥削而来,所以老百姓的生活却一直比较辛苦和清贫,幸福是相对而言的,相对于那些还在为温饱挣扎的人来说,小烟一家的情况已经是好没想到那个叫做小远的小童根本不买账:“既然知道了,那就快走吧,还在这耍什么赖皮,你再不走,我就要叫人了……”
谁稀罕啊,易博不禁有些愤愤,要不是这硫磺和硝酸钾在当前的条件之下,实在很难找到,鬼才会来你们这招摇做骗的炼丹房,不过这被两位小道童如此为难,真是腻的太不爽了。看这小童的样子,是真的进不去了,如果硬闯的话,自己虽然对自己的身手还是有些自信,不过经历了上次那次乌龙救美的事情,对自己的身体可是严重的信心不足,自己这一闯,那就什么计划都泡汤了。
何况这个炼丹坊似乎还来头不小,这时候唐玄宗是没有设皇后的,杨贵妃其实就相当于皇后,自己来这皇后曾经呆过的老窝撒野,也由不得自己不掂量一下自己的分量足不足。不过,两个小儿,难道你不让我从正门自己这瘦弱的身体,经过自己的一些比较系统的训练,已经有了不少好转,以前的话,从家里跑到醉仙楼汗流浃背,气喘吁吁,身体犹如散架似的,经过十来天的练习,已经可以在脚上扎上沙袋跑过去了,虽然还是有些累,不过已经好多了。
而且,有了钱以后,自己的日子也是过得滋润了,小烟这丫头在帮自己弄吃得方面很是有一套,她见自己少爷每天跑步,或者干一些莫名其妙的事情,举重或者体操什么的,她不懂这些,但也知道这很耗体力,所以总是从各处的药铺什么的收集一些名贵的药材,然后炖上鸡鸭什么的给自己吃,自己虽然坚持锻炼,但是身子还是胖了一些,其实胖也说不上,只是感觉整个人都结实不少。
锻炼身体的事情也不是一蹴而就的,自己也只能慢慢来了,若是急于求成,反倒会积劳成疾也不一定,凡事讲求个过犹不及,况且自己也还想办一些其余的事情。易博之前刚刚穿越过来的时候,第一次上街的时候,就想去找寻火药的下落,当时无奈于口袋空空作罢,现在有了资本了,自然也就要切实实行起来。
火药的发明和炼丹离不开关系,这时候,炼丹可是一个炙手可热的行业。王公贵族什么的,对于炼丹都十分的热衷,毕竟尽享荣华富贵,谁都想要长生不老,这事情,当然是宁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的。不过也正是这炼制的丹药成了他们的催命符,这倒是他们没有想到的。
易博知道,现在的火药还很原始,是炼丹家们为了降“伏”而无意配置而成。炼丹的人自然对这个不是很重视,反之,因为火药经常引起炼丹炉子爆炸的事情出现,所以也是对此敬而远之。所以市面上是不可能有成型的火药卖的。不过,找火药的事情,还是和炼丹的地方离不开关系。
经过这么多天在长安的闲逛,自然也对这里的环境有了一些大致的了解,东市的北面有一个大的炼丹的场所,叫做仙丹坊,以炼制所谓的仙丹而得名,唐朝皇室的许多仙丹也是由这里进贡的。于是易博打算过去碰碰运气。这样的事情也不方便带人去,虽然自己最近的这些个举动,在家人和朋友看来,都有些莫名其妙,自己也是懒得解释了,要自己来讲清这些个事情,比自己真的完成这些个事还要难的多。长安城还是一如既然的繁花似锦,行人如海,易博花了好一阵子,才来到这座叫做仙丹坊的炼丹场。
这地方倒是显得清净了许多,基本上没有什么太多的闲杂人等,炼丹的方士一般信奉的也是道教,讲求一个清修的道理。所以这炼丹坊,就修在了道观之内。整座道观,云雾萦绕,旁边的树木郁郁葱葱,很给人一种缥缈宛如仙境的感觉,使人仰止而却步,易博走上百来级阶梯,才来到了门口,门口守着两个小道童,一身简单的道袍,配上个拂尘,倒也像模像样的。小小年纪就要守门,真是不容易啊,易博同情心泛滥一下。心中感叹着。
不过,那两个小童,却突然拦住了他,清脆的声音,说的话也是有板有眼:“道门清净之地,闲杂人等不得入内……”
被两个小童说得有点发愣,易博不自觉就看了一下自己的装扮,自己就那么像无良人员么……好歹自己这身衣服也是小烟那丫头精心挑选的,可是花了不少钱,应该也不落下乘,然后自己还像模像样,拿上了一把折扇,装起了斯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