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一七章 回故乡情牵千里

  豆浆也叫豆腐脑,就说明它不仅形似脑髓,而且还跟**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就像苔丝和地煞,一个在地狱,一个在人间,一个是女人,一个是男人,可他们却心意相通,有着牵扯不断也割舍不了的情感。
  苔丝做生意亏了本,钻进了奸商李浩早已设置好的圈套,赔了六万两银子。赔钱倒是小事,从此以后,苔丝失了心神,整天东想西想,牵前挂后,无时不刻都想着仙童,都在为他的病,为他的腿操心。
  仙童的腿废了,眼也瞎了一只,用什么样的药才能续好?才可能治好的呢?苔丝做梦也没想到,这是仙童在借再一个梦警幻自己,好让她知难而退。没想到好心办了坏事,反而让苔丝的心更加坚定,生发出无限的柔情。
  没有好的药,没有好的办法,苔丝只好向书本求教。她捜罗了古今中外的医书,无论是名医还是一般的医者,只要是有文字著述的,林林总总,门类繁多,横七竖八地堆满了几间屋子,集傲来国上下五千年文明之大成。
  要想在浩如烟海的医书中,找到医治仙童的良方和特效草药,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可越是不容易,苔丝越要干,而且还要干好。事情太容易了,人人都可以做,那还有什么做的必要呢?锦上添花并不稀奇,重要的是雪中送炭。
  功夫不负有心人。
  苔丝戴着老花眼镜,逐字逐句,皓首穷经,终于在李时珍的《本草纲目》中,找到了一剂良方和一味灵药。据《本草纲目》记载:接骨木药名木蒴,具有通筋活络续骨的奇效。
  接骨木气味甘,苦,平,无毒。纸质,主治筋折骨断,用接骨木半两,乳香半钱,芍药、当归、川芎、自然铜各一两,共研为末,用白酒调之,化药敷贴在患处,一日一次,半个月之内见效。也可搓成丸子内服,一日三颗。
  找到了特效灵药,苔丝高兴坏了。她兴高采烈,跑到各大药店里一问,这才知道:接骨木虽然续骨有奇效,却一直奇货可居,根本就买不到。苔丝一下子傻了眼,找到了特效灵药又如何呢?没有货,找到了也等于没找到。
  说者无心,听者有意。
  苔丝听药铺里的伙计讲,傲来国飞仙郡紫云谷里的灵鹫峰,就出产这种接骨木,而且,质量还特别好,属于上乘之选。药铺之所以缺药,就是因为灵鹫峰太高太陡太险太雄奇,除了有两只翅膀的灵鹫,至今无人能上,无人攀越。
  飞仙郡紫云谷里苔丝并不陌生,灵鹫峰她也十分熟悉。那是她的家乡,她和仙童倾心相爱的地方。那个魂牵梦萦的所在,该是留下了他们多少的美好啊!这么多年了,仍然挥之不去,久久地在记忆里盘旋,萦绕,一天比一天清晰。
  一想起故乡,一想起紫云谷,一想起飞仙郡,一想起年少时那些荒诞的往事。苔丝再也坐不住了,她有一种归心似箭的感觉。而且这种感情一旦明朗,就愈来愈强烈得不可抑制了。这么多年了,她太想回家去看看了。
  不知怎么的,苔丝自然而然地想起了一句古诗,想起了杜甫的:即从巴峡穿巫峡,便下襄阳向洛阳。想不到几千年过去了,老夫子还跟她情感相通,心意相连。她想象着杜甫漫卷诗书,千里返乡的情景,止不住地泪流满面。
  故乡,是游子共同的语言。
  说走就走,苔归收拾了一些行李,带上了两个贴身的小厮,一边跟公司的经理们交代了一些事情,一边就驾着马车出发了。算起来,从出嫁的那天起,她就没见过自己的父母了,也不知他们过得怎么样,是死还是活?
  天苍苍,地茫茫。
  马车出了西津县的地界,地势变得平坦起来,蛇绕蛇弯的仁川河萦回如带,一望无际的稻田能把你的脖子望痛望酸。阳光好灿烂哪,刺得你根本睁不开眼睛。袅袅升起的炊烟,就像一片片茂盛的树林,蓬蓬勃勃,青云直上。
  铃儿叮当,马车在无边无际的平原上疾驰,苔丝的心仿佛也无拘无束。辽阔的不仅是平原,还有苔丝美好的心境。路,仿佛就像某些***富二代的人生,越跑越宽,越跑越长,越跑越顺遂,越跑越通畅。
  一点也不像苔丝,跑的是爱的死胡同,或者说,还没跑起来,就已经无路可走了。人跟人不同哪,这就是命。苔丝抬头看了看天,这么好的天气,怎么能想这么倒霉的事呢?岂不是大煞风景,辜负了这明媚的太阳和蔚蓝的天空。
  一路上,苔丝赶着马车,带着两个贴身的小厮,风餐露宿,日夜兼程。一天也不多,一天也不少,从益稼郡的西津县出发,到飞仙郡康安县飞仙镇的仙居村,足足跑了十六天。有的时候,山与水的距离,怎么也近不够亲情和血缘。
  过了栈桥,仙居村就已经遥遥在望了。当年,苔丝就是从这里出发,远嫁到益稼郡的。这里既是她人生的开始,又是她幸福的结束。她已经永远地失去了她的爱人,那曾经可以唾手可得的幸福,早已随风远去,杳如云烟。
  村子里静悄悄的,见不到半个人影。
  苔丝最爱的那条狗呢?怎么没有跑出来迎接她?嗅她的衣服,舔她的手心,像一个淘气的小孩子一样人立起来,跟她嬉戏,亲热。苔丝记得狗名叫富贵,胖嘟嘟的,毛色蓬松,四蹄踏雪,见了她总是不停地摇着尾巴,哼哼唧唧。
  茫然四顾,苔丝也见不到狗的影子。张府倒是建得十分高大,气派,雄伟,没有半点颓衰破败的样子。门前站着的那几个小厮,气宇轩昂,相貌堂堂,苔丝却是一个也不认得了。当年衔泥的燕子还在,心却已是物是人非。
  院子里,那棵海棠倒是长高,长大了不少,枝繁叶茂。小时候,苔丝最喜欢带着妹妹妮可和艾米莉,在树下面踢毽子,做游戏,扮演老鹰抓小鸡。有时候捞不到人,他们就给父亲蒙上眼,涂脂抹粉,扮成了那只十分丑恶凶残的老鹰。
  站在树下。苔丝一遍又一遍的,摩娑着那棵海棠树的树干,水桶般粗细的树干,粗糙得就像老奶奶满是风霜的脸。苔丝忍了又忍,可他还是忍不住鼻子一酸,止不住的泪水又夺眶而出,一点点,一滴滴,如同一群扑火的飞蛾。
  院子里的皂桷树下,父亲张友亮和母亲查曼,一东一西,正眯缝起眼睛,蜷在椅子里晒太阳。阳光斑斑驳驳,温柔而慈蔼,在他们的头顶,投下了一层美丽的光圈。远远看去,就有一种禅性的色彩,就有了一种梦幻般的神秘。
  父亲又老了,瘦了,胡子拉杂,变得有些不修边幅了。母亲查曼呢?也好不到哪里去。她那双引以为傲的大眼睛呢?那份明亮?那份神采?那份欲说还羞的温柔?都去了哪里啊?怎么再也找不到了?苔丝实在有些困惑。
  站在阳光下,站在父母亲的面前,苔丝身体发抖,四肢乱颤,止不住地又泪流满面。“爸,妈。”忍了忍,她一声大喊,以百米冲刺的速度,向父母亲扑去,就像一只离群的小牛犊,找到了久违了的亲情,找到了自己的父母。
  怪的是:张友亮和查曼却没有反应。他们呆呆的望着天空,目光有些空洞。查曼四下里望了望,有些漠然地对着张友亮说:“老头子,哪里来的猫叫啊。天气一暖和,猫就开始叫春了。要不,我们去找找看!”
  “爸,妈,我是你们的大女儿苔丝啊!”苔丝有些哭笑不得,声音几乎带着哭腔。
  在家里的这几天,苔丝也没闲下来。
  苔丝就像一只转个不停的陀螺,先去看了她读过书的私塾,拜访了教过他的先生。先生王成已经老迈不堪了,牙齿都掉光了,皮肤粗糙得像松树皮,嘴巴瘪下来关不住风了,说话也口齿不清,絮絮叨叨的,她一个字也没听懂。
  问起当年他最得意的弟子仙童、人精和地煞,老师也不记得了。苔丝有些说不出的苦楚和失落,心中郁郁。岁月就像一把廉价的饲料。他把有些人喂瘦了,有些人喂肥了,有些人喂死了,有些人喂得孤苦伶仃,有些人喂得面目全非。
  苔丝落寞地站在私塾的门前,看着年轻的塾师挟着书本,出出进进,教室里又传来了朗朗的读书声室。她这才发觉,自己已经老了。长江后浪推前浪,一代新人换旧人。属于她的那个时代已经落幕了,一切都已经成为过眼烟云。
  沿着弯弯曲曲的田间小路,苔丝一步步地走向紫云谷。远远望去,紫云谷烟雾缭绕,云蒸霞蔚。绿森森的古木上,传来了猿猴们的叫声。声音凄厉,哀婉,饱含着岁月的沧桑,久久地在山谷里回响。郦道元的《水经注》里,就有这样的描写:巴东三峡巫峡长,猿啼三声泪沾裳。
  久久地凝视着仙童、人精和地煞居住过的老屋,苔丝感慨万千。老屋早已破败得不成样子了,穿眼露壁,垮塌了半边,根本就挡不住风雨了。一旦他们回来,或者故地重游,他们住在哪里啊!一眼望去,紫云谷乱藤缠绕,芳草萋萋,早已不是当年的模样了。
  在王树和孟亚的坟前,苔丝深深地鞠了一个躬,采了几束野花放在上面,心中念念有词,也算是替仙童尽孝吧!
  据砍柴的樵夫们讲,这一座坟倒不寂寞,每一年的夏天,每一年王树和孟亚的忌日,都有天上的人前来祭拜,哭喊着墓主人的名字。据说那一天,天上祥云缭绕,空中仙乐阵阵,空气里弥漫着一股灵异的香味,像有神仙出巡。
  会不会是仙童呢?会不会他在天庭里做了大官?苔丝一边走,一边想。她想疼了脑仁,也想不出一个所以然来。想不出,她只有不去想。不管怎么说,她明天就要进山了,就要到灵鹫峰去采摘接骨木。也许前路更艰险,更曲折,更坎坷,可她不怕。为了爱人仙童,她什么都可以不在乎!
  听说苔丝要去灵鹫峰采药,张友亮和查曼都吓坏了,把个头摇得像一面拨浪鼓,不停地摆着手说:“使不得啊,使不得,去灵鹫峰就是死路一条。从古至今,灵鹫峰从来就没有人爬上去过。灵鹫有两只翅膀,也视为畏途啊!”
  苔丝不敢忤逆父母,也只得把采药的事按下不提。千里迢迢,回一趟家也不容易,不对父母尽孝,岂不是白回了一趟。苔丝捺下性子,陪着笑脸,给母亲梳头发,剪指甲。父亲也很吃醋,像个孩子一样,缠着苔丝给他剪指甲,剃胡子。
  父母亲老了,却童心未泯,他们一左一右地拽住苔丝的胳膊,绘声绘色,抢着给她讲那些童年的冏事,数落着她小时候有多笨,有多蠢,有多可爱,逗得苔丝哈哈大笑。
  最幽默的,还是父亲扮鹅,母亲扮鸭,叽叽嘎嘎、大吵大闹的样子。父亲脖子一伸一缩,母亲用翅膀拍拍打打。鹅曲颈朝天,鹅鹅乱叫;鸭子浪腰扭臀,像个模特。苔丝笑痛了肚皮,笑得直不起腰来,笑出了满脸的泪水。
  这也是苔丝最开心的日子了,能够随伺在父母亲身边,和他们叙叙家常,谈谈往事,逗一逗他们高兴,就是苔丝最大的幸福和满足。古人云:父母在,不远游。而她们姊妹三却抛下父母,远赴千里之外,去寻找自已的希望和未来。
  渐渐地,苔丝也在父母亲的记忆里复活了。一颦一笑,一举手一投足,都牵动着他们的心。母亲查曼总是爱跟她呆在一起,不厌其烦地逗她笑,哄她开心。在父母亲的脑海里,苔丝还是那个爱哭爱笑、不谙世事的小女孩。
  父亲呢?也不遑多让,不知从哪里找出一把二胡,一边拉,一边唱。唱的也不是什么好曲儿,也都是一些陈词滥调,根本就登不了大雅之堂。可父亲却摇头晃脑,手指颤抖,把它拉出了瞎子阿炳的水平,拉出了《二泉映月》的韵味。
  深深陶醉的,不仅是查曼,还有苔丝。苔丝跟着父亲的旋律,曼声吟唱,翩翩起舞。单是一个鸳鸯醮眼,就颇见功力,有了几分戏子的韵味。苔丝没学过戏剧,就是这些也是来自母亲的遗传,来自她的兰心和蕙质。
  母亲查曼也不甘示弱,踏着二胡的节拍,开开心心地跳起了波斯人的摆手舞,袅袅娜娜的裙裾,就像一朵盛开的白莲花,娇艳,圣洁,不染纤尘。苔丝万万没有想到,母亲一个半老徐娘,倒把一个民族舞蹈演绎得如此完美。
  苔丝知道:父亲之所以心静,豁达,完全得益于妹妹艾米莉在商业上的成功。妹妹是个商业奇才,已经完全继承了父亲的衣钵。比起父亲风光的时候,国贸的财富不降反增,成倍成倍地扩张,已经稳居了傲来国第一的位置。
  有钱好办事。
  张友亮也拿着这笔钱,把庄院扩大了一倍,新修了花园和楼台亭榭。不论是家具,瓷器,字画,古玩,花卉,还是一般的陈设,庄院里采购的,都是傲来国最好的,代表了流行和最高档次,让人瞠目结舌,叹为观止。
  在全国各地,张友亮也一掷千金,置办了不少的良田美宅,树木山林,丘壑湖泊。田地成片,牛羊成群,佃户成百上千,奴仆更是多得不可胜数。真个是财源滚滚,富可敌国,比起古时候的陶朱公,一点也不逊色。
  仙居村的人,都叫他张百万,张大善人。一个人,要想赢得名望和尊重,除了操守和德行,还必须有海量的财富,两者不可偏废,缺一不可。当然,张友亮偶尔也会做做善事,修修桥,补补路,给孤寡老人送一点生活费,仅此而已。
  其实,最让张友亮长脸的,不是艾米莉,而是二女儿妮可。妮可嫁了当朝的宰相朱平,封了一品诰命夫人,名震朝野,位极人臣。姑爷当了宰相,来走后门、拍马屁的人也多了。几乎每天都有,送礼求官的,来来往往,络绎不绝。
  还是朝中有人好哇!自从姑爷当上了内阁首辅大臣,女儿妮可封了一品诰命,四乡八邻的人,谁不高看他张友亮一眼?那些等着看他家笑话的人,也纷纷转过头来,上门巴结,趋之若鹜。曾经冷冷清清的张府,又高朋满座,热闹非凡。
  在飞仙郡,郡守的官够大了吧,还不是也得对他张友亮客客气气,点头哈腰。逢年过节,还不也得提上贵重礼物,屁颠屁颠地跑上门来问候。郡守以下的官员,就更不用说了,要想见他张友亮一面,也得先约个日子,看他点不点头。
  势利是人的天性,又有谁能免俗?
  张友亮想起来,还是觉得自己有主见。你看看王树家的那三个臭小子,仙童、人精和地煞,一个个都销声匿迹,做了缩头乌龟。也许死了,也许流落他乡。一个白丁,要想在外面混出一个名堂,娶他张友亮的女儿,哼,等下一辈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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