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二章 遭报复苔丝历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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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出行和住宿就是最大的问题。马车伕阿明已经跟她三、四年了,而且对她言听计从,忠心耿耿,应该不会出什么大的问题。再说,阿明的家就附近,家大业大,拖儿带女,父母孩子一大串。一般情况下,他不会铤而走险。
况且,阿明的老婆小菊也在公司里做事,万一有个风吹草动,小菊这里一定会先露出马脚,毕竟女人头发长,见识浅。更何况,小菊也算是苔丝的闺蜜。她们之间家长里短,无话不谈。对于苔丝来说,根本就没有秘密可言。
第二个就是住处的安保了。老屋倒塌之后,苔丝已搬到公司楼上居住,用铁条、铁丝网加固了门窗,配了钥匙,换了新锁。同时,她还一咬牙,公私兼顾,一口气请了三个保安,都是五大三粗的壮小伙,个个都是虎背熊腰,身手敏捷。
除了出行和住宿,苔丝还对自己的饮食和接触的人有所控制。在饮食方面,她配有专职的厨师,所需蔬菜、肉食、果品都有专门的供货渠道。烹调出来的食物,由厨师先尝;再说,她还有一双特别定制的银筷子,可以试毒,插一插就一清二楚了,不需多费手脚。
至于每天要接触的人,不管熟悉还是陌生,都由保安先检查一遍,看藏没藏凶器?出于什么动机?将危险拒之千里。这一招还真灵,虽然过程有些复杂,手续有些繁琐,可基本上吓跑了坏人,杜绝了一些不必要的风险和漏洞。善莫大焉!
日子就像一潭死水,波澜不惊。
一天,二天,一个星期,半个月,一个月过去了。生活中什么都没有发生?什么危险都没有出现?也根本看不出,有潜在危险出现的迹象。苔丝甚至怀疑,是不是自己听错了,或者,仙童在故弄玄虚,吓唬自己。
保安和厨师也觉得有些过了,苔丝这是杯弓蛇影,庸人自扰。这样一来,保安和厨师们虽然嘴上也唯唯诺诺,点头哈腰。其实,却早已在思想上放松了警惕,安检上也搜、也查,却只是搞搞形式,走走过场,敷衍一下苔丝而已。
不久,街道上来了一个流浪汉,鹑衣百结,满脸沧桑,背一只补丁摞补丁的破口袋,拄一根下端已经爆开了的烂竹棍。流浪汉一路乞讨到广济公司,厨师出于一片好心,给了他一碗米饭,一盘剩菜,让他放开肚皮海吃了一顿。
几个保安更不靠谱,一不是请示苔丝,二不向公司报备,竟然背着老板把流浪汉收留下来,安置在公司楼下的一间柴房里,与苔丝的住房遥遥相对。流浪汉也不怯生,经常蓬着头,用一双糊满眼屎的瞳仁,呆呆地望着蔚蓝的天空。
再后来,公司跑来了一只流浪狗。流浪狗毛茸茸的,通体雪白,有两只星星一样漆黑、闪亮的眼睛,十分可爱。苔丝自小就喜欢小动物,她也一时忍不住,动了恻隐之心。她不仅收养了流浪狗,还把它经常带在身边,取名星星。
按理说,收留流浪汉也好,收养流浪狗也好,都是在积善行德,本来也无可厚非。再说,不管是流浪汉,还是流浪狗,都不是危险,也对苔丝构不成任何威胁。它们只是苔丝的生命中,偶尔出现的两条平行线,一段无关紧要的插曲而已。
久而久之,苔丝也已经习惯了流浪汉和星星的存在。早上,苔丝牵着狗出门,也偶尔会跟流浪汉照个面,打打招呼,寒暄几句。不过,有些奇怪的是:苔丝手上牵着的狗,一旦见到流浪汉,就会吓得浑身筛糠,躲在苔丝的身后,汪汪乱叫。
狗和乞丐是对手,两者之间互相对立,吠上几声是常有的事,并不稀奇,苔丝也没有在意。狗和流浪汉是两个不同的事物,八竿子也捅不到一起。苔丝不知道,敌和友可以相互转化,今天的敌人或许是明天的朋友,现在的朋友或许是将来的敌人。福兮,祸之所伏;祸兮,福之所倚。
日子就像一树繁密的树叶,片片相似,而又片片不同。一眨眼的功夫,春天就过去了,炎热的夏天如期而至。天气一热,大家都已从厚衣厚裤中解放出来,只求穿得凉爽,活得舒服,恨不得从自己身上扒下一层皮来,把自己泡在水缸里。
很快,苔丝就已经完全适应了流浪狗星星的存在,并和它混得烂熟。星星也确实很黏人,摇头摆尾,像个爱撒娇的小孩子,追着要苔丝逗,要苔丝抱,很招人喜欢。势利是狗的天性,苔丝一笑置之,并没有把它放在心上。
慢慢地,苔丝就把星星带进了住房,带进了宿舍,把仙童的叮嘱丢到了九宵云外。什么报复?什么危险?都让它随风而逝吧。苔丝只想和一只狗在一起,向它默默倾诉,用以打发漫漫的长夜,排遣难以释怀的寂寞。
这么多年了,爱一个人容易吗?爱,不是简简单单的厮守和占有,而是情感的自我完成,或者灵魂的自我救赎。苔丝经常失眠,而且整夜、整夜地睡不着觉。睁眼,闭眼,都是仙童美丽的影子,都是他爽爽朗朗的笑声。
苔丝想仙童,情不自禁,刻骨铭胸。想他的笑,想他的哭,想他的粗鲁和温柔,想他身上散发出的,那股迷人的、难以抗拒的气味。让她多次紧紧抓住仙童的手,莫明其妙地从梦里笑醒。她不知道,报复无处不在,危险就在身边。
那天夜里,苔丝又梦见了仙童。仙童猛地推了她一把,就像一只护雏的老母鸡,把她紧紧地护在身后,大喊一声:“苔丝,危险!”
苔丝恐怖地睁开眼睛,果然发现:那只叫星星的流浪狗一声尖叫,身子晃了几晃,变成了一只的金毛狒狒,目露凶光,面目狰狞。金毛狒狒十分张狂,一步一步逼了过来,苔丝嗅到一股又羶又腥的怪味。
一时里,苔丝吓傻了,全身绵软,动弹不得,根本就没有招架之功和防守之力。苔丝只能眼睁睁地看着:金毛狒狒挥起利爪,呲出满嘴的獠牙,朝她的喉管一口咬了下来。苔丝痛苦地闭上了眼睛,泪流满面,一颗心嘭嘭地跳个不停。
说时迟,那时快。就在这个关键时刻,一道黄光挟带着一股嗡嗡的怪响,穿窗而入,不偏不倚地扎在金毛狒佛的额头上。苔丝定睛一看,原来黄光是一根竹棍,开裂了的下端稳稳地钉在金毛狒狒的额头上,尾端兀自忽忽地抖个不停。
金毛狒狒一声怪叫,一咬牙拔出竹棍,顾不上去擦一把额上涌出的鲜血,张开血盆大口,咬向苔丝的喉管。金毛狒狒之所以在兽界称王,靠的就是四颗尖厉的獠牙,连野猪和狼狗都不是对手,甘拜下风。
恐怖中,金毛狒狒的獠牙一点一点地逼近,就在触到苔丝喉管的那一个刹那,一束白光从天而降,空气中传来了一声虎啸。啸声低沉,粗犷,激越,如同一个个霹雳在天空中炸响,在空谷中久久飘荡,悠悠传响,绵绵不绝。
金毛狒狒心里一慌,愣了一愣,动作也不由自主地慢了一点。也就是这一愣,金毛狒狒的下肢已被虎尾扫中,卷向空中。金毛狒狒功夫也不差,身子在半空中一掠,一纵,又改变方问,调整方位,如同一支破空的怒矢,快逾闪电,稳、准、狠地射向苔丝,卷起了满天的灰尘和纸片。
“大胆妖狒,老夫跟踪你已经一个多月了,休伤吾主,拿命来!”苔丝有些奇怪,老虎居然会作人声,听口音,辨形迹,完全就是睡在楼下柴草房的那个流浪汉。老虎一昂头,颈上的鬃毛抖了抖,疾逾劲风地朝金毛狒狒扑了过来。
“臭老虎,三番两次坏我好事,你以为老夫怕你?大不了拚个鱼死网破。弑祖之仇,不共戴天。”金毛狒狒扬起前爪,人立起来,肚皮上的金毛迎风招展。苔丝有些奇怪,自己跟金毛狒狒有什么过节?它犯得着来以死相拚?
“哈哈,大胆妖狒,在大青山咬死你爷爷的,乃我虎王爷是也!与吾主何干?有什么本事你就使出来吧,虎王爷一定接招。老虎不发威,你当老子是病猫。”老虎哈哈大笑,身子往前一扑,虎尾一掀,一扫,卷起了一阵狂风,势不可挡,威风凛凛。看得苔丝目瞪口呆。
“臭老虎,狒爷乔妆改扮,一路跟踪,好不容易逮着个机会,倒让你这个畜生给搅黄了。休再哆嗦,拿命来!”金毛狒狒满脸悲愤,头上的毛发根根竖起,上蹿下跳,手脚带风,张牙舞爪地扑了过来。招势凌厉,尽往老虎的致命之处招呼。
比起虎王在大青山咬死的那只金毛狒狒,这只金毛狒狒力气小点,功夫差点。但房内空间狭小,老虎施展不开。可金毛狒狒的凶悍、敏捷就派上了用场,闪展腾挪,其势如风。一时里,老虎投鼠忌器,也拿金毛狒狒没有办法。
老虎久战不下,有些焦躁,昂起头,仰天一啸,嘴里吐出了一口白气。白气丝丝缕缕,缥缥渺渺,半雾半霭地悬浮在房间上空,经久不散。金毛狒狒愣了一愣,鼻孔里吸了点白气,不由得四肢发软,昏昏沉沉,一个踉跄栽倒在地上。
苔丝有些诧异,正惊疑不定。
就在这个时候,老虎头晃了几晃,渐渐隐去法身,变成了一个破衣烂衫的流浪汉。苔丝偷偷一看,赫然就是那个睡在她家楼下、柴草间里那个乞丐。苔丝紧紧地捂住自己的嘴,牙关紧闭,心也一点一点地悬了起来。
流浪汉看了一眼正在装睡的苔丝,解下了腰上的一截细麻绳,蹲下身子,紧攒四蹄,把金毛狒狒捆得像只粽子,结结实实,装进了一只布口袋。金毛狒狒已完全失去了知觉,哼都没哼一声,动也没动一下,像一头憨头傻脑的蠢猪。
观望了一阵子,流浪汉见苔丝没醒,把装着金毛狒狒的布口袋扛在肩上,复又放下,拱了拱手,恭恭敬敬地说:“主人,小神乃三十六宿之一的天杀星黑旋风周伯通,奉仙童大帅之令,乔妆改扮成流浪汉,暗中保护小主人,今妖狒已擒,使命已达。这不,小神又接到上天指令,马上赶往黑森林救场,妮可有难。主人,小神去也!”
恍惚之中,苔丝看见流浪汉拿起竹棍,遥遥一指,破竹棍晃动了几下,变成了一条张牙舞爪的黄龙。流浪汉扛起布口袋,跨上龙背,黄龙一声清吟,化成了一道绚丽的金色彩虹,冉冉升起,在碧空中扭了几扭,消失在一碧如洗的苍穹。
一切都发生得太快、太突然了,让苔丝有些措手不及。生和死,自有上天注定,她作为一个主体,却无能为力。眼睁睁地看着流浪汉跨上黄龙,如梦似幻,蜿蜒而去,苔丝心里五味杂陈,百感交集,一切恍如梦中。
让人诡异的是:仙童的话实在灵验,苔丝没有任何理由再去怀疑。这样说来,妮可在黑森林又会遇到危险?究竟是什么人对她不利?血浓于水,姐妹情深;苔丝刚刚放下的心,又一点一点地悬了起来,止不住地怦怦乱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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