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好好生活·6
闲暇时跟秦可琴他们一起吃个饭,更多的时间都是一个人呆着。
晚上回到家练练寒吟心法,日子惬意无比。
她很享受。
这天,她独自坐在一家咖啡厅中悠闲的看着面前的笔记本电脑,手掌指节翻飞个不停。
这家咖啡厅环境不错,很是安静,放的音乐也极为舒缓,其中三三两两坐了几个人,互相聊着天,封如意坐在角落,靠窗,不怎么引人注目。
大概低调的人都喜欢角落的位置,可以安静观察,也不会吸引别人目光。
封如意戴着一顶黑色的鸭舌帽,黑色的吊带衫,牛仔热裤,露出了光洁的手臂和白皙的长腿。
黑直的长发披散,十分赏心悦目。
目光随意一撇,她看见了一个熟人。
其实也不算熟,只是同一个系的同学而已。
那是个女孩,名叫齐燕。
郑可萌与她不是十分熟悉,只是知道她喜欢杨凌康而已。
应该说,整个系的同学都知道。
齐燕的性格大胆强势,对于自己的喜欢从来不隐瞒,杨凌康心里也清楚,只是从未正面回应,都是若即若离。
杨凌康与秦可琴交往后也没有隐瞒关系,齐燕虽然知道,但是也从未放弃过。
她觉得,她看上的男人定会成为她的囊中物,而秦可琴不过一个傻女孩而已,她不觉得自己会输。
她要把杨凌康抢到手。
于是,在校内,有杨凌康跟秦可琴的地方就必定会有秦可琴的身影。
即使没有封如意在,杨凌康与秦可琴也很少甜甜蜜蜜。
齐燕视秦可琴为情敌,平常遇到也会嘲讽两句,秦可琴在封如意面前也偶尔提起,但次数也并不多。
想到这里,封如意有些奇怪。
秦可琴在她面前很少提起跟杨凌康的相处过程,仿佛她并没有谈恋爱似的,还如从前一样,每天高高兴兴的说说生活中遇到的一些好笑的事,以及学习上不懂的问题与封如意探讨。
手机铃声突然响起,封如意一看,是秦可琴。
“可萌,你在哪儿呢,我来找你啊?”
封如意说了这家咖啡厅的名字,秦可琴表示知道,并说一会儿就过来。
挂断电话,封如意又看见大门处多了一个熟悉的人影。
那是杨凌康。
只见他向着齐燕的方向走了过去,脸上挂着招牌的温柔微笑。
封如意将笔记本的屏幕调整了一下位置,又将帽檐拉了拉,一边看电脑上得学习资料一边注意着那边的情况。
一心两用,小事一碟。
齐燕跟杨凌康各点了一杯咖啡,然后跟平常的互相交谈,倒也没什么奇怪的举动。
就这么过了十分钟,秦可琴来了。
秦可琴一进门就再整个店内扫了一圈,见杨凌康与齐燕两人时目光顿了顿,但就像没看见一般的移开目光,然后看见封如意向她招手,她才脸上又挂起笑容的走了过来。
“看见了?”
秦可琴一坐下封如意就问。
秦可琴嗯了一声。
“你怎么什么表情也没有,那可是你的男朋友,你不生气?”
秦可琴向路过的服务员要了一杯咖啡,然后看向封如意,认真说道:“可萌,其实我并不喜欢杨凌康。”
封如意挑眉。
只见她又道:“现在我确定你确实不喜欢杨凌康了。”
原来,秦可琴跟杨凌康在一起是因为曾经的郑可萌喜欢杨凌康而已。
最真实的喜欢都会情不自禁的流露出来,身为郑可萌最亲密的好友她怎么可能看不出来。
她只是觉得,杨凌康这个人不值得郑可萌喜欢罢了。
一个对谁都好的男人,一个不拒绝其他女生的男人,一个明知喜欢自己的女孩的闺蜜对他示好还接受的男人。
这样的男人,就是个花心萝卜,中央空调,渣男罢了。
所以她才假装喜欢上杨凌康,不过是想让这个男人远离自己的好友而已。
封如意端起咖啡缓慢的品尝,听着秦可琴的诉说,她心中没有什么感觉。
若有,那就是觉得郑可萌死的真不值得而已。
“我已经跟他提出了分手,可萌,以后我们就当不认识他吧。”
“为什么你今天突然告诉我这些,之前怎么不告诉我。”
之前说的话,郑可萌可能不会萌生出想要死去的想法吧。
有这么一个关心她的朋友在身边,她又怎么忍心离开呢?
“我不是…怕你还对他有感觉么。这样的男人,就得干脆利落的解决掉,其实我本来还都不想告诉你这些,但后来又想,闺蜜之间是不需要有秘密的。而且我跟他分手的事你早晚会知道,你也一定会问,我也不想编什么理由,我也不想欺骗你。”
人与人的相处,最珍贵的一样东西便是真诚。
秦可琴一直在为郑可萌考虑,但是这次单方面的做了决定,缺少沟通,才让郑可萌萌生了世界都将她抛弃还不如消失的想法。
一切的原因,也说不清了。
“谢谢你,可琴。”
封如意露出一个笑容,没有多说什么,看着对面秦可琴的娃娃脸,在心里对她做了一个评价。
秦可琴很有主见,对于一些事情的发生都能够想到办法面对并且很有行动力的去实施,这算是一个十分良好的优秀品质了。
可能,这也跟她的家庭有关。
一个人的性格是何模样大多时候都归于家庭,一个幸福的家庭自然也会养出一个天真烂漫的孩子,一个分崩离析的家庭也会养出一个叛逆拒绝约束的孩子。
秦可琴的家庭是幸福的,所以她才一直这么开心快乐让与她相处的人都觉得温暖。
很多时候她看起来都十分的傻气,因为她从来不想压抑自己的快乐。
但郑可萌知道,秦可琴是一个很聪明得女孩。
甚至郑可萌一直都羡慕着秦可琴,因为她自己永远都不会向秦可琴这般能够开心的大笑了。
一个听多少好听的笑话都笑不出来的人,那该是有多么的悲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