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要变天了
听了云锦曦的话,湘儿对自己小姐满是崇拜,不仅能在林姨娘和二小姐的排挤下毫发无伤,还能作诗,如今这上妆的手艺,就算是京都最手巧的嬷嬷怕也比不上。
云锦曦没有谦虚,她确实还需要一些工具,眼影刷、腮红刷、唇刷等等。这个时代的化妆工具,实在是用的不顺手。云锦曦看着手上的唇刷,这不就是最小号的毛笔吗!
心中很快有了新的打算,本想着要继续投入自己的实验室,可是突然想到她的踏雪如今还在将军府,约摸着这几天没见,是该过去和它熟悉熟悉。
云锦曦让下人去送了拜帖,下午时分和湘儿清风等人,坐着马车来到了将军府的后门。这还是湘儿提醒她的,相府外面发生的事情,云锦曦不知道。但是湘儿等人,可是有所耳闻。
“小姐如今可是我们京都的第一才女,若是和将军府走的太近,那定会传出一些流言蜚语。这样对您和陆公子都不好。”
云锦曦点头,辰王殿下喜欢陆翊,要是坊间传出自己和陆翊有暧昧,那辰王殿下还能放了自己?她如今只有一个脑袋,得罪了一个郡主后,不想把整个皇室的人都得罪了。
清风轻轻敲了门,后门便有人打开。
“云小姐请进,管家一早就吩咐小的在此等候。”小厮模样打扮的人,端站在门侧。
云锦曦点头,在他的引路下,走到了花厅。
“云小姐请稍等,我们将军不在府中,少爷一会儿就来。”小厮说完便退出花厅,另有丫鬟上前准备茶和点心。
云锦曦坐了一会儿,她只是想来看看踏雪和它交流感情,并不想这么劳师动众的。若是以后每次都这样,实在是过于麻烦别人,而且她现在本就想躲着陆翊,这不是自己给自己挖了一个坑吗?
“云大小姐久等了!”陆翊大步走进花厅,一听下人说云锦曦来了,他连忙放下手里画了一半的画,往花厅的方向赶。
云锦曦起身向陆翊行了一礼,那温顺的模样,是陆翊从未见过的。往常两人相处,她哪次不像一个炸了毛的猫,一不留神就会被她误伤。
“你我之间向来讲过这些虚礼吗?”陆翊不知为何见惯了云锦曦往日炸毛的状态,如今这样的他心里倒觉得不舒服。
“以前是锦曦不懂事,还请陆公子见谅。”她和陆翊不同,人家除了是威武大将军的儿子,还是辰王的心上人,而自己一个“弱女子”,委实不能相抗衡。这做人嘛,能屈能伸才能活得长久。
陆翊不知自己怎么惹到了云锦曦,看着她一个劲儿的疏远自己,心中疑惑丛生。忽而像是想到什么,有些生气说道:“上次赏花宴结束后,辰王殿下一直对我夸赞陆小姐知书识礼。”
云锦曦心里咯噔一声,脸上闪过一丝慌张,“是嘛,辰王殿下才是恭顺有礼,不愧是皇家子弟,单那通身的气派其实寻常子弟能有的……”
云锦曦一边说,一边暗自打量陆翊的反应,奇怪,自己夸得可是辰王,怎么看着陆翊的表情越来越僵硬,尤其是那双极好看的眼睛,她敢说这是她看过的最美的一双眸子,可惜那双美眸正冷冰冰的看着自己,还带着一些怒气。
“临时想起来我还有些事云大小姐自便。”
霎时间花厅里只剩下云锦曦和湘儿大眼瞪小眼,云锦曦有些无奈,这陆翊的脾气还真是让人捉摸不透,现在看来倒是应对了那个冷面阎王的外号。
“走吧,去看看我的踏雪。”
相府竹园
云锦曦前脚刚走出府,便有人到了竹园向云良泽通报她的去向。
梁九有些担忧的看向云相,“老爷,难道不拦着大小姐?”
云相手执狼毫,笔下游走龙蛇,一手字写的让人看了心情澎湃。明明是一个肩不能扛,手不能提的读书人,写出来的字,却分外的有风骨。
“若是她喜欢,便随她去吧。曦儿若是能得到幸福,想来夫人九泉之下也能瞑目。”云相放下笔,兴致颇为不错,指给一旁的梁九看,“老了才知道什么是最珍贵的,如今权利名誉,对于我而言生不带来死不带去。眼下唯一担心的只有曦儿,我亏欠她良多,能补偿一些,也算是我这个做父亲的尽点责任。”
梁九双手一恭,“老爷的字写的越来越好,老奴虽不识字,也能感受到这字画的非凡。”
云良泽哈哈大笑,朗朗直笑声传到房外。
“还有一件事,老奴刚收到消息,柳州那边派人来画,老夫人再有十日左右,便可抵达京都。说是老夫人颇为想念二小姐,改为水路直达京都运河。”梁九将手里的信件交给云良泽。
云良泽打开信封,原本舒展的眉毛渐渐蹙在一起,半晌放下书信,叹了一口气。
“传令下去解除寻芳院的禁令,让柳姨娘着手准备老夫人归京的事情。”
梁九应了一声,转身出门,走到院子的时候仰头向上看了看,天要变了。
云相看着桌上的字,原本刚才十分满意的字迹,如今看了只觉碍眼,囫囵团了两下,扔到一旁。
还在将军府马槽看宝马的云锦曦,正拿着一秉木梳,细心的给踏雪打理毛发。
“小姐这旁边这匹枣红色的马儿也很俊,看样子很喜欢我们踏雪呢,连吃草都要挨着一起。”湘儿新奇的说道。
云锦曦看着踏雪,宛如自己的宝贝疙瘩,这可是她的宝贝女儿,旁边那匹马就算暗恋踏雪,也得看踏雪接不接受。
“这位姑娘好眼力,这匹宝马和踏雪本是一对儿,名字叫飞虹,是公子的坐骑。”一旁的小厮颇为狗腿的说道。
陆翊的马,云锦曦再看向那马时,眼里带着嫌弃,一言不发的牵着自己的踏雪走到马厩的另一旁。
小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