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云氏狗刨体
她要做的是,把云良泽对林氏的不满放大。
云锦曦心情极好,由梁九带着去了相府的库房。文房四宝不是什么稀罕玩意,云锦曦房里原也有两套,可这东西就是不一样。
“小姐,这个墨好香!”湘儿惊讶的说道。
梁九笑着点头,“小姐好眼力,这么多墨石里,这苏造墨可是独独一份。”
她能说自己就是看这块墨的盒子好看才要的吗?能被云良泽放在库房珍藏的,自然不是凡品。但是听到有人夸自己,云锦曦也乐得自在。
竹园
待云锦曦走后,云良泽开始审视今天府里发生的事情。
他也是第一次开始对自己这个小妾抱有不满,他分明已经说明莫家不是良配,林氏还把莫渊叫来,这是对自己做的决定的质疑。
云锦曦是他的女儿,相府正儿八经的嫡小姐,穿的竟然还比不上林氏身边的大丫头,若不是今天锦曦来书房找他,他还未曾注意到。看云锦曦的样子,似乎这样的事她早已习惯。
越想越是生气,云良泽当即走到寻芳院,寻个由头发了一通脾气。
一连数日,从外面搬进梅苑的东西就没有停过。绕是在现代生活过的云锦曦也不由得咋舌,论有个官一代的爹爹是何感想?云锦曦表示太爽了!
她缺钱,原主一个相府大小姐,每月月钱不过二两银子,好不容易攒够了钱,买一根簪子,又被云瑶抢了去。单看屋里的摆设,云锦曦就知道这个残酷的现实,她很穷。
因此陆翊那个荷包,她收的如及时雨一般。不当家不知财米油盐酱醋茶,云锦曦以前穷惯了,因此格外注重这些物质上的东西。
后来自己在业界逐渐有了名气,拿到的薪酬也不同往日,可是骨子里的东西总是轻易改变不了的。
实在对不起她这个大家闺秀的身份,她就是这么俗。
想来陆翊也是因此直接给了钱袋子,而不是像那些玛丽苏神剧,男主角邪魅的一笑,女人,你是我的!
云锦曦摸了摸胳膊上的鸡皮疙瘩,那个荷包里一共五百两,该是他随身带的零钱。这几日,便宜老爹良心发现,从珠宝首饰到羽衣华赏,大大小小不要钱似的搬到梅苑,原本的小库房装不下了,就把一间装杂物的屋子整理出来。
当然这些事都是由湘儿一手负责,原本她还有个从小奶大的乳妈,可惜在她六七岁的时候,被林氏寻个由头打发了出去。
林氏经云良泽一训斥,便明白自己如今的处境。和云锦曦和好是不可能的,这辈子都不可能。但是有人盯着寻芳院的一举一动,她不能像从前那样,好日子过得久了,人也就懒散松懈了,一下子回到以前夹起尾巴的生活。
有些事不着急,该做的还是要做的,毕竟她的女儿才是这府里的小姐,而云锦曦不过是个鸠占鹊巢的丫头片子。
然而为了表示自己对云锦曦的补偿,林氏是狠了心的,先是让云瑶去祠堂写经书,再是自己去寺庙里祈求平安。就连在府里见到云锦曦,也不像以前那样夹枪带棒的说话,看着倒是和蔼许多。
林氏不来找她的麻烦,云锦曦乐得自在,隔三差五的跑去书房和云良泽交流感情。她是看明白了,抱紧大腿可比什么都重要。
这里是纲常伦理大过天的古代,有便宜老爹在,很多事情便不用自己出手。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秉着以懒为宗旨,云锦曦过了一段米虫般的神仙生活。
一日湘儿用刨花水给云锦曦打理头发,小脑瓜子不住的点头,“奴婢觉得小姐变了!”
变了?云锦曦心里一惊,难不成云锦曦换了芯子的事情,被人发现了?
云锦曦故作镇定的说道:“是……是嘛,我怎么没发现,哪里变了?”
“是呀。”小丫头煞有其事的点头,铜铃般的眼睛,满是诚恳的看着铜镜里的人,“小姐长肉了,皮肤也白了许多,府里人都说二小姐是京都第一美人,我看咱们小姐才是!”
原是如此,云锦曦松了一口气,心里也有些飘了起来。她是化妆师,化妆之前最重要的就是护肤。本着经济实惠的宗旨,她基本不会去美容院做spa,大都是通过食疗,还有健身。
每天跑跑步,做做瑜伽,身体出了汗之后,皮肤里的毒素什么的随着汗液蒸发,皮肤自然而然会变好。再加上食疗,什么枸杞银耳莲子汤,猪脚煲黄豆。
因为云良泽的态度,府里的人这都知道如今在这相府里受宠的人是谁,云锦曦只需说一声,便有好喝又营养的汤备在一旁。
云良泽给云锦曦找的女夫子,姓常,其祖父原是礼部侍郎,后来家道中落到了常夫子这一代,更是人丁凄凉。常家家学渊源,只不过一家子都是个典型的读书人的臭脾气,在官场上走不了多远。
“先生,锦曦今日练了几个大字,想请先生指点一二。”对于自己狗刨式字体,云锦曦无比嫌弃,她是现代人用不惯毛笔很正常,可是如今来到这里,身为大家闺秀字写成这样委实对不起这相府千金的身份。
既然学,那就认真学。云锦曦每天都会拿自己的字帖交给常先生看。
常莹不忍挫败自己学生的兴致,每每总是委婉的点到为止。
“小姐的字,风格独特,自成一家。只是下笔用力方面还需慢慢来,假以时日定会有所成就。”常莹一时间把自己从小到大被教导的优良品质放在一边,在她眼里云锦曦是云相爷的千金,大家小姐没有几个是认真学这些的,当初云相找到自己,也是说不用太过严苛。
常家家学严谨慎,断不能用那套对待云锦曦。
常莹对自己的评价不说十分满意,怎么也得是富有人情,可看着云锦曦并不高兴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