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章 动荡的萌城(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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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怪的客人,让店老板饶有兴趣地在忙碌之余用余光打量着众人。
只听那竖着菊花头的男人吃了口牛肉大呼好吃,“大宝,相煎何太急,这牛肉就归我了,你好好的喝酒就是了。”
店老板的目光转向菊花头男人的对座,一只戴着时髦太阳镜的蓝羽鸡手持热酒,请抿一口。
“林北我是蓝羽鸡,跟老黄牛不是同一种,阿七,你是不是想吃独食?”
口气严厉,话不多,脸上的疤痕再加上大金链和墨镜,倒像是个道上混的。
之所以说这陌生的客人古怪,那只蓝羽鸡不是宠物,而那个菊花头男人明显不敢反驳一只鸡的话。
“好嘛好嘛,不过,我听人说,鸡不能多吃肉的,特别是高蛋白的牛肉,会让鸡得心梗的。”
“林北我可不是普通的蓝羽鸡,是鸡中霸王,简称鸡霸!小小牛肉也想让林北得心梗,不可能的。”
这是柘州最南端的古道,生意并不算太好,也不算太坏。
往往有生意的时候都是有人在这里下船,去往那最近的城市沧海城。
“老板,牛杂、面饼,再来碗热汤,记得多放香菜。”
店老板听到客人的声音,今儿的日子不错,有新的船在这里靠岸了。
在海上奔波已久的人,想念的不是下船后的大鱼大肉,也不是风花雪月,就像沧海城周围的居民,要是乘船出个远门,回来后一定会来他这吃一碗牛杂,再来碗胡辣汤。
剪刀咔嚓作响,牛肺、牛肚被切成不规则的形状,牛肠牛肝段段相交,再加上最具精华味道的牛肾牛鞭,一碗味道极其丰富的牛杂就完成了。
浓郁的汤汁,裹着经过店老板充满爱的剪刀切割过的牛杂,就这样被端上来了。
“还是这个味啊。”那名客人感叹道,不多说,低头猛吃。
店老板笑眯眯地点头答道,正准备去给客人乘上胡辣汤时,那名菊花头的客人盯着自己的剪刀。
“这位客人,有什么需要吗?”
店老板先是一惊,又露出机械式的微笑。
“你的刀法不行啊?”
“这位客人,你怕不是误解了,我不是刀客,只是个落魄的牛杂佬。什么刀法,我一概不知。”
店老板的额头满是汗珠,紧张地看着菊花头。
“不,你的刀法不行。”
阿七再一次坚持到。
大宝在一旁趁着阿七离开,拼命地往嘴里送牛肉。
新来的客人吃光了牛杂,拍着桌子催促老板快些将胡辣汤送上来。
此时的店老板远没有表面那般轻松,再一次声明道:“这位客人,请不要打扰我做生意,人家都在催了,我不会刀法,更不是一个刀客,请不要再纠缠我了。”
“不,你的刀法不行,到现在你还没有认清楚这个事实。”
老板名为阿牛,并不是那个一直守着古道旁小铺子的小老头儿。
最近,这家店才转手,买下店铺的同时,也买下了秘方。
味道还是那个味,人却不是那个人了。
风尘仆仆赶路的人们,又何曾去关心匆匆一瞥的风景呢。
这便是阿牛的高明之处,只要味道不变,没人会知道,这家铺子的老板换了一个人。
沧海城就在不远的位置,半天的脚程就能抵达。
阿牛听到阿七的话,沉默片刻,“你是怎么看出来的,我来此半月有余
,无论是新老顾客都没有发现我的真实身份!”
“诶?!人呢?”
阿牛刚想问个清楚,却发现质问他的男人不在跟前,只听灶台那传来阿七的声音。
“牛杂熬煮的不错,汤汁也够浓稠,你最大的问题就是刀法不够犀利,好好的牛杂你却切成大小不一的形状,这是很影响牛杂口感的大忌。所谓牛杂,不仅需要用料新鲜祛除牛杂的腥味,刀法也是关键。”
说着,阿七拔出自己的剪刀,凝神静气。
猛得睁眼,阿牛看着满天的牛杂飞起。
其中有牛肝牛肺、更别提牛杂中最受好评的牛肾和牛大肠了。
剪刀在阿七的控制下不停旋转,每一个牛杂与剪刀一触即断,落在碗中。
浇上浓稠的汤汁,冒着热气的牛杂被摆在阿牛的面前。
“请用吧,阿七特制,五香牛杂。记住,每一碗牛杂都要配上萝卜,吸收所有精华的萝卜才是最关键的所在!”
阿牛看着眼前普普通通的牛杂,既不会发光,与他做的也没有独特之处。(这不是废话嘛,这牛杂就是你做的啊,除了不是你切的,从选料到加工都是你完成的啊!!!)
竹签插起一块牛杂,阿牛闻了闻,味道也没有特别之处。
看着笑嘻嘻的阿七,阿牛心情复杂的张嘴,咬下去。
“这是?!”阿牛震惊。
柔顺的口感,让一块普普通通的牛肝变得无比顺滑,牙齿没有感受到一丝的阻力就被咬破,特有的香味填满整个口腔。
这还是他做出来的牛杂嘛?!
阿牛不禁扪心自问道,做牛杂的人最有资格去评论一份牛杂的好坏。
眯着眼,盯着阿七。
阿牛没想到,仅仅是在剪牛杂的不同,对口感有感天福地等的变化。
“你到底是什么人?”
“我叫阿七,曾经也是个卖牛杂的,记住,一碗好的牛杂需要考虑到许许多多的方面,不仅口味要好,口感上也要注意才行。”
拍了拍阿牛的肩膀,阿七语重心长的说道,“那么,好好努力,我相信你一定会更上一层楼的,大宝,我们走。”
“啧啧”大宝捂着肚皮,打了个大大的饱嗝,看了眼阿牛,眼神充满了戏谑。
“好的,我一定会精益求精,让我的牛杂变得更加美味。”阿牛说道。
“我相信你,要加油哦,再见。”
“再见。”
阿牛望着手里的剪刀,回想起阿七控制旋转剪刀切牛杂的画面,原来每一门技艺都不是普普通通的,里面还蕴藏着大大的学问。
从今天起,他,阿牛又有了新的目标,那就是让牛杂的口感更上一层楼。
大宝偷笑道:“他还没发现。”
阿七:“没有。”
大宝:“赚到了。”
阿七:“小声点,我们快点去萌城找肖恩啊,话说神医为什么要一个人先走啊。”
大宝:“这你就不懂了,神医之所以是神医,就是要与众不同才能算神医。”
阿七:“可我也很与众不同啊,为什么我就不是神医。”
大宝:“你敢贫嘴?找打了不是?”
阿七:“不知道肖恩会不会不高兴,明明说的是找斯坦国的医生。”
大宝:“别小瞧神医,你以为你的小命是谁就回来的?”
阿七点头不说话,看着远处模糊的萌城,“梅花十三,我一定要约到你!”
阿牛:“等等,我是不是忘了什
么?!”
“霸-王-餐”一字一顿,尽显对逃单的怨气。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崔希斯没有理会趴在地上嗷嗷大叫的刺客,而是看着手中的弓,愣愣出神。
梅花十三凑上前去,看着穿着迷彩夜行衣的刺客,张开嘴,很是吃惊。
“刺客排行榜第四十二名的刺客,人称疯狂的科学家,费疯子!”
传闻,费疯子还不是疯子时,还是一名前途无量的青年科学研究者。
他的头脑被斯坦国科学院誉为世界的瑰宝,那时的费疯子意气风发,还准备干一场大事。
可挡住他事业上升的不是资金也不是江郎才尽,而是,他是一个青龙国人。
一个青龙国人不去好好的打熬身体,成天搞些瓶瓶罐罐的,这就叫做不务正业,没有进取心。
排除了自家父母的唠唠叨叨,费疯子依旧在紧缺的资源和不受看待的环境下,拿出了轰动世界的成果,不得不说,他天生就是个搞科研的。
唯独,他生在青龙国,长在青龙国。
青龙国什么都好,山清水秀,灵气逼人,可惜,这里以武为尊。
青龙国十分开放,言论自由,畅所欲言,可惜,没实力就没地位。
在这样的国家,被斯坦国看好的人才,青龙国的高层自然也不会让费疯子白白去到斯坦国,给敌人增加强有力的力量。
更不会去扶持费疯子的项目,因为这不是青龙国该追求的东西。
人人有武练,人人都变成高手,才是每一届青龙国统治者所追求的理想。
没人知道这个青年才俊是如何销声匿迹的,等到费疯子的大名再一次出现在光明的另一面时,他已经是刺客界冉冉升起的新星,历史上用最短时间从末位刺客提升到前一百名的新人。
而他的名字也变成了费疯子。
之所以能一眼认出费疯子来,一是梅花十三在刺客排行榜上排名第三十九位,自然会关注与自己排名相近的同行。
另一个则是费疯子的特点实在是太过于突出了。
永不离身的试管,充满科技味道的装备。
再加上那副啤酒底后的眼镜,全世界一万多的刺客中,也只有费疯子才是这样的打扮。
一个高度近视的人,是不可能成为刺客的,更不可能做到排面前百的刺客。
唯独,只有费疯子做到了。
此时的费疯子捂着腰子,嗷嗷大叫。
梅花十三认出是他以后,不敢靠近。
正如同费疯子的名字一样,他真的是个疯子。
痛呼声不见,伤口也不见了,除去凝固在腹部的血液外,伤口已经不见了。
“好一个沧海城城主,值得上这个价钱。”完好无损。
梅花十三看着像是个没事人一样的费疯子,转而看向肖恩,“喂,你快跑,这家伙很古怪!”
肖恩,哦不,应该说是崔希斯,此时看着自己手里的精钢弓出神,丝毫没有惊讶费疯子的意思,也没有在意梅花十三的警告。
“晚了,没有给我补刀你们已经没有机会了。能一眼找出我的位置,我费疯子愿意称你了不起,不过,现在你们就乖乖去死吧。”
“我也要死?刀呢?”
梅花十三本以为她的警告会让肖恩逃出这间屋子,她更没有与费疯子动手的意思。
可是看费疯子的意思,他这是想大小通吃了。
ps:梅花十三悬赏金额1亿三千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