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一章 月夜下的战斗(四)

  除了以上的问题,还有一个进不进得来的问题。
  巨人被教会定义为危险生物,而巨人混血同样也是如此,这种生物哪怕没有进行职业修行,其实力也会到达维阶段的骑士。
  更别说在进行骑士修炼之后,这种生物的战力更是能够跨越阶段。
  这不算什么,重点在于大部分巨人的脑子都有问题,他们不具备正常人的思维,甚至大部分野兽都不如,脑子里一般只有着三件事,战斗、吃和做运动。
  最为离谱的是他们经常三件事一起做。
  巨人混血虽然好一些,但是他们的脑子也经常不清醒,容易别人激怒或者蛊惑,而他们一旦开始战斗,那就是大动静,不论在哪里,都容易弄出动乱,因此大部分地方也都禁止巨人混血的出现。
  因此金对于这个巨人混血怎了进来罗亚,表示很好奇。
  不过当务之急还是要将这个家伙解决掉,要不然走街串巷救助贫困妇女的资金就没来源了。
  萨姆表示不管敌人是谁,干就完了。
  他高大的身躯在穿戴上全身铠甲之后,更是如同一座堡垒,之前飞过来的石头砸在脸上,虽然青肿了一块,却没有造成更进一步的伤害。
  他拉下面甲,两步便来到之前被打飞的大剑旁边,之前老大锯条卷走大剑时,划伤了他的手,直到现在,鲜血还在那里流淌。
  沾染了鲜血的手握住大剑的把柄,炙热的鲜血附着在大剑上,让这把剑带上了一抹血光。
  “有点麻烦……”金口中话还没说完,萨姆的大剑便已经挥舞了过来,原本就已经足够庞大的大剑,此刻正在变得越来越大。
  狂舞起来的大剑,掀起了狂暴的风,那些风席卷着剑身,将那些血液束缚其中,血液在剑刃的边锋快速流动,越来越多的血液,让剑刃越来越宽广,导致这把剑看上去比萨姆自身还要高大。
  金向后退去,那在风包裹下,急速旋转的血液,比剑刃更为锋利。
  巨人的血液具备腐蚀性,在对付一些具备坚硬外壳的生物时,巨人便喜欢放血将对方的外壳融掉,然后将里面吃个干净,大部分刀剑也会在切开他们的皮肤后被他们溅射出来的血液腐蚀。
  混血巨人的血液虽然没有那么强的腐蚀性,但在某种程度上却刚刚好。
  不足以腐蚀掉金属武器,但是对于人体的腐蚀能力却保留了下来。
  金低伏身子,剑刃席卷的狂风在他头上吹过,金咧嘴一笑,紧握的拳头从下至上的一拳打在萨姆的腰侧。
  力道不算大,并没有对里面的萨姆产生什么影响,他咧嘴一笑,正想在挥剑将眼前这个人斩成两半后,再高喊一声萨姆是无敌的时,剧烈的疼痛从他的腹部传来。
  只见一大股黑暗物质正伏在那里,不断侵蚀着萨姆的身躯。
  “都说了我是血脉术士……”金轻轻一跃,整个人已经退远,虽然血脉能力赋予了他不错的近战能力,他一般也是通过近战对敌,但他真不是骑士,他是血脉术士啊。
  血脉术士的特点便在于能力千变万化,每个人觉醒的血脉能力都不尽相同,从先祖那里获取的知识能力也不相同,最终形成的战斗风格也完全不同。
  那一团黑烟凝聚的黑色物质依附在铠甲上,不断通过缝隙攻击着萨姆的身体。
  “萨姆是无敌的!”萨姆感受到疼痛,再一次大叫,举起手中的大剑,倒转过来直接一剑砍在自己的腰侧。
  剑刃卡在铁甲之中,萨姆却并没有停止,扭转身躯用力一转,将那一块铠甲连同自己腰侧一大块肉直接刮了下来。
  那团被金附上去的黑色物质自然也随之被一剑甩到了远处。
  萨姆粗喘着气,腰侧的鲜血涌出,在地面形成一小滩血池。
  他将剑插在其中,猛地拔出剑,那些鲜血被带起,然而一柄更加巨大的血液巨剑被萨姆挥舞起来。
  周围的树木被直接切断倒下,萨姆向着金所在的位置直接冲撞过去,凶悍的气势仿佛形成了实质,压在了金的身上。
  血色巨剑随之便划过了金的身躯。
  “你和那小子比,气势上还是有点差距啊!”金略微抬起头,直视着萨姆的双眼,身躯断裂为两半。
  却在下一刻大量的肉丝涌出,将两半的身躯黏合在一起,大量棕黑色的毛发涌出,一只比萨姆还要高大几分的巨狼出现在现场,巨大的爪子伸出直接越过那些锋利的血水,抓住了萨姆的脖子。
  铠甲在金的爪子下扭曲变形。
  “这家伙在和我战斗的时候,果然没有用全力。”隐藏在暗处的亚当撇了撇嘴:“只是哪怕是狼人,也没有这种等级的自愈能力吧?”
  萨姆却没有这个心情考虑金为什么能够身体变成两半再合拢,他只感觉呼吸难受,双手举起大剑,一个上撩,要将金从裆下劈到脑门。
  也就是在这一刻,亚当看清楚了金是如何做到的这一切。
  在剑刃到达他的身躯的那一刻,他的身体先一步崩解为黑烟,萨姆以为自己砍中了目标,实际上只是从金的身体掠了过去。
  下一刻金的身躯又恢复了正常。
  不知道萨姆是不是也注意到这一点,他再一次从上往下劈砍的时候,用的就不是剑刃,而是剑身了。
  宽厚路门板的剑身成功破解了金的招数,萨姆为自己争取到了喘息自己,他直接撕开了自己的面甲和头盔,将卡住了他脖子的地方拉开,大口呼吸起空起来。
  而这个时候,在场的其他人才看清楚萨姆的真正模样,身材高大两米的萨姆,面容称不上清秀,但是却能令人看出他很年轻。
  年轻到有些令人感觉到不可思议。
  和亚当称得上是同龄人,甚至有可能比亚当还要小上一两岁,亚当估摸着自己这些天长到一米六快一米七的身高,变身之后应该能和他差不多。
  “……”金这下明白这个混血巨人是怎么来到罗亚的了,混血巨人的高速发育期是八岁到十岁,在这段时间内,他的身体会快速的发育,在这之前,混血巨人的特点并不明显,伪装成一般人进入罗亚并不算困难。
  而之所以之前没有往这方面想,便是因为萨姆那维阶段的骑士修为以及他那恐怖的剑术。
  巨人脑子里只有三件事,混血巨人好点,但是脑子也多半不清醒,骑士职业虽然是所有职业中,用脑子最少的职业,但再少,那也是要用脑子。
  起码修行的话,要记得命状图是什么样的。
  因此混血巨人中能成功踏上超凡职业的人,年纪都不会太小,这需要用尽他们一生的智慧,仅仅命状图都这样了,更别说那种神乎其技的剑术。
  萨姆最开始的表现让人完全想不到,他还只是一个十岁的孩子。
  “这他娘还是一个天才!”金感觉头皮发麻,这种怪胎怎么越来越多了,难道说他真的老了?
  没等金怀疑人生,之前被金救下的老二可不会管敌人是不是一个孩子,他看了眼被啃掉一大半的骑士枪,又看了眼对方漏出来的脑袋。
  捡起骑士枪,当做棍子,鼓起了全部的力量,直接抡起砸向了萨姆的脑袋。
  巨大的力道,让萨姆整个人身子一歪,甚至听到明显的断裂声。
  然而回应他的是一把飞过来的大剑。
  老大才刚刚将老三从包围之中救出来,打算去找那个在暗中射箭的人,就听到老三的怒吼。
  转过身,便远远看见,飞舞而过的大剑,将老二砸倒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