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八章 江州城

  饶是匡月给韩明放了个假,他也没出去溜达。整个冬天就趴在自己那一亩袖珍宅子里烤着火,看看书。
  人不学习是不会知道自己有多匮乏的,韩明现在就是这个感受,他喜欢看一些关于中楚历史的书籍,想了解中楚的历史。
  当初在梁府抄家的时候,韩明赶巧将梁府上下的藏书搜刮一遍,足足装满七辆大车。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一直以来,韩府的藏书就少得可怜。算起来,也就仅仅只有四本,其中一本还是当初夜丫儿给他写的。
  抄梁家时,韩明收获得盆满钵满,兴奋之情溢于言表。旁人都有些惊奇,以为韩明运足七大车梁府的金银珠宝,甚至有不知情的官员上奏弹劾他。
  可当众人得知他只是运了七车书,便有很多人开始嘲笑他,梁府遍地是宝,他竟然拿着最不值钱的东西。
  不过在另一些人眼中,韩明的行为让他们不禁竖起大拇指。
  普通的人眼中的财富仅限于珠宝,而充满智慧的人却会去寻找知识。
  知识,可是无价之宝。
  韩明的宅子不大,在那些大户人家看来,甚至显得十分简陋。不过韩明也无所谓,他一向信奉好的永远比不上适合的。
  从梁府运来的几大车书,他花很大一大笔钱。先是将两座房子合成一间,又置办许多香木书架,将整个书房打理得亮亮堂堂的,非常精致,算是不小地破费一笔。
  这个冬天,他就待在书房里,吸收消化着书里的知识。
  当然,自己的战气修炼也没有落下,毕竟是保命的本事,他还是很重视的。
  但他却发现了一个问题,上次在上京大街被刺杀时,他使用了那招自创战技“逆转乾坤”。
  威力是蛮大的,但是过后他发现这战技有问题,用完后自己会有后遗症。每次一发功,他体内的战气就不受约束,到处乱窜。
  为此,他还差点伤到內腑,好在后面稳定下来。自打那次以后,他再也不敢使用这招。
  正好这次有空闲,他也停下战技的修炼,专心看起书来。
  叶蝶有时候也受他的感染,陪着他在书房内边烤火边听韩明解读对书中内容的看法。
  其实她对韩明讲的内容并不上心,韩明刚讲完,她转眼就忘,之所以陪着他,更多的是享受在一起的静谧时光。
  当然,静谧的时光一向都过得很快,一转眼,春天就到了。
  当院里的树枝发出一缕新芽时,韩明就已经在宫里开始忙碌起来。
  一开春,有两件大事要办,先是要处理陈楚两国边境互市的一系列事情。接着还要派人去横河郡、北扶、扶风几郡,一来缓解几地官吏缺职,二来看看当地的百姓生产生活如何。
  韩明重点负责陈楚两国互市的大小事务。而豫县的防卫,他经过慎重考虑,决定将山字营调往豫县,专司东部边境的防卫工作。
  做出这个决定,其实与山字营营长沈夏有关系,作为北方龙关的应急救援部队,他们能表现自己的地方实在是不多,这也就导致山字营的军队战斗力远不如边军。
  这一点,在平定叛军的时候就表现出来了,这让作为山字营营长的沈夏一直脸上无光。
  正好这次沈夏听说东部的豫县要作为互市城市,而中楚属国这片地区的防卫力量很弱,肯定是需要派人去驻守,正好给山字营一个锻炼的机会,他便自告奋勇地向韩明提出来。
  这边韩明正发愁,沈夏一提议,双方一拍即合,当即定下来。
  不过山字营在北扶郡,要到中楚东部的豫县,至少要过五个郡,行程上肯定是要耽误一会的。
  困扰着韩明最大的问题解决了,可一大堆小的琐事又摆上他的案头,倒真让他伤透脑筋。
  他本可以撂挑子不干,可他不做,这些事就会摆在匡月的案头上,一想到匡月,韩明还是硬着头皮做吧。
  这边韩明在上京发愁,那边崔莹已经打开店铺,做起买卖来。
  不得不说崔莹能有今日的成就和她自身的能力是分不开的。还未入春,她就已经将所有事情打点清楚,货源、客源、资金都已准备妥当。按崔二的说法就是:店铺亮堂堂,银子叮叮当,只等客人到,赚到心发慌。
  虽然事情都已办妥当,但崔莹并未离开。江州市场大,她崔莹来得早,已经抢占大多数有利的位置。可这样做,别的商人就有意见,毕竟这么大的市场她一个人也吞不下,总得给别人分点粥。
  这是做商的潜规则,想着一口吃掉所有蛋糕的人,最后肯定会被噎着。只有将蛋糕分给大伙吃,才能既吃得舒服,又吃得多。
  她留下来,就是和其他姗姗来迟的大商人做交易,自己让一步,分出一部分利润,她下一步要将药材运来,到时候还得和这些商人合作,不然她可吃不开。
  江州城不大,城墙仅高一丈,没有护城河,就这配置,来一支装备精良的土匪,怕是都能打下来。
  但是在经过规划后,潜为郡郡守洪健在整个冬季将江州城来回加固一圈,然后派一支部队驻守在那。
  驻守的将领是洪健的侄子,叫洪沉稠。
  说起洪健,韩明有幸见过此人,还是在匡华登基大典的时候,百官入朝述职,当时只是匆匆一瞥,就被这个身处不惑之年的儒雅之人身上那股沉郁的气质所吸引,作为一个男人,韩明知道洪健肯定是个有故事的人。
  洪沉稠就正好相反,他是个典型的纨绔子弟。本来江州城守不是他,但他老娘想锻炼锻炼他,便向洪健讨了个江州城守的位子。
  碍不过自家妹妹的软磨硬泡,洪健便将洪沉稠安排到江州来。
  可让洪健没料到的是,江州来的大都是商人,商人趋利,得知洪沉稠是江州城城守,第二天上门拜访的人把城守府的门槛都挤破了。一伙人又是请客又是送礼,这些日子,洪沉稠就没清醒过,比神仙都快活,完全忘记自己当初是多么不想来。
  “三儿,来,喝口酒。”城墙上,一个上了年纪的值守老兵递给一个新兵一壶酒。
  新兵刚来,什么都不懂,比较胆怯,不敢接。不过看他表情,又有些想喝,不自觉地吞了口唾沫。
  “叔,值守期间喝酒没事吗?”
  老兵笑了笑,“没事,你刚来,很多事不懂,过段时间就熟悉了。”
  “这……”新兵心里想喝又有些害怕。
  “诶,小伙子,你看我们每天这么辛苦在城墙上值守,不就是为了防范有人来进攻嘛,可我当兵二十年,还从来没有遇见过敌人。再说,这是开互市,又不是打仗,更不会有人来,你就放宽心,来喝一口。”老兵边说边将酒递上去。
  新兵听老兵这么一说,也放开胆子,接过酒壶喝起来。或许是第一次值守期间喝酒,夹杂着些许害怕,新兵喝酒喝得有些上头。
  几杯下肚,头有些晕乎乎的。他指着城外,对老兵说道:“叔,你看,那外面好多蚂蚁啊。”
  “蚂蚁?什么蚂蚁?”老兵被新兵的话逗乐了,没想到这个新兵蛋子酒量这么差,才几口,就已经醉得说胡话了。
  他顺着新兵指的方向看过去,想看看新兵说的蚂蚁到底是什么。
  这一看,立马将老兵吓了个激灵。他指着城外,结结巴巴地喊道:“兵……兵,来敌人了,来敌人了,快发……”
  快发通知几个字还没说完,一支利箭直接射穿他的脑门,将他带走。
  新兵吓了一愣,还在迷茫的时候,无数支箭已经射过来,顿时将他射成刺猬,还未喝完的酒也洒满一地,与鲜血混成一团。
  一个时辰后,江州城沦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