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章 整军

  射阳湖面,波光粼粼,春风中,大量船只扬帆北上。
  皇帝携文武百官离开建康,所乘船只浩浩荡荡,经广陵入中渎水,由射阳湖前往淮水南岸的淮阴。
  船队之中,御舟上,皇帝萧询兴致勃勃的看着四周风景,想起了前年御驾亲征时经过射阳湖的情景。
  风景依旧,但此次出行,心情又有不同:到了淮阴,就会驻跸行在,厉兵秣马,为北伐做准备。
  一旁,伴驾的李昕,向皇帝介绍起监军这个职务。
  设监军的目的是什么?监督作战,并监察军纪,管制军中诸将,察举作奸不法者。
  监军是个统称,实际职务,自汉以来,名称多有不同:譬如监军御史、督军御史,又有护军、军司等。
  而其职责,现在其实由军长史、军司马分担。
  防止军队(主将)叛变,只是监军的职责之一,朝廷设监军,主要目的是什么?是让军队卖力作战。
  而不是出工不出力,消极避战。
  亦或是见死不救,临阵退缩。
  那么,监军该如何“监”军,才能确保将领认真打仗?
  如何判断将领是真的消极避战,还是审时度势,静待时机?
  亦或要分辨将领打的是神仙仗,还是荒唐仗?
  李昕认为,很难做到,因为天才和庸才?对战争的理解完全不同。
  “韩信以新兵背水列阵?若有监军,监军恐怕会认为韩信疯了?因为这违反常识?”
  李昕举了个例子,萧询觉得这例子不错。
  淮阴侯韩信打的都是神仙仗?凡人无法理解,若以监军掣肘?恐怕就没有那么多精彩的战绩。
  李昕又说:“官军攻打某城?守军顽固,且援军不日即将抵达,己方主将为鼓舞士气,争取打出破城、击退援兵两场胜仗?于是下令破城后”
  “下令破城后?将士们可尽情劫掠,搜刮钱粮和女人”
  “将士们破城,尽情放纵后,士气高涨,随后击败增援敌军?这,该怎么算?监军是该阻止?还是坐视不管?”
  李昕的问题,让萧询错愕:这样也行的么?
  李昕见皇帝目瞪口呆的模样?回答:“陛下,打仗?打胜仗最重要?对于军队来打胜仗,才是其主要职责”
  “一支军纪败坏,却能打硬仗的军队,和一支军纪良好,却打不了胜仗的军队,陛下要用哪一支?”
  “这”萧询觉得难以接受,他当然希望军队打胜仗,但不明白为何放纵兵卒烧杀抢掠,居然能让士气大涨。
  李昕继续说:“同理,设监军的最终目的是什么?是要确保军队奋力作战,打胜仗。”
  “为了打胜仗,有些事,就只能默认,等战事结束,再追责。”
  “譬如战时屠城,或者纵兵大掠,当时可以将就,战后,对错一定要分,并且做到功过分明、奖惩分明。”
  “靠纵兵大掠维持士气,最后打了个大胜仗,论功该封公爵,但是,纵兵大掠,就是不对,该罚,所以,降封,封子爵。”
  “可以允许将领战时便宜行事,但是,对方要对自己便宜行事的后果负责。”
  这是李笠之前对李昕做的讲解,李昕现在向皇帝转述,又举了个例子:
  大战爆发,青州军苦守碻磝,徐州军奉命解围,结果走到半路,徐州军的哨骑探到敌军屯粮位置。
  于是,徐州军决定奇袭屯粮处,而不是解碻磝之围。
  粮仓烧了,碻磝也被齐军攻破了,不过,齐军因为粮仓被烧,军粮无以为继,只能撤军,于是,碻磝重归朝廷所有。
  那么,徐州军这种行为,算是见死不救么?到底做得对不对?
  萧询想了想,试探着说:“还是事后算账,来个功、过分明?”
  “只能如此。”李昕点点头,“若徐州军既不去救碻磝,也无法成功奇袭屯粮之处,那么,两过并罚。”
  “这就是只看结果,不看过程?”萧询还是觉得有些难以接受。
  一旁,旁听的李笠回答:“陛下,微臣以为,打仗,看的就是结果,胜了,什么都好说,败了,说再多又有何用?”
  “前线将领,临机决断,仗怎么打,主帅下达的命令如何执行、该不该执行,他自己权衡利弊,监军,只负责提醒、警告,并申明风险。”
  “将领做的决定,自己承担后果,有功有过,值不值得,自己看着办。”
  “但是,若抗命不遵,或者决定撤防、撤军等,必须急时告知上级,否则就算作临阵脱逃,或者意图不轨,此举不可饶恕。”
  “还有其他作战期间违反军纪的行为,经过军法司裁决,该杀就杀,该坐牢就坐牢,该夺爵罢官,就夺爵罢官。”
  “哪怕,他是宗室、勋贵,也不能例外!”
  这就是李笠提出的解决办法,他认为滥用监军,或者给监军以过大的权力,只会影响军队的作战表现。
  使得军事以外的因素(个人恩怨、政治因素),干扰军事决策。
  监军误事的典型例子,就是一些朝代用不知兵的太监监军,结果太监干扰决策,导致军队打败仗。
  权衡利弊,李笠认为,设立军法司(军事法庭)来威慑将领会比较合适,哪怕这种方式类似于秋后算账。
  直属于军法司的各级军司,在“行军”编制时,就要作为军中佐官,随军出征,见证行军的作战过程。
  一名将领在作战期间到底有没有消极避战、见死不救、图谋不轨,先由其同僚(譬如长史、司马)或者上级(行军总督)提出控告。
  军法司根据各方证词,包括军司的报告,来做出判断,并下结论:有罪还是无罪。
  若有罪,该怎么处罚。
  以这种方式来震慑将领,能让带兵将领临机决断时,想清楚后果,再付诸实施。
  行军总督,战时可以撤换行军都督职务,但除非特别情况(譬如对方涉嫌叛变、叛逃或者临阵倒戈),否则不允许行使“使持节”杀行军都督的权力。
  即便杀了人,事后也得接受军法司调查。
  一旦判定是滥杀,行军总督也得负责。
  所以,战时军法审判机构——军法司,以及军司随军制度,是要跟着行军制度一起实施的。
  而军法司做出的判决,由此引发的行刑(譬如死刑),除非皇帝特赦,必须严格执行,哪怕对方是宗室或者勋贵,否则就是笑话。
  萧询听大将军说了一番,觉得很有道理,既然这制度先在两淮试行,那就先试试再说。
  反正军法司由大将军主管,想来,必然能够有效震慑、约束将领们战时的行为……
  淮阴行在,行宫边上军营官署,都督宫城诸军事的大将军李笠,忙着签发军令,调动禁军进行各类布防。
  与此同时,还要向周边驻军发布命令,做出各种布置,确保行在安全。
  因为涉及中外诸军事,所以命令很多,李笠不敢大意,幕僚拟定的每一份命令,都仔细看过。
  中外诸军事,指的是中军、外军诸军事,这里的中、外之分,分辨标准是京城(中枢所在)。
  常年驻扎在京城内外的军队,是中军,这就包括了禁卫诸军;
  外军,泛指各地都督区所统辖之军队,还包括各州郡所统辖的州郡兵。
  中军镇守京城,外军镇守地方,两者相互掣肘,若有人“都督中外诸军事”,意味着此人距离皇位已经很近了。
  想到这里,李笠放下笔。
  如今,权臣的“标签头衔”有两个:
  一个是“录尚书事”,指的是掌握行政、人事权;
  一个是“都督中外诸军事“,指的是掌握军权。
  如果要二选一,必然选后者,因为抓住了军权,才是真正的掌权。
  但军权在手,未必能打胜仗,因为军队必须能打,掌握在手里才有意义。
  皇帝到了淮阴,李笠酝酿已久的整军(抓军权)计划,终于可以实施。
  他整军的目标,是中军。
  中军经过整顿,战斗力增强,才能跟着皇帝御驾亲征,保皇帝平安。
  所以有这各冠冕堂皇的理由在,没人能正面反对李笠的整军计划。
  而中军一旦增强,意味着中枢和地方的力量对比,中枢渐渐有优势。
  使得外军作乱、进攻中枢的可能性降低。
  至于整顿后的中军听谁的,那是另外一个问题。
  中外军制度,是这个时代的主流,但结合政治局势,有一个缺陷:一旦中军势弱就会出现外重内轻的局面。
  那些本该镇守地方、拱卫京师的外军,因为失去了牵制作用,其本身,也会成为祸乱的根源。
  野心家靠着强大的外军,可以入主中枢夺取皇权。
  而之前其所属势力,则会取代原有的中军成为新的中军系统。
  宋、齐、梁的朝代更替,就很说明问题:
  前朝皇室内讧,同室操戈不停重演,从而导致政治混乱,而中军的控制权一直是争夺的焦点。
  连年战乱,中军需要经常外出征讨,可是兵力却又不能及时得到补充,导致实力急速下降。
  这两点是导致中军势力变弱的原因,一旦中军出现疲软状态,那么野心家则会依靠外军强势崛起。
  使得本该为稳定朝纲而设的外军,成为野心家的工具。
  宋末的萧道成、齐末的萧衍,都是靠着强大的外军(萧道成靠青、徐武装,萧衍靠雍州势力)夺取了前朝的江山。
  然后兵员本地化(建康化),中军战斗力下降,沦为仪仗队。
  军中充斥着大量关系户、喝兵血的蛀虫,寻常兵卒没有良好的训练,甚至身兼数职,变成雇工。
  外重内轻,是如今梁国中、外军的现状,中军基本没有像样的野战能力。
  当年侯景做乱,中军的表现极其不堪,如同草包,也亏得有台城作为防御设施,勉强挡住叛军的围攻。
  当年羸弱的中军,直到现在,战斗力都不怎么样。
  无论谁当皇帝,都没有足够的信心以中军震慑外军。
  也亏得实力最强得外军——徐州军是李笠嫡系,不然,他这个大将军也当不安稳。
  之前,李笠就想整顿中军,但投鼠忌器,担心整军导致将士心怀不满,以至于为人所趁,发动宫变。
  现在好了,皇帝来到淮阴,而淮阴,在徐州军的“一日突击”范围内。
  李笠提笔,继续签发军令。
  他现在开始整顿中军,谁敢不听话、闹事,他就让对方“删号重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