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六章 造像

  寒山,正在修建的佛寺内,已经完成的大殿里,工匠们登上脚手架,开始“拼装”佛像。
  旁边,头戴藤编安全盔的李笠,和张铤等人,看着佛像施工。
  李笠对佛寺不感兴趣,本不打算在寒山建佛寺,理由是公廨没有闲钱。
  奈何官民需要佛寺,也有不少官吏上书、请愿,请求公廨允许民间自行筹款建造佛寺。
  眼见着官民一心向佛,李笠索性来个顺水推舟,由州廨出面,调动人力物力修建一座官寺,以此主导徐州地区佛寺的发展。
  而且,由他亲自来设计佛寺的布局。
  佛寺的核心,是大殿以及大殿里的佛像,这佛像必须高大,看起来才庄严,所以尺寸小不了。
  按照建康那些大寺的做法,佛像得用铜铸,动辄耗铜十万斤以上。
  李笠绝不会这么浪费铜,他亲自设计的佛像,既要做到‘高大威猛’,造价却又不高,且易于建造、维护,不易损坏。
  所以,建造过程和用料十分特别。
  张铤看着施工示意图,再看看眼前正在“搭建”的佛像,只觉得啼笑皆非:这是造佛像,还是修烟囱?
  “李氏造像法”,第一步:搭建骨架。
  首先,在立像位置挖坑,然后用砖块修砌“基座”,基座低于地面,为方形,中间留一个深深的方洞。
  其次,在基座中心立一根铸铁棍,高度与佛像的高度一样,其底部深深插入基座中心预留的方洞。
  之所以称为“铁棍”,是因为又细又高,不能称之为柱。
  其三,以铁棍为中心,用砖块修砌“烟囱”。
  “烟囱”为圆柱体,下粗上细,如同砖场的排烟烟囱。这“烟囱”的高度比佛像(铁棍)高度略低。
  “烟囱”各部分直径,比佛像“直径”略细些。
  “烟囱”修建过程中,适当几个高度要增加与中心铁棍的连接,以作支撑,尤其佛像“肩部”位置。
  这就是佛像的‘骨架’。
  第二步:‘贴肉’。
  首先,在“烟囱”外围不同高度打上一圈圈铁箍,铁箍外有许多凸起,如同挂钩。
  其次,将大量预制的木结构部件“拼装”在这“烟囱”上,形成佛像身体部分的“肌肉”和“服饰”。
  单个木结构部件不大,拼起来后,构成的肌肉以及服饰线条,因为是木雕,所以十分细腻和生动。
  其三,给佛像接上“双臂”,其肩部固定在“烟囱”相对位置,和“烟囱”中心的铁棍相连。
  “双臂”为木制,向前抬起、做各种手势,由烟囱和铁棍分担重量。
  第三步:接头。
  以模具制作佛像的面部及头部(正面),如同铁面,然后安装在佛像顶部,后脑用木制构件拼接而成。
  所以“佛头”其实为中空,其下部由“烟囱”口驮着,“佛头”内部与“烟囱”中心铁棍固定。
  佛像头部后面的“圆圈”,即“身光”,由木雕拼成,固定在“烟囱”顶部,也与铁棍连接。
  第四步:刷漆、上色。
  这一步比较简单,就是给佛像的“木壳”刷漆以防水、防裂、防蛀,然后上色。
  整个造像过程不是很复杂,施工方便,因为各木制部件都是提前按着“标准佛像”制作,有了各种纹路,所以现场只需要拼装然后略微修整即可。
  做出来的佛像,经过上色后,和寻常佛像并无区别,但施工简单(相对)、造价不高,维护起来也方便。
  一旦不小心失火,佛像被点燃,损坏的只是木制“贴件”,只需更换新的木制部件即可。
  如此造出来的佛像,张铤认为应该耐用,且易于维护,只是如此造像,感觉怪怪的。
  “佛像,意思到了就行,不一定要用铜铸。”李笠缓缓说着,“大伙到庙里来,拜的是佛像,至于这佛像为泥塑、木雕、石刻、铜铸或者贴金,有关系么?”
  “泥塑的佛像,造价最便宜,但动作不够生动,细节不明显,木雕的佛像容易失火,还不如试一下新的造像法。”
  “如果合适,那就可以推广,不”
  李笠说着说着,笑起来,张铤等人也只能赔笑。
  毕竟是州廨出钱建造的佛寺,李使君又亲自设计,别人总不好扫兴不是?
  李笠转身离去,看着忙碌的施工现场,只觉有些无奈:这个时代,社会各阶层普遍信佛,所以,寒山城(南北城)必须有佛寺,不然人心不安。
  毕竟,对于许多人来说,佛寺还是精神寄托的一个地方。
  人分贵贱,所以佛寺不能只有一个,李笠觉得既然堵不住,那就加以引导、管理,制定一系列管理办法,对寒山城内必然陆续出现的佛寺进行严格管理。
  不接受信徒舍宅为寺的做法,哪怕这做法如今在富贵人家中很流行,此举可以控制小寺庙的爆发性增长。
  佛寺里的僧人有员额限制,必须登记入册,并由公廨发放“度牒”,定期对僧人进行考核,避免有人鱼目混珠。
  各佛寺剃度出家的员额也得先向公廨申请,没有剃度员额寺庙就不得给人剃度,信徒只能做在家居士。
  佛寺可以有雇工,但不许有奴婢,公廨不承认佛寺和奴婢之间的主仆关系。
  佛寺可以有田地,但要在公廨登记,按僧人员额可以有对应的免税田,算是寺庙自给自足的保障,超出限额的田地,必须缴税。
  佛寺规模有限制,除去必要的场地和宿舍,多出来的房屋和建筑要缴纳房产税。
  佛寺不许经营邸店、质库,若得专营许可,可以放债。
  但利率必须在公廨规定数额下,超出利率的借契,公廨不予以承认,也不允许佛寺以此借契进行讨债。
  佛寺可以开办作场,制作、销售各类佛教用具,以及开设食肆,向信徒提供斋饭。
  佛寺可以收养孤儿,公廨按照收养人数,适当定期拨钱粮,这算是让佛寺承担社会福利机构的职责。
  总而言之,李笠选择的是加强管理,限制寺庙、僧人的数量及规模,不许寺庙有特权,譬如寺田不交田租,寺户不服劳役,经营寺产不交税等。
  没有了这些特权,运营成本足以压制佛寺“癌细胞式扩散发展”。
  佛寺,就只做佛寺自己该做的事,不能和官府抢夺人口、劳动力,所以僧人必须“持证上岗”(度牒),不得随意剃度百姓出家。
  佛寺可以有一定的自给自足能力,但未经许可不能放债,更不能放高利贷,不能有特权,不能和官府抢夺税源、挖国家墙角。
  李笠认为,若能做到这两点并长期坚持下去,这个时代的佛寺就会和后世佛寺那样,变成世俗化的一个社会机构,而不是国家的毒瘤。
  然而这只是治标,治本,是要改善百姓的生活,让百姓在今生就能有尊严的活着,那么谁还会把希望寄托在修来世?
  这一点很难做到,所以对于统治者来说,不如大规模崇佛来得划算。
  麻痹百姓,让百姓承受今生的盘剥、压榨,把希望寄托于来世,这不好么?
  然而这种做法只是自欺欺人,活不下去的百姓,可不会坐以待毙。
  李笠走出佛寺,回头看看正在成形的佛寺,心中颇有感触,只觉一言难尽。
  南朝四百八十寺,多少楼台烟雨中?
  可如今建康城里的大小佛寺,就已经不止四百八十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