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一章 可能
看样子,今晚有的受了。
皎洁的月光从水牢顶部的木栅栏上洒下,将水牢照亮,也映照出李笠苍白的面容。
这个水牢,类似于一个大水井,出口在上方,为木栅栏封着,四壁一片光洁,牢里的人根本就无法自己攀上去。
水底有个洞口,通往外面的东湖,此洞虽然可容人钻过去,前后却有铁栅栏挡着,很牢固,根本拆不了。
此刻,虽然李笠没有被铐上镣铐,可以自由活动,却无法入睡。
因为他只有脖子以上露出水面,四周都是垂直的墙壁,没有可以攀附、坐、躺的位置,想要睡觉是不可能的。
一旦入睡,头就会入水,然后被呛醒。
若呛不醒,就淹死了。
所以,他只能靠着墙壁打盹,无法入睡,若是来个三五日,就要被折磨得精神衰弱,甚至精神分裂,最后发疯。
亦或是身体泡水过久,出现各种问题。
这就是酷刑,不仅折磨人的身躯,还可以折磨人的精神。
‘前后不到半年,接连享受酷刑套餐,真是贵宾待遇啊!’苦中作乐的李笠,这么一想,忽然觉得心情好了些。
随后就是唏嘘:大半年来,他的亲身经历以及所见所闻,已经把梁国普通百姓的艰难生活,体验了一遍。
譬如沉重劳役(徭役)的危害,无论是力役也好,杂役也罢,亦或是吏役,都很容易让百姓家破人亡,其危险程度远超赋税。
服劳役一旦出意外,人就没了,譬如他二兄李二郎,大冷天捕鱼时染病,不治身亡,好端端的一个青壮就这么没了。
还导致家里欠了高利贷,而他李三郎,也差点因为生病而完蛋。
这个时代似乎没有高利贷一词,但高利贷的危害是存在的,并且危害很大:无数家庭一旦沾上高利贷,利滚利之下,很快就会破产。
要么全家卖身为奴婢,要么逃亡,变成权贵、世家大族、豪强大户、强宗著姓的依附民。
李笠的发小梁森,全家就是因为这个原因逃亡,如今下落不明,也不知过得如何。
而鄱阳王府的府户贾成及其阿耶,就是依附民,日子过得不好,欠的债已经到了孙子辈都要起的地步。
做了依附民,不需要服官府的劳役,但却要承受郎主们的剥削,稍有不如意,就会被打骂,一不留神,就会被打残打死。
贾成父子的遭遇,李笠可是亲眼看到的,自家的遭遇,也证明了百姓生活不易:
战乱、劳役,导致家中青壮消失,为此欠下高利贷,赖以谋生的鱼塘差点没了;好不容易养大的鱼,却因为一场天气突变,都死了。
若不是他有本事,化解一次次危机,这个家早就垮了。
寻常百姓是这样,身为商贾的马青林又好到哪里去?郡游军尉起了心思,罗织罪名就能把一个颇有人脉的富户弄得差点家破人亡。
更别说王府里的人,行事嚣张,就因为他忽然还得起债,便要收拾他,吕全诬告反坐,恶有恶报,结果管事詹良不依不饶。
一定要弄死他,‘立规矩’。
李笠这大半年的亲身经历和所见所闻,让他切实体会到无论编户民还是依附民,百姓过的日子都不太好。
所以,梁国才崇佛崇得如此疯狂,无数百姓对现世绝望却无法改变,就把希望寄托在来世,想要通过忍耐现世的苦难,换得来世丰衣足食。
统治者大概也希望百姓这么想,所以大力崇佛,到处修佛寺,希望以此麻痹受到沉重剥削、压迫的百姓,让百姓放弃反抗的念头,专心做牛做马,修来世。
这样的残酷现实,不再是课本上的寥寥几句描述,而是他逐一感受过的真人真事,刻骨铭心。
然而,崇佛并没有用,成日里念经,无法化解日益尖锐的社会矛盾。
朝廷频繁大赦,但百姓更加频繁的逃亡,也许百姓目不识丁,但不代表他们蠢。
无数人心中的绝望,让他们化作一根根干柴,当火星出现时,燎原大火瞬间就烧起来,那个时候无论贵贱,都会被火海吞没。
江州地界不到十年时间,先后有鄱阳鲜于琛、安成刘敬躬造反,这两位在短时间内召集数万人起事,攻破郡县。
虽然很快就被官军扑灭,但也说明许多百姓已经忍无可忍,只要有人挑头,就会揭竿而起。
然而,官府似乎我行我素,觉得有军队在,刁民掀不起风浪,百姓的日子照旧不好过,这到底是各级官员心大,还是觉得无所谓?
李笠觉得,至少鄱阳王府里的人,面对‘自己人’在城里横行霸道的恶行,根本就是无所谓的态度。
王府管事詹良行事如此恶劣,当典府丞的难道不知?詹良要弄死他,难道那姓冯的不知?
李笠和冯典府无亲无故,所以不奢望对方出手相助,制止詹良的恶行,毕竟明哲保身才是官场千年不变的潜规则。
但是,在没有确凿证据的情况下,双方并无仇怨的前提下,对方还是要整他,这让李笠觉得很愤怒。
一想到自己可能就这么死去,李笠有些不甘心:明明,你们什么证据都没有。
明明,我什么破绽都没被你们抓到。
要么干脆点,让我‘畏罪自杀’,如今把我泡在水牢里什么意思?
李笠想到这里,忽然一个激灵,不是因为冷,而是因为他想到了一点。
那个冯典府这么安排,一定是有特别用意。
泡水牢是酷刑,但耗时较长,如果对方认为他是凶手,必然严刑拷问,什么鞭挞、倒吊、炮烙等等。
这么刺激的酷刑不用,把他扔水牢里磨时间,脑子有病么?
然而冯典府若脑子真有病,就不会第一时间想到关闭王府各门,禁止任何人外出。
李笠之前从养水老鸦少年贾成口中得知,据说冯典府是狱吏出身。
狱吏若不是混日子的饭桶,必然是见多识广的老油条,那么,这个冯典府把他扔进水牢里,想干什么呢?
李笠觉得有些冷,为了转移注意力,索性琢磨起冯典府的动机来。
典府丞一职,类似于管家(公职),鄱阳城王府出了投毒命案,冯典府是有责任的,责任主要是:
第一,管理不严,御下无方,竟然让人有机会在王府里投毒,这是管理责任。
第二,必须找出凶手,或者协助官府找出凶手,否则凶手继续潜伏在王府里,王眷就危险了。
第二点的责任,可以甩给官府,让官府去破案,毕竟鄱阳郡廨官吏名义上是鄱阳王国的国官,有义务为封君找出真凶。
现在,姓冯的处置手法,可不像是要甩锅给官府,而是要自己搞定,至少在报官前,定下谁是凶手。
李笠眯着眼,把自己想像成冯典府,来个换位思考。
一个狱吏,好不容易成为藩王王府(其实是别院)的典府丞,若是因为一起命案,失去藩王信任,跌落尘埃,意味着多年努力全部泡汤。
那么,为了亡羊补牢,必须向藩王证明自己的能力。
所以,“凶手是外人”这个结果,对于冯典府来说就是最佳结果。
凶手是王府之外的人,意味着典府对王府的管理没问题,更别说这外人嫌疑也不小。
不需要官府介入,典府带着手下就破了案,抓住真凶,这也是能力的体现。
然而,没有证据光靠推测,恐怕无法让鄱阳王信服。
那么,冯典府如何在没有实际证据的情况下,坐实这个外人投毒杀人的罪行呢?
李笠绞尽脑汁,回想着自己看过的破案类电视剧、,思来想去,觉得莫非是来个“嫌疑人畏罪潜逃、然后被追捕的人误杀”?
李笠觉得这也太蠢了,嫌疑人关在戒备森严的牢房,若还能逃出去,说明是故意放跑的,也就是‘欲杀故纵’。
这种做法,可以糊弄官府,却糊弄不了关心家里安全的鄱阳王。
因为鄱阳王必然关心是否抓到真凶,若冯典府随便糊弄,让真凶逍遥法外,继续在王府里生活,谁知道此人下一次投毒的对象是谁?
‘那么,冯典府把我从戒备森严的牢房转移到这水牢,莫非是为了省人工?’
李笠如是想,看看上方,未见任何巡逻人员的身影。
想想也是,这水牢四周都是垂直的墙壁,上方又有木栅栏盖着,距离水面有一段距离,水下进水口又有铁栅栏,根本打不开。
犯人凭自己是跑不掉的。
这里是王府,不可能有什么人攻进来劫狱,所以水牢只需要一两个人看着就行,比起内外都有人值守的小院牢房,还确实是蛮省人工的
李笠想得入神,忽然耳边传来呼唤声:“李郎、李郎”
他循声望去,发现水牢里多了个人。
不,是水妖。
一个水妖从水面下浮起,露出头来,头发散乱,浮在水面上,如同一堆水草。
月光下,水妖的一双眼睛看着他,眼窝黝黑,根本就没有眼白。
那一瞬间,李笠吓得心脏差点停跳,想喊,喊不出来,浑身哆嗦,拼命后退,靠着墙壁。
“李郎李郎”
水妖低声呼唤着,向李笠靠近,这呼唤听在李笠耳里,宛若催命符。
无数恐怖片里的鬼怪索命情景,在他脑海里变换,心中无数神兽疾驰而过:‘李郎?谁是你的李郎?’
李笠逃不了,躲不了,见着水妖慢慢靠近,脑袋一片空白,却忽然想到了一个可能:装神弄鬼。
于是心中叫骂:让人扮妖魔鬼怪来吓我,套我话?
后世许多电视剧、,都有常见的一个套路,那就是为了破案,办案人员装神弄鬼,吓得那些心里有鬼的嫌疑人口吐真相。
李笠觉得对方居然用这一招对付自己,感觉是在侮辱自己的智商。
这么一想,冷静些许,也没那么怕了,然而此情此景,实在太渗人。
“你别过来,别过来!”
李笠低声喊着,尽可能装出害怕的样子,而且为了逼真,故意不喊大声,而是一副被吓傻的样子,让人以为他连话都说不清。
“莫要喊,莫要喊”
水妖继续靠近,说话声音越发急促,却不大声,似乎是极力压低声音。
“你别过”李笠话说到一半,忽然觉得不对,没再说下去,而是看着那水妖过来。
然后问:“你是贾成?”
水妖听他这么一说,停下,随后一双惨白的手伸出水面,摸向自己头顶。
将头发挽起,露出面庞。
月光皎洁,李笠看得清楚:这正是王府里养水老鸦的少年,贾成。
贾成低声说:“李郎,是我,贾成,我来救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