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二二:方离之说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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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来说,景唐和北魏的制度是不会支持这么做的,尤其是面对平民百姓,下了决定之后便不会再轻易收回,可在五州就不行了,很多律师是会为罪犯‘保驾护航’的。
当然这不是说他们要庇护罪犯,事实上很多律师是不接官员犯罪案的,便是平民百姓,一旦证据确凿,律师们往往也是不会接的,就算是接了,也只是保障犯人应有的权益,比如尽量保证罪犯获得一个应有的惩处,而不是过轻或过重。
只要能保证法官能做出合理的判决而不是往重了判,便足够让罪犯们趋之若鹜了,毕竟没有律师的话,罪犯们往往也不会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并不知道法官对自己的判决是不是过重。
对法官来说,最终判决也会尽量保持在合理范围,一旦过重,甚至都不需要有人为此翻案,只需要监察官们先来无事,翻翻档案,看到了资料,觉得法官判决过重,便有可能深入调查,有可能会推翻案件的。
对一位法官来说这也是相当致命的,就算你已经退休了,不干了,告老还乡,被翻出来的话也一样会被追责,并且给予罪犯一定的补偿。
所以最好的办法便是公平公正,在合理范围内进行判决,而一位铁面无私,嫉恶如仇的法官,是会深刻影响到判决的,之所以能够做到这一点,有一个很关键的原因,便是五州的法律也是有波动的。
比如说大家都很熟悉的原心定罪,其波动幅度还是非常大的,同样是偷一只鸡,法官有可能认为你是初犯,年纪较小,能够悔改,只要认错态度良好,愿意服从监管,说不定还给你来个无罪释放啊,后续只需要去按察使那里按时报到,服从监管令,持续交钱也就可以了。
如果法官认为你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严重影响到社会价值观,指不定就是死刑了,所以说这个波动是非常大的,也很看法官本人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人。
如果是殿下来做这个法官呢,那殿下说你这个人有什么罪,其他人多半也没有异议,只要在法律的允许范围内,恐怕连个反对的人都没有,这就是法官这个职位的有趣之处了,当然对犯人来说或许没有那么有趣。
我这个人,可能有些人知道,有些人不知道,在花城之中生活过的人应该都是知道的,我对待平民百姓是比较好的,只要认错态度良好,我往往也会给一个新生的机会,知错能改善莫大焉嘛,得给人一个机会,不过我个人会在监管令中给出的期限,给的时间要长一些。
比如说一个人犯下了过错,底线是服从监管令三个月,那我多半就会延长到半年之久,但是在法律定罪之上我会显得比较宽容,量刑较轻。
主要是我认为一个人如果知错能改,我们就应该给他一个机会,但犯错了不能没有代价,所以要延长监管令的时间,来确定他是不是真的悔过了,是不是真的改过来了,这么长的时间也能够给他更大的警醒,让他清楚地认知到自己这件事的确是做错了。
可面对官员,我往往会比较严苛,在定罪上会较为严格,往往都是按照最高级别来处理的,如果是那些做错的事影响较大的,则会特别表明此人知法犯法,应当从重从严,故认定为以下判决就这种格式。
在五州,有很多法官都是这么干的,没有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这种说法,反而是反过来了,面对官员,职位越高惩处便越是严重,犯了错连告老还乡的机会都没有。
这一点需要和大家说明一下,并不是我一个人这么干,而是大家都在这么干,看起来好像跟以前完全相反,官员犯法不仅要跟庶民同罪,反而还会更加严重,并且大部分时候是不允许保释、减刑的,这就是一个态度的问题。
当大家都有了共识的时候,官员们也会想所有法官都是这么做的,那边是想从轻发落都没门,会考虑到犯罪成本,从而减轻吏治上的压力。
大家都知道我是花城大学出身的的,在学习的时候我就考虑过这个问题,也思考过面对所有官员是不是都应该怎么做呢?
当时我也没给出一个很确定的答案,因为终究是没有去做的,而在座上了法官的这个位置之后,见得多了,我反而坚定的认为就是应该这么做,在这里我便说一说我之所以这么做的原因。
其中最主要的目的是让人们清楚地意识到,做一个行业时,不仅有做好这个职位的责任,同时还要考虑到社会责任感,而不是个人的问题。
在座的各位都是学者,大家各有各的学术方向,各有各的技术,可无论你是什么身份,是什么样的学者,既然走进了学术领域,那么就理所应当的要保证自己的学识、自己的技术对这个世界是有益的,是运用在正确方向上的,至少也要尽力往这个方向靠。
这不仅是对自己的负责,也同样是对社会的负责,这就是我要说的社会责任感。
如果你是一位农民。种好地那是你的份内职责,不种地看起来也是你的家事,外人没有指手画脚的资格,可你不应该宣扬一些违背法律规定的思想,要保证自己的种地技术是在大义上无亏的,比如说说你不能竭泽而渔,不能为了强行提高收成而宣扬让土地肥力快速流失的方法,这是一个人应有的社会责任感。
大家都在努力,你却带来了一个坏的影响,这自然是不合适的。
相比于农民,官员这个职位则承担了更多人的期待,权利更大,相应的,不仅是自己身上的担子更重,社会责任感也必须要更加明确,清楚的知道自己身上是承担了很多人期待的,也应该要保证自己的为官之道是有利民生,益于社会群体,而不是剥削人民。
所以面对这类官员,我给出来的定罪往往就会极为严苛,从重处理,因为一个官员违法了,那么他便违背了大家对他的期待,说明这个人的社会责任感远远不够。
而这,也是我今天在这里主讲的一个核心内容,想让大家去理解的一个内容。
我参与过五州的江城案,当时我的身份还是花城大学的学生,大家可能不知道,这事本来也跟我没什么关系,是三殿下邀请我和林修从大学之中出来去参与这个案件的。
当时我们就有想过为什么会这么做,凭什么要我们两个还在读书的学生来做这件事呢?
我们两人也讨论过,认为这么做最重要的便是提高花城大学的影响力,传达给外界一个认知,告诉外界花城大学的学生们是有能力的,能够运用自己的专业技术来给出判决,而不仅仅是空中楼阁。
毕竟当时五州每年都给花城大学大量钱财,很多成果却是被封锁了,外界根本不知道,也不认为花城大学有什么了不起的本事,那些新学识究竟能够为五州带来些什么,那时候的五州对此还没有那么深刻的理解。
在和林修达成这点认知之后,我们也有在想,除了我们自己应该要做的,我们还能够做些什么?具体来讲就是我们的社会责任感来体现在哪里?
我是法律系的学生,难道我就真的只是依法办事,当个法官就可以了吗?那自然不是这样的,我们要做的应该是去推动完善法律,当你发现一个法律的漏洞时,不应该是抓住这个机会为自己谋取利益。而是要完善它,为它补上这个漏洞,为后来者提供方便,同时也让那些利用了漏洞的人得到应有的惩罚。
当然这是极为困难的,毕竟在此之前没有先例,没有明文规定,你既不能说这些人是罪犯,也不应该认为他们是无罪的,这就是身为一个法律系的学生应当要有的社会责任感,让这个世界变得更加美好。
林修身为监察系的学生,回到江城之后却依然选择大义灭亲,对林家犯错的人严肃处理,也不接受任何人的求情,这同样是他的社会责任感,是他一身所学,是他的三观让他做出来了这个决定,不利用职务便利谋取利益,不会给家族任何求情的机会。
当然大家可以说我们是知道了这些人是螳臂当车,是知道了结果才会这么坚定的去做,可如果不知道结果呢?在这里我可以跟大家很确定的说,我们所拥有的社会责任感也一定会让我们这么做,不管我们会付出多少代价,会被多少人责骂,会不会有人不理解,这些都是次要的。
那么我们互相换个位置来看,如果你们在我和林修的位置上,会不会和我们做出一样的选择,会不会比我们做得更加坚定,更加优秀呢?如果我们处于你们的位置,我们是明光大学和天项大学的学生,我们的社会责任感会让我们怎么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