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零二章 书

  正如张清元前世的那个世界,大多数男人小时候都有过一个变身奥特曼拯救世界梦想。
  这个世界的人,
  无论是凡人还是底层的灵元境修士,年轻时又何曾没有想过天降仙缘,一朝乘风而起,成为高高在上的大人物呢?
  老汉也是如此。
  只不过随着时间的流逝,现实的毒打会让每一个心怀妄想的人认清现实,老老实实地做一个屁民罢了。
  不是每一个人都是凡俗当中的主角的。
  相比于出门捡块砖头就是灵器,踩堆狗屎都能够获得一株灵药,王霸之气散发群雄降服,各路仙女圣女倒贴上身的主角。
  现实远远更加的残酷。
  每年年轻气盛怀抱着一把剑就要学着闯荡天下,如同当中主角那样成为大人物,怀抱美人归的年轻人闯荡半生一无所成,黯然回归老家。
  然而这结果算是好了。
  更多的更是直接倒在路边化为皑皑白骨,消失在无人得知的角落里,成为了荒草的肥料。
  也正是这活过了的大半生,让他更加清楚自己这般小人物与那一位高坐于云端的大人物是何等之大!
  这是天和地的距离!
  大人物高高在上,俯视众生,而他们则是凡尘众生当中随风飘逝的蝼蚁。
  不过一想到主角。
  老汉就忽然想起最近岛上随着客栈说书人而兴起的小明修仙传。
  自从这故事传入南海,立时间风靡底层的凡人和低阶的修行者,甚至传闻一些高阶的大人物也喜欢看这本书。
  那一部,情节之激荡澎湃,让人欲罢不能,从头读到尾,简直就像是在三伏天喝下了一桶冰水一半,爽透心扉!
  老汉活了大半辈子,从来没有听过这般让人激动的故事。
  即便他一颗早已经熄灭了的奋斗的心,都是忍不住喝上两桶热酒跨上战马重新启程,仗剑走天涯,不枉在这个世界上活一趟!
  只是劲头一过,想想自己一把老骨头,自己的家人,老汉也只得苦笑叹息地摇摇头。
  只不过一颗心虽然冷了,
  但是还会时不时去听一听这个故事,就算做不到,幻想一下也好。
  据说这书已经出了三十年。
  但直至今日仍旧经久不衰,反而随着时间的流逝传播越加广泛,之后有不少的不法凡俗作家想要模仿,但都终究是照猫画老虎,半点可读性都没有。
  然而,
  也不知是哪个缺德玩意,写到一半就不写了,
  太冷了,码字速度暴跌,
  这一章还有一千二百字,先发占个坑,半个小时候写完上传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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