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地球篇 第50章 预谋的提亲

  “那丫头,真是个倒霉蛋。若不是遇到我,肯定吃大亏……”
  林岚听了秦叶的事,也是露出同情之色,但与宁珂的认识却不同:
  “你说,你帮她赚了一百零几万?那她还能算是倒霉蛋吗?那是砸到了幸运的金蛋——金花四射呀!”
  停了一下,林岚接着说:“你说她可能还在上一站的地铁出口处等你呢,你怎么不去找她?”
  “还不是看到了你的电话了吗……其实,也没什么事了,由她去吧。她暂时不会缺钱了,她妈的病等几天才可以治。到时候,我再去找她。”
  秦叶戴着的手镯也达到了抵挡法器的档次,还是让人放心的,虽然不如林岚的这只档次高,但一般恶人想伤她也是不可能的。
  林岚听了宁珂的话,心里暖暖地:“她妈患的可是红斑狼疮综合症,被称着‘不治之症’,这种病你也能治?”
  “嗯。我准备用秦叶的干细胞给她妈治疗。”
  “干细胞?谁的干细胞?”
  “秦叶的呀。”
  “她又不是初生的婴儿,哪来的干细胞?”
  “你们女孩子每月来例假,排除的经血里就含有干细胞。根据我对医学的理解,红斑狼疮属于免疫系统出了问题引发的疾病,用病人至亲的干细胞干扰病人的免疫系统效果一定不错,绝不会排异,而且痊愈的时间迅速。”
  “喔,你是怎么想到的?”
  “我,我理解了人生病的机理……不说这事了,我还没吃晚饭呢,看在‘绿色心情’的份上,你得请我吃一顿,反正我没钱。”
  “想吃什么?……我真是服了你,你帮秦叶赚了一百万还出头,自己不能弄个几万块花花?”
  “嘿嘿,现钱我没弄到,可是我有不少翡翠啊!”
  “你不是说,还要去‘辅汉洞天’布置阵法吗?”
  “那也用不了这么多,等会你挑几件喜欢的……不好,我感觉姆妈出事了!”
  宁珂随着修为的提高,慢慢地产生出一种遥感能力,他的至亲、经常接触的人,有危难时他似乎能感知。此时,他隐隐的觉得母亲遇到了麻烦。
  他赶紧给宫大师打电话,却是无法接通。天目山的信号本来就不好,况且“辅汉洞天”还处在信号微弱的地段。
  考古发掘时的转播飞艇早就撤走了,那里很难有信号。
  他嘱咐林岚手镯一定不要取下来,转身便消失在灯影斑斓的夜色之中。
  宁珂的话音犹存,身形早不见了踪影。林岚冲着宁珂离去的方向喊了一句“手机不要放在储物戒指中——”
  “储物戒指?谁有储物戒指?!”
  一对青年男女,估计也是玄幻迷,听到林岚的喊话快速来到她的跟前,急切地问道。
  林岚心中不虞,叹了口气没有搭理那俩人离开了广场。
  她的心情很复杂,到停车场找到自己的“甲壳虫”发动了车子,坐在车上却不知该往哪开。
  她甚至想开到临洝去,看看宁珂的妈妈到底遇到了什么事?
  可是,她知道自己这时去只会帮倒忙,还会分散宁珂的精力,“看来不修炼出真气,与宁珂的事终究会成为泡影……”
  林岚开着车在钱塘市区兜了半圈回家去了,中途她试着给宁珂打了一次电话,果然如她所料是无法接通的,那小子准是又把手机放入了储物戒指里了。
  第二天,林岚刚起床李庆明就来家里了。
  林岚家是一栋三层半小别墅,一楼是客厅,她住三层父母住二层。
  她在漱洗时就听到母亲和李庆明的说话声。
  林岚知道准是母亲安排的,她早就跟母亲说过李庆明和她不合适,维持世交子女间“兄妹”般的关系不是很好吗?干嘛非要撮合姻缘?
  可是今天李庆明一早还是来了,他的姐姐和母亲一起都来了。这是要提亲的节奏啊!
  林岚头有点大,她和宁珂的关系只有外公知道。
  外公是个饱经世事的人,也明白她和宁珂是师生关系,又比师生多了一层男女初识还没发展到真正恋人的关系。
  她跟母亲,还有家人、亲朋该怎么说啊?怎么介绍宁珂?
  如果宁珂现在上大学或是工作了,一切都还说的通,可现在宁珂仅仅是个高中生!
  她想起了钱塘大人文院的王思明教授,“他真能特招宁珂上大学吗?”
  像王思明这样的教授,生活就像两点一线,最多是等距螺旋线,高智商、低情商,生活中的常识问题都不不一定知道。思想不羁、有时天马行空、有时离经叛道,学术研究严谨苛刻,世俗之事却不来事、也无所适从。
  也许,他想招个研究生自己能说了算,也许容易,真要招个本科生没有经过高考怕是没有那么容易吧?
  “岚儿,李家二公子、还有曲阿姨、李家大小姐已来许久了,你还不赶快下楼来?!”
  回避解决不了问题,林岚洗漱后没有化妆直接下楼了。也许这样会让李庆明主动退去。
  林岚不失大家女孩的淑风,与三人得当的打过招呼后,不由得将眼看向李庆明。
  从小林岚也知道这家人,也去过李家几次。六年前,听说李庆明去米国留学也就没怎么见过,即使李庆明放假回国也没见过几次。
  林岚对李庆明的印象已很模糊了。
  两年前,她见过李庆明一次,那天他刚从米国回来,一些世家小辈说是给李庆明接风,她也应邀参加了聚会。
  也许刚到家,时差还没倒过来,李庆明的精神不佳,气色也不好。吃饭时总有点心不在焉的感觉。虽然他是宴请的主客,却没给林岚留下多么深刻的印象。
  今天李庆明可不一样了,可以看出特意打扮了一番。
  上身穿一件浅米色的休闲短袖名牌衬衫,下身穿着合体的灰蓝色米国出品的牛仔裤,衬的他身材更显修长、洒然。
  说实在的,李庆明给林岚的感觉是简洁、明快、阳光,充满着活力。
  他那一头厚黑的头发略带点卷曲,梳理的很有型、很洋气,自然流露出一种留洋海归的气派。
  国字脸、剑眉、细长黝黑的眼有种超然尘俗的清高,高高的鼻梁上架着一副金丝眼镜增添了一种淡然的儒雅、成稳,又不失朝气的风度。
  他面色健康而有光泽,唇上和下颌显出刮净的胡子留下的青黑影子,流露出一种成熟男人的粗犷、刚毅。
  二十八岁的年龄,一张帅气的明星脸!米国洛杉矶大学加州分校工商管理系博士研究生学位,这在钱塘为数众多的殷实世家中也算是佼佼者。
  到米国留学不难,能取得米国前几位州立大学的博士学位那可不是件容易的事。加上他家世背景在钱塘也是数上号的,这简直就是许多女孩子梦寐以求的钻石王老五啊!
  “怪不得外公说李庆明是人中龙凤呢!”
  林岚看着李庆明的思绪有点茫然、飘忽,在钱塘家世殷实子弟中还没见过谁如此帅气、英俊、阳光的年轻男子呢。
  母亲没有说错,“确实是个上佳夫婿的候选”。
  若没有宁珂或者说没有接触修炼、修炼者,也许林岚就放弃矜持愿意在这棵秀色可餐之树上吊一吊,兴许能吊出一段美好的姻缘来。
  可自从接触了宁珂,学了几天功法(虽然她还没炼出所谓的气),接触了修炼界的事情,她的眼光已经不同了或者说已经脱俗了。
  修炼界的事本不为世人所知,普通人也够不着也没有那个机缘,一旦正真的接触到那是怎样的一种境界啊!
  不说修炼成仙得道、飞升天界,延长寿命、保持容颜不老,那可不是传说。
  自从服了驻颜丹,林岚自觉身体与往昔不同。她从不知疲倦,精力一直都是十分的旺盛,也似乎远离了疾病。
  前些日子,在天目山被雪豹撕破的小腿,宁珂用矿泉水冲洗冲洗,滴了一滴血就奇迹般的好了,本来还指望宁珂炼“生机丹”除去腿上的疤痕呢,可是没过几天疤痕先是变浅,最后消隐的一点痕迹都没有了。
  证实了女鬼,现在已是一界冥王黄小红的话,根本就不用治,自动会痊愈。
  她现在笃信自己不仅能轻松的活到120岁,即使到了120岁时依然如现在一样年轻、貌美!
  这些在以前比天方夜谭也难以让人相信的事,她现在深信不疑。
  没有比较就没有伤害。
  李庆明确实优秀,没有一些世家子弟的纨绔、放浪、不羁,为人积极向上,好学、儒雅、帅气、阳光。
  可是与宁珂一比,也许外貌上比宁珂更有魅力、更能让人有依托和安全感,但他缺少宁珂身上……该怎么说呢?林岚斟酌了一下,那种特殊的味道?或者说超尘脱凡的气质。
  也许宁珂不能给她的生活带来安逸,也可能不会和她成为真正的伴侣,却肯定能带来不寻常的跌宕起伏的丰富多彩的人生。
  “岚儿妹妹,你用的是什么牌化妆品?你的脸怎么这么白皙、稚嫩?皮肤似乎散发着一种光泽,是不是用了韩国最新产的荧光增白霜?”
  李庆丽一看到林岚的俏脸,忍不住的追问。
  她今年已经三十二岁了,也算大龄姑娘了。
  她不仅漂亮而且能干,一直在打理家族的一家企业。随着岁月的流逝,她愈发在意自己的容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