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攻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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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利-诺里斯带领一支小队紧紧咬住匪帮,他们身披由染成草绿色破烂布头制成的伪装服,脸上抹着绿色植物汁液,如果蹲在某个地方,几乎与环境融为一体。
每隔一段距离,他们留下标记。当夜幕降临时,加利-诺里斯等人停了下来,不敢太靠近,因为匪帮进入了一个山谷,他们安排了岗哨,也不清楚有没有放暗哨。
山谷中爆发出一阵欢呼声,匪徒们对收获感到高兴,随后就办到了篝火晚宴,就着抢来的葡萄酒,纵情欢呼。
趁着夜幕降临和匪徒们最松懈的这个时机,加利派了一个身材矮小机智灵活的家伙,靠近了山谷,刺探情报。
与此同时,另3支10人小队,则运动到山谷的另几个方向,查清匪帮所处位置的地形和可能的逃亡路线。
加利派人去通知了肖恩,确定匪帮大队人马及匪首本杰明-唐本人都在这座巢穴,因为那些匪徒们高呼“唐万岁”。
肖恩当即立断,命令加利等人只留1支小队盯着匪巢,其他人立刻撤回,以免露暴露,另一边又命奎因连夜骑马去通知霍恩斯中校,让他带着大队人马过来合围。
第二天上午的时候,霍恩斯中校的200手下陆续赶了过来,他们还带来了两门144毫米口径臼炮。
这是一种大口径身管很短的火炮,身管只有400毫米长,乍一看像是大水桶(参考解放战争中的没良心炮),结构简单,安装在坚硬的木板上,在战场上起来却很方便,甚至因为只有75公斤的重量,四个强壮士兵就可以抬起来根据需要移动。长距离机动时,包括弹药放在一匹马拉的车上,都可以轻松机动。
霍恩斯是化妆而来,他们扮成商队,分成五拔人,等所有人和肖恩汇合时,已经是第二天的下午4点钟。
“干的漂亮,肖恩。”霍恩斯当胸就是一拳。肖恩揉了揉胸口,抱怨道:
“长官,我会被你锤散架了。”
“我看你最近好像又胖了些,没那么弱不经风。匪徒们还待在老巢里吧?”霍思斯中校问。
“他们彻夜狂欢,没有要离开的迹象。从过去的惯例看,做了一次买卖后,他们都会蛰伏一段时间。我已经命令加利等人,如果有一两个匪徒离开巢穴,不用管他们。”肖恩道。
帐篷里,肖恩展出一张简易地图,解释道:
“匪帮的巢穴很隐秘,如果不是尾随匪徒,很难发现,并且易守难攻。他们设了三层岗哨,外人即使偶然靠近,也会被他们的岗哨发现。
那里是一个谷地,谷口设有石木搭建的防御工事,并不太坚固,想来在深林里他们也无法建立太坚固的工事。四周山脊上都有人驻守,但如果我们能突然占领这些制高点,就成功了一半。”
“出口呢,谷地的另一头应该有出口。”霍恩斯问。
“没错,但出口是一座并不太高的悬崖,悬崖下是一座湖泊,我们的人观察到那里有几条小船,看来是他们用来逃生的。这有点难办,既便我们正面攻破,匪徒们也可能从这里逃出去。”肖恩道。
“那能不能从这处湖泊入手?比如天亮之前匪徒们最松懈的时候,我们派人悄悄地爬上去,即便被发现了,我们至少把船划走,让匪徒无法逃走。”霍恩斯道。
“我也是这么想的。”
两人一合计,担心夜长梦多匪徒转移,决定立即出发,运动至巢穴十公里的一处隐秘地方,在等待黑夜的到来的同时,养精蓄锐。
凌晨两点钟,两人兵分两路,霍恩斯指挥大队人马负责正面和三侧山脊,肖恩则带几个神枪手和加利的10人小队来到巢穴背后的湖泊边。
肖恩先是命人制作了4只简易木筏,紧贴着湖泊的边缘向那座悬崖接近。
到了近前,肖恩才发现,悬崖下匪徒居然安排有人驻守,那人在打盹。
安德鲁-巴里特悄悄地靠近,突然跃起,从身后捂住那人嘴巴,一刀割断那人的喉咙。
见安德鲁-巴里特得手,肖恩等人迅速地靠岸,并把尸体和木筏藏起来。这处悬崖底部被水流侵蚀,凹陷进去,所以从上面往下看,不太容易发现底下的情形。
这一切都不到两分钟之内完成,肖恩几人靠在石壁上喘着粗气,感觉得彼此的心跳声。
待平静下来,看了看天色,肖恩示意德鲁第一个顺着绳梯往上爬,自己第二个。
上面是一座小木屋,一盏油灯已经燃尽,两个家伙正趴在桌了呼呼大睡,桌上倒着两个空酒瓶,看来他们没有恪尽职守。
匕首划破喉咙,鲜血的味道没有让肖恩停顿。前身的记忆犹存,或许前世身为职业股民,投机与冒险是基因中的一部分。
扔了一块小石子下去,加利等人得到信号,一个接一个地爬了上来。
看似十分顺利。
这时肖恩面临选择,如果有无线电,他可以呼叫山外的霍恩斯,让他立即发起进攻。而现在他要么按计划等待山外的枪声响起,要么自己主动出击,但那样风险要大的多——在霍恩斯还未占领制高点的时候,自己很可能面临优势敌人的进攻。
然而计划没有变化快,这时出意外了。
一只狗突然叫了起来,紧接着好几条狗同时叫了起来。千算万算,肖恩忘了这一点。
巢穴立刻骚动了起来。当即立断,肖恩开枪了,一枪将一个提着裤子跑出来的匪徒射翻。
各处木屋里的匪众都醒了过来,有人四处乱窜。
“五人负责射击,五人负责装填,另五人自由射击!”肖恩大吼。
反应过来的匪徒,向肖恩等人藏身处攻击,一时间枪声大作。这时候就看出什么是训练有素。
包括肖恩在内的5人,枪法本来就好,用的又是最好的线膛枪,他们这5人只管放枪,另外5人则专为他们装填弹药。另外5人则各找掩体,自由射击。
一时间,肖恩等人竟压得匪徒们无法动弹。
这时山外也枪声大作,霍恩斯等人也开始攻击,他用2门臼炮轰塌了防御工整,分出2支小部队,沿着山脊向两侧高处仰攻。
然后,再把臼炮抬到高处,居高临下,往谷中轰击。
咚!咚!
匪徒们何曾见识被炮击的感觉,这种弹道弯曲的火炮,对付躲藏在木屋、石头后面的匪徒极为有效。
霰弹在人群中爆裂,到处都是人仰马翻。匪徒被轰懵了。
这时候天已经大亮。本杰明-唐和他残存的手下放弃正面的抵抗,全力往肖恩的方向冲了过来。
肖恩等人立感压力巨大。
加利冒着匪徒射来的铅弹,点燃了一颗手榴弹,扔了出去。
这个时代用一种兵种叫做“掷弹兵”,全都是人高马大的强壮士兵,专门用来投掷爆炸物,现在随着枪炮的发展和线形横队战术的普遍运用,手榴弹战术不太受重视,但“掷弹兵”这个名词却保留了下来,比如“掷弹营”、“掷弹团”,通常这样的部队都是精锐部队。
加利扔的这一颗手榴弹,并没有造成多大的伤害,但四射的爆炸碎片成功地让匪徒们退却。
如果匪徒们再勇敢一些,他们只能撤退。
肖恩瞅准了人群后面那个叫嚣的高大的身影,本杰明-唐,跟肖像画中差别不大,距离300步,大约225米。通常这个距离很难被射中。即便普通的滑膛枪抬高枪口,往往命中也无法造成大的伤害。
排队枪毙的时代,抢先开枪的一方往往因为距离太远,命中率太低,而不会给对方造成太大的损失,勇敢的一方却敢顶着射来的铅弹,利用对方重新装填的时机,向前平移靠近了再开枪,由于命中率大增导致对手伤亡太大而崩溃。
正如时人评价骑兵面对面冲锋的那样,五十次总有四十九次会出现其中一方掉头奔逃的情况。
但肖恩手中的是最新式的线膛枪,他深呼吸了一口气,果断地扣动板机。
本杰明-唐张大了嘴巴,双眼圆睁,铅弹从他的嘴巴射了进去,然后从后脑勺钻出,他嘴巴发出咕噜含糊不清的声音,一头栽倒在地。
“唐死了!”匪徒们惊恐地乱叫起来。
这时,霍恩斯中校的人马,已经解决了山脊的残余匪徒,冲了下来。
匪众见无路可逃,纷纷束手就擒。
然而就在肖恩以为大局以定的情况下,一股极度危险的直觉让肖恩汗毛竖起,心脏咚咚乱跳。
他本能向左前方扑倒的同时,扭转身子并且拔出绑在右侧大腿已经事先填装好弹药的手枪,往扑来的人影就是一枪。
原来是一个蹲在地上假装投降的匪徒。这人身形矮小,脸色青白,眼中泛着腥红之色,嘴角露出两只突出在外的獠牙。
怪物。
怪物却是怪叫一声,身形不断变动,极速朝着湖泊方向逃去,然后跳入水中。
他的速度极快,没有给肖恩及众人围捕的时间,肖恩也不确定自己是否击中了对方。
霍恩斯走了过来,小声地说道:“这或许是传说中的嗜血者,没想到本杰明-唐跟这种怪物也有关系。”
“长官,你对这种家伙了解多少?”肖恩问。
霍恩斯蹲下身子,指着地上一滩血迹,耸耸肩:
“我了解的不比你多。肖恩,你也看到了,他们并非刀枪不入。火枪是个伟大的发明,它葬送了诗人歌颂的骑士时代,同样的,那些强大的异种仍然决定不了一场战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