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狂生
“陈宣,竟然是你!”
石亭之中,只听一道戏谑的声音响起,常威就从人群中挤了出来,一脸惊喜又恶毒的看着陈宣,笑道。
“原来是陈兄,当日在秦府之中,听闻陈兄的高谈阔论之后,心中一直念念不忘,陈兄大才,常某尤记于心,今日陈兄既然来了,何不过来一叙。”
陈宣看着常威那假得不能再假的笑容,难道没人告诉你,你演技很拙劣么,至于站在常威身旁那个不怒自威的中年人,应该就是常威时常挂在嘴边的老爹常大人了。
“常兄也在啊,今日可曾打过来福。”
常威继续一脸懵逼。
“常兄,陈某上次不是就告诉过常兄么,哪怕来福是一只狗,但也是一条生命啊,常兄怎可动不动就打狗呢,还把来福打得这么惨,鲜血淋漓,惨不忍睹啊。”
陈宣压根就不给常威解释的机会,直接就给他戴上了一顶虐狗的帽子,爱狗人士自古皆有,特别古人总是喜欢以小见大,你常威动不动就打狗,以后是不是就动不动打人啊。
只见不少的官家女子或是富商小姐纷纷嫌弃的瞥了一眼常威,就连他身旁的几个读书人都下意识的挪了挪身子,似乎此刻打狗这件事是一件天大的事情一样,他们身为读书人,怎么可以和一个动不动就打狗的家伙站在一起呢。
就是可怜那只来福了,不知道有没有被常威打死。
常威的面色顿时凶相毕露,刚要找陈宣理论,就被他身旁的老爹一把拉住,这位常大人好歹是庆平县的县令大人,官威甚重的说道。
“老夫倒是没有听说我常家何时多了一只叫来福的狗。陈公子既然自诩才子,学富五车,将今日众位才子的诗词贬得一文不值,老夫可是等着拜读陈公子的大作啊。”
这两父子,果然阴起人来都是一个模样啊,陈宣确定这绝对不关隔壁老王的事,这么好的优良基因肯定是一脉相承。
“陈宣,我听闻你以前也是一个读书人,若是有什么诗词,不妨拿出来大家鉴赏一番。”
王元石作为这届秋月诗会的主判,李明远,王致,还有从安庆府别处赶来的书生今日都有佳作,陈宣敢说他们的诗词狗屁不通,一文不值,他也想看看陈宣到底是出言不逊,还是有真才实学。
这么多眼睛都盯着,盯着等陈宣出丑,他是拒绝不了的了,只好走向石亭,对着王元石拱了拱手说道。
“学生才疏学浅,不敢大言不惭,那一文不值四个字,绝对不是出自学生之口。”
他说的明明是狗屁不通,一文不值是那个小妞说的。
石亭之中摆放着一座案台,上面笔墨纸砚都有,还有数首写好的诗词放在一旁,明显是出自李明远,王致等人之手。
王元石看了一眼陈宣,继而说道。
“今日是秋月诗会,便以中秋为题,诗词皆可,老夫与刘大人,常大人作为主判,我安庆府学府三位先生作为次判,拔得头筹者可得赵王的墨宝一幅,第二可得五百两白银,第三可得一枚品玉轩的吊坠。”
古人诗会,为的是名,但光是名声可远远不够,没有点彩头也就少了几分意思。
不过这次的秋月诗会是在赵王府中,赵王作为东道主,虽然一直没有露面,但却是赐下了一幅墨宝,这才是重中之重。
赵王是何许人也,皇帝陛下的亲弟弟,圣眷正浓,手握重权,他的一幅墨宝可不是单以银子就能衡量的,能够拔得头筹,便算是和赵王搭上了线,日后入仕为官,有赵王照拂,自然是官运亨通。
所以这次诗会之上,不管是李明远,还是王致,亦或是安庆府其他地方赶来的书生,都将目光投向了那一幅赵王墨宝之上。
陈宣开始是不乐意的,出风头没好处这种事情,怎么能做呢,他可是一个脱离了低俗趣味的人啊。
不过一听到有吊坠,还有五百两银子,陈宣眼睛都放光了,品玉轩是秦家的产业,就是他陈宣的产业,这是自己家的东西,白白拿出来了自然得再拿回去啊,五百两银子虽然不多,但也是银子啊。
至于最后那幅赵王墨宝,陈宣的兴趣不大,他又没想过要入朝为官,更不想攀龙附凤,拿回去挂在家里都还占位置呢。
王元石将秋月诗会的规矩又说了一次,石亭内外的不少读书人就已经忍不住开始窃窃私语起来。
“李明远今日多半是拔得头筹了,他这首词立意新颖,可算是难得的上等佳作。”
“我倒是觉得王致的机会更大,他的这首诗慷慨激昂,叫人心潮澎拜,与前人所作的中秋诗词也是截然不同的。”
“除了李明远王致之外,另外还有两人这次也是一鸣惊人啊,难选,难选啊。”
……
……
一干读书人在那里指点江山,但被提及最多的便是李明远和王致,这二人分别是清远诗社和三元诗社的社长,在庆平县也是才名远扬,第一才子之名多半就是落在他二人之间。
陈宣扫了一眼石亭,发现那个坑他的小妞也站在角落里,一脸不屑的样子,当二人目光相撞的时候,这小妞还偷笑了一下,似乎很满意陈宣的冏境。
“王大人,不知这次诗会之上一人能写几首诗词。”
陈宣觉得他问的很正常啊,可是王元石却是一脸的诧异的看着他,像是见了鬼一样,还未答话就听身旁的常威笑道。
“陈兄莫非还能写出几首不成,一炷香内能够临场写出一首诗词已是不易,想得一上佳之作更是难上加难,陈兄莫非早就有所准备么。”
“这秦家姑爷还真是好笑,难道他觉得短短时间内,他能做出几首中秋诗词么。”
“秦家家大业大,说不定这位秦家姑爷在来之前,早就准备好了呢,毕竟秦家可是家底殷实,千金买诗的这等卑劣行径,又不是没人做过。”
我就这么一问,你们还来劲了。
不过看这样子,似乎没有什么限制啊,一炷香内能写多少那都是个人的本事,不过哪怕是李明远王致这样的人,一炷香内也只能写出一首而已。
“王大人,学生已经准备好了,可否现在动笔。”
“可。”
王元石应了一声,陈宣刚想动笔,便见一道人影走来,温柔的说道。
“相公,今日小婵不在,奴家来为相公磨墨。”
秦夭夭在刚刚就已经注意到这边了,本来他以为陈宣要被常威等人欺负,心中还有些自责,没想到陈宣三言两语就让常威招架不住,心中自是喜悦的。
不过她作为陈宣名义上的娘子,对小婵代笔之事自然一清二楚,而且当日方太和去府上的时候还顺口提了一句陈宣的字,秦夭夭怎么会让陈宣在这个时候落人笑柄。
看着秦夭夭那执笔在手的样子,陈宣心中不禁一暖,果然是好老婆啊,这么懂事,还这么漂亮,还这么有钱的老婆,已经不好找了啊。
“那就劳烦娘子了。”
陈宣知道自己字丑,能不献丑那就别献丑,当即念道。
“念奴娇·中秋。”
“凭高眺远,见长空万里,云无留迹。”
“桂魄飞来光射处,冷浸一天秋碧。玉宇琼楼,乘鸾来去,人在清凉国。江山如画,望中烟树历历在。”
“我醉拍手狂歌,举杯邀月,对影成三客。”
“起舞徘徊风露下,今夕不知何夕。便欲乘风,翻然归去,何用骑鹏翼。”
“水晶宫里,一声吹断横笛。”
陈宣缓缓念出这首苏东坡的《念奴娇·中秋》,秦夭夭玉手挥毫,她虽是女子,可字体却狂放不羁,别有一番气势。
“万里无云中秋夜月,可光是这凭高眺远四字,却是让境界全然不同,长空辽阔无边,毫无尽处,真是引人入胜啊。”
“我醉拍手狂歌,举杯邀月,对影成三客,当真豪迈不羁,狂傲无边,传世之句,传世之句啊。”
……
……
震惊。
很是震惊。
这是陈宣一早就料到的事情,看着不少书生端着酒杯,暗暗念叨着“举杯邀月,对影成三客”的样子,不禁小声嘀咕了一句。
“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苏老哥果然也是很机智的啊。”
“相公,你在说什么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啊。”
秦夭夭就在陈宣的身旁,她虽然对诗词涉猎不深,但是光看这首《念奴娇》和这么多才子震惊的样子,她就知道这首词有多好,有多震撼。
美眸不禁望向陈宣,难道自己的相公以前真的是一个才情横溢的大才子不成,可是为何从未见他在府中吟诗呢。
不过她的声音显然比陈宣更大,这句“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一出,王元石听得清清楚楚,双目之中满是火热之色,这不就是“我醉拍手狂歌,举杯邀月,对影成三客”的化用么,竟然还能如此巧妙,简直妙极啊。
他忍不住将秦夭夭代笔的手稿捏在手中,一字一句都不愿错过,口中喃喃自语,竟是有些老泪纵横。
他王元石虽是二甲进士,但自诩清流,不愿做朝中权臣的鹰犬走狗,无奈之下才来了安庆府做了学府大人,幸得赵王庇护,这才远离朝堂迫害。
可是,从他来了安庆府后,就意味着他已经远离了朝堂,远离了那个权利中心,他心中又何尝不是酸楚落寞。
陈宣这首《念奴娇》本是苏老哥在仕途落魄之时所作,王元石看来,岂不是在写尽他心中所想么。
“好,好一个我醉拍手狂歌,举杯邀月,对影成三客。”
王元石不禁热泪盈眶,仰天大笑,口中大呼。
“狂生,狂生!”
“好一个狂生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