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一章 神之婚礼
但李嗣归细看这些叫花子,却觉得他们都愁容不展。
“少爷,这些人好像都不大开心啊。”
“要饭了,怎么可能开心。”徐咏之随口答道。
“不对,帮主家里有喜事,不是聘媳妇,就是嫁闺女,这些人应该是大碗喝酒、大块吃肉才对,如此愁眉苦脸,可见是有麻烦。”李嗣归说。
徐咏之细细看这些乞丐,果然个个神色凝重,而且都背着单刀、铁棍之类的兵器。
大家纷纷坐在地上,也不互相谦让,有专门办红白喜事传菜的伙计把菜就放在地上,这些叫花子就用筷子把菜戳得稀巴烂,拨在碗里吃。
“看来这是不忘本的意思。”李嗣归说。
徐咏之站起身来,就往管事者的位置那边去,被李嗣归拉住。
“少爷,做啥去?”
“这肯定是金家小妹妹出门子啊,我这做哥哥的,不随份子说不过去。”
“哎,等等,这气氛不对。”
徐咏之走到账房那边,和今天的喜酒差不多,宋朝也有收份子的管事。
徐咏之把一张一千贯的大宋盐引轻轻放下。
大手笔啊。
先生看了看他。
最奇怪的是,整个签到簿上,没有别人。
“这位公子怎么称呼呢?”先生得录名字啊。
“李嗣归。”徐矜动了一个机灵,把李先生名字写上了。
“李公子请找地儿坐,您今天来的不巧,这顿酒席啊,九公没通知外人……所以没有设座位……您只能跟各位长老一样,坐砖头吃了。”
“哎,这个没事儿,先生,李某有事请教,这么大喜的事,怎么九公不发帖子告诉朋友们一声呢?”
“这是个内部的……”
“不对,”徐咏之打断账房,“会议有闭门的,这婚礼,怎么还会有闭门的?”
“这是九公的家事,也是丐帮的内政,公子该吃吃,该喝喝,没帖子您就进来随这么大一个份子,我也不敢做主,我这就进去告诉九公一声,让他出来见您一面。”先生行了个礼,转身进去了。
没一会儿,先生转出来,“公子请跟我进去吧。”
徐咏之挥挥手,李嗣归赶紧跟上,两个人进到后唐。
之前我们说过了,金九公是个认字的叫花子,人家有一个书房,还真有一屋子书。
当然书的档次上,肯定比不了王溥、范质这样的大学士,不过也很有志气。
比如《穷父亲富父亲》《你有钱还是我有钱》《怎样挣到第一个百万贯》《我是老板听我的》《要饭也不能说明你的档次低》《掌控关系》——总之,励志类的居多。
九公就坐在书房里的太师椅上,在室内昏暗的光线下,他的脸阴晴不定。
“李嗣归是吧。”
李嗣归打了个激灵。
“正是在下。”李嗣归应到。
“你在我女儿的婚礼上闯进来,按照习俗,我必须答应你的一切请托,你有什么事,要求我吗?”金九懒得看李嗣归,在他眼里,这个南方人一定是打探到喜事,跑来请托自己办事了。
这个沉稳的气场,吓了李嗣归一跳,虽然他做过知府,还是被这种阴恻恻的架势镇住了。
“孩儿徐矜,参见义父。”徐咏之翻身下拜。
“嗯?”九公往前探了探身子。
“矜儿,真的是你么?”
“义父!是我!”徐咏之说。
金九过来搀起徐咏之。
这孩子长大了,也看出来了他经历了很多事。
把贴着窗户纸的窗户推开,让春天的夕阳照进来。
他压着见到这个孩子的欢喜,表现出一副傲娇的模样。
“亏你还认我这个爹!”
“爹,您看您说的!”
“你来东京几个月了?”
“半年了。”
“半年了,过年也没来看我对吧。”
“孩儿人在军中,出门多有不便……”
“老夫还在生你的气,不愿意听你解释……”
“爹,别生气,坐下咱们爷俩慢慢聊,对了,这是我的军师李嗣归李先生。”
“读书人,我不喜欢。”
“别这样,李先生酒量很好的。”
“那还行,你也坐吧。”金九这才让了让李嗣归。
“爹,你身子还好吧。”
“还行,没被你气死,你这个小子不对啊,来了这么久不来我这坐一坐,怕我热剩菜给你吃是吗?”金九问。
“哪能呢,爹要请我吃饭,肯定是好吃的,但是前一阵出了好多事……”徐咏之赶紧解释。
“我知道出了很多事,我的消息灵通得很,你做了不少好事,你要是敢干坏事,我这做干爹的,就替你亲爹毙了你!”金九不依不饶的。
“爹说的是。”
“徐太岳被人害了,北汉的刺客动的手(即使丐帮帮主也不知道这里还有南唐公主的事儿),为什么不来找我帮忙?让开封府查,他们那帮笨蛋,能查得出来吗?现在找个了王爷当府尹(赵光义),动作更慢了。你一个江湖人,居然指望法律给你公道!你太丢我们江湖人的人了好吗?”
“爹,您看,我确实是江湖儿女,但是我现在,也是军中一将,那好些事也得尊重朝廷对不对。再说了,当今圣上是我的结义大哥,听大哥的话,那也是江湖义气,对吧。”
“这倒是,看见你小子没忘本,那就好了。今天怎么过来了,有事吧。”金九也是一眼看透。
“少爷过来,是要打听一个姑娘……”李嗣归就从头说起。
“我没问你!”金九说。
“确切说,是一个孕妇……”徐咏之说。
“你的相好?”金九说。
“真不是。”徐咏之说。
“没事儿,是也没关系,你不愿意要你妹妹,爹也不会为难你,那段儿已经过去了。”金九说。
“爹,真的跟我没关系,我定了亲了……”
“跟谁?”
“跟我们山字堂的一个女掌柜段姑娘……”
“窝边草!”
“所以女掌柜为什么跑了?”
“跑了的这个不是女掌柜……”
“那这个是谁?”
“我不能说。”
“跟爹可以说。”金九大包大揽。
“这事儿太危险,即使是干爹你,我也不想说。您也是不知道最好。”徐咏之打定了主意。
“什么都不说,那就是生意了。”金九坐回太师椅里,打起了官腔。
“那您开价吧。”
“要看你找的是谁。”
“山字堂坐堂开诊的一个医女,长一张圆圆的大脸,嬉皮笑脸的,爱打听事情,十六岁左右,鄂州口音,耳朵边有一颗痣。这个人走的时候穿浅绿色长衫,外面罩着比甲,提一个蓝色小包袱。带她走的人自称秦嫂,自称是抚州人,最近才来东京城,但对东京路程很熟,二十七八岁,鹅蛋脸,双眼皮,白,眼睛下面微微有点小麻子,头发黑亮。”
徐咏之一气说出来。
“第二个人,我大概知道六七个人符合这个标准,让小兄弟们一查就知道是谁了,第一个人有人见过。”
“那您要我做什么?”
“做什么?你知道我想做什么,你把婚退了,或者让你那个段姑娘做小,我这边让你妹妹跟你成亲!我要你呀,当我的女婿!继承我的丐帮!”金九毫不客气。
“恕难从命!”徐咏之扭头就走。
“少爷!”李嗣归赶紧给九公作揖,“九公,我们商量一下。”
李嗣归追出屋外,拉住徐咏之。
“少爷,先应下来。”
“然后呢?赖账吗?”
“不是赖账。”
“那就去娶金家妹妹?”徐咏之问。
“他女儿好看吗?”李嗣归问。
“别打岔!李先生!”徐咏之说。
书中代言,金家小妹妹长得很漂亮。
金九当年是南薰门外的流浪歌手,南薰门一直到朱雀门,是热闹繁华的所在,路边经常会听到他的歌声,他不去酒馆里卖艺,就在路边唱。
太好听了,而且金九自己会做曲填词。
很多贵人愿意给他提供工作,他都推掉了。
“流浪是我活着的方式,我不希望被工作束缚。”
“乱世里,歌声能给人慰藉。”
今天的话说,金九就是一个文艺青年,当年就有许多大小姐不顾他贫穷破烂,想要许身于他,他都没有答应。
他那个时候已经做了南薰门团头,乞丐的规矩是这样:
要么你娶一个女乞丐,要么你去讨一个老婆。
注意,是乞讨的讨,不能从别人那里买,也不能给彩礼。
金九三十多岁的时候,有天遇到一个人牙子在市上发卖女孩,其中有一个夏州女孩引起了他的注意。
这个姑娘肤白貌美,高鼻深目,人牙子说是回纥一个部落的贵人之女。
她的家族被被定难军节度使灭亡之后,被贩卖到了东京城,卖给了勾阑。
这个姑娘性子很烈,抵死不从,因此在市面上发卖,鸨儿索价五百贯,三日卖不出,她就要听鸨母的话,从此接客了。
“太贵太贵。”
“不会汉话,沟通起来也费劲。”
一帮人议论纷纷,但是谈起价格又纷纷摇头,只觉得这般乱世,漂亮姑娘除非达官贵人,出不起价格,但在这市面上发卖,又很难遇到富贵人家,分明是鸨儿为难这个姑娘了。
金九对这个姑娘倒是一见钟情,当时就有了一个痴念。
但是一来叫花子没有五百贯钱,二来身为叫花子的骄傲不允许他买一个女奴或者妻子——金九公欺骗过很多人,那都是为了生存,他从来没有骗过自己,那有悖于良心。
这个女子看了他几次,也觉得他有英雄的气概。
后来金九就在远处唱了一首西北黄河岸边流传情歌,他知道那是回纥人的调调,虽然他不会回纥语,但那个曲子,姑娘听得懂。
姑娘听了,就应了另一首哥,也是妹妹等哥哥这样的曲调,虽然是回纥语,但金九知道那首歌的汉话歌词,也就明白了对方的心意。
“把这个姑娘送我吧。”第三天收市的时候,金九去找人牙子和老鸨子谈这件事。
“送?不行不行,这可不行。”老鸨子脑袋摇得像拨浪鼓一样。
“九哥(那会儿九公还年轻,是个小团头),我很尊重您,您也得尊重我,我四百贯收的这个姑娘,而今人吃马喂的,怎么也要五百贯,卖不出去,就要让她接客,我不能亏呀。”
“王妈妈,倘若您成全我,我就当您是亲丈母娘,日后养老送终,我这个女婿包了,我欠您一个大人情,我会还的。”金九说话有分量,这个话不轻易跟人说。
无奈鸨儿贪财,王婆一直没有松口,僵持不下的时候,这个夏州姑娘从一迈步从隔壁刀铺抢了一把刀,对着自己的脸蛋上就割了下去。
血流如注啊。
一下子金九就明白她的意思了。
王婆现在手上已经有了一个卖不出去的赔钱货了。
这鸨儿看看,还不死心。
“伤了,那就五十贯……”
夏州姑娘就把另一侧的脸割开了。
刀子现在放在喉咙上了。
周围围观的人全都气坏了,齐声怒骂这个贪财的老鸨子,要她放人。
“这么一个性子刚烈的姑娘,你就算让她接客,倘若杀了客官,你不要吃官司吗?”
鸨儿看看金九。
“王妈妈,我说的话还算,我仍然欠您一个人情,但若是她死了,您跟我就做下仇家了。”
这是金九第一次讹人东西,讹来了一个媳妇,当时有人不了解,还说金九找了一个毁容的媳妇,实在太蠢,等到金九家的小女儿有三四岁了,抱出来,大家才明白。
原来娘好看,这孩子天生就长得特别好看。
后来金九认识了徐知训,就托了山字堂找去疤痕的妙方,山字堂里,最善于去疤痕的是徐太岳,他一直给刺配的兵卒配药。
太岳后来派人送来了疤痕妙药,用了几次之后,九婶这个脸几乎看不出疤痕来,这是当年的一段欢喜往事,被当做传奇说来讲去,东京人知道的还真不少。
金家小妹妹头发带金黄色,皮肤白皙、高鼻深目,但是长得又不像她娘那样冷峻,倒有一种特别的娇憨可爱,这个姑娘小名叫做“狸奴”,就是小猫的意思。
而且人姑娘吃饭完全不像她爹那样吧唧嘴,当年徐咏之辞婚的借口纯粹是多虑了。
李嗣归对徐咏之说:“公子,我问他家女儿好看不好看,是这个意思——他家的女儿,是嫁不出去吗?”
“当然不是!丐帮帮主的女儿,怎么会愁嫁呢?”徐咏之没好气地说。
“他今天摆的是什么酒?”李嗣归问。
“嫁女儿的酒。”徐咏之回答。
“嫁什么?”李嗣归问。
“女儿……”徐咏之说。
“我明白了!”徐咏之看着金九的书房,“干爹遇见麻烦了。”
李嗣归点点头,“我进去有话可能不好说,少爷自己进去吧。”
徐咏之进了书房,翻身跪倒。
“爹,这个对头到底是谁?”
“什么?”
“要强娶狸奴的,到底是谁?”
“你怎么知道的?”金九吃了一惊。
“妹妹今天要出门子,你又突然要我娶她,丐帮的龙头、长老们都带着兵器,干爹,您跟孩儿说实话,这个对头是谁?”
“哎!一言难尽。”金九英雄了多半辈子,现在居然泪流满面,太疼这个闺女了,掌上明珠,居然要吃这样的苦头;自己一生豪杰,居然要吃这样的哑巴亏。
“你妹妹,她……她……她被神仙看上了!”
这真是:
从来未有事,竟出大宋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