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老赖(12)
“不行!”吴端噌地一下站了起来,“不带这样的啊!赢了钱就走?!”
同桌的其余两人也输了钱,自然不甘心,被吴端这么一说,也咋咋呼呼起身去拦张幼清。
眼看那两人就要追到门口了,吴端怕节外生枝,大步冲上前去,推了张幼清一把,将他推出了门,自己紧跟上,挡开那两人,又大声嚷嚷道:“不行啊,我得盯着你,今儿晚上咱们谁都不能走,打通宵!”
那两人一看吴端这大包大揽的架势,便回屋等着去了。
两人一走,猫在马路一棵树后的赵东便露了头。
他小跑到张幼清面前,一把拽过张幼清手中的钱,也不数有多少,将一张借条往张幼清胸前一拍,扭头就走。
“我的钱!你不能走!”吴端一把拽住了赵东,此时的他双眼紧盯着对方手里的钱,仿佛盯的是被恶霸抢走的闺女,双眼布满血丝,活脱脱一个赌鬼。
“妈的!撒开!”
赵东一张嘴,吴端便看到,他的一颗门牙豁了一角。立即想到了貂芳提供的信息:在林蔚死亡现场发现的捆扎绳上,提取到了前釉细胞,说明被绑的人是用牙把绳子咬开的,而且牙还给崩坏了。
凶狠地瞪着吴端,用力去掰吴端抓着他的手,无奈他手里拿着一摞钱,不大能用得上劲儿。
“你不能把钱拿走!”
吴端跟他拉扯,瞅准机会用寸劲儿对准赵东拿钱的手就是一拳。
“哎呦我去——”
哗啦——
钱掉了一地,赵东赶忙蹲下身体去捡,恰逢此时刮了一股小风,眼瞅着几张钱被吹得直立而起,长了腿一般,就要跑走了。
赵东手上也顾不得攻击吴端了,只能口头骂娘。他一个五体投地,用自己的身体将散落在地的钱几乎全部压住。
机不可失!
吴端一下跪在了赵东身上,膝盖死死顶住他的后背,同时一个反剪,制住了他的一条手臂。
赵东手腕上一条褐色痕迹立即引起了吴端注意。
大概是爱留疤的体质,他手腕上被捆扎绳勒出来的束缚伤已经痊愈,却还有疤痕。
“不许动!”
“老实点!”
门口车里蹲守的刑警早就悄悄摸到了跟前,此时一拥而上,按得赵东动弹不得。
咔嚓——
直到被手铐拷住,赵东才从蒙圈的状态中回过神来。
一回过神,他就大叫道:“你们抓错人了!我没犯法!松开!松开!”
他剧烈挣扎,整个人又跳又蹦,同时,被拷在身前的手摸向了裤子口袋。
“干嘛呢?!”
吴端警觉地大吼一声,飞起一脚,直踹向赵东去摸口袋的手。
赵东被踹翻在地,口袋里一把弹簧刀滚了出来。他仍不甘心,也顾不得自己被蹭破皮的脸和手,向那弹簧刀飞扑而去。
有刑警眼疾手快,先一步踢开了弹簧刀。
“没犯法?”吴端捡起弹簧刀,“现在犯了!带走带走!小心点儿,别让他再耍花招。”
几人将赵东押上车,此时,棋牌室里的众人也顾不上玩儿了,一个个都将钱揣回自己的口袋,胆大的探个脑袋向外看,胆小的早已脚底抹油。
只有棋牌室老板不能开溜,紧张地看着吴端。
吴端收起地上的钱道,“别怕,我们今天不抓赌。”
他知道赌博的事儿管不过来,也不归他管,索性睁只眼闭只眼。
吴端一边数钱一边对张幼清道:“演这一场,辛苦了,放心,不白干。”
说完,他点出500块递给了张幼清。
空手套白狼的张幼清自然十分欢喜,跟他们同桌的另外两个赌徒就不那么愉快了。
吴端数过钱,自然知道多了,是那两个人的,却不打算还给他们。
上车,吴端收回自己的3万块,多余的3000多他也并不藏着掖着,直接递给身旁的刑警,“等会儿回局里交给八月,他现在管小灶,就作为咱们一支队的日常经费,加班儿订个外卖什么的……”
“得嘞!”
这情况在刑警工作中并不少见,水至清则无鱼的道理吴端懂,他自己倒无所谓,但总得给手下谋点福利。
反正对赌鬼来说,这些钱指不定啥时候就输掉了。与其输给另一个赌鬼,还是吴端留着,为公共安全事业作点贡献吧。
……
坐在车里,赵东紧张地目光四下游移,二进宫,他已经是个老油条了。
可上一回是故意伤害,毕竟没要人性命,就算重判,蹲几年总能出去。
这次不一样,他知道自己杀了人,怕是要狗带。
即便是老油条,到了性命攸关的时候,也像个新手一样怕得要死。
吴端不给他想对策的时间,立即开展突审。
“知道为啥抓你不?”
赵东开口,冷汗已经掉了下来。
吴端提高了声音,“说话!”
赵东嘴角的肌肉抽搐了两下,终于道:“不知道,我不知道……你们抓错人了!”
“我给你提个醒,”吴端沉着道:“陈光,就是那个蓝毛,为什么在你家有他的骨头渣儿?”
“啊?!”
听到“骨头渣”,赵东大惊,整个人几乎瘫倒。
“你就是在家把他分尸的吧?”
“你是用什么把他勒死的?”
“还有,菜刀呢?被你扔哪儿去了?”
……
赵东抖得筛糠一般。
吴端继续问道:“林蔚也是你杀的吧?他绑了你要债,你就一砖头把他拍……”
“不是!”赵东突然道:“不是我!林蔚是蓝毛那小子杀的!我没动手!
林蔚叫他一块绑我,要到钱给他分两万,我就哄他,我说他只要把我放了,三十万跟他对半分,他放我,被林蔚发现了,他俩吵架,林蔚要揍他,他就把林蔚杀了!”
吴端皱眉,这下难了,陈光一死,现有证据看不出赵东的破绽。
赵东仿佛受到了启发,继续道:“对对对!都怪那个蓝毛!他想敲诈我,都敲诈到我们家来了!还想杀我抢钱!我不是故意杀他的!我那是……正当防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