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一章 杀戮还是审判
更何况,烟雾的主人,还是一群浓妆艳抹的女人。女人约有七八个,三三两两瘫坐在旧的发臭的沙发上,吞吐着手中的烟雾,眼神迷离又平静,就像是死了的肉,堆成的人。有几个很明显年纪比较大了,能有二十多将近三十岁,但是剩下的估计也就十七八岁的样子,有的婴儿肥都还没褪去,裸露在外的大腿上还有着新烫的烟头痕迹和鞭痕。原枭面色平静的瞥了一圈,指节却是越来越苍白。
仲三很明显是这里的常客,和原枭说了声你先挑着,就跑去了里屋。
里屋有个男人,原枭能感觉到他肮脏的血液流动,能感觉到他身上若有若无的血腥味。
这个男人应该就是这个洗浴中心的头儿,手下见过人命,非常适合拿来当开胃菜呢,原枭心想到。
原枭已经很久没有杀人了,这让他烦躁,让他抑郁,让他自我剥离。杀戮恶魔和杀戮人类是完全不同的感觉,杀戮恶魔不需要有任何的迟疑,因为恶魔的存在即是罪行,只要杀掉便是正义,无可厚非。但是杀戮人类不同,你需要对他的生命进行裁决,他的罪行是否足以配得上死亡?如何死去才是他应得的下场?这些都是最唯美的配菜,会让杀戮变得愉悦而满足。
原枭从来没有否定过自己热爱杀戮,相反,他对这一点很是骄傲,从进入到“影”开始就是如此,他从第一次杀掉一个死囚犯开始,就从来没有对杀戮感到过一丝一毫的厌倦,彷佛这就是一种光荣的使命,是属于自己的救赎。
原枭大大咧咧地坐到了红粉之中,引来了全部的目光。
没什么别的原因,他的这张面皮实在是太有杀伤力了。这群女孩子平日里见的多半是民工小贩,最多是白领上班族,长相气质能称上“普通”已是不易,但原枭的层级和那些人相比根本就是云泥之别,哪怕穿着最普通的衣服扔进时装周,他仍旧会是最耀眼的那一个。
美的标准并不会因人而异,无论你是一介凡人,还是云端谪仙,好看就是好看,不好看就是不好看,所谓的什么“宽额头,高颧骨,红脸蛋”的奇怪审美形象,正常人一眼就能明白,这就是弱智抹黑行为,多读书,多读弗洛伊德,世界会更加清晰。
女孩们争先恐后的过来攀谈,眼睛离不开原枭虽然有些过于苍白,但依旧俊朗到令人发指的脸。
“帅哥,你是哪里人啊?”一个高个子的微胖女孩问道。
“本地人。”原枭笑了笑回答道。
一笑倾人城,在场的人心跳集体漏跳了几拍,过了几秒才有女孩回过神来。
“真会骗人呢,口音完全不像的噻。”一个梳着高耸马尾的黄头发女孩子撅了撅嘴说道。
“真的,不过离开家乡工作比较早,口音都忘了。”原枭认真地扯皮。
“你是做啥子的喽?明星?还是模特?为哈,要来我们这里哦?”女孩中年龄最大的一位问道,她的脸上已经能看到一些岁月的痕迹,原本这个年龄正是焕发的时候,现在却只能在这里慢慢腐烂。原枭不笑贫亦不笑娼,这是每个人选择的活法而已,但是问题在于,这种活法,是不是自己主动且自愿选择的。
“我说我是警察,你们信不信?”原枭再次露出了人畜无害的笑容,但是说出来的话却是让在场的女孩集体一惊,久久没有人发出声音。
这时候,仲三和一个脸上有着一道刀疤的光头男人走了出来,男人看起来三四十岁,满脸横肉,块头不小,胳膊上凶猛的轮廓很明显不是刻意练出的肌肉,而是来源于真正的核心力量。正常来说,两三个小青年在他面前,估计屁都放不出一个就躺在地上了。
“聊的欢喽,长得俊就是吃得开哦。”仲三酸溜溜地说着,介绍起了身边的男人,“兄弟,这位是这里的老板,叫一声辉哥就行,钱也是给他手里,兄弟破费了哦。”
人类总是这样,他们不相信羊皮下会是一头恶狼,直到恶狼的涎水流到他们的骨血之中,才会追悔。
可还来得及吗?
“辉哥是吧?”原枭睨了他一眼,起身竟是走向了门口。
在众目睽睽之下,所有人都没反应过来他要做什么的时候,直接把卷帘门一把拉下,重重地往地上带着手劲一顿,下沿的铁板硬生生地嵌进了大理石当中。
失去了阳光的映衬,屋子里的橘色光芒突然从温馨旖旎,转化成了幽暗恐怖。
“后生,你干啥子呢你?”仲三有点慌,因为原枭这一下子可不是靠着把式力气就能做到的,那可是硬生生砸进了石头里啊!
“宝批龙玩意儿我艹!”光头壮汉辉哥第一个反应过来,认为原枭就是来砸场子的,二话不说拨拉开还在发懵的女孩子们,抡起胳膊就冲向了原枭。他对自己的力量和打架技巧很是自信,不然也不能在这条鱼龙混杂的街上,用这个风俗店站住阵脚,手下走过人跑过马,硬不硬总要过一下。
原枭已经彻底收起了伪善的面孔,昏暗的灯光下,一张俊俏的脸上寒霜凝结,一双猫眸闪着锋利的光芒,嘴角微微裂开,露出了雪白的牙齿,他在渴望着,渴望着鲜血,渴望着死亡。
辉哥的拳头到了,在他自己的眼里,自己的拳头势大力沉,速度飞快,他可以预见到,这个诡异的年轻后生,被自己一拳锤倒,然后跪地求饶的情景。
但是在原枭眼中,这一拳比起婴儿的挥拳都不如,软弱无力,速度慢地像树懒突变的蜗牛,更重要的是,这拳头没有分量,没有杀意,这也叫拳头?
“啪。”
清脆的声音响起,但并不是拳头打在原枭脸上的声音,而是原枭单手接住拳头的声音。
光头男人一时间有些发蒙,是不是哪里出了什么问题?
可原枭不太喜欢让傻子过多思考人生,赶紧让他们痛苦到不能思考才是最仁慈的判决。
“咔擦。”手腕直接掰断,破碎的骨头从皮肉里窜了出来,就像是皮肤上长出了骨质的嫩芽,十分好看。
“砰!砰!”原枭闪电般两次出腿,直接踢断了辉哥的两根大腿骨,撕心裂肺的疼痛让辉哥第一次明白了为什么有人想要自杀,因为活着的痛苦实在是强烈到让人无法承受。
他刚要撕心裂肺地喊出来,嘴里就直接被塞进了一个皮革味道的东西,正是原枭手里的假货名牌皮包,由于皮包的体积不小,原枭一个用力不小心把辉哥的牙齿挤碎了大半,腮帮子上也裂开了口子,涎水和血水的混合液体顺着皮包外沿流了下来。
原枭及时松手,没有让肮脏的水沾到自己,辉哥也直接疼昏了过去,躺在地上一动不动。
这一切发生在不到十秒钟的时间内。
十秒钟,打开方便面盒子撕开第一个料包的时间,打开笔盖准备学习却听到手机的响声的时间,揉搓头发上的洗发液的时间,领导刚刚骂你第一句的时间,弹指一挥间。
原枭缓步迈过了昏厥的辉哥,走回了沙发上,坐了上去,对着周围已经失去思考能力的女孩子说道:“谁出声,谁就死。”
鸦雀无声,年纪大点的赶紧捂住年纪小的嘴,自己的眼泪却是止不住地往外流。
原枭抬头看向抖如筛糠的仲三,说道:“过来吧,问你点事。”
“大哥,大爷爷,这不关我的事啊,我就多收了你几十块车费,我把所有的钱都给你好不好,别杀我,我求求你喽”仲三想起原枭刚刚的恐吓,不敢高声求饶,涕泗直流地跪在地上小声嘟囔着,一边说一边磕头。
“你好好回答我就放过你,不然比那个光头佬还惨,明白嘛?”原枭拿起来茶几上的一个橘子,自顾自地拨了剥了起来,十足的反派派头。
仲三赶紧小鸡啄米般地点头。
“这地界龙头是谁,码头有几个,你是谁的马仔。”原枭吃着橘子,有条不紊地问道。
“龙头是黄千,是大和保安公司的老板,大码头就一个,就是黄老板的码头,小码头两个,一个是辉哥的码头,干皮肉买卖,一个是孙歪脖的码头,做扒手生意,不过我听说,孙歪脖的码头暗地里早就是黄老板的人,经常帮他偷点东西啥的。”仲三这种市井小人物,往往知道的内幕,比很多局内人还多,原枭总算是没白忙活,情报到手了。
“他俩在哪出现频繁。”原枭也不想多废话,直接问道。
“爷爷哦,这我哪里知道呢,不过黄老板的公司就在商业区那边,孙歪脖我从来都没见过真人,都是听来的事情。”仲三哭的双眼通红,还在不断地磕头,偷偷观察着原枭的脸色,但是发现这个年轻人就像是万股寒冰,无论什么时候都不会有一丝一毫的变化。
“行吧,这事了了。”原枭俯下身,贴近仲三,说道。
“那该谈谈,你把老婆女儿卖进洗浴中心的事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