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三章 我就在这里,你想要吗?
更何况,在战场上的时候,自己也有过战斗之后衣服全部破损,导致全程全裸奔跑的经历,早就被自己带的小鬼们看光了,倒也无所谓。
原枭开始动手扒衣服,对面坐着的庄颖虽然表面上还是一副风轻云淡的样子,但是如果原枭此时施展“深红盛筵”,就会发现她身体的血液流速已经在激素增快,心跳也不知道加速了多少。
原枭的身体非常好看。
是那种真正意义上的古希腊美感。
每一块肌肉都棱角分明却又不显得僵硬,举手投足间肌肉隆起滑动,就像是一尊活过来的大卫,充满了男性的力量美。
还在“氿天”的时候,原枭的身上基本没有任何完好的皮肤,全都被盘根错节的伤疤覆盖着,而如今因为“不死”的原因,所有的疤痕都被直接修复了,皮肤光洁如新,洁白如玉,看着娇嫩无比,实则硬如钢铁。
而且,原枭从来没有刻意训练过肌肉或者力量,在被孔剑辉训练的时候,光是完成他给出的指示就已经耗费了所有的力气,训练之后就立马奔赴战场,与敌人搏杀,可以这么说,他的每一分力量、每一块肌肉都是无数次的痛苦和杀戮锻炼而成的,没有任何多余的构造,如同一头只为杀戮而生的野兽,浑身上下的所有部分都是为了帮助自己更好的杀戮。
庄颖木木地注视着原枭完美的身躯,一时间有些无法思考。
她从未忘记过和原枭在一起战斗的八年,从刚开始被魔鬼训练的愤恨委屈,到后来战场上舍命相救的感动倾心,原枭已经成为了她无法缺少的一部分,这也是为什么原枭不想告诉庄颖实情的原因,他很清楚自己对于她的重要程度,而这种重视很有可能让她丧失理智和判断,这是自己不希望看到的。
庄颖此刻感觉自己就是最幸福的人,自己最爱的人没有死去,还来到了自己的身边,就坐在自己的面前,虽然面容变了,但身上的那些东西都在,还在源源不断地散发着诱人的气息。
要知道当年的原枭相貌平平而已,但是身上的杀伐果断的气质和无视规则的魄力已经足以让庄颖所倾倒,这是她从小到大都不曾见过的特质,是能让人产生最原始冲动和欲望的特质,对于庄颖这种从小就生活在规定的框架下的女孩子,更是最致命的毒药。
她装作无意地偷瞥着原枭英俊的面容,心脏狂跳。“所以这个坏蛋怎么突然变得这么好看了,也不像整过容啊。”内心偷偷地吐槽着,眼睛里却满是星光。哪个少女不怀春?虽然原枭就算没有脸,对她来说也是这个世界上最完美的雄性生物,但是如果英俊帅气,为何不可呢?
原枭尽可能快的换好了衣服,在庄颖面前他总有些不自然,有些尘封的记忆也因她而慢慢得苏醒。他赶紧集中注意力,强行压了下去,手上速度更快,一整套西装转瞬间就穿到了身上,不得不说,非常合身又衬人。
“原先生不必奇怪衣服的问题,我的眼力从小就比普通人好很多,看一眼基本就能测算出大概的身体规格数据了。”庄颖开口说道,提前解答了原枭的疑问。
“有心了。”原枭点头表示谢意,接着问道,“请柬我没细看,今晚晚宴是什么主题?”
“‘落羽’的总裁千金过生日,同时‘落羽’和‘恋晓’也有不小的合作意向,所以‘落羽’的总裁就办了一个生日晚宴,邀请了不少名流,自然也包括‘恋晓’的总裁,也就是小女子我。”庄颖打开车上的自带冰箱,取出了一瓶鲜榨果汁和两个杯子,对着原枭晃了晃。
“不了,我只喝白水。”原枭摇了摇头,心里却想这个丫头还是这么爱喝果汁啊
庄颖的心里同样也想道,这个坏蛋果然还是只喝白水吗
说来奇怪,车上的这对男女,一个不想让另一个知道自己是自己,而另一个已经知道了一个是自己,也不想让一个知道自己知道了一个是自己。
别扭又混乱。
“那我真的什么都不需要做?”原枭枕着手臂仰着躺在沙发上,开口询问道。
“不必。”庄颖轻轻摇晃着玻璃杯中的桃汁,说道,“我只不过是想让周围的声音小些,空气清新些,自己也能自在些,才麻烦原先生陪我走这一趟的。”
“我的身份?”原枭点了点头,表示明白自己工具人的作用,把这次晚宴当成了任务看待,开始认真地询问相关任务信息。
“我的男朋友,如何?”庄颖舔去了嘴角残余的浑浊汁液,露出了坏坏的笑容
晚宴举办的地点是红石路的索菲斯,这是一家并不怎么出名的餐厅,但是在上流圈子里,这里可是最完美的晚宴地点。索菲斯从不直接对外开放,只接受举办宴会的申请,并且至少要提前两周排队,才能获得这里的使用权。索菲斯内部的装饰是简朴却不失华贵的拜占庭风格,服务人员接受的培训也是完整严苛的十六世纪欧洲宫廷礼仪。同时,在保障了晚宴质量的同时,这里的安全性和私密性也是顶尖的。据说索菲斯的老板身兼庙堂与江湖,还有着至少三家主流媒体公司,论文论武,都没有任何人敢在这里随意放肆。
“落羽”是一家老牌建筑公司,几乎承包了半个华夏的大型建筑工程,同时海外市场也十分的广阔,妥妥的top前五十。如今的总裁名叫宋嘉明,是两年前上任的一位富态中年人,今年刚刚五十出头,是从“落羽”的底层一步一步走上来的,不可谓不努力,也不可谓不坚韧。他的妻子没能熬到和他共富贵,难产而死,只留下了一个女儿,被他视为珍宝,名叫宋琉。
今天正是宋琉的二十四岁生日,他本身是个传统的人,二十四为刚好两个轮回,意义非凡,特意包下了索菲斯用来给女儿庆生,同时,也正好和“恋晓”碰碰面,最好是能直接敲定下来合作。
想到“恋晓”,宋嘉明也不得不承认,真是长江后浪推前浪,一浪更比一浪强。虽说庄颖的父亲庄亦燮是商界巨贾,但是“恋晓”如今的成功却是几乎没怎么借过庄亦燮的势,这也正是庄颖更让人尊重的地方。与此同时,更多的同辈年轻人,也是把眼睛都恨不得长在了庄颖身上,要知道,如果娶了庄颖,就等同于同时拥有了庄亦燮的家产和庄颖的“恋晓”,这种一步登天的诱惑没有人可以拒绝
“除了能管饭,还有没有什么好处给我啊,好得跑这一趟帮你挡苍蝇。”原枭这才想起来,自己光顾着装傻,还没好好敲竹杠呢。
“哦~~~?”庄颖放下了手中的报表,吐露了一个娇媚的字符,然后问道,“那原先生想要什么好处呢~只要你说~只要我有~”
“啧啧啧,那我要是说要你庄总裁本人呢?”原枭的视角里是没有被庄颖认出来的,所以他决定好好教育下这个信口胡来的小丫头,不能和陌生人说这种容易产生误会的话,免得吃亏。
可他万万没想到。
庄颖直接起身,做到了他的身边,目光灼灼地盯着他:“我就在这里,你想要吗?”
原枭的大脑当机了一秒。
很多香艳的画面从脑海中闪过,面前的这张俏脸也在记忆中愈发清晰。
就在车厢内的气氛开始变得粉红之时,车停了。
“看来这个话题要之后才能讨论了呢~原先生。”庄颖露出了很可惜的表情,笑眯眯地倚在沙发上,凹凸有致的身材更加显眼而诱人。
原枭在这种不该迟钝的时候,往往比普通人还要迟钝。
他没有多想,率先下了车,一手挡住车门框,另一只手伸向了车内的美人。
庄颖没有犹豫,毅然伸出了自己光洁的小手,紧紧握住了原枭的宽厚温暖的手掌。
这一次,我绝对不会放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