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零五章 给我酒

  秦寿生失魂落魄的冲出客栈,到了一个酒楼。
  “老板,给我上酒!”秦寿生大喊道。他心里难受,难受的不行!想到萱儿此时正在被玷污,秦寿生心痛不已!
  毕竟,那是自己爱了几年的女神!
  “咕咚,咕咚!”
  秦守生大口的喝着酒,一碗接一碗!只有把自己灌醉了,才能没有烦恼
  另一边,客栈房间里。
  一番云雨后,陆劫尘跳出浴桶,将衣服穿好,嘴角勾起一丝笑容,满脸的意犹未尽。
  大浴桶里,柳萱紧紧抱着自己,早已泪流满面!
  刚刚苏醒的瞬间,看到自己在浴桶里柳萱盯着陆劫尘,恨不得把他杀了!
  “你,你”柳萱早已经崩溃!她不愿相信,自己不再清白了。
  这是梦,这一定是一场噩梦。
  陆劫尘穿好衣服,走过去,笑眯眯的看着柳萱:“美人儿,你已经是我的女人了,开心点,怎么哭哭啼啼的,像什么样子。”
  自己身为明教副教主,地位尊崇。能做自己的女人,是她的荣幸。
  但不得不说,自己宠幸过那么多女人,可唯有眼前这个,无论是身段还是容貌,都是无可挑剔,真的很美啊,哈哈哈。
  “你,你,你是畜生,你真是畜生!”柳萱满脸泪痕,伤心欲绝。
  为什么?
  为什么自己这么命苦。
  马上就到抵达皇城,可以见到老公了。偏偏命运如此弄人!
  陆劫尘哈哈一笑,说道:“美人儿,你可误会我了。是那个秦守生,亲手把你送到我身边的,哈哈哈!”
  柳萱红着眼睛,久久说不出话。
  就在这时,陆劫尘走了过去,看着水中的柳萱,笑眯眯道:“美人儿,你也不用伤心了。我这一辈子,还没喜欢过哪个女人,但是我对你,真的是一见钟情。以后我会疼你的,来,水快凉了,我抱你出浴,别冻着了。”
  说着,陆劫尘伸出了手。
  然而没等他碰到自己,柳萱便拼命的摇头,目光满是怨恨,哭喊道:“你不要碰我,滚,你给我滚啊!”
  说完这些,柳萱指着陆劫尘:“你污辱我清白,我老公不会放过你的,我老公会杀了你,会杀了你!”
  “哈哈”
  听见这话,陆劫尘一下子笑了起来,满脸戏谑道:“你老公是何人呐?你老公又算个什么东西呐?我陆劫尘的身后,是数十万明教弟子。美人,你认为,你老公有多大的本事啊?哈哈,哈哈哈。”
  “你”柳萱紧紧的咬着嘴唇,说不出话来。她越想越伤心,眼泪簌簌流下,冲着陆劫尘喊道:“你滚,我不想看到你,你滚啊”
  “啪!”
  话音未落,陆劫尘猛地抬手,一巴掌甩过去!
  这一巴掌下去,就听见柳萱忍不住痛呼一声,脸上出现一片鲜红的手印。
  “不知好歹的贱女人,你知道多少江湖女人,想要得到我的宠幸吗?你还跟我大哭大闹?”陆劫尘冷冷的开口。
  “你你不得好死”柳萱红着眼睛,一肚子的委屈,全部化为泪水流下。
  “贱人,给脸不要脸!”陆劫尘的耐性也没了,没有丝毫的怜香惜玉,又是几巴掌甩过去!
  “啪!啪!”
  清脆的巴掌声,不断的回荡着
  另一边,东傲大陆,芙蓉城。
  一家酒楼内,岳风和小夕正在睡觉呢,只听见外面锣鼓喧天,一阵吆喝。
  岳风愣是被吵醒,在地上翻滚了一圈,把被子蒙在头上,当仍然能听到吆喝声。
  他和小夕开了一间房,当然是小夕睡在床上,岳风睡在地上。
  “公子,外面怎么这么吵啊”小夕问了一句,紧接着就走到窗户前,向楼下看去。
  “公子公子,你快看啊!”小夕顿时睡意全无,高兴的像个孩子。
  此时楼下的大街上,人声鼎沸。有好多行人!
  大街的两边,各种小贩的吆喝声传来,有卖糖葫芦的,有卖各种糕点的,还有卖花灯的,别提多热闹了!
  “公子,好热闹呀,我们也下去吧。”小夕笑着说道,拉着岳风就下楼。
  岳风还犯困呢,此时被小夕拉着下楼,也是一脸生无可恋。
  到了楼下,看见酒楼的店小二,岳风忍不住问道:“小哥,外面怎么这么热闹啊?”
  那店小二笑了笑,说道:“二位是外地的吧?今天啊,是三年一度的‘诗词大会’!”
  店小二话音刚落,小夕就拍了下手,冲着岳风笑道:“对对对,公子,我想起来了!文宗每隔三年,就会举办一次诗词大会。这次的诗词大会,应该就在芙蓉城举办!公子,我们运气真好,诗词大会可热闹啦!公子,你陪小夕出去看看,好不好”
  岳风苦笑了一声,揉了揉惺忪的睡眼:“好吧,咱们去看看。”
  小夕欢呼一声,快步跑出酒楼。
  只见此时的街道上,人声鼎沸,热闹非凡。整条大街全是人,几乎整个芙蓉城的人都来了。
  岳风和小夕手拉手,顺着人流往里面走。
  诗词大会,吸引了无数游人,很多附近城市的百姓,都来凑热闹了。大街上挤的不行。
  这诗词大会,能吸引这么多游人,对小贩来说,也能狠狠地赚一笔。街边挤满了各种小摊,有卖小吃的,有卖小玩意儿的,还有卖花灯的,让人看得眼花缭乱,那叫一个热闹!
  小夕从小到大,都么这么高兴过,到了每个小摊上,都会停一下。
  越往里走,越是热闹,吆喝声此起彼伏。
  “又酸又甜的糖葫芦”
  “糖人嘞,又甜又粘的糖人嘞”
  岳风两人一边走,一边感受着热闹的气氛,心情说不出的舒畅。
  走了将近一个小时,终于到了最繁华的地方。只见不远处,围了将近十万人!
  “公子,这里好多人啊,我们也去看看。”小夕拉着岳风,缓缓穿过人群。只见人群的尽头,是一个巨型的舞台。
  在这舞台上,立着一块巨型石碑,石碑上写着几个大字:诗词大会,以诗会友!
  在舞台的中心,还站着一个高挑的女子,女子手中拿着麦克风,笑眯眯的说道:“各位,还谁能写出好诗?!”
  小夕拉着岳风的手,轻轻说道:“公子,这诗词大会,每隔三年举办一次。是文宗举办的。每一届的诗词大会,都能吸引来各地的文人墨客。这些文人墨客,比赛作诗,得了第一的话,会得到‘芙蓉才子’的称号。”
  芙蓉才子?
  听到这话,岳风忍不住笑道:“得了这个称号有什么用?”
  小夕摇了摇头道:“我也不清楚,这个称号,就是一个殊荣吧。反正很风光就是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