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二章 温暖时光,竟消磨心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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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法配置翠绿烈焰酒,不能继续冥想提升法力,但日子却过得非常滋润。
每一餐食物,莉莉都用了十二分的心思,变着花样给罗兰做好吃的,几乎每天都不重复,味道极鲜美,以至于罗兰顿顿都是吃到十二分饱。
洛坎迪也没闲着,他尽心尽力给罗兰传授术法基础知识。
罗兰自然是全神贯注地听讲。
一个星期下来,罗兰身上伤势就好了七七八八,人都胖了一大圈。他对于术法领域的了解,也是一日千里的进步。
以前,罗兰对术法界的认知,就似一棵光秃秃的大树,只有一根主干。
洛坎迪的倾心教导,则是为这棵大树填补上了大量分支和繁茂的树叶,罗兰心中的术法之树,开始变得枝繁叶茂起来。
以上都是好消息,坏消息也有。
那就是,圆塔中的积蓄快要坚持不住了。
每天,壁炉取暖和厨房烹饪要烧柴火、要喝鲜羊奶,吃鸡鸭蛋、鲜肉、蔬菜、水果。给罗兰治伤的药膏也要天天调配,罗兰衣服被烧坏了,做了一套新棉袍和2套换洗内衫,样样都要花钱。
罗兰之前一个月抄书,也就积累下不到3枚金克朗,外出迪兰特堡时,又花了一笔钱,目前圆塔就只剩下20多银马克,按圆塔目前的消耗,最多再坚持1个星期。
他要再休养下去,恐怕莉莉就得继续去浆洗衣服赚钱,来供应圆塔花销了。
她刚养好伤不久的双手,怕是又要长满冻疮了。
罗兰当然不会让这种情况再次发生。
他感觉自己伤势已经没什么大妨碍,受伤的左臂虽然干不了重活,但抄书却是一点问题都没有。
于是,罗兰不顾莉莉劝阻,再次开始抄书。
因为之前一个月的积累,在都灵城西郊,罗兰的手抄书已经有了不小的名气。
罗兰休养这个星期,来找他抄书的人仍旧络绎不绝,甚至有心急的人,直接来圆塔来找他,希望罗兰能尽快复工,加急抄写。
所以,罗兰开工当天,不顾莉莉的劝阻,硬是从早上8点一直抄到下午5点,足足抄了7万多字,虽然累的手都要断了,但之前积攒的单子也基本清空,且为圆塔增添了50枚银马克。
顺便,罗兰将抄书价格从50铜比索千字,提升到了80比索千字。
价格一升,求抄书的人就少了不少,但仍旧有不差钱的,综合算下来,罗兰每天花3小时时间抄书,进账反而比之前更多。
抄书第二天,罗兰在圆塔中的生活进入了正轨。
上午跟着咯坎迪学习法术,下午花3小时学雕塑,晚上3小时抄书,睡觉前,在思维实验室又练10小时的法术,然后是10小时的雕塑,再然后就是睡觉。
一天时间,忙碌而充实。
至于莉莉,则充当罗兰的全职助手,
她照顾他的生活起居,变着花样给他做好吃的,每隔2天就催促罗兰洗澡、换洗衣物,每隔一星期给他剪指甲,每隔半个月就找理发匠来圆塔里帮两个男人理一次发。
总之,罗兰一改过去有些邋遢的形象,干净整洁不少。
还有抄书的生计,莉莉更是花十二分的心力去经营,接生意,议价,做罗兰的抄书助手,反正除了抄书之外的一切,莉莉全都包了。
罗兰需要做的,就是午后时分,坐在新买的书桌前,拿上灌满墨水的羽毛笔,在铺平的纸张上认真写字就行。
每天晚上,莉莉的工作就是数钱,钱币叮当作响的声音,让她感觉十分地安心。
对了,还有佣兵肯斯特。
罗兰偶尔会和他联系,两人还曾在西郊一家小酒馆一起喝过一次酒。肯斯特恢复了精神,在都灵城四处找活干。
但他不认字,只会打架斗狠,开始的时候,着实碰了不少壁,罗兰接济了他好几次,每次都给上三四枚银马克,保证这家伙不在都灵城饿死。
扑腾了一个多月,肯斯特才在一家带走私性质的贸易公司中找到一个安保的活计,生活才有了一些起色,至少不用罗兰接济了。
日子过得飞快,转眼,三个月就过去了。
寒冬退去,迎来鸟语花香的暖春。
这天晚上,莉莉如往常一般,在阁楼里认真清点着钱币,点着点着,她忽然惊喜地叫了一声,抬头就喊:“罗兰~罗兰~”
罗兰也在阁楼,正在思维实验室里专注地练习雕塑技艺,被声音吓了一大跳,急忙退出思维实验室:“莉莉,怎么了?”
一睁眼,就见莉莉正跪坐在他铺盖前。
昏暗的鲸油灯光线下,莉莉那双漂亮的大眼睛熠熠生辉,现在已是暖春,她身上仅穿了一件单薄的睡裙,不仅美丽身材曲线毕露,胸口还露出大片雪白的肌肤,在灯光映照下,发出迷人的白色柔光,就好像两块甜美的白色奶油面包。
罗兰只看了一眼,心跳就开始加速,他急忙垂下目光。
莉莉似乎没发觉罗兰的异样,她满脸喜色,将手中抱着的钱箱往罗兰身前一放,笑道:“罗兰,你猜我们这个月赚了多少钱?”
罗兰松了口气,他还以为出啥事了呢。
他知道这个月抄书生意挺好,虽然抄书价格已经提到1马克千字,但名气起来了,找他抄书的人不减反增。总之,赚了很多钱,但具体赚多少,因为他一直专注术法和雕塑,没怎么去关心。
见莉莉这么兴奋,他自然不会驳对方的兴致,笑着猜道:“怎么也有5枚金克朗吧?”
“不,不对,你再猜。”莉莉连连摇头。
昏暗的灯火下,莉莉声音娇嫩,充满小女儿的娇媚,说不出的动人。罗兰觉得一颗心怦怦乱跳,胡乱猜道:“那是6枚?”
莉莉没察觉到罗兰的异样,她激动地脸颊红扑扑地,急不可待地要和罗兰分享喜悦,她打开钱箱盖子:“这个月,赚的钱已经超过8克朗呢。加上前两个月的,我们总共攒下了15枚金克朗!”
简陋的木钱箱里,整齐地码放着一叠叠银马克,在灯火中闪耀着可爱至极的光芒,让人看了就觉得心中异常踏实。
罗兰心中也充满喜悦,他真没想到,依靠抄书竟能攒下这么多钱。15枚金克朗,放地球那就是45万人民币啊。
单凭他抄书的这份收入,如果不追求法术,完全足够他过上富足的好日子,如果抄书生意一直这么好,再积攒几年,攒上数百枚金克朗也不是什么难事。
到时候,就如洛坎迪所说,他娶莉莉为妻,夫妻举案齐眉,抄抄书、凿凿石头,种种花、养养孩子,这辈子绝对会过得相当快活。
这样的好日子,罗兰心中竟有些向往。
但,这种向往只持续了一瞬,他就又想起了被迫留在绿百合庄园的薇思,想起了初见都灵城时,心中涌现那股豪情壮志。
对了,还有帕克劳德那狗东西,两人算是彻底结仇了,如果他不奋力往前,以后绝对会让这小人整死。
的确,抄书的收入,能让他过上好日子,努努力的话,甚至能攒出学费来,但却远远无法担负翠绿烈焰酒的开支。他以后进了术法学院,更是要购买昂贵的法术书,这钱就更加不够用了。
他暗暗警醒自己:‘罗兰,你决不能因为过了几天好日子,就心生懈怠。薇思还在等着你呢,你决不能辜负她。想要保护你在乎的人,你必须奋力向前,必须成为强大的法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