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尸体(新书求收藏,求推荐票)
一处庄园中,一个家丁打扮的青年正手舞足蹈地表演着。在他的前方,一个穿着丝绸长衫的发福中年正靠在靠椅上津津有味地看着表演,身边还有两个丫鬟伺候着。一个喂葡萄、一个捶腿。
当青年满头大汗地表演完,发福中年满意地点了点头:“不错不错,姜默你的故事真是太有意思了。”
“谢谢老爷夸奖。”姜默站定,任由汗水流进眼睛也不敢去擦汗。之前就有一个家丁因为这么做而被眼前这个满脸笑意的发福中年活活打死了。
姜默来自于地球,是一个穿越者,他穿越到的这个世界名为“仙宇大陆”,理论上属于一个修仙世界。
但是和传统意义上的修仙世界有所不同。
这个世界经历过一次末法时代,然后又在10万年前经历了人为的灵气复苏。
作为灵气复苏的代价,许多外来物种入侵了这个世界,使得仙宇大陆最终沦为了一个半末日位面。
说是半末日,是因为大陆上90%的区域都被域外生物所占据,对人类来说极为危险。而剩下的10%则是一座座仙人建造的“星宫”,修仙者完全可以通过星宫获取足够的资源,很少有必须外出的可能。
人类就像是被关在了鸟笼里,虽然算不上苟延残喘,但自由也受到了极大的限制。
姜默目前所在的便是一座叫做“千树”的星宫,创建者是“千树剑仙”。千树剑仙在域外探索,掠夺资源,通过大神通传送回千树星宫,而千树星宫中的修仙者们只需要完成各种任务就能获得这些资源。
仙人抢来的资源,哪怕只是从指缝中漏下一点都足够凡人一生受用了。
不过有人的地方自然就会有社会,有社会自然就会有阶层。
星宫大体上分两层,一层是真正的星宫,壁垒坚实,仙人之下无人能破。这么安全的地方只有上等人能居住,基本上都是祖上很牛逼或者自己很牛逼的。接取任务兑换资源也都是这一层的居民才能享有的特权。
另外一层是围绕星宫扩建出来的贫民区,守护阵法要弱一些,偶尔会被外界的凶兽攻破,内里的凶兽也没清理干净,死亡率很高。这里住的都是下等人,10万年的开垦使得土地贫瘠、资源匮乏,只能依靠出卖劳力或者做一些很危险的工作向星宫内的人换取资源,修仙极为艰难。
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流传,人们管贫民区叫做“凡间”,管星宫内叫做“仙界”。
姜默穿越过来的时候就出现在“凡间”,因为是黑户口,所以他直接被抓去当了奴隶,辗转卖到了一个地主家里当苦力。
他一个社畜哪里会种田?险些没能熬过那个冬天。
为了活命,他毛遂自荐,向地主老爷露了一手说书的本事,凭借一个东拼西凑的《龙傲天传奇》博得欢心,成为了一个上等家丁。
但是上等家丁也不是那么惬意的,他们家这位地主老爷“程貔”性情乖僻,经常因为一点鸡毛蒜皮的小事把下人活活打死。
姜默每天给他讲故事的时候都提心吊胆,生怕有什么情节惹他不高兴。为此,头发都稀疏了许多。
“好了,时候也差不多了,也是时候该办正事了。”听完故事的程貔老爷在丫鬟的搀扶下站了起来,他实在是太胖了。
姜默就静静地站在一边,心里催促着这头大肥猪赶紧滚。
就在程貔将要走出院子的时候,他忽然回头,吓得姜默的心差点没跳出喉咙。
“哦,对了,上次交代你的事情办得怎么样了?”
“回、回老爷,都已经写好了,”姜默连忙道,“我已经为您那个喜欢黑暗系故事的朋友写好了一篇足足20万字的,而且按照您的吩咐,这次是以第一人称视角写的,代入感绝对深刻。”
“好!很好!”程貔满意地点了点头,“估计5天后我就会把客人接回家,到时候你就把故事给我,要是对方满意,老爷我重重有赏。”
“谢谢老爷。”
姜默等了很久,一直到听不见脚步声,这才抬头查看。发现程貔真的离开之后,他立刻擦起了眼睛。
这穿越真不靠谱,一个外挂也不给,还让他落到这么一个变态手上,每天都要活得提心吊胆。
“唉~”姜默叹了口气,往自己的房间走去。
上等家丁都会有自己的房间,虽然只有不到10平米,还没有窗户,但总比那些睡马棚的下等家丁好。
就在姜默回到房间门口时,发现居然有个人在自己门前,手里还拿着一根铁丝在撬锁。
姜默一言不发,冲过去对着那人的后腰就是一脚。
他看到那人身上的上等家丁制服,大概也猜到了是谁。
黄奇,程貔一个小妾的表弟,通过关系进了庄园当个上等家丁。半点本事没有,最喜欢偷鸡摸狗耍小聪明。
他来撬姜默房间的锁也不是第一次了,现在这把锁就是为了防着这家伙刚换的。
黄奇的目的很简单,姜默房间里有的稿子,只要他把稿子偷来,就可以取而代之,成为程貔面前的红人了。
是的,这家伙的智商仅此而已。
从来没见过世面的人可能难以想象一个人的蠢可以到达什么地步,但事实就是如此,世上的聪明人永远都是少数。
龙傲天里的脑残反派看着是被降智了,但现实生活中还真就有这种人。
黄奇正是其中的典型,即便姜默已经明确告诉过他,偷来的稿子用不了多久就会用完,之后还是要靠自己来编,但是他就是不管那些,一门心思地想从姜默手上偷稿子。
作为一个智商在正常水平线的人,姜默有时候真的很难去理解这种人的思维。
“滚!”踹翻了黄奇之后,姜默大骂一句。
黄奇捂着腰往远处逃去,一边还回头骂道:“你给老子记着!迟早要你好看!”
他不敢还手,因为他打不过姜默。
自从来了这个世界,险些累死在田间之后,姜默就开始有意识地锻炼身体,还贿赂了一个护院,让对方教自己一些拳脚功夫。
大半年的成果便是姜默现在身体素质和战斗能力远超刚刚穿越的时候。
上次黄奇撬锁成功偷到了几页稿子,姜默就趁着天黑摸到他房间把他痛扁了一顿。
姜默看了看锁,还好,加钱让锁匠打造的新锁很称职,并没有被撬开。
他进门锁好之后正打算躺床上休息一下。
但是才坐到床上就感觉有点不对劲,他发现屁股下面也软软的,根本不是自己硬板床的触感。
起身回头一看,他人傻了。
“这是个啥?”看着自己床上躺着的女人,姜默下意识地揉了揉眼睛,结果视野更花了。
他刚刚就是因为眼睛进汗水才没看清楚床上有人。
“不是……我说,美女你谁啊?”
姜默现在是一头雾水。
为什么自己床上会有一个女人?自己这150斤都坐到她身上了,怎么一点反应也没有?
他伸手摸了摸:“不对,没心跳,是死人!妈耶,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难不成是黄奇放进来的?不可能,锁都没被撬开呢,他要怎么进来?
可不是黄奇是谁?能够在不破坏门锁的前提下进入这间房间,可不是一般人能办到的。
姜默想破头也想不明白会有谁吃饱了撑的做这种事情。
所以还是想点有意义的事情……接下来该怎么办?
如果在地球上,姜默或许会敲打键盘发出一句“趁热来一发。”
但是这里又不是地球!
想到这里,姜默仔细打量了一下女人的尸体。
身上衣服的材料很高级,触感比丝绸还好,设计款式也很少见,程貔穿的都没这么高级。
如果拿去卖的话,肯定能值不少钱吧?
除了衣服,这女人却没有多少首饰,只有左手戴着一只大概7cm宽的扁平白玉手镯。
姜默觉得这玩意儿有点眼熟,回想一番后他反应过来,这是住在星宫内的“仙界人”的标志啊!
那些从“仙界”被派遣出来管理“凡界”的仙官手上就戴着这种白玉手镯。
他曾经听程貔说过,只要有了它,哪怕不在星宫内部,也可以接取仙人颁布的任务。
“这玩意儿能不能易主?反正原主已经死了,我能用吗?”姜默顿时起了心思。
讲真,一个生活在24字真言下的中国人,怎么可能心甘情愿当一辈子的奴才?更别说还是陪在程貔这种变态身边。
而且都穿越到了修仙世界,如果不能修仙,肯定是不甘心的。
这只白玉手镯能改变他的命运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