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2章:抵达现场

  甘云霆的人跟着金刀的事情没几个人知道,就连青一,也不清楚。
  他只知道甘云霆当时留了人在那边关注后续发展,对于金刀事件的全部详情,他却知道的并不是太多。
  正是因为这样,这次甘云霆才没一开始就把这事儿交给他来处理,而是自己亲自动身前往。
  若是这事儿自己就能给处理了,自然是好的,若是不能处理,自己再让青一参与进来,也不是不可以。
  他想要尽量不去让甘国恒知道这件事情,毕竟自己现在和叶白芷表现得可是很和谐的。
  他不能让老头子起疑。
  冬日,这座城市的雾气很浓,即使已经这个时间点了,高架桥在经过河流之上的时候,这道路的能见度还是很感人。
  很快,高速路上就拥堵起来,甘云霆虽然心急,却也只能跟着车流慢慢的往前挪。
  还好,在这期间,他又接到手下的电话,说是金刀的行踪,他们已经锁定,至于要不要上报给警察,他们需要过问他的意思。
  “报,必须上报,既然警方要利用他揪出背后的黑手,你们就尽量的帮助警方去完成这个事情。”
  他的势力,还没有到达滔天的地位,和警方联手,才是最妥善的处理方法。
  再说了,ZG可是法制国家,就算他想要私下处理了金刀,若是被警方知道了,最后倒霉的不还是自己嘛,这里可不像国外,什么事情都能拿钱摆平。
  这也是为什么他当初宁愿去算计丁汀,也没有直接选择把他处理掉的原因。
  至于李得财嘛,那是实在忍无可忍,他才会让木仓帮手,把他弄去国外处理掉,若他当初有所察觉,自己不愿意出国的话,指不定这会儿还在哪个角落里苟延残喘呢,也不至于坟头草都一人高了。
  得知了金刀的行踪还在当地,甘云霆就安心许多,只要他还没有流窜出来,就不会威胁到安禹诺的安全,他就可以不着急。
  挺过了这一段的拥堵,后面的路程就要好走许多。
  因为雾气越来越浓的缘故,很多车辆都选择了下高速,走国道,那边没有高速限制多,而且因为国道大多可以进入城区附近,没有那么多的高山,自然雾气也没那么浓,路也好走许多。
  甘云霆本来也打算跟着下国道的,但是他又有些着急,最后只能选择继续在高速上前进,大不了为了安全,他开慢一点便是,那也比国道去弯弯绕绕的省不少时间。
  说起来,两座城市之间的距离不远,可他抵达的时候还是已经晚上。
  期间电话一直没有断过,虽然自己的人把金刀的行踪秘密举报给了警方,但因为当地是棚户区,这人员实在太过复杂,警察也只能暂时包围那一块,还没有彻底的捉住金刀。
  他们只能确定金刀还在自己的包围圈里,对于他在哪里,却是一点都不知晓。
  甘云霆的人倒是知道金刀在哪里,可是碍于身份,加上棚户区地形复杂,他们也不知道这里面有没有金刀的同伙,就算他们知道金刀的位置,也不方便具体的向警方阐述,所以一直以来,他们都只能跟着金刀,却不能直接下手。
  从手下汇总的情况看来,金刀在这棚户区里,似乎是和谁约定好的,他的落脚处变了又变,却从未引起周围人的注意,这说明他的落脚处是被人提前准备好的,就算他突然入住,别人也不会觉得唐突。
  至于到底是谁在背后给予他帮助,手下暂时还摸不清楚。
  甘云霆好不容易从高速下来之后,便朝着棚户区直接开去。
  上一次来这里的时候,他就已经把地形都摸清,棚户区的情况,他也大致都知道。
  那里的地形错综复杂,里面的人群也分类复杂。
  很多犯罪者都躲藏在这棚户区里,他贸然进去,肯定会引来很多人的关注。
  他开着车,从棚户区旁边路过,看着棚户区周围那些拉着手压马路的情侣和扫大街的清洁工,他就知道警察的部署真的是太过容易看穿了。
  谁家恋人手拉手压马路的时候会一直盯着身边人瞧的,从头到尾都没正经的看过自己的对象一眼,这像是恋人嘛。
  还有这都什么点儿了,哪儿还有什么清洁工啊。
  要是在城里,这也就罢了,可以说是为了维持城市清洁,可这是棚户区,是城市的边缘地带,平日里有个清洁工过来打扫一下已经算是不易,这个点儿还盘桓在这里,明眼人都能瞧出来事情不对。
  正好有车流堵在了棚户区附近,甘云霆借机卡进车流里,让自己看起来是因为堵车无聊才四处张望,绝对不会让自己的观察被人察觉出异样来。
  棚户区这临街的位置都是一些所谓的小商店,这个点儿了,开着的店铺还不少,甚至还有一些街边摊,此时也是热闹非凡。
  甘云霆看着那些烧烤摊,突然觉得肚中有些饥饿,他脑子一转,趁着车流走动,又光明正大的把车插进了另一边的车道。
  他这种行为,直接惹得身后的车辆一阵鸣笛,要不是他这车的车标看起来就一副很贵的模样,估计后车早就一屁股撞上来了,要不然也不会是一直摁喇叭泄愤。
  顺着车流往前走,他在前面路口左转进入了棚户区对面的街道口。
  寻了个不太显眼的地方,他将车停在了一家超市门口的停车场内,别看这里离着棚户区很近,他相信也没人敢对自己的车怎样,毕竟旁边不远就是派出所。
  从车上下来之后,他先是把梳得整齐的头发随意的抓了抓,然后看了看身上的毛呢大衣,顺手脱下扔进车里,去后面的箱子里翻出一件看起来旧旧的,都已经起疙瘩的松垮的毛衣。
  还好这边的气温比那边要高很多,就算只是穿件毛衣,也不会觉得太冷。
  他下身穿了一条洗得发白的牛仔裤,看起来还成,就是脚上那双才买的新鞋显得有些格格不入。
  他不能像那些警察一样露了破绽,他从后备箱拿出一双不知道遗漏在里面多久的鞋给换上。
  坐回车上,从后视镜里观察着自己现在的模样,他从抽屉里拿出一副宽边眼镜戴上,这才下了车,朝着棚户区走去。
  在外人看来,此时的他就是一个有些落魄,才下班的青年人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