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面子给多了,狗会觉得像条狼!

  东海城郊,青云镇。
  属于城市与乡村的结合地带,兼有两者的特点,既有方兴未艾的建设用地,又有大片的农田,平房夹杂其间。
  这几年以来,作为东南新兴经济中心的东海,确实发展迅速,等资金到位,这些空旷的田野和低矮的平房,也将彻底被盖起的高楼大厦所取代,成为人们记忆里永远的尘埃。
  故此,一路可见,各类大型拆迁机械,轰轰隆隆,火热作业,直将沈瑜记忆里这原本风景秀丽的青云镇,挖得千疮百孔,满目疮痍。
  但此时此刻,相比于这种触目可及的巨变,心中一直默念那个熟悉地址的沈瑜,却是无心顾及其他,整个心目当中,只剩下归心似箭。
  临近家门,沈瑜放慢脚步,举目遥望,紧随其后的赵信,则和对方保持一个身位的距离,侍立一旁。
  眼前之景,平静又平淡,三间平房,两颗枣树,一条坑坑洼洼的泥巴路,以及时不时从村落两旁传来的鸡鸣狗叫,从烟囱里升起的袅袅炊烟,岁月,都好像在这一刻静止,然后溯回了七年之前的那段时光。
  沈瑜在脑海里记得清清楚楚。
  那时候,尚且还没有像如今这样,经历大规模工业建设的青云镇,花草树木飘香,稻田一望无际,更有一条清澈见底的小河,绕镇而流,那清凉的河水,好似现在回想起来,还能品味到那抹曾经淌过心田里的甘甜。
  每当草长莺飞,禾苗下田的时节,年纪稍大的沈瑜,就会带着妹妹小草,和一大帮孩子一起下田抓泥鳅,逮青蛙,哪怕弄得满身泥浆,脸上像只花猫,也是不到天黑,打死都不回家。
  直到最后,沈瑜才会在大人们的喝骂声中,牵着和自己同样满身泥泞的妹妹,一边在路边的花丛中采上两朵绚烂的野花,夹在她的耳畔,一边牵着她的小手,带她回家。
  再之后,少年长大。
  一腔热血,义无反顾,将要投身边关,建功立业。
  临别之前,胸口戴着大红花的他,抱着哭得像个泪人似的小草,和她一遍又一遍拉勾上吊,亲口保证,要不了多久,绝对衣锦还乡,荣耀归来。
  可这一去,就是整整七年,隔山又隔海,音信全无!
  以至于今时今地,此时此刻。
  原地止步的沈瑜,突然又有些不敢回家了。
  毕竟,一消失就是七年的他,实在心底有愧!
  但,再怎么愧疚,再怎么彷徨,沈瑜也永远忘不了,要不是当年义父一家收留了他,并且给了他沈瑜一个虽不是荣华富贵,但却安稳温暖的家,恐怕他早就成为了路边野狗嘴里的佳肴,并且,现如今,国境内外,也不会流传着关于他北境领主的传奇!
  树高千丈不忘根,人若辉煌莫忘恩。
  义父一家的抚养之情,他沈瑜这辈子,必须加倍以报!
  “这样吧,你先去镇上,给义父义母买点补品,我先行一步。”
  沈瑜扭过头,细细嘱咐了一句,随后敛起心神,昂首挺胸,脚步抬动,当即不急不缓的迈步上前。
  “蹬!蹬!蹬!”
  数载铁血生涯,纪律严明的北境,早已将沈瑜的举止言行,打上了深入灵魂的钢印,以至于现在的每一道步伐,都自有一股轩盖如云的气魄,氤氲而生。
  再算上他本就极其出众,万里挑一的俊朗外表,直让漫步在村道上的沈瑜,引发无数道目光的剧烈关注。
  啧啧称奇,议论纷纷。
  更有不少粗浅村妇,悄悄地在彼此耳边开着一些,足以让人脸红心跳的玩笑,引发阵阵哄笑。
  沈瑜无奈,唯有加快脚步,刚要拐过最后一个弯,惊鸿一瞥之下,一位身形佝偻,头发泛白的沧桑男子的身影,映入眼帘,一股说不上来的熟悉和亲切之感,同时扑面而来。
  佝偻男子埋着脑袋,自顾自地拈着旱烟斗大口猛抽,脚步匆匆,不知要干嘛去。
  如此情急之下,竟是不偏不倚,和刚刚拐过街角的沈瑜,撞了个满怀。
  “对,对不起,有点急事······”
  当男子一边捡起手里掉落的烟枪,一边抬起满面沧桑的脸庞,连声道歉之际,抬眸的那一刹那,手里刚刚捡起的烟枪,惊觉再度落地,原本佝偻瘦削的身躯,也在这一刻,像是触电了一般,剧烈颤抖了起来!
  “你···你是······”
  一双诧异,激动,复杂的眼神,直接聚焦在沈瑜的脸庞,嘴唇颤抖,瞳孔放大,瞪大眼睛确认了一遍又一遍,最后,是一声歇斯底里的咆哮声,佝偻男子顾不上仪态体貌,几乎是一把扯住了沈瑜,然后扑通扑通就往后者的胸膛上,不轻不重的锤打着拳头,有惊喜,也有责怪,
  “你个臭小子……”
  “你,你还知道回来啊你······”
  “你这么些年,连个信儿也不给家里留,我还以为,还以为你小子,永远也不回来了呢!”
  哽咽大哭,喜极而泣。
  惊喜,激动。
  责怪。
  还有点小小的怨恨。
  简直五味杂陈。
  轰!
  下一秒,此之一生,铁骨铮铮,连天地都未曾跪过的沈瑜,二话不说,当即跪倒在这个身份卑微,模样沧桑的男人面前,羞愧不已,“义父,对不起。”
  “陷阵之士,许国不许家,这些年,您受委屈了!”
  “起来,你给我起来!”
  “公瑾,你是做大事的人,这七年,你是为了报效国家,可能由于身份原因,不便联系我们,这一点,我不怪你,你义父我虽然没读过多少书,但是孰轻孰重,我拎得明白!”
  “回来就好,回来就好啊!”
  本名陈义山的中年男子,猛然将沈瑜扶起,一抹脸皮上肆意横流的涕泪,伸出双手,搭在早已高了自己两个头的沈瑜肩膀上,稳稳的拍了两下,以示欣慰,
  “变高了,变黑了,也变长壮了。”
  “不过,唯一不变的,还是那么帅!”
  沈瑜褪下白色手套,塞进兜里,深深呼吸,深深喘气,神色终于回复往常,面带笑意道,“跟义父比起来,还是没有您年轻时候的,半分风采啊!”
  “哈哈哈!”
  陈义山顿时仰头大笑,一脸受用的表情,
  “好小子,就你油嘴滑舌,不过你可就别想这么把老子打发过去,今天我让你义母炒两个好菜,不把你喝趴下,我誓不罢休!”
  陈义山对准沈瑜的胸膛,又是一记重重的拳头。
  沈瑜满脸灿烂,迎拳而上。
  要放在以往,别说像如此动作,就是稍微有人在沈瑜面前泄露杀气,不说诛你满门老幼,但你那条命,毋庸置疑是没了。
  毕竟,身为战神级别的显赫存在。
  沈瑜半臂以内,目光可及之处,俱是禁区。
  谁敢造次,可随时大不敬之罪,杀而无罪!
  但这些规矩,对眼前这个,待他有养育之恩的中年男子来说,完全就是无稽之谈。
  “义父,刚才见你急匆匆的出门,可是有什么急事?”
  疑惑之余,沈瑜伸手递过去一根特供香烟的同时,又浅笑道闲扯了句,“抽我这个,好烟。”
  陈义山沉默不语,接过香烟,待点燃后,一口气就到了底,神情也是渐渐古怪起来。
  这副模样,绝对是心里有事!
  沈瑜神色微变,几步拐过街角,遥望向不远处的家门口。
  目光所及之处,登时眼神微滞,双全握紧。
  一辆中型挖掘机,再加上两三辆渣土车,以及数十名头戴安全帽的精壮男子,突兀地聚集在家门口,神色嚣张,笑容玩味。
  这时候,一根烟抽完的陈义山,也是几步上前,一把拉住沈瑜的手,刻意压低声音,急忙道,“公瑾,你别管,我这就去给他们买两条好烟,把他们打发回去,没事的,没事的······”
  一句话没说完。
  兴许是被突然出现在此处的沈瑜,吸引住了目光。
  头戴蓝色安全帽,一脸络腮胡的杨康,双手负后,几步走上前来,先是扫了沈瑜一眼,继而面朝陈义山,语气不悦,
  “老东西,腿脚什么时候变利索了?教你给兄弟们买的烟呢?赶紧拿来。”
  陈义山面露难色,刚想开口,沈瑜抬手打断,主动发声,“你是谁?”
  循声看来的杨康,饶有兴致地扫了眼面前的沈瑜,扶了扶脸上的眼镜,语气生硬,
  “我是谁,用得着向你禀报?”
  “你个毛头小子又是谁?我没问你话,你就他妈别没事找事,要不然,我好说话,我的那帮兄弟们,可不好说话。”
  言罢,身宽体胖的杨康,动作浮夸的朝身后招了招手,三五成群的粗犷男子,均是有一个算一个,眯起眸子,来者不善。
  沈瑜的嘴角,微微勾勒出一抹弧度,暂时沉默。
  杨康以为他服软,当即冷哼一声,随后上下打量了眼两手空空的陈义山,脸色一变,当场呵斥道,
  “老东西,有种了啊,爷爷吩咐你买的烟,连半根烟丝都是没见着啊,既然如此,那也甭怪兄弟们不客气。”
  “废话不多说,你马上收拾东西,从这里麻溜地滚蛋,这房子,今天我们拆定了!”
  陈义山脸色铁青,敢怒不敢言,刚想开口求情,这边的沈瑜,目光正视对方,语气冷冽,“光天化日之下,强拆百姓居所,你们这么做,还有王法吗?”
  杨康大手一挥,态度强硬,“我说,你他妈到底谁啊,狗拿耗子多管闲事,赶紧给老子滚蛋,不然地话,老子教你做人!”
  沈瑜望着这厮不可一世,嚣张跋扈的嘴脸,非但没半点害怕,甚至心里还有点想笑。
  这种狗东西啊,面子给多了,还真以为当条狼了!
  沈瑜懒得多说,抬手点燃一根袅袅香烟,就转过身去,揽住一脸为难的陈义山,示意今天的一切,他来解决。
  “你随意。”
  一言既出,误以为对方服软的杨康,轻嗤一声,当即点头满意道,“你小子,就是贱啊,非得老子来硬的,你才知道厉害。”
  然而,还没等他嘴角的笑意,彻底绽放。
  沈瑜的下一句话,却是让他当场眉头一跳,心跳如鼓,
  “今天,但凡这房子少一块砖,缺一片瓦,我要你们掉一颗脑袋,不够的话,拿你全家补上。”
  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