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九章 意外的出租人 三更 求票求收求打赏,各种求,嘿嘿~

  刚刚抬脚走到办公室的门口,林子耽又顿住了,他现在要去的不是一般的地方,要去见的也不再是和他一样同族同宗的斯蒂夫,他这张黄皮肤的脸要去见的有可能是意大利某个家族的一个分支,
  这么一想,林子耽又连忙退了回来,放在办公室的笔记本还没来得及打开,现在资讯这么发达,他好歹先要了解一下这些意大利人以及他们这些所谓的Family的一些行事作风才好行动吧!
  林子耽自嘲地扯了下嘴角,现在自己可不是个莽撞的愣头青,什么准备都没有就算自己去了能做什么呢?仅仅靠着一口流利的意大利语就能进入人家的圈子,那也太小看这些Family了。
  重新走到自己的办公桌坐下来,将自己的笔记本打开,搜索纽约黑手D几个字,尽管当时网络还没有发展的那么完善,但他依然搜到了不少对他来说有用的信息。
  某百科里显示,纽约黑手D被称为AmericanMafia,也叫ItalianMafia,是一个高度有组织的意大利裔美国FZ社团,其成员自称为CosaNostra,据说其成员作案后,
  往往在现场留下一个用蜡纸印出来的黑手印,向警方示威,另说则是,该种帮派发出的勒索信,常常以ManoNera或者Bckhand结尾,以表威胁性.
  他们在美国的势力最早源自意大利西西里岛,经意大利裔移民传入美国,于经济大萧条时期兴起,到20世纪中期达至最强盛,后来直至1970年代至1980年代联邦的一连串调查瓦解了他们的势力,
  再加上死亡、联姻、意大利赴美移民短缺和文化同化,导致了美籍意裔黑手家族团体日趋消亡,但到他们现在这个时代依然还保留着五个大家族的存在。
  分别是:博南诺家族,科伦坡家族,甘比诺家族,杰诺维斯家族和卢切斯家族。
  黑手D家族延续传统的少数精锐主义;所以,大的家族正式成员在200到400左右,一般的还不足100人的程度,但几乎拥有10倍左右的“合伙人”。维系他们这个庞大的组织的是严格的纪律,
  这就是所谓的“七诫”:一.守口如瓶;二.组织高于个人;三.不得违抗上级命令;四.不得叛变自首;五.对家人保密;六.不得擅自搞绑票活动;七.兄弟之间严禁斗殴。
  林子耽看了半天之后,脊背越绷越直,不知道麦克到底跟这些人是不是真的有关系,是家族正式成员?亦或只是其中一个合伙人?
  遭遇了头脑风暴式的信息收集,林子耽最后还是决定走一趟,就像李曼蕊说的:尽力而为。如果他真的能找到斯蒂夫说的这个人,并且能打探出些事情固然最好。
  但如果他去了什么都没问道,那倒也不能怪他,毕竟这并不是一个那么容易切入的组织,自己这么一张陌生的东方人面孔,不被人直接撵出来都算好的。
  双手放在办公桌上,十指紧紧地扣在一起抵在额头上做了个深呼吸,林子耽还是义无反顾地站了起来,他要单独一个人入一入这个虎穴,希望一切能够顺利!
  林子耽今天穿了一件黑色的长款风衣,手上拿了一个黑色真皮包包,这是他妈妈前段时间生日的时候送给他的生日礼物,以他的身高和穿着,
  在一群等着公交车的人群里显得尤其的玉树临风,特别像韩剧里走出来的男主角,刷卡坐上公交车的时候,四周围不少亚裔的小姐姐们有意无意地偷瞄他打量他。
  林子耽心里有事儿,对周围的目光并不是太在意,何况以他的颜值,周围有热切的目光也不是一天两天了,但因为他常常地一脸严峻,敢上去跟他套近乎的女生倒是还从来没有见过。
  从超市那边转公交再到法拉盛的缅街坐7号地铁,下隧道之前的一站转到开往下城去的N车,一直坐到Prince大街,林子耽没想到花费了一个半小时才到他要到的目的地。
  之所以没有直接打车过来,并不是为了省钱或者因为别的原因,林子耽只是需要多一些时间做心理建设,再说他们这样的组织一般白天也不太容易找到人,最早四五点钟有人在就不错了。
  百老汇这条街非常有名,可以说是享誉全球,很多人以为这就是一条到处都是歌剧院的大街,事实上百老汇是条很长的街,除了著名的歌剧院,
  而人们常常提到的百老汇则是跟下城唐人街相距大概两站地铁的一条繁华的商业街。
  下午四五点钟,正是百老汇大街上人潮最汹涌的时刻,到处都是买买买,逛逛逛的各国游客和本地的年轻人。这条街上有平价的HM,Gap,ZARA,Armani,也有高档的各种名牌,潮牌。
  林子耽穿梭在人群中,在暮色四合,灯光璀璨地人行道上彳亍前行,街道两旁是古老而庄严的建筑物,几乎一楼每一个商铺的门口或悬挂或插着各色的彩旗,
  多是商家的招牌logo,也有不少挂着米国国旗,目光所致的地方都是玲琅满目的商品,和熙熙攘攘的人群。
  林子耽目光如炬地寻找着斯蒂夫给他的那个地址上的门牌号,有些建筑门牌很明显,有的则看了半天都很难找到,还好纽约的许多建筑都按单双号分列两旁,
  手里拿着的纸条上显示的是百老汇518,他现在只需要默默地搜寻双号这边的门牌就可以了。
  从Prince街转出来,一直走到sring街,又走过了几个大的商铺,林子耽终于在一座红色的建筑和一座白色的建筑的中间,看到了一个夹杂在两个建筑正中间的一个十分不起眼的五层建筑,
  与其他左边的白色建筑不同,这个五层建筑除了一楼是商铺,以上四层竟然是公寓,黑色的消防梯鹤立在整个建筑的正面二楼以上,五楼以下。
  林子耽目测了一下,这样的公寓撑死了不会超过1000英尺,因为店面很窄,唯一可以让公寓空间加大的可能就是这建筑比较深,但店面的玻璃上用硕大的荧光纸写着招租。
  让林子耽意外的是,出租人的信息竟然让他有些意外,上面写着:JosephFrank,还有电话号码,因为斯蒂夫给他的这个纸条上赫然便写着Frank。
  看着林子耽心里小小地激动了一下,不知道这个Frank跟斯蒂夫告诉他的那个Frank会不会是不是一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