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五章 金国四太子

  直到秦牧一行上了船,离开锦州,*还有点不敢相信,杨家遇到了天大的运气。他万万没想到,路上随手捡来的两个人,竟然如此不可思议。
  当然,小傻子就不说了,虽然漂亮的邪乎更傻的邪乎,*也觉得奇怪,可是毕竟跟他没关系。
  秦牧才是不可思议的那个人。他到底是什么人呢?他手下这些汉子,自称近卫团,在*眼里,这些人全是个顶个的精兵,是他生平仅见的悍勇兵士,辽国的皮室军和他们根本没法比。
  这个是显而易见的。因为后世军队和本时空的军队不同,组织性和纪律性完全不是一个层次。
  后世的军人,经过军营的打造,即使穿便装,精气神也不同于普通百姓。本时空的兵丁就不行了,脱了盔甲马上就变成普通人。
  近卫团一排又是标兵排,随时以最严格的纪律要求自己,即使现在穿着便装,也是站如松,坐如钟,两人成行,三人成路,姿态端正,衣着严整,精神振作。
  这在本时空是完全的另类,别说*没见过,谁都没见过。
  而且近卫团划时代的武力,都已经超出了*的世界观,他不可能不被震动。不过秦牧越强大,对他杨家越好。谁不愿意自己有个牛的不得了的朋友呢?
  *望了望身后一辆辆的大车,涌起无边豪情!发财了,回去换金子。
  贾红线这一次以商队的名目出来,自然带来好多商品。一路上她根本就没时间去贩卖,只是个幌子而已,现在全给了杨家。
  最让*激动的是秦牧给他了十条万宝路。这可是有价无市的宝贝,市面上根本没有。
  由此可见,秦牧真没吹牛,香烟就是他做的。
  *得了这么大的机缘,哪能不尽心呢,他可没带那么多钱。若是纯买卖,根本就买不下秦牧的商品,不过还好,秦牧只要了他带的金子,连铜钱都不要,他的那些货,秦牧只拿走了皮货,别的一概没要。
  秦牧交代他,以后交易只用金子。他不知道为什么秦牧这么喜欢金子,连铜钱都不要,可是这不需要他去操心,自己只要弄来金子就行。
  金子对秦牧的确非常重要。
  在统一的大路上,纯武力绝对不行,即使强如美帝,也是一手胡萝卜一手大棒。
  秦牧准备军事和经济两方面着手。军事自然不用提,关键是经济这一块,他准备发行自己的纸币。
  纸币和贵金属货币不同,本身是没有任何价值的——当卫生纸都嫌硬,纸币纯粹是法币,就是法定货币,是信用货币。
  市面上能流通纸币,必须有一个可信的朝廷。
  大宋也有纸币,叫“交子”,目前还有一定信誉,可是随着宋朝局面不断败坏,以及朝廷完全不懂经济政策,竟然把纸币当作了抢劫民间资本的工具,一再增发,最终变得一钱不值。
  秦牧当然不会这样做,所以他要积累充足的储备金。储备金只能用金子,这在后世也一样。
  这让秦牧的经济状况越发的窘迫。古董本来是他回到后世换钱的重要渠道,可是二十一世纪有董玉琼张着大嘴等着吃他,多少东西也填不饱她的胃口,秦牧只能带金子回去换钱。
  现在他又想在本时空发行纸币,也要金子做储备金。于是金子就变得益发重要。
  对于*来说,金子银子铜钱,都一样,反正都是钱。
  可是对秦牧来说,只有金子才是钱。这点区别*是不可能明白的。秦牧也没必要讲给他知道,只要去找金子就行了。
  金子的事情,是个长久工作,可以暂时不想,眼下秦牧还有麻烦。
  他们在锦州登上了船。
  大宋的造船业异常发达,尤其海船更加的巨大,即使在秦牧看来,也有点佩服。毕竟用木头做这么大的船,简直算是奇迹一般。
  后世可没有这么大的木头船,在这个规格上,早就是铁船了。
  这条船乘坐几百号人还绰绰有余,这让秦牧对走海路的担心降到了最低。
  渤海基本算是一个内海,没多大风浪,这么大的船肯定不会出问题。
  这条船是属于呼延庆的。这样的船,呼延庆有好几条。他最擅长做生意,即使办公事时候也不忘自己家的生意。
  大宋和金国,有过一个著名的“海上之盟”,就是两国通过海路,信使彼此往来,最终约定一起打辽国。
  海上之盟谈了很久,屈折异常,呼延庆就曾经作为大宋使者去过金国,结果被金国一扣就是半年,自此他再也不出国了。可是不出国,生意还要做,公事也要办。
  这条船就是去接金国使者的。顺便把大宋的货物卖到金国。金国的经济很薄弱,根本没有足够的钱买下呼延庆的商品,所以在金国卖掉一小部分商品之后,这条船拐了个弯,带着金国使节和剩余的货物,来到了锦州。
  锦州是辽国重要的口岸,呼延庆在这里卖掉了剩下的商品,同时拉上了秦牧等人——载客也是生意,秦牧要给钱的。
  呼延庆是钱就赚。
  船只巨大,舱室就够多,秦牧这阵子可以说殚精竭虑,到了现在真有点筋疲力尽了,本想趁着海上没事,休息休息,恢复一下精力,可是有余里衍在,他就别做梦了。
  余里衍就好像橡皮膏一样,黏在秦牧身上,赶都赶不走。
  这让贾红线异常生气。和表哥分开这么久,好容易两人能单独相处了,可是眼前有个电灯泡,真是太碍眼了。
  “丫头,”贾红线笑眯眯的拿出一块巧克力,在手上摇晃着说道:“你去和美凤姐姐玩,这个就给你吃。”
  余里衍看到巧克力,眼睛一亮,就要去抓,可是听到贾红线的话,又犹豫的停了下来。
  “美凤姐姐老骂我。我不去和她玩。”
  她说的是实话。折美凤自己还是个孩子,哪有心情照顾小傻子。
  贾红线毕竟大了那么几岁,是女人不是女孩子了,对余里衍还有耐心。她现在着急怀孕做母亲,所以身上多了一份母性,这才对余里衍百般包容——余里衍行为表现就好像三四岁孩子。
  可是余里衍不走,自己也没法和表哥亲热。不亲热怎么能怀孕呢?
  秦牧呵呵一笑说道:“红线,别费劲了。再忍几日,回去……”
  没等秦牧说完,贾红线一巴掌打了过来,截断了他的胡言乱语。
  贾红线嗔怪的看了秦牧一眼。这些话能当着别人面说吗?自己还要不要面子了。虽然余里衍行事像三岁小孩,可是她模样身材可是十七八的大姑娘。即使以贾红线的泼辣也受不了秦牧这些话。
  太羞人了,说的自己好像什么似的。
  “要不咱俩就当她不在,怎么样?”秦牧故意逗贾红线。
  “表哥,你还说,奴打你。”说着,贾红线就扬起了手,当着余里衍开这样玩笑,真让自己面上受不了。
  她刚扬起手,就听船舱外面“砰”的一声。
  是枪声!
  秦牧一个激灵就从床上跳了起来。
  是谁在船上开枪?本时空有枪的只有近卫团,难道出事了?
  没等他出门,贾红线比他更快一步握着手枪冲出了门外。
  等秦牧来到门外,发现开枪的竟然是折美凤。这让秦牧顿时一脑袋黑线。
  怎么闯祸的总是她。早知道不给她晕船药了。
  折美凤和近卫团里面的西北兵都有一些晕船。正好贾红线带来的急救包里面有晕船药,秦牧也不知道自己怎么就成了多啦A梦,什么都有,连晕船药都有。
  既然有药,那就吃吧。
  可是没想到吃了药的折美凤不晕船了,马上恢复了闯祸精的本色。
  平白无故的,开什么枪啊,而且地上这个人,也不知道被打死没有,反正倒在血泊里一动不动。
  枪声就是命令,近卫团的战士本来在船舱里面休息,听到枪声,半分钟都不到,就全副武装的冲了出来。
  瞬间秦牧身后站满了近卫团的士兵。明晃晃的刺刀晃的人眼疼。
  “你为什么杀了我的人?”
  这时候对面也聚拢了不少人,全是金国服饰,开口的是个年轻人,应该是头领。
  这些人是金国使节,做使节自然会说宋人的话。
  “这个畜生,竟然想非礼我,难道不该死吗?”没等秦牧说话,折美凤气哼哼的开口了。
  “误会,误会,全都是误会。”船上有大宋的官员,这时候来到两队人中间,连忙摆手说道:“息怒,息怒啊。”
  他是呼延庆的手下的录事参军,算是呼延庆死党,所以于公于私,都是他出面。
  使节也是他接,生意也是他做,秦牧也是他放上船的。
  本来以秦牧的身份是根本不能上这条船的,但是有折美凤在就不同了。折美凤是折家人,折家和呼延家交好,所以秦牧才上了船。
  既然是接待金国使节,呼延庆自然准备周全,不但珍馐美味不缺,还带了许多的官妓。
  金国人在船上过得好不快活,结果乐极生悲,一个喝多了的金国人偶然遇到了闲逛的折美凤,还以为也是官妓,就要动手动脚,折美凤哪惯着他这毛病,二话不说掏出手枪就给毙了。
  她早就想试试手枪了,可是纯粹的打靶太浪费子弹,今天可算找到活的目标了。
  两人离的近,都不用瞄准,随手一枪,金国人就躺下了。
  折美凤心花怒放,这手枪,真好用。比刀子弓弩什么的强太多了。她根本就不在乎金国人,别说是在船上,身边有姐夫和近卫团,就是在府州,她折家也没怕过任何人。
  她杀人比杀鸡还轻松自在。
  录事参军知道她的身份,要是大宋的平头百姓,早就拿下交给金国使节处置了。
  金国使节可是贵人,尤其领头的,是金国四太子,完颜宗弼。
  这样的身份,录事参军巴结还巴结不上呢,哪敢得罪。
  可是折家人,他也不敢得罪,于是只好硬着头皮打圆场。
  “四太子,这位是府州折家的娘子。”他先给完颜宗弼介绍,接着再给折美凤介绍:“折娘子,这位是金国四太子,完颜宗弼。”
  完颜宗弼!
  秦牧一听这名字,立刻来了精神。
  名人呀!这就是鼎鼎大名的金兀术!
  他怎么在这条船上?
  评书《岳飞传》在后世脍炙人口,全国人民都知道金国四太子金兀术是个大坏蛋。
  那么自己,是不是该一枪崩了他呢?
  秦牧不由得开始打量起金国四太子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