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方好音的困惑
可是主刀的医生却有点不靠谱,正盯着眼前这一具胴体发呆。
怎么这个小黑是个女人。
秦牧完全没有想到这黑古溜秋的家伙竟然是个大美人。
要知道的话,自己还会不会剪破她的衣服呢?想来还是会的,医者父母心,医生眼里不分男女,全是病人。
可是毕竟美女和凡夫不同。一具*的美女肉体横陈在秦牧面前,要说秦牧不心动,他自己都不相信,要说心动吗,还真不是那种感觉。
因为方好音浑身上下都是血,只是擦干净小脸蛋看出是个大美人。
一路上方好音和贾红线待在车厢里面,以贾红线的精明,本来能发现方好音的女儿身。可是贾红线被C4暴烈的性格惊呆了。
她是打过*,还亲手杀过人,可是枪支杀人和弓箭杀人本质上没有区别,都是给人身上来个洞,不过大小而已。
她也扔过*,在野外,什么也没炸到,只是一地土,而且爆炸时候还被秦牧按在地上,什么也没看到。
*就不同了。她耳听着不似人间的狂怒声音,眼看着飞在半空的断臂残肢,整个一副地狱景象。
这个场面对她的刺激太大了。
她本以为自己已经知道了表哥那个地方的全部本事,各种奇妙的宝贝,可是相对来说,视觉刺激不强烈。
无人机绘图,只让她惊奇,手机拍照,让她喜欢,*杀人,让她感到操纵世间生命的满足感。但是*的横空出世,让她感觉到自己是那么渺小。
所有的一切,在*面前都会粉身碎骨,包括自己也包括表哥。
一路上贾红线都没缓过神来,直到秦牧在自己的闺房把方好音的衣服全剪开,一个大美人光溜溜的出现在两人眼前,她才醒悟过来。
这是别的女人啊!
太狡猾了,竟然扮成男人来自己家里。
女人这个时候没有什么理智。她也不想想,方好音怎么会想来她的闺中。
她连贾红线的名字都没听说过。
不过说什么都晚了,这血糊糊的一身,得治。
秦牧别的没多带,急救包却带了不少。保命的玩意,富裕点没坏处。
小屋的窗户被挡的严严实实,一丝光线透不出去。两台射灯摆在身边,给方好音美丽的身躯加了一层柔光,更显得极端妖艳。
又美丽又可怕。
贾红线已经擦拭干净方好音身上的血迹。秦牧仔细检查过后发现,方好音真是好运气,或者说本领高强。
看起来一身血迹很吓人,可是真正致命的伤口却没有。
那么多禁军围攻一个要杀皇帝的刺客,肯定都下死手,不会留情面。如果不是方好音武艺高强,绝对不会在各种间不容发的瞬间躲开致命的攻击。
这些伤口只要抹上药就可以恢复,愈合后连疤痕都不会留下,应该问题不大。
真正致命的是背后的一根箭,插在右边肩膀下方。还有右腿上两根,都深深扎在肉里。
这样就不得不动刀子了。
秦牧接受过残酷的战场训练,治疗外伤是必不可少的技能。
说干就干。
全套的战地手术器材摆开,秦牧主刀,贾红线做助手。
一台手术历经两个多小时,终于完成了。
秦牧亲手给方好音涂好药膏,包好绷带。
这个活贾红线当然不想表哥做,在别的女人身上摸来摸去,她肯定心里不好受。可是医疗技能也是技能,不是随便缠缠就行的。这点分寸她还是懂得。
等一切收拾结束后,秦牧才想起自己还抢了一幅画。
还好,不算白白逛了一趟皇城。
若是没有这幅画,只捡了一个麻烦回来,他真是亏大了。
不说那些*,就是方好音用的抗生素,在大宋来说比黄金贵得多,说是保命仙丹一点不夸张。
她到好,一分钱没花,一句谢谢没有,就都享受了。
方好音也没法说谢谢。她失血过多又被震的五迷三道的,再加上手术这一通折腾,纵然有麻药顶着,她也受不了这番痛苦。一直是昏迷不醒。
秦牧打开盒子,检查今晚的战利品。
不是一幅画,却是一副字。
字体非常熟悉,是著名的瘦金体!
宋徽宗的字,值钱了!
宋徽宗虽然在历史定位上是昏君一枚,可是他的艺术成就非同小可。
就好像南唐后主李煜,被宋徽宗的祖宗抓了,亡了国,可是李煜的词千古流传,人称词中之帝。
宋徽宗赵佶也是如此。
在他手里,北宋亡了国,不过他的字却被世人乃至后人追捧。
单从书法艺术来讲,瘦金体的确自立门户,属于开宗立万的层次。
有他的一副字,今晚的辛苦不白费。
秦牧没有自大到今晚就找到《清明上河图》,这不现实。他今晚只是探路,剩下的不过是顺手牵羊的事。
现在看来,这一头羊还挺肥。
看看写的什么吧。
“昔日繁華子,安陵與龍陽。夭夭桃李花,灼灼有輝光。悅懌若九春,磬折似秋霜。流盻發姿媚,言笑吐芬芳。攜手等歡愛,夙昔同衾裳。願為雙飛鳥,比翼共翺翔。丹青著明誓,永世不相忘。”
繁体字,那是肯定,现在都这字。
这是一首古诗。不过秦牧却没听说过。
在脑海里转换成简体字,是这样的。
“昔日繁华子,安陵与龙阳。夭夭桃李花,灼灼有辉光。悦怿若九春,磬折似秋霜。流盻发姿媚,言笑吐芬芳。携手等欢爱,夙昔同衾裳。愿为双飞鸟,比翼共翱翔。丹青著明誓,永世不相忘。”
这什么意思呢。
因为是繁体字,在脑海里要和简体字对照一下,秦牧没有能立刻想明白。
念一念吧。
书读百遍其义自见。
秦牧念了一遍又一遍,贾红线都快学会了。可是贾红线也不明白内里的深意。
她是识字,可是识字未必就是有学问。
她是在白鹤庵长大,能记账会算数就是好本事了,难道还要皓首穷经去考状元吗?
她对字画的认识,就是值钱不值钱,至于内容好坏,不关她的事,她也不上心。
秦牧多少有点明白了,这是爱情诗。只是不知道谁写的。而且这爱情诗还不是男女之间的爱情,是男男之恋。
安陵是谁,他不知道,但是龙阳君太著名了。
春秋战国时期的魏王男宠。
所谓龙阳之好,就是男人爱男人的文雅表达。
看来和道士鬼混的男人真的是大宋皇帝赵佶呀。
就是不知道安陵君谁。秦牧倒是知道信陵君,课本里面有,安陵君也许有吧,只是秦牧实在记不得了。
他问贾红线,贾红线摇摇头,不懂啊。
双飞鸟,共翱翔,这个她知道,可是安陵君是谁,她怎么知道呢。又不是大宋的有钱人,她连了解的兴趣都没有。
可惜没有这时空没有网络可以连接百度一下,只好拿回去再说了。
正在秦牧遗憾的时候,就听床上传来声音:“哼,安陵君都不知道,果然是个小小家丁。”
秦牧吓了一跳。这丫头体质也太强悍了,怎么这么快就清醒过来了。
还以为她再昏迷五六个小时呢。
方好音醒了有一阵。不过她没有动,开始是搞不清楚自己在哪,发生了什么情况。
她还以为自己已经死了。
后来发现自己没死,能喘气还能听到人说话,又发现自己浑身上下光溜溜,背上腿上都裹着白白的布,显然自己的箭伤被医治过来。
包扎的如此仔细,显然不是落在了狗皇帝手下,她这才稍微安了心。
可是转眼发现自己身上一丝不挂,身边却是那个小小家丁,还有一个陌生女子。
不用问,一定是他们干的。若是只有那个女子,她早就开口道谢了,可是还有秦牧在。自己在一个陌生男人面前脱得光溜溜。这让方好音无论如何不敢说话了。
而且她还发现了极大的古怪。
这个房间竟然如此的明亮。亮的好像是自己昏倒前看到的巨大火光,可是却没有吓死人的雷声。
她花了好大一段时间才发现亮光的来源。
后世的射灯,让方好音陷入了迷惑。
这里到底是什么地方?
贾红线和秦牧都换回了大宋的服装,所以方好音还没发现秦牧的奇装异服。
否则她更惊讶了。
这不是那个在韩城县码头逃跑的家丁吗。
这不是那个又装作什么富贵人家跑去樊楼睡姜月奴的秦少爷吗。
现在他又和一个高挑白皙的美人混在一起。
他到底是什么人?
方好音想不出来,只能装昏迷。
可是秦牧在身边王八念经一般的来来回回念叨,而且念叨的是这样一首诗,终于让方好音按捺不住火气了。
“就算是你救了奴,奴也不想听你再念叨这首诗。要不你杀了奴吧。”
秦牧没想到她醒了,连忙放下那幅字,转头问道:“这位姑娘,请问你是谁?怎么认识我的?”
秦牧没想到她就是在码头踢自己一脚的红衣俏女人。
那时候方好音略微化了妆,掩盖了一些真面目。
秦牧认识的她,是樊楼那个小黑人。今夜方好音就是如那晚在樊楼一般的涂抹。
“奴的名字,说出来怕吓着你。还是不要说了。至于奴怎么认识你,看在你们救了奴的份上,倒是可以告诉你。”方好音虽然躺着不能动,却输人不倒架,语气很是强硬:“那日在韩城县码头,奴踢的你,这么快就忘了?”
“原来那个人是你?”秦牧这才恍然。
那个女人就是这个小黑人。
“可是你我无冤无仇。你为什么要踢我?”这点秦牧一定要问明白。
“奴方好音最看不起逃兵。”方小娘子一生气连自己真名都忘了隐瞒了。
“你叫方好音?”贾红线冷冰冰的对着方好音:“奴家贾红线,你正是在奴的房中。是奴的官人救了你的小命。说话给我客气点。”
方好音不说话了。
她虽然刚烈,却知道自己欠人家的。向着救命恩人发火,真不能那么理直气壮。
秦牧现在才明白自己为什么挨了一脚,纯粹是她多管闲事。
不过事情过去那么久了,现在又这样情况,也有点同舟共济的味道,他也不想追究——总不能拉伤员起来给她屁股一脚吧。
“好吧,方小娘子,”秦牧不打算再说过去,一切向前看:“刚才你说我安陵君都不知道,那么你肯定是知道安陵君了?方便不方便给我讲讲。”
方好音看了看贾红线,见她脸色冰冷却没有阻止自己,就开口道:“这是阮籍的咏怀诗其中一首。阮籍你懂的吧?”
她现在也明白秦牧绝不是一个小小家丁了,自然语气客气了点。
“知道,阮籍,竹林七贤吗。这是他的诗?”
“对。这诗不是好诗,你有这么漂亮的妻子在身边,还想着那些乱七八糟的事,奴真是为红线姐姐担心。”
秦牧没想到她还会拉统一战线!这么快就叫姐姐了。
不过相比这个自己更担心被误会。毕竟那样太难受,他赶忙撇清自己:“我哪想乱七八糟的事情了,明明是你想的才对。”
方好音听完秦牧这句话,突然脸就红起来了。
她想起了那日在樊楼,姜月奴说的那番话。
“下*贱,不过是个人心中所想,秦少爷清风明月,何惧人言。”
难道自己果然心底不正,所以才胡思乱想。莫非这个姓秦的真是好人?只是纯粹吟诗而已吗?
自己怎么就没发现自己竟然是这样的一个人呢。
我方好音究竟是怎么样的一个女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