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八十五章 耐克 amp;amp;amp;阿迪达斯

  那么如今便是一个最好的时机!
  其实关于丁墨安的球鞋代言,早在他还没打上一场NBA正式比赛时,雪花片的报价就堆到了大卫.法尔克的面前。并且其中每份报价,还都不是能等闲视之的。毕竟有意将丁墨安这个潜力无限的新星收入旗下的,无一不是大品牌。
  而耐克与阿迪达斯,便是所有报价中最突出的。耐克,虽然成立公司时间要比阿迪达斯晚23年,可是这个诞生与美国的后起之秀,硬生生凭借着乔丹的影响力,彻底在篮球市场上完成了对阿迪达斯的反超。
  不过阿迪达斯并没有放弃美国市场,放弃NBA。他们同样做出了反制手段目前虽然在球鞋以及阵营球星数量,无法跟壮大无比的耐克阵营相当,但是阿迪达斯动作不断,先是制作比赛球衣扩大在NBA影响力,最后便是招揽球星,尤其像是丁墨安这样的天才球星。
  然而,耐克可不会让这个竞争对手得手。终究耐克也精明着呢,要是让丁墨安这个人气新星跑到阿迪达斯那里,指不定还能让阿迪达斯再扑腾几下。逐步进行着统一NBA市场的耐克,是绝对不愿意看到这种情况发生的。
  因此当阿迪达斯出价7年7000万,耐克紧随其后,出价7年7500万,。是的,耐克十分邪门的出价要比阿迪达斯高出五百万,至于为什么会知道阿迪达斯的报价,是大卫.法尔克在耐克公司打听下故意透露的。
  耐克公司和大卫.法尔克的人脉交集还是很多的。毕竟大卫.法尔克并不仅是丁墨安的经纪人,同样是从耐克的打工仔,摇身便成耐克小老板一员的乔丹的经纪人。并且大卫.法尔克的透露是很有原则性的,该说什么不该说什么,大卫.法尔克心中很清楚。
  终究在经纪人行业里,信誉跟职业操守是决定这个经纪人饭碗的,并且到了大卫.法尔克这个层次,也不会因为一件小事,毁了自己一辈子的声望。大卫.法尔克这么做的原因,无非是要挑起耐克跟阿迪达斯之间,争夺丁墨安的大战,趁机坐地起价。
  不过耐克跟阿迪达斯,两家给出的价格假如让其他人看到就十分吓人了,毕竟这还是丁墨安没进NBA前,两家给的试探价,试探价都这么高,要是签订合同的时候,岂不是要达到一个天价了?!
  但最高出价才7年7500万,放在现在,大卫.法尔克觉得给得太少了。即便是试探价,也让大卫.法尔克觉得这个价格仿佛就是在跟他开玩笑。虽然这个价格,即便是放在当今联盟里的超级巨星中,也是份高价了。
  最起码,像是许多普通球星,他们的代言合同甚至还比不上丁墨安这个新秀的试探报价。尤其是,尽管丁墨安用自己实力,证明了黄种人一样能打好后卫,可是在联盟中,还是有许多酸溜溜的人。
  要是这份初步报价合同泄露出去,绝对会在联盟里掀起一番争议。其中最大的争议,就是丁墨安黄种人的身份。美国人就是这样,以前白人歧视黑人,黑人觉得自己受到不公平待遇,到现在美国社会经过几百年的变化,再度发生转变。
  因为随着亚裔开始涌进美国,先前一直处于美国社会底层被挤压歧视的黑人,一跃之下成为了美国种族间的金字塔第二层,夹在中间不上不下。白人依然是歧视黑人和黄种人,没办法,许多白皮猪觉得自己是最牛逼的。
  但是白皮猪也不傻,他们也随着社会改变,习惯将自己的种族歧视藏在背地里。于是明面上的种族歧视,就十分好笑的变成以往一直受歧视的黑人,开始歧视新加入美国的亚裔群体。种族歧视是不可避免的,但大卫.法尔克绝不容许那些种族歧视,影响到丁墨安。
  丁墨安可是他的财神爷啊!
  丁墨安在场上的表现,才是决定能不能让大卫.法尔克赚地数钱数到手软的关键性因素。大卫.法尔克发誓,那些闲着蛋疼,整天觉得世界欠了他们的黑人,敢种族歧视丁墨安,大卫.法尔克一定会让他们后悔长了一张X嘴。
  与此同时,大卫.法尔克亦是在紧锣密鼓的联络耐克、阿迪达斯,甚至联络起了乔丹,试图让乔丹也加入这次争抢大战中,给丁墨安多点筹码。大卫.法尔克的心理预期是,让丁墨安最终的报价合同,达到2002年夏天,耐克与勒布朗.詹姆斯所签订的7年9000万。
  在他看来,如今的丁墨安甚至比当年的勒布朗.詹姆斯,还要强得多。因为不论是丁墨安的曝光度比罗斯这个处在全美第三大都市的状元秀高,人气更是远超罗斯。并且在NBA赛场上还以新秀菜鸟身份,用场均34分强势领跑联盟得分榜的实力,比同时期的勒布朗.詹姆斯强得不是一星半点。
  而球员打得好,就是自己经纪人大声说话的资本。大卫.法尔克觉得自己订的这个预期,还是低调谦虚的考虑呢,否则大卫.法尔克都敢喊出八年一亿来。于是当大卫.法尔克决定开启丁墨安球鞋代言版块的商业活动时,灰熊与公牛的比赛也正式打响。
  赛前丁墨安和罗斯的一番互怼,都为了这场比赛定下了基调。这是丁墨安和罗斯之间的个人恩怨,上升不到球队球员相互憎恶的地步。毕竟灰熊与公牛两队的球员很精明,两队新任球队领袖打归打,闹归闹,之后还是好基友。
  可他们不一样,要是真的和个愣头青,不会看人脸色,对着两个好基友中的一个,来一下子,估计另一个直接和你翻脸了。于是,比赛开始后,马克.加索尔轻松从乔金.诺阿手中跳过球,迈克.康利拿下球的瞬间,直接在己方后场交给了丁墨安。
  意思是,您老跟罗斯玩去吧。
  迈克.康利不傻,他把球交给哭笑不得的丁墨安,自己随着其他人跑到前场,看着罗斯与丁墨安的大戏。对于自己的队友们,这么给自己面子,丁墨安苦笑几声,便将目光打量在严阵以待的罗斯身上,持球慢步靠了上去。
  和罗斯这个前队友一战的感觉,很是奇妙。就跟许多爱情电影中,那些分了手的男女朋友,尽管熟悉对方身上的每一点,可最后都没了拥抱的理由。而此刻严阵以待的罗斯,对于丁墨安这个动作绷紧了神经。一年多的相处,他对于丁墨安足够熟悉,这个运球节奏便是丁墨安往往第一步冲出的前奏。
  他的判断没有错。
  丁墨安也不觉得罗斯会看不破,但是自己的速度就是被你看破了,有了准备,可依旧反应不来的速度!
  持球缓慢向前不到一秒,丁墨安从脚掌至大腿肌肉,两条腿左前右后,便迅速地过掉罗斯半个身体,最后猛地爆发出冲刺般的速度,如同隔断了两者间的同一时空,罗斯甚至像是被定格般,顿时让丁墨安持球飞快窜出了他的防守范围。
  让丁墨安不费吹灰之力,只在自己身上用了两秒钟,便将自己的防守撕得粉碎后,罗斯面色铁青的追了上去,同时心中有些不甘心。他十分清楚的记着,当初丁墨安进队时,速度不过比他快上一些,但是一年过后,就算是如今他速度在进步,但丁墨安的进步对于他而言,就是惊悚。
  而两者间的速度对比,也出现了一个一锤定音的人,就是是丁墨安,罗斯现在苦苦追赶的目标。速度上完爆了罗斯,丁墨安立刻持球如若无人之境般,即便是那些公牛球员比丁墨安提早来到半场,但是丁墨安速度的锐利,岂是他们能阻挡的?
  飞快冲进罚球线内,右手高举着篮球,像是轰炸机般,俯冲冲向篮筐,投下一颗重磅炸弹!
  BOOM!
  篮球砸入筐中发出的巨响,在联合中心回荡!
  不过坐镇联合中心的球迷,可不是孟菲斯球迷,而是彻彻底底的反丁墨安联盟。毕竟此前丁墨安宁愿留在孟菲斯,也不愿意来公牛这座全美第二大都市,得罪了不少公牛球迷。当然,公牛球迷其实对于丁墨安,重情重义,竟然愿意抛弃状元签,留在对他而言是第二故乡孟菲斯的行为,是很钦佩的。
  普通人哪会像丁墨安这么有节操。估计在看到芝加哥抽到状元签后,下一秒便抛弃苦逼抽到四号签,形同与落魄小子的灰熊队了,喊着NBA是商业联盟的口号,屁颠颠来到芝加哥,成为芝加哥光荣一员。
  讲道理,丁墨安很看不起这种人,总是喜欢打着商业联盟的口号,做出不忠不义的事情。但是他管不了别人的行为准则,丁墨安所能做到的,就是约束自己不要成为那种人,最后丁墨安成功了。
  所以面对公牛球迷用嘘声表达对自己进球不满又或者说,自己宁愿留在孟菲斯,也不愿来这的不满时,丁墨安是问心无愧的。联合中心中尽管坐满了来自公牛的球迷,但是绝大部分公牛球迷还是很理性的,最多就是发出嘘声而已。
  终究丁墨安既不是公牛队的叛徒,也不是公牛队大仇家。不过丁墨安从后场用速度秒杀罗斯的单防,一路直杀篮下,打进开场第一球,让罗斯面子挂不住。众人都知道,今晚这场比赛最大看点,便是看丁墨安跟罗斯这个好基友相爱相杀。
  现场的公牛球迷,在嘘完丁墨安后,也呼喊起了罗斯。因此罗斯也是很硬气,过半场持球,左手朝着丁墨安勾了勾。假如是其他人,做出这个动作,丁墨安多半会无视这种低劣且老套的挑衅。
  然而,是罗斯的话,当然不能不给这个基友面子。于是丁墨安快步上前,带着笑意,俯下腰摆出防守的标准动作时,还用两只手掌拍击两下和罗斯之间隔空的地板,意思是放马过来吧。趣味回应了罗斯的挑衅。
  将两个前队友与好基友的单挑对决,变得笑点十足。即便是罗斯这时摆着脸,一副我和你不熟的表情,可也不由让丁墨安逗乐了。但手中的动作不停,径直反方向持球猛地变向,迅速拉开距离,向空侧踏出。
  罗斯的身体条件在联盟控卫中也属于顶尖的了,否则亦是不可能在丁墨安之后,打动公牛管理层。并且罗斯还能将速度、力量、柔韧性、协调性完美结合,这点和丁墨安也不遑多让。
  虽然丁墨安能凭借着胜于罗斯的速度,刺破他的防守,但是防守端永远不可能是1+1=2这么简单。罗斯的突破,还是很难防守的。相比较与之前两场比赛,与自己交手的麦蒂、OJ.梅奥,罗斯无论是速度或是技术特点,都是跟丁墨安最相似的。
  因此当罗斯速度飞快地变向、拉开距离猛地甩开自己防守时,丁墨安即便是反应过来,可也要比罗斯落后半个身位。半个身位对于罗斯这个速度与技术相结合的恐怖突破手而言,无疑是极大的机会。
  所以当罗斯快马加鞭杀入篮下,丁墨安也未能如之前那般,可以紧紧贴在他的旁边。丁墨安不由让内线的凯文.乐福帮自己协防下。不过丁墨安对此,并不抱有多大希望。
  之前凯文.乐福和马克.加索尔一起证明了他们这两个内线,对于速度型后卫的无奈。而凯文.乐福虽然要比马克.加索尔好些,但也好不到多少,顶多是在罗斯冲进内线前,堪堪站住位置。
  只是,如此之慢的速度,自然而然给了罗斯近乎完美的将自己速度发挥到极致的空间。所以当罗斯迅猛杀进内线,丝毫没给凯文.乐福挡住自己的机会,在凯文.乐福伸手挡住杀向道路的瞬间,罗斯便加速抱球,一刹那间完成了上篮的所有技术动作,杀向篮筐。
  反倒是跟在罗斯身后的丁墨安,却是让凯文.乐福的手臂稍微延阻了,顿时失去捕捉罗斯上篮后,给予最后一击的机会。眼看着罗斯杀进内线,再度戏耍了内线的马克.加索尔封盖左侧,整个人折叠绕开,从反手右侧把球上进。
  折叠上篮!
  罗斯骚包的突破动作,带来的视觉震撼,是残暴的。起码让罗斯戏耍了一番的马克.加索尔整个人都是蒙圈的,总结是:还有这种操作?
  并且做出这项技术动作的难度,需要极其优秀的身体素质。也只有丁墨安和罗斯,将柔韧性、协调性结合的如此完美,才能在有内线防守人坐镇下,几乎是将自己身体悬挂在空中,绕到另一侧篮筐,把球上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