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行歌 第七十六章 酒肆中【求推荐,求收藏】
虽然先前弄错了方向,但王元宝和姜阿源,韩慎的脚程并不慢,既然知道了有城镇就在前面,谁又会想要继续风餐露宿?
再说,也在山野大道,荒山野岭走得久了,就算是姜阿源不说,王元宝也能看出她心中的些许烦闷,毕竟这是她与韩慎第一次出远门,还是负箧求学,虽然苦,但却一直强撑着。
比之姜阿源的忍耐,韩慎倒是要跳脱很多,毕竟要进一个州府治所,谁人不向往其中的繁华,人本身就是喜欢热闹的,愿意忍受孤独的,却是少之又少。
那些自诩惟愿孤身一人的,或许有真的不喜欢世间热闹与繁华,但更多的,却还是故作清高,仗着这清高孤绝的名声,让人对其敬畏,舍得下脸面,放的下身段,去请其出山。
比之龙场镇,如今暮色摇缀的时候,已是灯灭人定,做了一天的活计,除却了闲谈吃饭,就再没有其他的消遣,不去躺在床上歇息,还能做些什么?
诸城府的城门还未关闭,城门在煞是繁华热闹,草标松明火光,映照得暮色之中的人,愈发神采奕奕,这是民间的草市,卖些许个小物件与便宜吃食来赚些钱财,一般地址无定,但在这诸城府,却是个定点。
府城内不是没有买卖货物吃食的地方,只不过哪里比得上草市来得宽松,官府的衙役收厘税,卖的自然要比这草市贵上许多,只是对于这聚散无定的草市,官府却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既然收了城内的厘税,这城外的草市买卖,也就可以视而不见,且那些在府衙中做着胥吏的,也不时来这草市逛上一逛,卖些自己喜欢的物件。
山野里的孤寂,着实让人想念透了这繁华热闹,韩慎一个撒欢就闯进了热闹的人群之中,如鱼得水一般,在一个又一个的摊位上来回巡弋,仿佛是在巡视自己的王国一般。
王元宝见此笑道:“走,我们也进去看看。”
姜阿源也是如同韩慎一般,早就忍不住了,只是那矜持却时刻提醒着自己,不该像韩慎那般撒欢,她也不清楚自己究竟在矜持些什么。
不过转念一想,却是自己矜持过头了,在王元宝这个自己的“小师叔”面前,她有什么可矜持的呢?
拉着王元宝的手,姜阿源与王元宝走入了这一片繁华热闹之中,人声鼎沸,摩肩接踵,但王元宝好歹也是个一境武夫,虽然比不上那些可以冯虚御风的兵家武夫,但是在这人群之中如鱼得水还是可以做到的,另外他腰间悬着的思无邪也是一大震慑。
没人愿意去招惹一个佩剑挎刀的少年,保不齐是游侠江湖人,只怕拔剑杀了人,官府也不会给他们这样的升斗小民去讨性命债。
韩慎却早就在这繁华热闹之中撒欢,手中怀中捧着抱着许多吃食与小物件,虽然不甚精致,但却颇为机巧。
出龙场镇时,韩慎带的东西本就不多,大部分都在王元宝身后的书箱之中,不过挂在他脖颈上的锦囊里却是死活也不肯给王元宝保存,因为那里面,是他自己的私房钱。
他手中怀中,还有嘴中噱着的吃食,都是他自己花钱买的,也让人无可厚非。
王元宝从腰间的养剑葫中摸出一块散碎的银子,放在了姜阿源的手中:“你也去看看有没有想要的,出门在外,总不能一直省着,再说,方先生也说过,男子须得穷养,女子须得富养。”
姜阿源笑着点点头,这可是自己这个“小师叔”要给自己买东西,这是好事,一个女子最喜欢的,不是那所谓的金钱,也不是所谓的首饰,她们唯一想要的,不过就是自己心上人的陪伴而已。
仅此而已,就如此简单。
“哇,这个好好看!我就要这个!”
姜阿源眼睛发亮地盯着手中的一支发钗,看那材质,似乎是铜的,造型却极为精巧,发钗顶上是一朵精致地缠枝花,而缠枝花上还盘旋这只蝴蝶,不得不说,女子的眼光果然毒辣。
那摊主是一个年逾花甲的老人,须发皆是操劳过甚的而独有的灰白颜色,见姜阿源看中了自己摊位上的这支发钗,开口道:“若是喜欢,那就给十五文吧,反正我这生意又不好,开张了,算你你便宜些。”
比之其他摊位上的热闹,这个年逾花甲的老人的摊位上却是极为冷清,而摆在眼前的物件,也就只有寥寥地几支发钗,虽然有些陈旧,但造型却极为精巧,而老人却不似是个做农活的庄稼汉子。
反倒像是个读书人,独自在这热闹之中,冷冷清清。
姜阿源当即将手中的碎银放在了摊位上,道:“这个发钗我要了,那个发簪我也要了。”
说罢,便将一支摆在老人身前最近的看不出材质的发簪拿了起来。
老人眼中闪过一丝不忍,姜阿源没有看到,王元宝却是看到了,不禁开口道:“有一支就可以了,别让人家摊主为难,这些东西,估计是人家最爱之物。”
姜阿源道:“既然拿出来卖了,怎么会是心爱之物呢?”
在女子眼中,既然看上的东西,无论如何都是要拿到的,更何况是给自己心上人的,她手中的发簪明显是个男子的样式,韩慎还未及冠,自然插不得发簪,给谁自不言而喻。
老人苦笑一声道:“卖,如何不卖,锅中没了嚼谷,再是清高,也得要卖啊!”
说罢,拿起那碎银,卷起摊位上的其余物件,起身离去,身影落寞,王元宝不清楚老人的真实身份,唯一可以确定的,就是老人是个读书人。
但读书人对着世道又能如何,人得吃饭,民以食为天,想要吃饭,就得对这世道妥协,其实无论你妥协与否,世道皆是如此。
老人或许有诸多的故事,但这故事却是他自己的,也只有他自己能够品读。
王元宝叹了口气,书上的道理,在这一瞬间,尽数土崩瓦解,人世多愁,非是书中所说那般尊卑长幼有序,老有所养,幼有教。
姜阿源也望着老人的离去,似乎有些不忍道:“要不,我把簪子还给那个老爷爷?”
王元宝摸了摸姜阿源的头道:“不用了,就是我们再还回去,只怕那个老爷爷也不会要的,拿着吧。”
姜阿源疑惑道:“为什么?”
想起了书中的道理,王元宝沉吟片刻道:“这是读书人的骨气。”
姜阿源似懂非懂地点点头,她到至今也不清楚到底什么是读书人,方先生是读书人,她和韩慎也是读书人,为什么却看不懂读书人的心思呢?
“好了,我们进城,要是再晚些,估计就得去住大街了。”
王元宝笑笑,拉起姜阿源的手,却摸到了一抹温润,与书箱之中的厚德印不同,入手极为寒凉,再一看却是姜阿源卖的那支发簪。
姜阿源道:“怎么样,这个发簪喜欢吗?”
似乎是玉料的发簪虽然陈旧,但是沁色却是极为温润,而发簪样式不比女子的发钗,极为简单,只有发簪的尾部刻着一个蝇头小楷,是个“静”字。
王元宝看着姜阿源期待的神情笑道:“当然喜欢。”
一瞬间,冰雪消融,春风拂面。
世间最好看的,就是女子的笑容,没有掺杂任何利益纠葛,有的,只是发自内心的欢喜。
找到还在大吃特吃的韩慎,姜阿源与王元宝不禁失笑,韩慎已然在一处吃食摊上接连吃了数十碗面,此时面前还有一碗。
见王元宝和姜阿源来了,韩慎嘴中噱着面嘟囔道:“你们也来吃啊,这个,嗝,这个面好吃!”
姜阿源见此上前揪住韩慎的耳朵将他拖离了吃食摊,一旁围观的人纷纷让路,这个女子似乎是那个挎剑游侠的什么人,她们自然不敢阻拦。
“唉,你等等,我还没给钱呢!”
韩慎把口中的最后一口面吞下,挣开姜阿源的手,跑到吃食摊前扔下十几枚铜钱后,向着姜阿源与王元宝追去。
看呆了一众围观之人,游侠吃饭,竟然给了钱?!
…………
王元宝自然不知道那些围观之人心中所想,带着姜阿源与韩慎向着诸城府中走去,城外与城内,是两个世界,城外的繁华热闹,虽然触手可得,但却烟火气息浓郁,城内却是繁华灯火,虽然也是市井烟火,却有了些许味道。
说不清,也道不明。
街巷边的客栈酒肆,大小店铺如今还灯火通明,这繁华,才刚刚开始。
秦楼楚馆之中,莺歌燕舞,纸醉金迷。
酒肆客栈内,觥筹交错,豪放不羁。
这才是真正的市井繁华,王元宝见过的,也不比这诸城府中的繁华热闹。
不过热闹归热闹,但王元宝却不喜欢在繁华热闹之中住下,繁华热闹,在睡梦之中,只是很吵,再说,姜阿源与韩慎都是还未及冠,及笄的少年少女,过早地领略繁华,对他们来说,不是好事。
姜阿源拖着眼花缭乱的韩慎,跟着王元宝向着街巷边的一处冷清客栈走去。
客栈名叫聚福,也是前酒肆后客栈的样式,虽然地段也不差,但比之周遭的人来人往,这聚福客栈却是冷清过头了。
每个地方都有江湖人固定的落脚点,江湖人手上,谁没有挂着几条人命,即使不畏官府里的那些衙役,但是苍蝇多了也心烦,所以江湖人都有着躲开官府衙役的固定落脚点。
而聚福客栈正是这样一个存在。
踏入客栈门槛的一刹那,数道气机牵引,皆落在了王元宝身上,不过却没有什么威胁。
一境武夫,在寻常江湖人之中,已然是天花板,所以王元宝并不怕这些人以气机探察自己。
“客官是要住店还是打尖?”
面容活络的小二迎了上来,笑着问道。
王元宝让韩慎与姜阿源先寻处座位,道:“住店,两间房,吃食就在这,嗯,来壶酒。”
小二应声道:“好嘞!您等好。一壶酒,二斤牛肉,素面三碗!”
客栈大堂之中喝酒吃饭的人并不多,但是却都是江湖人,眼神毒辣,皆落在了王元宝腰间的思无邪上。
剑,是好剑。
足以引得江湖上一阵腥风血雨,不过他们却没有轻举妄动,走江湖,就一如过日子,也有忌讳,也有规矩。
走江湖最忌讳去招惹四种人,僧道妇孺,这四者,敢走江湖的皆是有所依仗的,大堂中的这些江湖人都是老于世故,自然不会轻举妄动。
再说这背负着书箱的少年气息稳固,且绵长悠远,这是只有门槛境界武夫才能有的,若是想要夺剑,那就得好好掂量下自己的斤两。
不多时,小二托着食盘而来。
酒自然放在王元宝面前,能喝酒的,自然是佩剑的少年人。
PS:欢迎加入一剑封天读者群,群聊号码:676677949【招募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