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八话 爱为何物(一)

  雁门楼二楼的一间包房内,蒲子轩正与何夕尘并肩而坐,蒲子轩端详着手中的菜谱,一脸的茫然。
  之前,他们已打发走了所有的围观人群,结束了抛绣球招亲的活动,按照何夕尘的安排,两人此时正要共进午餐。店小二毕恭毕敬地站在一旁,等候着两人吩咐。
  蒲子轩半天拿不定主意,问道:“小二啊,这菜谱上怎么全是狗肉啊?红烧狗肉、麻辣狗肉、茴香狗肉……就没什么别的肉吗?”
  店小二笑呵呵应道:“嘿嘿,客官一看就是外省人吧?这狗肉啊,可是咱们广西的一大传统,咱们这酒楼,更是专门主打狗肉佳肴的,在这里,不品尝品尝狗肉,可怎么好意思说你来过广西啊?”
  若是在过去,蒲子轩闲云野鹤专注于享乐的那段日子,别说狗头,就是猫肉龙肉也愿意尝尝鲜,可自从结识了陈淑卿,一看到狗那长长的嘴巴,便要与狐狸联系起来,顿觉恶心,问道:“有猪肉吗?”
  “有,有,在后面,您翻翻。”
  又选了片刻,蒲子轩道:“炖个猪蹄,炒个香肠,再来两碗糯米饭。”说完将菜谱递给何夕尘道:“来,你再选一两个菜。”
  何夕尘接过菜谱,笑笑,合上交还给店小二道:“我不喜欢吃这些,给我炒一盘蚂蚱吧。”
  蒲子轩惊道:“不会吧,你怎么吃得这么奇怪?”
  店小二也为难道:“姑娘,咱们雁门楼没有这道菜啊。”
  何夕尘蹙眉道:“怎么?你们店家没有交待吗?十来天之前,我就跟店家说过了,我选雁门楼招亲,条件是给我提前准备好足够的蚂蚱,他可是答应了我的。”
  店小二眼珠一转道:“想起来了,好像是有这么回事,嘿嘿,我这就去准备,二位稍等。”
  待店小二离去,蒲子轩叹道:“看不出来,你年纪轻轻一女孩子,比我还会追求新奇啊,那些虫子我看着都恶心,真是佩服佩服。”
  何夕尘得意道:“别说蚂蚱,我什么虫子都吃,蜻蜓、甲虫、天牛……唉,别说了,我口水都快流出来了……哥哥知道为什么吗?”
  “很想知道。”
  何夕尘凑近了身子,嘴巴靠在蒲子轩耳旁,一字一顿说道:“因为我,不,是,人,类!”
  蒲子轩心里一颤,本能地将身子后移了一尺:“啊?莫非,你是妖怪?”
  何夕尘笑道:“既然选择了哥哥,就要以诚相待,我可不想对你有所隐瞒。我就是妖怪,准确地说,我是具有人形的半妖,所以你们看不出来呢!可千万别说出去哦!”
  蒲子轩顿时明白了:“这么说,当时那个绣球,是你故意抛给我的。”
  何夕尘点头道:“对啊,我虽然妖力弱小,但这点本事还是有的。我就是喜欢哥哥你,所以等着你来,然后将绣球用妖力推给你,嘿嘿。”
  蒲子轩又纳闷道:“可是,我认识你之前,你就已经在桂平的街头贴了公告,要搞这场招亲,若不是我碰巧认识了你,又决定要来雁门楼还你衣服,你不就得跟别人了吗?”
  何夕尘笑道:“所以这就叫:命中注定。哥哥你呢,就是我的天选之人!”
  蒲子轩不以为然,又问:“你不过见了我一面,为何就如此认定?”
  何夕尘悠然道:“你知道吗,我这几年,常常做一个梦,梦到天上的观世音菩萨,跟我说,尘儿,你的如意郎君,不在这里,你要一直走、一直走,走到遥远的南方,你的如意郎君会在南方等你。我是桂林人,长这么大,就从来没离开过桂林,这次好不容易奉爹爹的指令,来桂平处理一些差事,我便寻思着,我长这么大了,该把自己嫁出去了,这次一定是老天给我机会,让我来南方遇到我的如意郎君,于是我就不顾爹爹的反对,独自在桂平搞了这场抛绣球招亲。我想,不管谁接住那个绣球,他一定就是我要找的人。没想到,过了几日,哥哥你及时出现了,又是帮我要衣服,又是路见不平救我,我就想,一定是观世音菩萨将你送到了我的身边,于是故意丢下那件氅衣,心想,若是你来了,我就一定要将绣球抛给你,若是你不来,那说明你不是我的天选之人,不管谁接住绣球,我也认了。”
  蒲子轩见何夕尘说了这么多“一定”,面不改色,铿锵有力,心想这还真是一个单纯直爽的姑娘,便问道:“你是妖怪,那你活了多久了?”
  “我虚岁十五了,长相也是十五岁的样子,不过,我们妖怪一旦成年,相貌便不会再发生多大变化,再过一两百年也不显老。所以,哥哥要是和我在一起,身边便永远有个妙龄少女陪伴,多好啊!”何夕尘眨巴眨巴眼睛道,“哥哥,我就是喜欢你,你就跟我在一起,好不好嘛?”
  蒲子轩心想,“一两百年也不显老”,这话用在陈淑卿身上也是完全契合,又寻思着正不知陈淑卿现在心情如何,心里愈发不安稳,也不想欺骗何夕尘,应道:“既然话说到这个份上,我也不想瞒着你了。你知道吗,和我同行的那个陈淑卿,也是个半妖,刚才她见我上台那甜蜜样,气得转身走了。唉,我现在正苦恼该怎么跟她交待呢。”
  正说着,店小二端着饭菜过来,小心翼翼地放到桌上:“炖猪蹄、炒香肠、两碗糯米饭,还有一盘炒蚂蚱。菜上齐啰,二位客官慢用啊!”
  何夕尘听到陈淑卿是妖怪,亦无太大反应,只是用手指夹起几只蚂蚱往嘴里塞,发出清脆的咀嚼声,轻轻问道:“所以,哥哥喜欢的人是她吗?”
  蒲子轩沉默了半晌,点了点头。
  “那么,她也喜欢你吗?”
  蒲子轩又沉默片刻,应道:“或许吧。”
  何夕尘道:“难怪哥哥得知我是妖怪时,一点儿也不害怕。可是,你们这些人真是奇怪啊,明明喜欢对方,却偏要装出一副无所谓的样子。你喜欢她,她也喜欢你,直接大声说出来不就好了吗?”
  蒲子轩像是被说中了软肋,支支吾吾说道:“我们同行,其实是有一个共同的目标,就是收集齐《混月诀》……嗯,也就是柳泉八木,这样她就可以被彻底净化为人类。在那之前,对我们的将来,我真的倍感不安,又如何敢放手去爱……”
  何夕尘一愣:“从妖怪变成人类?原来柳泉八木,还有这样的作用吗?”
  看来眼前这女孩也知道《混月诀》碎片的存在,蒲子轩点头道:“当然可以,这可是强大的古代净化使者的遗物,只要集齐,在满月之夜使用,便可将妖怪彻底净化为人类。”
  何夕尘顿时神采飞扬:“太厉害了!我也想成为人类,等你们集齐了,把我也变成人类好吗?要不,我跟你们同行,一起收集柳泉八木……我虽然法力不高,但或许还能帮得上一点忙哦。”
  蒲子轩心想,这女孩的身世和愿望,竟然还如此与陈淑卿相似,不觉心里掀起了一丝微澜,但又想,若三人真是同行,那一路上还不搞得鸡飞狗跳,不得安宁,便婉言拒绝道:“若只是将你净化为人类,我当然愿意效劳,可与我们同行……你们两人……哈哈……还是算了吧。”
  何夕尘撅撅嘴道:“你们的世界,真是复杂,哪像我,喜欢谁,就大声说出来,就要与他在一起……”突然,又想到了什么,说道:“要不这样吧,听说男人都喜欢美女,可是我不懂什么才叫美,既然哥哥喜欢那个陈淑卿,我刚好有一点变化系的能力,我变成她的样子,日日守在你身边,你看到我,就像看到了她,好不好?你看……”
  说完,何夕尘的身上泛起微微红光,不多时,脸已经变成了陈淑卿的模样,头发也变成了亚麻色。
  蒲子轩霎时更是尴尬不已,一时间对两人更加混淆,又本能地将身体朝后仰了仰道:“除了性格大相径庭,你们俩,还真像啊!连能力都如此相像!可是,我不能把你当作她,这太难了。”
  何夕尘见这招也不管用,便又恢复了原貌,声音也变得高了:“我搞不懂,我真的搞不懂,喜欢一个人,有这么难吗?得这么累吗?为什么我那么喜欢你,你就是不给我机会呢?我爱你,我爱你,我就是爱你!不行吗?”
  不知为何,对于何夕尘的任性,蒲子轩不但不觉反感,反而愈发陷入迷茫中,嘴里将心里那个问号也低语出来:“那么,什么是爱?”
  何夕尘趁势反问:“这就对了,既然你们都不懂什么是爱,为何又确信你爱她呢?”
  蒲子轩反问道:“我是不懂,可是,你才十四岁,你又懂吗?”
  “我虚岁十五了!”何夕尘坚定地说道,“可是,我觉得很简单啊,就像你觉得腊肉香,所以你点了腊肉;我觉得蚂蚱香,所以我点了蚂蚱;我喜欢高山,我就去努力地攀登;我喜欢草坪,我就静静地躺下;我喜欢一个人,爱一个人,就会不在乎一切,只想陪在他的身边,分享他的快乐,分担他的忧伤!爱就是这么简简单单,难道不是吗?”
  一席话,说得蒲子轩无言以对。是啊,过去那么多女孩子,难道只是喜欢我的财富,而不是愿意与我分享快乐、分担忧伤吗?有多少女孩子带着美丽的梦想与我结交,却又无情地被我糟蹋?有多少女孩子在我看不见的夜晚夜夜饮泣、欲断肝肠?
  我错了!我不能再让一个女子再被我践踏!尽管何夕尘身上还有诸多的谜团没有解开,但了解越深,便会变得越发迷乱,所以还是那句老话——长痛不如短痛!
  想到这里,蒲子轩放下了碗筷,对何夕尘深深鞠躬道:“我就是忘不了淑卿,何姑娘,忘了我吧,对不起。”
  说完,蒲子轩阁下一串铜钱,头也不回地出了雁门楼。
  身后,传来何夕尘不甘的声音:“你……除非你离开广西!否则,我们一定还会相见的!”
  片刻后,何夕尘孤零零地坐在包厢内,拿起那件红色氅衣,放到鼻子跟前嗅了嗅,霎时,两行泪水夺眶而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