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又是一年春

  林花谢了春红,太匆匆。
  在某种程度上说,林昭文她是个穷光蛋。
  小气鬼不愿把扶苏给她做的披风换取钱财,也不愿意扶苏做了什么直接去卖了换钱,所以到了这年春天,林昭文把自己做的一些皮革制品和她自制的胭脂眉黛带下了山——丑不拉几的碍眼。
  掌秋敛皮,冬敛革,春献之。
  动物的皮去毛加工的熟皮,具有柔韧和透气等性能,可以为茵鞬。
  革,犀兕也,所以为甲胄。
  这些皮革制品样式简单却不失威风,最受边陲将士的喜爱。不拘将军或小兵,他们尤为喜爱在坊间自费购买原料带回军营,再找些有经验的师傅制成漂亮的护胄,闲时穿上也是十分漂亮的。不过,林昭文的皮革制作时糅合了铭文法阵,低级不下流,样式也各不相同,正合适卖个好价钱。
  林昭文的轻功学得皮毛,但架不住她底子好,打扮成一个有着蜜色肌肤的精瘦小伙子,穿着简单合体的燕居服,用着棕黄色的皮毛装饰,外面为御寒又多缝制了一层皮革,腰间腰带不松不紧,恰到好处的勾勒出不失精装的腰身,啧啧,这一身,也是修身合体。
  林昭文是自己下山的,这是她为入世准备的启动资金,装扮成一个小郎君也好她便宜行事。
  虽说林昭文自信这些东西能卖一个好价钱,可这里距离有边军驻扎的丰城也有百里的距离,这一路山高水远的,再过十四日就是他们那士兵休沐、轮流换防的时候了,她要赶在那之前到达丰城。
  为了省些过城费,林昭文跟着脚夫大部队抄了小路,嗯,用的是小队里的名额,反正她的户籍是真的,也不怕人查。
  领头人是退伍的老兵,人称乔大郎,队伍里人都叫他乔老大或是乔大哥,相处时有些痞气,但人也靠谱,模样长得端正,人也健壮,同过路的小城官兵也有些往来,所以他们这一队并不受太多刁难,很快就能过了小城,来回路途虽艰难,但这里三面环山,人人都习惯了爬山。十里八乡的年轻小郎君们也乐意在不忙的时候跟着他走一遭,既涨了见识还能赚些钱财贴补家用。
  林昭文是扶苏介绍来的,年纪小又懂事,模样也讨喜,所以在年长之人面前也颇受些照顾。
  在这里世界意志的影响下,虽然村民不知道扶苏的来历,却是知道他与昭文皆是孤儿,少时来此定居,也有七八年了,村民团结排外,却不排斥身世凄惨的孤儿,况且这对兄妹也是有些狩猎本事的,来了没几天就在山上安了家,每十天半月就来山下换些粮食,村里人虽不以为异,也是众皆称奇。
  虽是投奔扶苏的远方亲戚,但这般小的年纪就出来讨生活,队里的老人儿也是有些怜惜的,具体就表现在——经常教导他一些野地里行走的常识、给娃儿们讲些精怪奇谈,以及……拉着他们说些荤段子。
  嗯,这娃儿看着羞怯,却是个不易变换颜色的,这以后可堪大用呐。
  “……”不,我的内心是拒绝的,尤其是最后一个,这个可以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