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三章 尸块的身份
而八个小时之后,她还是坐在沙发里,和我们离开前的动作一模一样,像是时间从没有在她的身上流逝过一样。
“你就一直坐在这里么?”我看着王月娥说道。
王月娥没有回答我的话,张嘴问道:“罗伟,罗伟落网了?”
她的声音沙哑而又撕裂,像是一辈子都没有喝过水一样。
“是。”我回答。
王月娥很是冷静:“你们推门进来的时候,我就该知道罗伟肯定被抓了。这都是命,这就是命,是啊,你想想,我们三辈子都是农民,怎么能一下子生两个这么聪明的孩子,这都是我们命里不该有的福气,我们受不住这福气,我应该死的,我该死的啊。”
我看了看身后的胭脂,随手给胭脂搬来了一个椅子,让她坐下,我则是坐在了L型沙发的另一角,从侧面看着王月娥。
“整整八个小时之前,我们也是这样坐着聊天的,我的那个问题你还没有回答,我们还没有聊完,现在,能聊聊么?”我靠坐在沙发上,双手抱在自己的头后。
王月娥点了点头。
我看着王月娥的侧脸,对王月娥说道:“那我们就继续从两年前开始说起。那件事情发生之后,罗丹从此辍学在家。即便你们很快搬了家,但是罗丹心中的阴影却不会随着距离和时间的改变而消失,相反,那种痛苦不断在心里发酵,让她没有地方宣泄。”
“我想,你们没有带着她去看心理医生。”我说道。
“是啊。”王月娥机械点着头。
我叹口气,继续说道:“如果我猜的不错的话,罗丹可能患上某种精神疾病。我曾经随手翻动过罗丹在书籍上记录的笔迹。大部分的时候,罗丹的字迹娟秀,笔迹整齐,一眼就能看出是文静的小姑娘所写,可也有一部分笔迹……”
窗外一道闪电掠过,将整个屋子照的白晃晃,我看到了披头散发的王月娥,在那头发后面,是一张憔悴的脸庞,我看到了她露出头发外的那只眼睛,那眼睛肿的像是一个核桃一样,在眼睛下,是一道长长的泪痕。
雨持续下了八个小时,可她的眼睛里,已经流不出了泪水。
“还有一部分的笔迹,则十分杂乱。”我继续说道:“可以想象出,那个时候的罗丹内心在挣扎,在煎熬,她想突破痛苦的牢笼,可却做不到。那种症状是间歇性的,她时而清醒,时而疯癫对么?”
王月娥扭过了头来,死死盯着我:“是啊,清醒的时候,她还是那个聪明体贴的罗丹,可随时,她都有可能成为一个害人害己的疯子。在她发疯的时候,她会把自己的头往墙壁上撞,直到把自己撞得头破血流也不停下。在她发疯的时候,她不认识所有人,她会死死的咬住我的肩膀,像是吃人肉的野兽。”
“那个时候,她就不是我的女儿。”王月娥的声音很低,声音如同破布一般:“我的罗丹不是那样的野兽。”
“我带着我女儿去医院的时候,医生说她得了精神分裂。”王月娥的嘴角突然咧了起来,像是在微笑:“我们都是村里人,什么都不懂。我们不知道原来应该第一时间就带她去看心理医生,可当我们带她去看医生的时候,一切都晚了。”
说着,王月娥挠着自己的头:“你说,我脑子自己就这么傻,怎么就连这么简单的事情都想不到呢?”
看王月娥现在这样披头散发的样子,也实在像是一个精神病。
“所以你没有办法找全天的工作。”我深呼吸了一口气,说道:“因为你不知道什么时候,罗丹的精神病就会发作。在你出去工作的几个小时里,你只能把罗丹绑在床上,等工作结束后,赶忙赶回家给她松开。”
“可这就产生了问题。”我对着王月娥说道:“即便是在罗丹清醒的时候,你也必须要把她绑起来。可你又没有什么办法,你还有一个儿子要养。况且治疗精神病的药物,恐怕你和罗伟的钱都砸进去,也不一定能将罗丹治好。”
我的喉头动了动,看着王月娥的反应,因为我知道,我们终于要聊到最关键的部分了。
王月娥突然看向了我说道:“有烟么,我想抽一根烟。”
我摸了摸自己的身上,什么都没有。
而这个时候,坐在黑暗中的胭脂站起了身子来,她从自己随身携带的挎包里掏出了一盒香烟以及打火机,放在了王月娥身前的茶几上。
王月娥打开烟盒,从中抽出了一根香烟来。随着“啪”的一声,打火机的火焰在屋子中亮起,点燃了那根女士香烟。
王月娥抽了一口,便不住的咳嗽了起来,但她很快下意识的捂住了嘴,似乎是怕吵醒在卧室里睡觉的罗素。
“雷声比你咳嗽的声音大多了。”我看着她说道。
王月娥看着香烟的红点,说道:“每次罗伟回家的时候,我都看到他一个人坐在院子里抽烟,那个时候我就想啊,你说这烟有什么好抽的,白白花钱不说,还对身子没什么好处。要是把这烟钱省下来,也能贴补家用。”
说着,王月娥又咳嗽了起来:“我原来因为这件事情和他吵了很多次,可现在想想啊,一个大男人,他每天醒来的时候,身边都是要倚靠他的人,而没有他能倚靠的人。他最多也就只能点一根烟,坐在那里把它抽完了。”
“苦啊。”王月娥抽了一口,也不知道说的是烟,还是她的命。
王月娥又看了看胭脂说道:“你说,这辈子谁不想活成这姑娘一样,一看这姑娘就不缺钱花,可不论怎么样,这就是人的命啊。我女儿争气,原本是可以过上另一种生活的,原本可以赚很多钱的。”
王月娥从嘴里吐出了丝丝缕缕的烟:“这钱啊,真是他妈~的好东西,真是他妈~的好东西。”
“是啊。”我说道:“好到可以让一个人活着,也可以让一个人死去。”
我看着家徒四壁的王月娥说道:“如果有机会,谁愿意发生这样的事情,如果有钱,又怎么会发生这样的事情。八个小时前,我曾经带来了一部分尸块,那是女性尸体的胯部,而在这尸块臀部的位置,被人用刀剜去了一块肉。”
王月娥将香烟夹在自己的两根手指之间。
我则是继续说道:“凶手处理尸体的手法很高明,也很残忍。安画微仅仅凭借一部分的肢体,并没有办法确定死者是被活生生折磨而死,还是死后分尸。我确定是后者,因为凶手的目的只是想要这个人永远失踪,最好谁也认不出她来。”
“凶手将死者切得很细,并且抛尸地点多变,我当时觉得凶手一定有交通工具,否则怎么可能跑那么远,那么多的地方。可每次我们开车来你家的时候,汽车都进不来。那个时候我突然想到,一辆电动车要比汽车方便的多,也更容易避开监控摄像头。”
我看向了窗外,在院子中,一辆披着雨衣的电动车正靠在墙边,避免被雨淋到。
“除此之外,凶手还用火焚烧了死者的头颅,让人没有办法从外貌分辨死者的模样。凶手拔去了死者全部的牙齿,同样是不想让人从死者的牙齿上分辨出死者的身份。但如果死者没有去看过牙医,就不会有牙医记录,也自然无法从牙齿上分辨出死者的身份。我想以你们家的条件,她肯定从没有看过牙医。”
“可这一切都是从书上看来的,而那些书,多半都是外文书籍翻译来的。而外国人,几乎每个人都有自己熟悉的牙医。所以凶手在分尸的时候,难免会有些做的太过。”
我一边说着,一边看着王月娥的手指,那根香烟在王月娥的手上颤抖着。
“而那本翻译过来的书,我曾经在罗丹的房间里面看到过。”我看向了罗丹房间的位置:“你女儿屋子里有一本书叫做《生物与化学》,我曾经随意翻动过,在那本书的目录中,有一部分涉及到了法医学。”
我站起了身子来,接着微弱的星光,来到了电视柜前,在玻璃下,那里面有一张照片。
“凶手绝不会无缘无故的从死者的臀部上割下一块肉来,而把所有的这一切都综合在一起,我们可以得出一个很明确的结论,凶手做了这么多,无非是不想让别人知道死者的身份罢了。”
“可这么明显的一个标志,做母亲的不应该不知道。”我看着玻璃板下的模糊照片:“即便是我,也几乎是在一瞬间想到了罗丹屁股上的那个胎记。而你,却第一时间否认了。你的反应太过激了,甚至在没有看清尸块之前,你就急于否认了。”
“那么就只有一个解释,这件事情从一开始你就知道。而罗丹失踪之后,你竟然换了罗丹的床单,这实在有些反常。现在我明白了,因为你知道,她再也回不来了。”我转过了身子来。
“罗丹并不是失踪了,而是被你杀死之后分尸了,我说得对么?你杀了她。”我看着王月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