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一章 烧毁的头颅

  胭脂在认真开着车,前往名叫“C”的夜店。但是我却接到了闫知著的电话,告诉我在小东门发现了一个烧毁的人头。这件事情明显比找虎哥的事情要紧急多了,此刻在车上,我只好对身旁的胭脂说道:“送一下我,我需要去小东门。”
  “去那里干什么?”胭脂将车停在一旁,问道。
  “警察在小东门发现了一颗人头。”我看了看胭脂,又补充道:“而且是一颗烧毁的人头。”
  “你到底是做什么的?”胭脂认真看向了我,问道。
  我回答:“我之前不都和你说了嘛,我是警察啊。”
  “警察?”胭脂重新发动了汽车,开口对我说道:“你真的是警察,我看你像个流氓。”
  听到了胭脂的话,我并不生气,反而觉得很有意思:“我主业是当流氓,副业是当警察。”
  可刚刚说完了这句话,我就觉得自己像是喝了污水加发霉粮食酿的假酒一样,一瞬间就头晕目眩,实在是有点坚持不住了:“我先晕一会儿……”
  “你不是有什么毛病吧?”
  当我清醒过来的时候,就听到了一个女人的声音。我抬头看去,发现自己在一辆行驶的车上,开车的不是别人,正是我之前在囚禁岛酒吧看到的老板娘。看起来花花公子和这个老板娘的关系应该不错,可能是经常到囚禁岛酒吧喝酒。
  “没错。”我直起了身子:“不用惊讶,我是体内的另一个人格,我有多重人格分裂症,如果你不知道什么是多重人格分裂症,一会儿百度一下就知道。还有,我现在在什么地方,我为什么会在这里?”
  胭脂侧着头看着我,久久的说不出话来。
  半晌她才说道:“我没有那么孤陋寡闻,只是我还是第一次亲眼见到得了这种病的活人。刚才另一个你接了电话,说在小东门发现了一个被烧毁的人头,我现在送你过去。”
  “人头。”
  我喃喃自语,立马想到了在下水道里面的那一双脚。我沉寂之前还在思凤路的危楼中,可是醒过来之后,就已经在车上了。现在天色擦黑,还不到休息的时候。也就是说,我搭乘她的车一定有什么目的,而且是查案的目的。
  “之前我们要去什么地方?”我看着她说道。
  “一个叫做C的夜店。”她开口说道:“另一个你要找这夜店里的一个人,名字里带个虎字,今年十七岁。我查到了一个人的名字叫做赵虎,今年十六岁,辍学在夜店里当保安,不知道是不是你们要找的人。”
  十六岁,和龙哥差不多大。也就是说,龙哥这虎哥应该是认识的人,闫知著应该是在龙哥那里查到了什么,查到了这个虎哥的身上。两个十几岁的年轻人,一个已经死亡了,一个十六岁就已经在夜店工作,都不是正常十六岁孩子应该有的生活轨迹,这其中一定有关联。
  “你话这么少么?”她看向了我,说道:“和之前完全像是两个人。”
  我看着女人,上下打量着她。女人三十岁上下,长的很好看,皮肤白皙有光泽。但是看她的手却很粗糙,看样子从小做了苦重活。她的手上带着一个骷髅手表,看起来很是个性。她穿着T恤短裤,看起来很是随意。
  在她的肩胛骨上,有一具英文纹身——Iammyking。
  我注意看了车上的装饰,车上放着女士香烟和打火机。车后的垫子整整齐齐,没有一丝凌乱。
  “从小,你父母就离开了你,或许是你的父母不幸去世了,或许是他们抛弃了你。你不相信别人,不论是男人还是女人。所有的一切都是你拼搏得到的,你是你自己的王。你从没有交过男朋友,你很孤独。你对所有人都是逢场作戏,你觉得人性虚伪。”
  我没有看着女人,只是快速说道。
  “吱呀”一声,她一脚踩死了刹车,看着我,眼睛里是说不出的情绪。
  我耸了耸肩,对她说道:“你喜欢我身体里的另一个人格是么?但是你要考虑清楚我们的情况。不知道为什么女孩子总喜欢他,但你要知道,他不会负责的,你应该知道原因。”
  “我喜欢他?”女人说道:“他和你一样,总让人讨厌。”
  “那就好。”我看着女人说道:“正式介绍一下,宿罪,别人叫我推理者,之前和你在一起的是花花公子。”
  “宿罪?”女人说道:“你的名字倒是很个性,叫我胭脂。”
  “你的名字更个性。”我拉开了车门,说道:“谢谢你把我送过来。”
  小东门已经到了。
  远处已经拉上了警戒线,此时天刚刚擦黑,雨已经停了。周围围观的人不在少数,他们大多数都是出来纳凉的附近居民。我来开了警戒线走了进去,便看到了闫知著已经带着众人在进行简单尸检了。
  小东门之所以叫小东门,是因为一个门楼。这是一个高三四米的牌楼,匾上书“小东门”三个字。
  闫知著正拉着一个小孩问道:“人头到底是在什么地方找到的。”
  小男孩惊魂未定,支支吾吾之下,说出了他发现人头的情况。
  七月十六日晚六点,小孩和他的小伙伴在小东门牌楼下玩耍。那时,大人们正在家里做饭,牌楼下空无一人。
  小男孩抬头看着高高的牌楼,对着身边的小伙伴说道:“你敢爬上去么?”
  小伙伴摇了摇头,转而问他:“你敢爬上去么?”
  小男孩微微一笑,双手已经扒在了柱子上。小东门牌楼年代久远,石柱上满是裂痕,小男孩的手脚刚好可以借力。没有多长时间,小男孩便已经爬上了门楼。他看到了在门楼牌匾下,有一个黑色的塑料袋,里面的东西圆滚滚的,看不到是什么。
  牌楼放牌匾的地方,纵深有半米左右,足够小男孩踩在上面。小男孩拿起了塑料袋,又顺着原路返回。
  “里面装着什么?”小伙伴问。
  小男孩摇了摇头,他说道:“里面硬硬的。”
  “金条。”小伙伴惊呼:“我听说过,这些老建筑上,都藏着金条。”
  两个小孩兴致冲冲打开了这黑色塑料袋,而露出来的并不是什么黄灿灿的金条,而是一个黑漆漆的骷髅。
  两个小孩当场被吓瘫在了地上,几分钟之后,两人才撒丫子跑回了家,告诉了家长这件事情。
  我抬头看着高高的牌楼,找着角度。我发现由于高度问题,不论站在什么地方,都发现不了牌匾下方台子上的东西。看样子,凶手正是利用了这一点。如果不是两个贪玩的小孩,这颗头颅恐怕永远也不会被人发现。
  此刻,这颗头颅正被安画微举在手上。
  我看去,这是一个黑漆漆的人头。人头的毛发已经不见了踪影,看起来光秃秃的。人头的眼睛,嘴唇也已经被烧毁了。这一刻,我想起了在火焰中的毕洋文。这个人头几乎和毕洋文一样,只是,这个人头要烧毁的要更彻底一点。
  整个人头黑漆漆的一片,脸上的皮肤肌肉已经完全不见了,只剩下了三个深深的空洞,那本应该是两个眼睛以及嘴巴。人头嘴巴里的牙齿甚至都不见了,不知道去了什么地方。看起来很是恐怖,不知道这个人头之前被如何残忍的对待过。
  “这是男是女?”闫知著看着人头说道:“面目已经全部被毁了,什么都看不出来。”
  安画微将这人头翻了过来,开口说道:“之前我们只有一双脚,很难判别出性别,而DNA基因检测的结果还没有下来。可是如果有了颅骨,不用基因检测也能看出来。”
  安画微一只手拿着头颅,一只手指给我们看:“从颅骨厚度来看,此颅骨厚度相对较薄。头颅的容积较小,有明显的额结节。看头颅的眉弓,上面几乎没有小孔。头颅的枕外隆突不明显,颌骨角度大于一百二十度。”
  “也就是说。”安画微站起了身子来,说道:“头颅是一个女孩子的,而且从头骨的硬度和大小上来分析,是小女孩的头颅。”
  “小女孩?”我看着安画微说道:“之前我们在下水道里找到的一双脚,推测也是未成年人,会不会是同一个人?”
  安画微依旧抱着头颅:“目前还不能确定,回去对比一下DNA才能知道。”
  “可是一个小女孩。”吐死鬼看着头颅说道:“到底是谁这么残忍,对一个小女孩动手,这样的人,真是十恶不赦,枪毙一百遍也不为过。”
  “我比较关心的事情是,这伤是之前造成的,还是之后造成的。”我看着安画微说道。
  “头颅几乎成了骷髅,单单从这残留的皮肉组织上看不出来。想要知道真相,我们需要更多的肢体。”安画微重新将头颅放回了塑料袋中:“回去吧,我需要对头颅进行进一步的尸检。”
  众人点了点头。
  闫知著正绕着柱子打转,他说道:“小孩子能爬上去,成年人未必能上去。看到柱子上的裂缝了么,成年人想要爬上去,恐怕是塞不进去啊,凶手怕是未成年人。”
  “也有可能是扔上去的。”我开口说道:“头颅的重量不重,就算是个小孩,用力也能将头颅扔上去,不是么?”
  闫知著没有说话,他看着牌楼,我也顺着他的目光往上看。
  牌楼北侧牌匾写着“小东门”
  南侧写着“善恶有报”。